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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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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刚睡着,一会儿我让他回电话。”那边说。

        “好。”

        挂断电话的夏晗晗坐立难安。她平时是个被迫淡定的人,现在同桌生病了,她却淡定不起来了。

        她仔细思考电话中的每个对话和细节,企图说服自己,沈夜白的病没有很严重。

        良久,夏晗晗倒在床上,微微屈着身体,想,关心则乱,原来是这个意思。

        夏国华和江艳红除了偶尔感冒之外没有大病,江淮更是建状如牛,平时连感冒都不得。只有夏晗晗自己是个病秧子,平日里接受四面八方的关怀,而一颗拳拳爱人之心却始终没有用武之地。

        约有半个小时,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夏晗晗接起,这回对面是沈夜白了。

        “夏晗晗。”他叫她,鼻音很重,嗓子还哑着。

        “你生什么病,很严重吗?”

        “不严重。”

        对沈夜白的“不严重”,夏晗晗坚决不信,并且身体力行:“你在哪?我可以去看看你吗?”

        沈夜白那边沉默了一会儿,报了一个地址。

        利北区,原来他真的住利北区。——老弱病残专属的利北区。

        “好,你等着,我就去。”

        夏晗晗决定的事情,往往有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气势。她想,最好的情况是沈夜白只是感冒,她将自己常备的感冒药退烧药消炎药放到帆布包里,又拿了一本意林,病人会觉得闷,夏晗晗可以给他读故事。

        她换上衣服,仍旧是白衣黑裙打扮,她在放假和上学没什么不同——上学不过是外面多罩件校服。

        今天夏国华去学校了,江淮仍旧每日在高三的地狱里挣扎,家里只有她和萍姐。

        她给萍姐在餐桌上留了纸条,成功逃脱。

        肖丽萍最近被夏国华书房里的小说吸引,每日做完饭收拾完屋子,便一头扎进小说的海洋里。一开始她偷着看,夏国华发现后,不但没批评她,反而十分鼓励,认为小说的新民作用终于发生了功效,可喜可贺。便每周都让肖丽萍去自己书房挑几本小说来看。

        夏晗晗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又被马小春拦住了去路,马叔叔眼睛眯着:“晗晗呀,和红姐说要去哪了吗?”

        夏晗晗想,你红姐才不会管我去哪呢。

        “说了,马叔叔,我今天要晚些才回来,家里没人,中午萍姐有时间,你约她呀。”

        “真的?”马小春两眼放光。

        “真的。”

        “好好,晗晗,叔叔没看错你。快出去吧,早点回来啊。”

        “好嘞。”

        夏晗晗又成功逃过一项阻碍。马小春是个热情的人,在钢筋水泥造就的小区里,颇具人情味。据说这位保安本来只是建楼时的一个搬砖工人,在一天晚上救了位了不起的大人物,大人物那天被撞得脑袋开瓢,仍有人不放过他,想把他的脑袋变成土豆泥。

        马小春路见不平一声吼,一个人击退了几名歹徒,成了大人物的救命恩人。

        大人物出院后几经寻找,才把马小春找到,当即表示,我的恩人,还搬什么砖啊,来我公司上班!

        马小春稀里糊涂地成了一名白领,每天去写字楼坐办公室,按时上班打卡,按时下班。去办公室也无所事事,人们管他叫马总,他都不知道这马总,是马总经理还是马总监。

        但他知道,那些人表面上叫他马总,暗地里骂他是踩了狗屎运的乡下人。

        马小春受不了这委屈,他是农村来的,但他挣得是顶着日头搬砖的血汗钱,他不仰仗谁,自己养活自己。

        现在可倒好,他成了装修堂皇的办公室里精致的贡品,人们见他点头哈腰,背后朝他吐唾沫。他从不精致,也不想精致。他就是个初中毕业的粗人,受不了这群文化人的气。

        他辞职了。

        大人物也颇为通融,问他想干啥,他说想回去搬砖。大人物说搬砖太辛苦了,我给你笔钱你自己做点小生意吧,马小春说我没那经济头脑,你还是让我搬砖去吧。彼时海盛新苑已经建成,大人物想了又想,让他到海盛新苑去做看门保安。

        保安,几乎可以算作城市的底层。然而对于马小春这种没学历的农村人来说,这是只有和老板沾亲带故才能弄到的位置,毕竟谁没有几门穷亲戚呢。

        马小春自从当上了保安之后,也不抑郁了,食量也上涨了,每天笑呵呵的,微笑纹都涨了好几条。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那个黑黑的姑娘,他又抑郁了,茶饭不思了,后来才知道,这是害了相思病。

        他打听到,那姑娘是住户江艳红家的保姆,叫肖丽萍。

        夏晗晗上了出租车,报过地址后,司机一阵欲言又止,开到中途,终于忍不住了。

        “小姑娘,你一个人去利北区干什么啊?”

        “同学生病了,我去看他。”

        “哟,现在还有学生住利北区?他家条件挺不好啊。”

        夏晗晗不知道沈夜白家条件好坏。她没回答。

        “回来的时候让他家长送你,你可别一个人走。那儿乱得很。”

        嗯,乱是乱的,第一次去的时候还碰上两伙人打架。

        夏晗晗点点头。她的长相打扮都是偏于温柔一派,从外貌看来很容易欺骗人,给人以乖巧听话的错觉。

        司机的儿子和夏晗晗差不多大,刚好多说两句:“利北区我去过几次,以前我丈母娘就住那儿,经常有不三不四的流.氓打架,我丈母娘晚上睡觉都害怕,我媳妇就哭,你说我有什么办法,我一开出租车的?这不去年说是要拆迁,我寻思着先把老太太接家里来吧,我儿子明年还要高考,她一个老太太管这管那,我儿子那个烦啊……”

        “今年又得到消息,拆不了了,开发商死了,你说这利北区邪门不邪门,不是死开发商,就是死住户,这谁还敢去开发了?”

        夏晗晗迅速捕捉信息,拆迁,接丈母娘到自己家,儿子烦。从这司机的语气来看,想必不拆迁也不会把他丈母娘接过来,拆迁意味着会得到一笔丰厚的拆迁补偿费,而所谓的儿子烦,想必也是他自己烦吧。

        夏晗晗不想以最大的恶意揣度他人,但有时候,她的心思又古怪得很,自有一套想法。她知道,按正常的理解,大概会赞一句司机孝顺,理解他上有老下有小的不容易;但心底里,她又太洞察人心了,司机说话时的轻微表情,甚至是一个语调,都会被她发现,作为他包藏祸心的证明。

        不过夏晗晗只会把这些想法永远地埋藏心底,在理智上,她愿意用善意来看待他人。她笑着说:“您真孝顺。”

        “嘿嘿。”司机得了称赞,很是得意,“你们也要学学,父母都不容易啊。”

        “是,您说得对。”

        父母都不容易,夏晗晗从出生起便体会到了。她的生日,是她妈妈的忌日。她背负着另一个女人的一生活着。

        她微笑着承担,在别人关心时,还要说上一句心甘情愿。

        到了利北区,夏晗晗付钱,司机还叮嘱她注意安全,夏晗晗道谢。

        司机停到了马路上,她报出来的地址司机说找不到,她也知道,利北区虽然是一个区,但神秘得很,比附近的乡下还不被人熟知,司机不知道也很正常。

        夏晗晗一条街一条街地找着,她走路慢,利北区她来过两回了,第一回是江淮接她回去的,第二回是沈夜白背她回去的——那时她还以为沈夜白送她回去是顺路,现在看来,他竟真的住在利北区,那便是特意送她了。

        “黄花街113号。”夏晗晗念叨着沈夜白给她的地址,一条街一条街找去。

        黄花街113号并不是居民区,而是一个类似于仓库的地方。夏晗晗四下打量,这以前也许是一个车库?

        白色卷帘门落着,夏晗晗没敢冒然敲门,因为敲卷帘门的声音实在太大,夏晗晗怕影响其他人休息。虽然这黄花街上基本上都没有什么人在住了。

        她拿出手机,拨通了沈夜白的手机。

        “哗啦——”一声,卷帘门被拉起,夏晗晗见到一只手拿着手机的沈夜白。他穿着灰色睡衣,脸色苍白。但看到夏晗晗时眼神很亮。

        “我来看你了,同桌。”

        沈夜白侧身,示意夏晗晗进来,夏晗晗走进去,便觉得有些冷,她看这屋子的摆设,当真大吃一惊。

        这屋子不大,是个长方形的形状,大概有四五十平米。正中间放了张单人床,左侧是几个类似于沙发之类的椅子,右侧地下放着热水壶等用品。

        她的同桌,竟然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顽强的生活。夏晗晗想,她以前总觉得沈夜白没有活力,现在看来,她同桌的生命力,简直如同野草一般啊!

        沈夜白身体还很虚弱,他给夏晗晗开了“门”后,又把卷帘门放了下去,屋内顿时暗了——这屋子没窗户。他随意按一下墙边的开关,灯亮了。随即,他缓步走到床边,又躺下。

        他的床单被子都是灰色的,和睡衣是一样的颜色,夏晗晗走进床边,问沈夜白:“你生的什么病?”

        沈夜白把自己埋在被子里,是夏晗晗少见的孱弱姿态:“胃病。”

        是了,他都不吃午饭!夏晗晗想。

        夏晗晗伸手摸了摸沈夜白的额头,竟然有些烫:“你是不是还发烧了?”

        沈夜白只觉得夏晗晗的手冰冰凉凉,摸在额头上感觉非常舒服,在她手拿开的时候,竟有点不舍。他只看着她,不说话。

        “吃药了吗?”

        “吃了。”

        “不是治胃病的药,退热药。”

        沈夜白又不说话了。

        夏晗晗想,幸亏自己来的时候带了药,她从斜跨着的帆布包里取出布洛芬,拿了勉强可以称为“床头柜”上的水杯,去保温壶那边倒水。

        保温壶是空的。

        夏晗晗一手拿着杯子,一手拿着保温壶的手柄,还保持着倒水的姿势,愣住了。她想,她这位同桌,到底过得什么日子啊?!

        她千辛万苦,在左手边的地面苦苦寻找,这里有电暖风——没用过的,连盒子都没拆;有电饭煲,可能用过几次,里面有米饭,但已经凉了;甚至还有电炒锅,看那锅的颜色,想必也只是拆了包装而没用;用得比较多的,可能就是微波炉了。

        夏晗晗终于找到了一个没拆封的热水壶,又几经寻找,再次确认了这里没有接自来水的事实。

        还好,她看到床下有许多矿泉水,夏晗晗弯腰拖出一提矿泉水,取出几瓶,拧不开。

        她近乎挫败地递给病号沈夜白,让他帮忙拧开。

        沈夜白皱着眉头,问:“直接喝不就行了?”

        说话的时候嗓子都是哑的。

        夏晗晗很想敲一敲他的头,拜托,你发烧了啊,得胃病了啊,哪种病是可以喝凉水的。

        她没言语,沈夜白就半坐着,一瓶一瓶的给他拧,直到拧开了七、八瓶,夏晗晗才说:“好了,你躺着吧。”

        说完,不再管沈夜白,自去把矿泉水一瓶一瓶倒进开水壶里,又找到了电源,开始烧水。

        沈夜白看着夏晗晗像只精灵一样,在眼前飘来飘去,一会儿左边,一会儿右边。他一眨不眨地睁眼看着。

        生怕一不注意,她就飞走了,不见了。

        水终于烧开,夏晗晗把大半壶水灌进暖水壶,又把剩下的倒到被子里,怕烫,她还又找了一个一次性纸杯,把水从一个杯子倒到另一个杯子,再倒回来,如此反复,让水凉得快些。

        她背对着沈夜白,蹲在屋子右边干这件事,忽然有一种隐秘的快感。

        她想起来,上幼儿园的时候,她也这么照顾过生病的江淮——那时候江淮远没有现在健壮,他比夏晗晗小几个月,打架都打不过夏晗晗。那时候也正是江艳红创业的关键时期,每天没日没夜地工作,根本没时间管他们。

        夏晗晗也像现在这样,在江淮发烧的时候,用两个杯子来回倒水,等水变温,再给江淮喝。

        夏国华表扬她,说她有姐姐该有的样子,那时候她才五岁,开心得不得了,想一辈子都当个好姐姐。

        可事与愿违,谁能想到,小时候三灾八难的江淮现在健壮如虎;而小时候打架虎虎生威的夏晗晗,在七岁的时候查出患有心脏病。

        她不能当个好姐姐了,只能做一个好病人,听话的病人,不让家人操心的病人。

        想起往事,夏晗晗嘴角有一抹微笑,她拿着水杯走进沈夜白:“好了,可以喝了。”

        却见沈夜白双目合闭,呼吸均匀,已是睡了过去。

        平时不没注意,他现在闭着眼,夏晗晗觉得,他的睫毛真长,像小刷子一样。

        不禁伸出手指,有些调皮的抚上他的长睫毛。

        夏晗晗手指玩得高兴,不提防沈夜白忽然睁开了眼,睫毛刷子一样略过夏晗晗的手指,痒痒的。

        作者有话要说:

        啊,看在我如此粗长的份上,可不可以收藏一下,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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