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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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的门再次关上,发出“嘭”的一声巨响,夏晗晗抿了抿嘴,露出一个苦笑。
她吃了闭门羹。
“你趁早死了这份心,我孟庆芳这辈子孤家寡人一个,没你这么好的外孙!”
正是八月,家家开窗通风,孟庆芳的话顺着窗户喷出来,夏晗晗苦笑还未完,又摇了摇头。
她的外婆,不认她。
这是槟城利北区最老旧的筒子楼,开发商、政府几次打算拆迁,最后都不了了之,危楼一样的建筑就这样继续供人居住。这楼以前是纺织厂的职工家属楼,现在还住在这里的,多半都是纺织厂退下来的退休工人。
隔壁门“吱呀”一声嵌开了缝,孟庆芳的老邻居从门缝里向外打量,借着走廊里的灯光,她看到孟庆芳家门口站了个小姑娘,穿黑色百褶裙,白短袖,手里拎着蓝色保温桶,长发及肩,是个学生模样。
再往上就看到了小姑娘的脸,白净的瓜子脸,大眼睛,被挡在门外也是个笑模样,不愠不恼的。
邻居叹了一声,这孩子,真是像极了她妈妈——韩棠。
韩棠是孟庆芳的独女,已经去世十七年了。她死的时候还是花一样的青春年华,什么都没留下,只留下一个襁褓中的女儿——如今已经亭亭玉立的夏晗晗。
孟庆芳是个苦命人,年轻的时候丈夫死于心脏病,她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到该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女儿也撒手而去。中年丧夫,晚年丧子,她算是全体会到了。
痛过之后,是偏执。孟庆芳她把自己丢进筒子楼里,和这座楼一起衰败、腐朽,又固执决绝地不肯相信任何人,包括她的外孙女。她不信夏晗晗不会再次丢下她。
夏晗晗确实遗传了韩棠的心脏疾病,不过一年前做的手术十分成功,她有信心活下去。为了这个手术,整休了一年学。现在身体恢复得不错,她就瞒着家人偷偷跑出来,来看她的外婆,想告诉她我的病好了,我不会像妈妈和外公一样抛下你不管。
可孟庆芳压根没给她说出来的机会。
“外婆,我把保温桶放在门外,你开门的时候就能看到。这是山药排骨汤,对身体好的。”
声音清澈干净,还带了一点讨好的意味,听起来悦耳动听。但面前掉了漆的门没有丝毫反应,和孟庆芳一样。
夏晗晗低头垂眼站了一会儿,手机铃声催命似的响了起来。她一手拿着手机,没急着接电话,而是深深望了门一眼,然后转身,一瘸一拐地从走廊走到楼梯,下楼。
孟庆芳住在四楼,筒子楼是上个世纪的产物,走廊楼梯都在室外,已经布满青苔,有的地方已经斜生了小树,一派的荒凉破败。
夏晗晗走得很慢。她来的时候不小心扭到右脚,现在天又黑了,不太能看清路,走廊栏杆和楼梯扶手都生满了铁锈,握不得。
她渴望身后能有扇门打开,对她说:“进来吧,乖外孙。”
她没有妈妈,她想有外婆。
就在一瘸一拐中,夏晗晗接起了电话,手机刚放到耳边,就不得不稍稍远离,以免震坏鼓膜。
“你偷着跑哪去了?刚能走就看不住你了是不是,还想在床上躺几个月?你到底去哪了!”
少年的声音大,语气也不是很好,但关怀是真。夏晗哈笑了笑,等那边说完这通话后,才把手机放到耳边,轻声说:“我在利北区。”
那边顿了一下,才说:“你就作吧!——老太太是不是没让你进门?那老太太脾气怪着呢,爸都说过多少回让你别去,他帮你劝她,这事也不急在一时,你就是不听……”
少年数落起她来,可夏晗晗的心情就在他的数落下一点点变好,嘴角笑意也越来越明显。
“江淮,你可以喝口水再接着讲。”夏晗晗笑道。
“……”
夏晗晗已经下了四层楼梯,走在小区里的水泥地面上,她抬头看天幕,今晚无月,星星多且灿烂,不知道哪颗星是妈妈的,也不知道哪颗星是外公的,他们是不是都在天上看着呢?
我来看外婆,对吗?
少年一口一个“爸”叫得顺嘴且亲热,但她和夏晗晗的父亲夏国华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他是夏晗晗的继母江艳红带过来的孩子,随母姓,叫江淮。
江淮现在正是高二升高三的暑期,课业沉重,暑假也正常上课,他下晚自习回家,才发现夏晗晗不在,马上给她打电话。
“你越多说话,我就越要多走路。”
叫江淮的少年听夏晗晗这么说,马上说:“我这就去接你,利北区是吧?你找地方坐会儿,我马上就到。”
说着,夏晗晗已经能听到穿衣服拿钥匙的声音。
这小伙子,行动倒是快。
只是嘴上还说:“都这么晚了,你害不害怕啊?你要是害怕,我可以勉为其难地和你聊聊。”
夏晗晗轻笑道:“我不怕。”挂断电话。
事实上江淮并不是一个多言之人,只是和夏晗哈从小一起长大,遇到争抢东西这种事,每每都是夏晗晗赢,于是也只能在嘴皮子上逞逞英豪了。
夏晗晗既已得到事实上的利益,便不与他在口头上计较。
说是“不怕”,但真挂断电话,四野寂静且漆黑,只能听到自己走路的回声,还是有点害怕的。
夏晗晗把手机手电筒打开,用以照明。
她穿过一片废旧的小广场,原来是纺织工厂的篮球场,本来也有路灯,只是现在路灯坏的坏,只剩下几个异常敬业的散发着昏黄的、垂死的光芒。偶尔看到一个这样的路灯,还挺瘆人,不如没有。
夏晗晗走得慢,深一脚浅一脚,即便她现在右脚没扭,也走不快——她有心脏病,虽说现在好了,但“静”这个字已经伴随了她十几年,刻到骨血里去的。
穿过小广场,出口是一个楼洞,三层的矮楼,不堪风霜,有的地方已经坍塌了。除了一些要饭的来此过夜外,再无人居住。
广场暗,好歹也有几束路灯的灯光,楼洞里却是什么都没有,当真漆黑一片。
夏晗晗犹豫了一下,是继续往前走,还是就呆在这里,等江淮来接。
不过还没等她开始思考,就听漆黑的楼洞里发出声音:“有人来了!”
是个少年的声音,压得很低,在楼洞里发出回响。
夏晗晗停下脚步。
利北区是个三不管的地界儿,治安差得很,不少小混混小地痞在这儿打架,夏晗晗想,她可能打扰这些人交流感情了。
既然被发现,那就没有逃跑的道理。夏晗晗不是没见过打架,更不怕打架。
她一手拿着手机充当手电筒,一手扶着楼洞的一侧墙,缓缓地走着。
左手边那群打架的在她进来的时候有一瞬间的停顿,大家都在看这个小姑娘到底要干什么,谁知人家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认真的走路,专心得很。
“怎么办?”高个少年问道,他就是刚才看到有人来了的那位。
比他矮了一头的少年斯文地推了推眼镜:“继续。”
于是拳脚声又起。
夏晗晗感叹,这群人打架倒还挺文明,单是肉搏,不配上一些乱七八糟的背景台词。
谁知正想着,忽然发现脚下有一团不明物体,想要收脚已来不及,只好把抬起的左脚向外荡开,可她右脚又是个伤兵,双脚着地的时候还好混一混,现在只剩下它自己,却是连站也站不稳了。
于是她合身扑倒在那团不明物体上。
“糟了,沈哥——”高个少年在伸拳头的间隙朝路过的小姑娘那看一眼,不看还好,一看大惊失色,当即就要转身过去。
被眼镜少年拽住了胳膊:“不急,应该没事。”
话虽这么说,但心里也没底,沈夜白那个脾气,不是一般人能对付了的。只不过他们过去也没用,只能盼着那小姑娘自求多福了。
“抱歉抱歉。”夏晗晗倒在了那团不明物体上,手机也摔掉了,不过她从那事物的形状上分辨出这乃是一个人,活的。
不怪她认不出来这是个人,大夏天的这人裹一黑大衣,从头到脚都蒙住了,坐在漆黑的楼洞里,不知道的,还以为一袋不要的垃圾,或一包丢弃的物品。
总之,和“活人”这两个字沾不上边。
夏晗晗跌跌撞撞地从这位活人身上站起来,捡起手机,又朝他双手合十一鞠躬,这才转身离开,还一瘸一拐的。
沈夜白原本裹在大衣里睡觉,被她吵醒了不说,看她一系列动作,怎么那么像给死人上坟呢?
谁知那人离开又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张人民币,低垂着眼,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
夏晗晗想这“活人”既然在这儿睡觉,想必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打算给他献上一点爱心。
但刚刚不小心把人撞到,现在又想起来给钱,夏晗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抿着嘴,也不说话,只在那流浪汉面前蹲了,把人民币铺平放在地上,怕风刮跑,还捡了两枚小石子放在上面。
做完这一切,她才缓缓起身,又一瘸一拐地走了。
沈夜白有些好笑,他拿漆黑的眸子目送了夏晗晗的背影离去,然后伸手弹掉石子,捡起人民币,一手拿出手电筒一照。
嚯,十元,看她打扮是个学生,不算小数目了。
沈夜白挣脱掉身上裹着的黑大衣,起身,朝楼洞口走去。他身形颀长,是个少年人该有的样子,哪里像什么流浪汉。
“沈哥睡够了?”高个少年问。
“不知道。”眼镜少年摇头。
“沈哥生气了?”高个少年再问。
“不知道。”眼镜少年再摇头。
沈夜白走出楼洞口,前方是条马路,路边停了辆阿斯顿马丁,他打开车门,坐到驾驶位,发动汽车。
目之所及,白衣黑裙的女生在马路的尽头,隔着茫茫夜色,走得缓慢。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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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档文《心尖宠爱》,这篇完结休息一周就开:文案1:
付晚晚第一次见陆长安的时候,只有六岁。
陆长安年纪虽小,辈分却不低。
付老先生犯了难,不知让女儿怎么称呼他。
谁知付晚晚已经甜甜地叫了声:陆叔叔。
年仅十六岁的陆长安心头一震。
我有那么老吗?
多年后,已经成为陆太太的付晚晚,
在无数个夜里,被陆长安缠着:
乖,再叫一声叔叔。
文案2:
传闻娱乐圈大佬陆长安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乃是一位黄金单身汉。
付晚晚:假的,早结婚了。
传闻陆长安曾包养一位男团小鲜肉,性向成疑。
付晚晚:假的,他喜欢女人。
传闻陆长安有许多情妇,如当红花旦、新晋影后,靠着一流的床技获得宠爱。
付晚晚:假的,他喜欢技术不好的。
传闻陆长安有特殊性癖,在情到浓时,喜欢听对方喊他“爸爸”。
付晚晚:假的,他喜欢喊他叔叔。
霸道总裁陆先生×被宠上天的陆太太
先婚后爱,恋爱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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