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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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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都这地方,名字听起来有点可怕,给人一种凉飕飕的感觉。事实上,这儿确实是阴森森的。走在街上,店门口都挂着白色的幡,随着风飘拂,一看便知此处是冥界幽都一样。

    街上走着的人,有的是人身,有的则是鬼身。那些个鬼身一个比一个丑,青面獠牙的还算好,有的是狗头鸭脖象腿。想当年本花妖第一次入幽都的时候,被一只猪脸鸡腿的鬼看上了,满幽都地追着我跑。

    唉,这悲催往事,不提也罢。

    但是幽都还是很繁华的,店铺极多,鬼来自各地,因此好吃的也多。我家住在忘川下游,附近是幽都最出名的街——穿巷。说起这街,那可是有的说了,穿巷大都是买各种好吃的点心,也有买衣裳的,然而,最出名的店则是“极”铺。

    这铺子是卖茶的。

    如果单纯卖茶,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之所以出名,是因为里面有个公子。

    公子喜欢听故事,听了故事后会选择是否给人送上一盏灯。有了这盏灯,过奈何桥后可以不饮孟婆汤。

    我知道这个消息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公子背景好大好有势力,竟然可以不顾三界法则。

    我忽然好奇,到底是怎样一个人,连孟婆都敢使唤呢?于是,我产生了想要认识他的心思。

    最重要的是,听说这是个美人呢。

    幽都的鬼,活了那么久,还是有点见识的。能在幽都被评为美人的,一定是绝色。冲着这一点,我也要去拜访“极”铺。

    “极”铺在两家买吃食的店中间。我下午没有吃饭,深深觉得单单喝茶定是不能饱腹的,于是,我到“极”铺左边的店买了两个肉夹馍,又到它右边的店买了一碗不要葱不要菜不要腊肉不要胡萝卜的扬州炒饭,然后施施然地站在了“极”铺门口。

    差点忘了说,我是一只花妖,准确来说,是一只口味独特画风清奇的花妖。我不吃素。而不要腊肉,是我嫌弃那家的腊肉有股酸味。当我说我不要葱不要菜不要腊肉不要胡萝卜,那家的老板很诧异地问我,“姑娘,你咋不直接要蛋炒饭呢?扬州炒饭比蛋炒饭贵哩!”

    我面不改色地道:“哦,因为扬州炒饭名字比蛋炒饭好听。”

    然后老板无奈地给了我一份只有蛋和饭的炒饭。我更是无奈,这家扬州炒饭从来不放菠萝和玉米。

    我看着面前的“极”铺。

    这铺的门面特别窄,紧容一个人进去。它没有像其他的店一样挂着白幡,整个店是用木头建造的,上面挂着一个牌匾:“极”。店门口,有两盏白色风灯,里面的烛火在风中明明灭灭。

    不得不说,这店还是很让人瘆得慌啊。

    我进去的时候,店里人挺多的。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而后立刻环顾着四周。进店的多是女子,也有些模样好看的男子。柜台那里,站着两个清秀的少年。虽是清秀,但没有到绝色的地步,显然不是人们所说的公子。我又低头看桌上的菜单,不由得浑身一抖。

    贵,惨无人道的贵。我咬牙,伸手招了招,立刻有一个少年走了过来,“姑娘想要喝点什么?”

    我指着那个最便宜的,“就这个了。”天知道,这最便宜的都够买二十碗扬州炒饭啊。

    趁着那少年还没走,我问他道:“怎么不见你家公子?”

    少年微微一笑,“公子在二楼坐着呢。”他说着便帮我准备茶了。

    我对这少年挺有好感的,等他端着茶过来,我又问他,“你家公子何时下来?”

    少年温声问道,“姑娘可是想见公子?”

    我一向不是什么矜持的人,点头道,“久仰公子大名,特此前来一见。”

    “我家公子不太喜欢下楼见客,只喜在楼上听故事,极偶尔下来一次,怕是要让姑娘失望了。”少年解释道。

    “我可以上楼讲故事啊。”我笑眯眯地道。

    少年抱歉地道,“公子只听要入轮回的人的故事。”

    “啊?”我失望了,我都花了这么多钱还是没有看见这位美人,我追问道,“那如何才能见到公子啊?”

    少年浅笑,“公子还是会下楼的,若是姑娘每天都来店里,许是会见到的。”他指了指那些正在饮茶的人, “您看,那些人都是想见公子的。”

    我不由得愣了有愣,而后对这位美人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放出美人的风声,又闭门不见,只有入他店者方可能见到。而入他店,一般都要买东西,这下好了,大家为了看见他,便往他的店里砸银子。

    啧啧,好高妙的挣钱手法。

    这下,更坚定了我见美人的决心了。

    此生惟美人与钱不可辜负也。

    有钱的美人,更加不能辜负了。

    于是我为了见美人,忍着大把大把银子被花掉的心疼,坚持每天早上起来便来到这家铺子,从早上坐到晚。我每天直接点一碗茶,然后吃食全部在附近的店中解决。我只是去附近买了饭,便返回铺子吃饭,生怕错过了美人下楼的时间。一连四十九天,我的生活都是这样的。我花掉了将近可以买一千份扬州炒饭的钱来见美人,可是他始终没有下楼。

    我从刚开始的期待到后来,已经怀疑那少年诓我呢。

    第五十天,当我正在喝茶时,忽然见对面的木椅旁边站了一个人。

    我一愣之下抬头,抬头之后又愣住了。

    眼前的人,一身深红色宽袍大袖,上面绣着大片大片的暗色彼岸花。衣是红的,发是黛色。他的发没有绾,由肩一直散落至脚踝。至于他的模样,我一时间找不到言语来形容,只是莫名想到小扇里画着的山水墨图。

    这么妖艳的衣衫,穿在他的身上,平添了清雅之气。

    不得不说,幽都美人名副其实。

    我看着公子,又看着左手肉夹馍右手茶盏的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了肉夹馍,清咳了两声,刚想客套两句时,便听见公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理了理衣摆坐在了我对面的椅子上。

    我讪讪地放下了手中的东西,挤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久闻公子大名,今日方窥公子容颜。幸会,幸会。”

    公子轻轻一笑,优雅地拿起茶壶,缓缓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水,“是吗?”

    我点头道,“自然是的。为了见公子一面,我在这店里一连待了四十九天,以外是见不到公子了。”

    “嗯。”公子颔首,“不知姑娘前来,有何贵干?”

    我总不能说我是好奇他的样貌才天天来他的店里喝茶烧钱的吧?为了提高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我遂道,“听说公子能送人一盏风灯。有此风灯,不饮遗忘。”

    “嗯。”公子抿了一口茶,抬眸望着我,等待我的下文。

    我却是有一个问题要问,“我想了很多年,如果有刻骨铭心的爱恋情感,怎能说忘就忘?而后我在奈何桥头看到一个白衣男子提着一盏白色的风灯,和一名女子一起走过了奈何桥,未饮孟婆汤。我想问问公子,为何独独让他们能铭记过往?”

    公子听了后笑了笑,伸手理了理自己的黑发,“倒是个好问题。”他的手轻轻地敲了两下桌子,“只是,我为何要告诉你呢,小花妖?”

    竟然看出我的真身了。我在这幽都待了好几百年,都没有人看出我的真身,毕竟我是一只有几千妖龄的花妖啊。看来这家伙真的修为颇高。

    然而他说的没有错,他为何要告诉我呢?这下子,我真是哑口无言了。

    公子含着浅浅的笑意,见我不再开口,也没有再开口,就那么隔着一个红木桌子望着我,让我觉得尴尬。

    为了缓解这尴尬的气氛,我状似不在意地四下环顾了一下。这一环顾,我便发现了不对劲。

    我这才发现,“极”铺里面的客人就我一个。明明我来的时候有很多人啊。

    我疑惑地问道,“怎么店里就我一个客人?”

    公子莞尔,“我让三猫送客了。”

    三猫就是我第一次来“极”铺时和我说话的温柔少年。

    至于另一个少年,脾气有点火爆,名叫“二狗”。

    这俩名字,真是绝了。听三猫说,是公子取的。

    早就应该想到,能取这名字的人一定非常人。

    “呃。为什么没有人让我走啊?”我小心翼翼地问。

    公子浅笑,竟有些妩媚,“不是你要见我么?”

    我再次哑口无言,觉得这人分分钟都在结束对话。

    我叹了一口气,望着眼前手那茶杯的人儿,没话找话道,“公子很喜欢喝茶?”

    他轻轻地应了一声。

    我又看看立在一边的三猫和二狗,问道,“公子取的名字好别致啊。”

    他勾唇一笑,这次连回都不回我一句了。

    我这人有一个极大的优点——脸皮厚。于是,我再次没话找话道,“公子这店的生意倒是极好。”

    “那是啦。我们店的生意可好了,每个月都能挣可多银子了。”这次回我的不是公子,而是二狗,他得瑟地扬了扬手中带着的一个大大的玉指板,一脸自豪地道,“你看,我用上个月公子给我的报酬买的。”

    我看着他手中那玉质上好的玉指板,睁大了眼睛。这玉指板,是幽都第一珠宝商玉珍记的首饰,他家的东西一向特别贵。我喜欢一个羊脂玉佩很久了,却一直没有钱买。

    当然,我也是个藏不住钱的人。看我为了窥探美人容颜不惜砸钱,便可知一二了。

    只是,这店里的雇工报酬也太高了吧。

    我立刻转头看向公子,“公子您这还收人吗?”笑得满是谄媚之色。

    公子云淡风轻地饮着茶,唇边笑容依旧,轻飘飘地吐出几个字,“小店人已满。”

    我不死心地看着他,“我会很多的!”

    公子“哦”了一声,目光露出询问之色。

    “我会端茶递水、招揽顾客、谄媚讨好、打扫卫生、清理楼道、吃饭睡觉……”我喋喋不休地说个没完,公子则一脸认真地听着我说完,而后微微一笑,“你有什么特点吗?”

    “我脸皮厚。”

    公子看了二狗一眼,“他具备了这一项。”

    “我为人讨喜。”

    公子的目光投向了三猫。

    “我长得好看。”

    公子这次不再看任何人了,只是笑着看我,红色大袖微微一摆,宛若流水。他随手理了理耳畔的黑发,不语。

    我看着他这模样,立刻闭嘴。

    这是逼我拿出我的撒手锏啊,“我能够转换时空,让时光倒流。”

    “哦?”公子这次终于拿正眼看我了,“当真?”

    我点头如捣蒜,“真,比金子还真。”

    公子托腮,开始思考。

    我看有戏,立刻趁热打铁道,“若公子有需要我之处,我必定效劳。”

    公子的手指敲了敲红木桌面,面露迟疑之色。

    我信誓旦旦地保证。

    他犹豫了之后,终于勉为其难道,“也好,多你一个也无碍。”

    于是,我的帮工生涯就此开始了。

    那个时候的我还因为自己劝说公子成功了,直到后来,我方才知道,他早便看出了我能转换时空的能力,和二狗演了一出好戏,只等着我上钩,让我心甘情愿地成为他的帮工。

    唉,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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