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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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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涵的心骤然一沉。

    不远处站着的俨然是常年跟着云膺的两个狗腿子之一,云兴师兄。林涵自认为今晚的行动已经极尽小心了,没想到竟然还是被人发现了。

    “我早就看出你这小子不对劲了!”云兴十分得意:“平白无故,拿自己好好的树来换云膺师兄的枯树,还好我今天从这里路过,发现了这道白光,不然原本属于云膺师兄的宝贝就要被你给挖走了。”

    果真是运气问题。

    林涵暗自在心里叹了口气,缓缓站了起来,他一动作,云兴就十分警觉:“别乱动!我告诉你,我的飞剑可不认人!”

    离天剑派只有普遍都是凝脉期的二代弟子才有真正的飞剑,这云兴的法器说是飞剑,其实就是一柄劣质的剑胎而已,连下品都算不上,是他当初百般讨好剑庐的火锋师兄才得到的,经常拿这个来吓唬人,其实还不如云膺的金鹰。

    “云兴师兄,别动不动就打啊杀啊的,我又没说要私吞这宝贝,”林涵一边和他虚与委蛇,一边踢了一下脚边的纪骜:“云膺师兄自己都可以买得起飞剑这种宝贝了,我手上这种货色,他看不上的。不如我们两个……”

    云兴对他的提议似乎颇为心动。

    “看不出来,你小子……”

    云兴话还没说完,林涵直接一抬手,云兴以为他是要攻击自己,连忙召出飞剑:“杀!”

    然而林涵却是把用衣襟包裹住的逍遥经往纪骜那边一扔,自己抬手召出了银船挡在身前:“纪骜,跑!”

    一道黑影怀抱着逍遥经,如同狼一样窜进了树旁的藤蔓丛中。林涵看他能领会自己的意思,顿时十分欣慰。可惜眼前的形势却由不得他高兴——云兴那柄劣质飞剑远比他想象的锋利,一击之下,银船上直接出现了一道深深的凹痕,如果不是林涵这几天都在熟悉这条银船的驾驭方法,只怕这一击之下就得被飞剑所伤。

    云兴一击不中,又挂念着被纪骜带走的逍遥经,收起飞剑就想去追纪骜。

    “别想跑!”林涵自己带着银船,明明是带着个只能挨打不能打人的龟壳,还搞得像他在追云兴一样,直接驾着银船朝云兴冲了过去。

    云兴顾忌他,回手一剑,直接穿透了船舷。林涵连忙驾着银船逃窜。

    云兴却已经被他惹怒了。

    “你想救那小子,自己就代替他死吧!”云兴跟着云膺,也是心性暴戾,明知道林涵除了银船没有别的法器,还要一剑一剑狠狠劈下来,显然是想要林涵的命。

    不过两三剑下来,林涵的银船已经摇摇欲坠了,云兴再是一剑下来,直接削掉林涵一截衣袖,连皮都被削掉一块,林涵哪里受过这种重伤,痛得心神不稳,直接从空中栽了下来。银船也化为银箔小船落在他手边,几乎要散架了。

    林涵背靠着一棵火掌树,努力想爬起来。

    云兴却已经逼近来,直接落到地上,提着飞剑,就想一剑结果了林涵。

    林涵避无可避,只能伸手护住头颈,然而等了半天,只听见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再睁开眼睛时,眼前的云兴已经成了一具尸体,而骑在尸体上抹着匕首的,正是脸色苍白的纪骜。

    “逍遥经,”纪骜已经连坐不坐不住了,仍然咬着牙从怀里掏出那卷带着金光的经书,递给林涵:“还你。”

    林涵伸手去接,扑通一声,纪骜已经连人带经书栽在了他怀里。

    -

    纪骜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他是天生带着警觉的人,一醒来也不急着爬起来,只睁开一条缝,悄悄地打量了一下周围。

    这是一间非常整洁的竹屋,陈设很简单,桌椅蒲团都是干净的,墙上还挂着一个装药丸的小葫芦,竹屋的窗半开着,可以看见窗外是一片新开辟的药田,竹屋背靠山壁,前面就是悬崖,显然是能够靠法器飞行的三代弟子才能居住的地方。

    纪骜隐隐地感觉到了竹屋里的灵气——他自幼生活在种植灵谷的凡人之中,哪怕是最好的灵田,也没有这么充沛的灵气。

    门被推开了。

    那个叫做“云涵”的少年走了进来,他换下了夜行衣,穿着三代弟子的白色道袍,宽阔的袖口盖住了他受伤的手臂。

    “你醒了?”林涵刚刚浇过药草,准备过来看看纪骜。

    纪骜直接从床上翻了起来。

    一夜过去,他的伤口已经基本都痊愈了,身体仍然灵活得像一只小野兽一样,直接就跳下床来。林涵知道他的脾气,也不拦他,干脆叫他一起:“既然你醒了,就过来和我一起去抓兔子吧。”

    “抓兔子?”纪骜有点弄不明白。

    “是啊,抓兔子烤着吃。”林涵笑着问他:“你不饿吗?”

    -

    修仙之处大都灵气充沛,花木茂盛,自然也有许多野兽出没。林涵住的这一处还不算幽静,没什么老虎豺狼,充其量只有些兔子野鸡,天生万物皆有灵,哪怕是兔子这种生物,也会本能地被林涵种植的那些灵药吸引,所以林涵没事就把周围的兔子野鸡清一清,既然抓到了,也懒得浪费,何况林涵在现代就颇会做菜,这几天等纪骜的时候,他除了种灵药,基本都在研究做菜了。

    有纪骜这个兽性未脱的家伙在,抓兔子更是轻而易举,林涵刚刚准备好陷阱,他已经拎着几只兔子回来了,还有一只野鸡,已经被他拍晕了。

    林涵在竹屋后面垒了一个土灶,点了一张离火符,十分熟练地把兔子剥皮去骨,用从山下凡人那里买来的辣椒盐巴炒熟,又煨了两碗灵谷饭,准备招呼纪骜一起吃。

    但纪骜站在那里,压根不准备动。

    “你不吃吗?”林涵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夹起一大块红烧兔肉就放进嘴里。

    “肉食是凡人吃的,对修炼没有好处。”纪骜十分淡定:“口腹之欲没有意义。”

    事实上,他不仅对口腹之欲没兴趣,而且再难吃的东西他也无所谓,在原来的那个故事中,纪骜除去没找到修炼法门之前有过一段靠草木充饥的日子,后来基本都不再吃五谷杂粮。

    林涵看他确实没兴趣,也不再劝,自己一个人吃了起来。这具身体倒不如他原来能吃辣,刚吃了两口,鼻子上都沁出汗来。

    “逍遥经在哪里?”纪骜又问。

    “你要逍遥经干什么?”

    “那本经书很厉害,是个宝贝。”纪骜一板一眼地告诉林涵:“我看了那本经书,就能变强。”

    “变强之后呢?”林涵反问他。

    “杀人,报仇。”纪骜惜字如金:“变得更强。”

    林涵看着眼前这个冷峻的少年,隐约有点心惊。

    “不为了变得开心吗?”他有点担忧地问。

    “什么是开心?”纪骜冷冷地反问:“为什么要开心。”

    林涵竟然一时找不到话来回答。

    “开心就是,”他迟疑了一下,然后看到了自己手里端着的碗,和碗里的兔肉:“开心就是口腹之欲。”

    纪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开心就是吃到喜欢吃的东西,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朋友,爱人,爱人就是道侣的意思。”林涵努力跟他解释:“一切没有用但是你还是愿意去做的事,就会让你开心,就和口腹之欲一样。”

    纪骜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开心是凡人的事。”他下了结论。

    “你可以这么说。”

    “我要变强,我不要当凡人。”纪骜告诉他:“我不要开心。”

    林涵急了。

    “其实也可以一边变强一边开心的。”他焦急地跟纪骜解释:“但是如果你只是一心想变强,而丢失了很多东西的话,那你就再也找不回能让你开心的事了。”

    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

    他是为了纪骜来的,为了那个没有写完的结局来的。

    他必须给纪骜一个好的结局,一个除了成为传说,除了孤独的永生和自我放逐之外更好的结局,一个纪骜脸上还有笑容的,还知道开心是什么的结局。

    他那篇文写得太多了,写得太长了,他甚至创造了一个不该出现的角色,以至于事情发展到无法收拾……

    所以他必须亲自来这里,来给纪骜一个结局。

    但纪骜显然是从另外一个思路思考的。

    “你觉得开心比变强重要吗?”他问林涵。

    “其实这两个一样重要。”林涵告诉他:“如果不够强,别人很容易夺走你开心的权利。但如果忘记了开心,变强就毫无意义了。”

    纪骜思考了一下。

    其实他并不是很擅长思考的人,他更厉害的是本能。他思考的时候常常给人一种错觉,仿佛是一只小野兽,在努力模仿人类的规则。

    “这样好了。”他告诉林涵:“我负责变强,你负责开心。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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