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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Chapter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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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世少偶尔会觉得不是很明白兰俊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比如现在。

    他双手原本捧着男人的脸,此时下意识的变化方向,随即两手指狠狠一捏——

    “啊!”

    兰俊拍掉他的手,揉发红的脸颊,囧道:“你做什么?”

    陈世少无奈,“你在问什么?”

    “……”兰俊撇嘴巴,“我觉得我的问题十分清晰,简介,明了,并且不会让人有任何误会的地方。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四少笑起来,“那你觉得是,还是不是?”

    为什么他觉得背脊隐隐升起一股凉气?

    兰俊往后缩了缩,双手撑住了后头床板,盯着他看,“我怎么知道?”

    “你不知道?”四少往前倾身子,几乎与他鼻尖对鼻尖,呼吸暧昧,“你在怀疑我?”

    “……”在心里重复过二十遍的‘我才不是怀疑什么’应该直接说出口才对。

    兰俊弱弱道:“我没有。”

    四少吹了吹他垂落在眼前的发尖,笑得更为温和,“那你问这个干什么?什么叫有一腿?”

    兰俊眼睛从左边瞟到右边,又从右边瞟到左边。

    “我记得,以前你们闹过绯闻。”

    “绯闻和有一腿的区别挺大。”四少道:“这回你要跟你的语文老师道歉吗?”

    兰俊:“……”

    “如果你说的绯闻是三年前那档子子虚乌有的事,我可以说,这个“绯闻”压根就不存在。”

    四少直起身子,抱起手臂看着他道:“三年前你应该记得,公司搞了一个大型活动。”

    兰俊想了想,恍然间似乎有这件事来着,好像是……吴真的生日会?

    咦……

    当年确实是吴秘书的生日会没错吧?虽然在当时因为不太感兴趣,并没有过多关注,而且因为钟华对外宣称“华星”是一家十分体贴员工的公司,所以要为员工举办生日宴会,但媒体和报刊关注的焦点却是在别处。

    因为宴会十分盛大,举办地在公司顶楼以自助餐的形式举行,许多其他公司的明星也被邀请参加,还有许多大型娱乐杂志的ceo和导演编剧以及电视台的人。

    现在想想,除了吴真,好像没有其他哪位员工享受过这个待遇?兰俊望天……

    四少知道他想起来了,便道:“当时萧晓也在邀请行列,她刚从香港开完演唱会回来,下一站是去台北,紧跟着是去东京。当时也是巧合,她回程的飞机刚巧在吴真生日那天停在国内机场,距离去台北的飞机起飞尚有八个小时的时间,于是她顺便来宴会走了一圈。”

    兰俊眨巴眨巴眼,从头到尾他都没听出来“绯闻”在哪个部分。还是他听漏了什么地方?可以倒带吗?

    兰俊道:“所以?”

    “她的房车临时要回她的住所去拿带去台北的东西,而她总不能自己坐出租车来会场吧?”

    “……”好像要到关键地方了。

    “恰好我当时堵车在半路上,接到钟华的电话,绕道去接了她。”

    “……”原来如此。

    之后的事不用脑补也能想得出来,二人一起出现在会场,会场上充满了什么?各种媒体记者啊!

    这么好的题材要是不用来写写八卦简直是太浪费有木有?什么“公主飞机刚落地,王子就去迎接啦”什么“二人好不容易相见,满怀恋恋不舍之情啦”什么“旁若无人秀恩爱啦”。

    说得好像他们就是当事人一样。

    可事实呢?不过是陈世少与她一起进了会场,二人和一些导演圈内朋友打过招呼便各做各的了。

    原本嘛,一个是涉足影视圈的,一个是歌坛圈的,虽然认识,却很难搭上一个“熟”字。可偏偏,报道写得二人仿佛地下情许久一般。

    兰俊终于想起来当时看到的报纸上映着什么了。

    正是二人一起进会场的照片。

    四少说完,依然抱着手臂看人,那模样——还有什么要问的?

    兰俊略尴尬,“这也真是挺巧的嘛。”

    “巧?”四少抬眉,“是挺巧,不过没有你巧。”

    兰俊瀑布汗。

    这话其实也没说错,自己这一连串的倒霉事哪件不能用“出现的巧不如出现的好”来形容?

    每一步都被精心计算过,一步一步踏入对方设计的圈套落得如此下场。换句话说,若他连唱歌都一般般,恐怕就是皮囊再好看,钟华也不会为了他想尽办法,沈祯和白烨这两个完全的生意人,也根本不会和他合作。

    那么自己如今已经是一个隐退娱乐圈的下场了,能在这里做个经纪人,都算是祖上积德。

    他撇撇嘴,吞吞吐吐道:“我也不过问问……媒体嘛,本来就很无聊。”

    “是谁把这么无聊的事说成好像确有其事的?有一腿?嗯?”

    “……”可以不要抓着不放嘛,好小气啊真是的。

    兰俊心里正腹诽,却发现头顶有阴影罩了下来。他一抬头,唇上就被吻住,陈世少不等他反应,舌尖撬开牙关,一路攻城掠池。

    “唔!”兰俊被推倒在床上,双手下意识推上男人的肩,只是还没挣扎,又犹豫了。

    激烈的吻在纠缠片刻变为了温柔的缠绵,吸吮之声让人脸红心跳,男人的手熟练的顺着衣摆往上撩,手指摩挲过腰身,兰俊顿时颤抖。

    “唔嗯……”

    差点窒息时,唇终于被放开,兰俊深深呼吸,觉得脑袋里嗡嗡响,手脚跟着发软。

    四少笑得像偷腥的猫,漆黑的眼睛盯着他,问:“喜欢这样?”

    他能清晰感觉到二人的下身都微微发胀,隔着裤子磨蹭,带出异样快感。

    兰俊脸上通红,耳朵要滴出血,像吃了闷亏一样的瞪着自己。

    四少毫不在意他的注视,不如说,他其实在享受。手指捏上胸口凸起,一边轻揉,另一只手拉开兰俊的裤头,问:“还是喜欢……这样?”

    手探入,轻易握住。

    兰俊小腿差点抽筋,不争气地缴械投降了。

    窗外夜风挤入,将暧昧气息吹淡了些,却藏不住诱人喘息。

    ……

    之后的两日,陈世少更加投入拍摄,兰俊在空余时间里依然努力记旋律和歌词。蒙峰来过两次,改了一些地方,二人合计着,这次要做,就要做到史上最惊艳的效果。

    前三首歌终于敲定完毕,兰俊在最后一天下午抽了个空,去录了个音。又去看了工作室制作的专辑封面和海报设计图。

    海报是在法国拍摄的大片海,只有海,无边无尽的,远处有灯塔,漆黑,没有亮。天空雾蒙蒙的,但地平线尽头似乎有旭日将要升起,微微一点橘光,带着点金色,吸引着人的视线,又让人忍不住期待。

    背面的设计还是空的,设计人说,打算拍兰俊的背影用。

    兰俊觉得挺好,很有回归和“重新做人”的意味。

    想想也算是新的一条路开始,他颇有些感慨。看着忙碌的工作人员,压在心底的血性终于又隐隐涌现出来,浸染上嘴角,变成他独有的自负又带着些痞气的笑。

    第三日两人收拾东西出发往陈世少的老家走,竟然是在l市边缘的小镇上。

    浓厚的小镇风让兰俊耳目一新,他很少出门旅游,又没逛过祖国大好河山,对于小镇有一种十分新鲜的好奇感。

    二人下了长途车,径直在附近找了一辆面的,还没开出多远,迎面来了一辆拖拉机——当然早已不是老旧的拖拉机,没有黑烟没有轮带,但依然一路开一路哐哐作响。

    面的往旁边让了让,那拖拉机过去,后头装着一溜长板子的煤炭。

    兰俊已经很多年没看见过拖拉机了,目光刚随着转动,又看见路边慢慢悠悠过来一匹骡子。

    脖子上绑着五彩绳结,绳结上系了个铃铛。背上套着白色的鞍具,两边各载着大麻袋装的东西,尾巴有节奏地一甩一甩,长长的脸呆滞地看着路面,耳朵听到拖拉机的声响,抖动了一下。

    骡子的主人在前头牵着绳子,一手提着一个小筐,里头装着一袋米。他一边走,一边哼着小曲,倒是悠闲自在得很。

    旁人显然也早已习惯了,并不惊诧,甚至在面的过了一个小山坡时,两边景色渐渐打开,有大量的农田围绕在房屋之后,山坡上有牛,还有马,屋门前栓着的大黑狗汪汪汪地吼,声音和城里的宠物犬完全不同,洪亮而厚沉,就像一个美声家。

    兰俊几次想问四少:你小时候是在这里长大的吗?

    只是话到了口边,又不知道该如何问才好。

    他发誓他不是歧视,也不是觉得自己是城里人而微微自豪。如若他这么想过哪怕一点点,就让他永远在娱乐圈翻不了身!可是……他真的很难想象,在这种环境下,眼前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是如何养成的。

    大概知道兰俊在纠结什么,陈世少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道:“我父亲老家虽然是在这里,但他十七岁就离家去了a市。”

    “哦——”这是包含着‘原来如此’意味的一声。

    “现在要去的是我大伯父儿子的家,我父亲上头的近亲基本都过世了,眼下还剩下的只有伯父一家,之前打电话的是石伯,他是我父亲的儿时伙伴,关系很铁。”

    兰俊点点头,略微觉得四少的家族有些怪异。

    打电话催四少回来祭拜的不是亲戚,而是一个朋友?

    l市的小镇还挺大,面的一直从西开到了东,几乎整个贯穿。

    等到地方的时候,兰俊刚一下车,被一群皮肤黝黑的小孩子团团围住了。

    “……”

    兰俊和一群孩子大眼瞪小眼,孩子们也都不说话,只眼巴巴看着他。

    四少从另一边下来,看到这幅场景,觉得好笑,便说:“他们只是好奇罢了。”

    兰俊僵硬点头,身体贴着车身往旁边挪了挪,小孩的目光跟着转,他提着行李箱,一溜烟跑去了四少身边。

    男人刚付了车钱,将自己的行李也提起来,道:“大伯家只有一个儿子,现在在镇上做杂货店的生意,十九岁就娶了个媳妇儿……”

    “等等,还不到法定年龄……”

    “在这里这是很正常的事。”四少说着,带着他朝前面一处二层楼高的自制砖房走去,灰色的墙面上写着广告,黑色的几个大墨水字——治痔疮!电话:xxxxx

    兰俊好不容易才将自己的目光从那上头移开,装作什么也没看到的跟着男人进了院子。

    里头的大狗猛地叫了起来,扯动拴着的铁链,哗啦啦响。

    “大伯?”四少喊了一声,伸手推开半开着的铁门。

    左右门上贴着门神,瞪着硕大的眼睛,看着前方。

    兰俊从四少肩膀探头往外看,见从小房间里走出一个女人来,穿着碎花衬衫,挽着裤脚,手上正用一抹帕擦手。

    “谁啊?”浓浓的地方口音。

    四少回了一句,“是我啊,大伯母。”

    “诶?”那女人愣了愣,随即睁大眼,“哎哟,是世少回来了!快进来进来!”

    女人热情地冲了上来,伸手想拉四少,半途又缩回去了,尴尬地在裤子上擦了擦,“大伯母正在杀鱼……”

    兰俊也注意到,她的手指缝里还残留着血丝。

    四少却不在意,左右看,“大伯呢?”

    “他去街上买东西了,你石伯说你今天晚上才到,怎么这时候就到了。”女人将他们往里迎,边又好奇看兰俊,“这是你朋友?”

    “嗯……”四少还没介绍,兰俊赶紧道:“我是他经纪人。”

    “哦哦……经纪人,这个我知道。”女人点头,将落在耳前的发丝往耳后捋,“像……助手那样的,秘书之类对吧?”

    兰俊笑道:“这么理解也行。”

    正说着,屋里蹦出来个小娃娃,大概三四岁年纪,走路摇摇晃晃,脖子下塞着一块手帕,上头绣着只小鸭子。

    “奶……奶……”

    “诶,给奶奶抱。”女人赶紧去抱,怕狗儿吓着他,又道:“乖孙来看看,这是你叔叔。”

    “苏……叔……”小孩奶声奶气地喊,睁着大眼看人,口水流了满帕子。

    作者有话要说:报告~~本文将于5.2号,也就是星期四入v~入v当天三更~感谢大家的支持\(^o^)/~感谢支持正版么么哒!

    感谢小鱼的地雷么么哒!!=3=~~~

    p.s:读者群五一之后解散,咱发了群邮件,在群里的孩子可以看一下。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和支持,群解散不代表任何意义,阿莫一直都在这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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