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老鼠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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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借给他们住的这套房子位置稍微有点微妙,这片在纽约人口里是被称为“老鼠窟”的地方,小偷骗子妓|女皮条客瘾君子尽数聚集于此。在这座永远不会停止扩张的钢铁森林里,**的枝干上早已驱生出了太多罪恶的果实。
然而罗根觉得这还算是个适合他居住的地方——躲在黑暗中的阴影是最不容易发现的。
其实以前吉米也不太会往这边走,约翰告诉过他这一带很危险,不能接近。
忘了说,约翰是他遇见的另一个流浪儿,他们那片儿所有流浪儿的小头头。
头几天吉米一直没出门,罗根当然知道这附近龙蛇混杂,他可不放心吉米一个人出门。
而又因为要配合孩子的作息时间,他不太好晚上去打|黑拳赚钱。罗根只得出卖廉价劳动力,因为没有合法身份证,工资被压得很低,但他金刚狼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力气。同样的时间,他能干别人两倍三倍的活儿,挣得也不算少。
罗根已经很久没有过上这么有规律的生活了。每天早上九点起床,吉米已经给他把牙刷毛巾都准备好,走进厨房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早饭,然后九点半带上吉米准备的中饭出门,下午四点下班回来,顺路把吉米写好的菜单上的菜买好,一到家,丰盛的晚餐也准备好了。
甚至于罗根在工地上吃午饭的时候,众工友也总是望着他的盒子,无比羡慕地说:“你老婆手艺真好。”
罗根又惊诧又骄傲地回答:“这是我孩子给我做的。”
然后在罗根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擦汗时,众工友又会无比羡慕地说:“你老婆真贴心。”
罗根于是再次又惊诧又骄傲地回答:“这也是我孩子给我准备的。”
过了好一段时间,罗根才猛地发现自己生活已经大变样了,以前他居无定所,走一站是一站,没钱了就去打架或者打工,赚一笔花一笔,饿了才吃顿饭。
而现在,罗根饮食规律,作息规律,生活规律,手袋里有个干净的手帕,胡子整齐了许多(罗根没有接受剃光胡子的建议,他认为那样会显得像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也不必每天从一堆脏衣服里面选一件不怎么脏的来穿。
除了要担任atm取款机的角色之外,其他事情都不必他操心啊。用工友的话说就是“你孩子比老婆还贤惠啊”。
吉米这个孩子看似弱小,其实比他更会生活,从他搭的那个小窝就可以看出来,用捡来的废品却能造出一个还算安适的栖身之地着实不易,不仅如此,从他比一般流浪儿要干净的脸蛋没有泥垢的指甲和整齐的头发就可以看出这个孩子很会打理自己,即使是在那么窘迫的情形下。罗根无法想象,一个离开父母的八岁孩子是如何做到这种地步的。
如今吉米也从不叫罗根担心,反倒是罗根,每天吉米都得提醒他把衣服领子翻好出门记得带东西等等琐事。
这是他们同居的第十三天。
吉米一如既往地待在家里,对外界似乎一点都不好奇。在他自己看来,自己早就告别了活泼多彩的童年时代,外面的世界剥去华丽表象,展现在他眼前的全是冷漠和残酷。
从更小的时候开始,他就不会对一直在同一个地方而感到不耐烦。
各种有趣的电视节目可以让吉米在沙发上窝一整天。
中午十二点,电视上正在放午间新闻——
“近来,针对层出不穷的变种人和人类发生冲突事件,领导人协商会议后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对策,方案如下:一设立专门处理变种人的机构csa,关于变种人的事宜,广大民众可以致电咨询这个部门;二施行变种人登记政策,请变种人群众主动地到政府部门进行身份登记,并标注异能类型。三如有未登记者被查出是变种人,将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惩罚……”
看到这,吉米忽然想起一件毫不相关的事情——昨天下午晾在阳台上的衣服大概是可以收了。
衣服挂在窗台外面的铁栏杆上,稍微有点费劲,吉米得探出点身子。
“吉米!”一个充满惊喜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吉米一跳,或许……还带了一点怒气?
桀骜少年的身影现出,棕发棕眼,高鼻梁,白皮肤,颇为帅气,然而看他神情便知他是一只难以驯养的野猫。
“约翰!”吉米高兴地回应道。
被叫成是约翰的少年把最初流露出的喜悦之情收起来,没有好气地问:“你这些天去哪了?我找了你好久。”
吉米立即道歉,“我很抱歉。但是,我遇见了一个大叔,现在他带着我一起生活。”
约翰投以鄙夷的眼神,“大人都是不可靠的!我都说了我会罩着你的,你怎么能先背叛我。”
吉米没想到会用上这么严重的词,约翰是他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也不想和约翰闹不和,“不不,我没有背叛你!还有,罗根叔叔真的是好人。”
约翰冷笑一声,“你先下来,我们好好聊聊。”
吉米攀着窗沿的手握紧:“……”
“你下不下来,你自己想好,我这次走了就再也不来找你了。”
吉米只得下楼去了,出门的时候正好隔壁的漂亮阿姨也在外面,吉米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你爸爸不在,你要去哪?”这还是邻居阿姨和他说的第一句话。
吉米没有隐瞒:“我们朋友来找我。”
邻居阿姨点点头,“说完话就早点上楼,不要在外面贪玩知道吗?”
吉米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thank you,mrs rs,miss walce."
吉米:“……”
约翰是吉米到这座城市的第二天认识的,最初的相遇并不友好:吉米身上带的钱全都被约翰抢走,还被嘲笑只有那么点零花钱。
吉米不哭不骂,从地上爬起来拍拍灰,然后像尾巴一样跟在约翰后面,约翰早上起来看见吉米站在远处盯着自己,中午吃饭看见吉米站在远处盯着自己,上街“干活儿”的时候也看见吉米站在远处盯着自己,看到他天真无邪的眼神,吉米越来越烦躁,但是一上前,这小家伙就跑没影儿了。
到最后约翰终于崩溃了,他把从吉米那抢来的钱全都换了回去,还给了他几颗糖,警告他不要再跟着自己。
结果吉米把糖塞进口袋里之后还是继续盯着他。
约翰抓狂泪奔:“啊啊啊!鬼啊!你到底想怎么样啊?!”
吉米满心崇敬地问:“我可以跟着你混吗?”混这个词儿还是他这几天跟着约翰听来的。
约翰历经千难万险终于甩掉了吉米,他正得意时,却不小心在扒别人钱包时当场被捉,那人可不管什么小孩大人的,把约翰打了个半死,他昏倒在路边,再醒过来时,吉米正陪在他身边。而他身上的伤已经被处理过了,腰上一条五厘米长的裂口也被整齐地缝好。
“这是你干的?”约翰问。
“是的。你不用怕,我技术很好的。一岁的时候,我哥哥就教会我解剖青蛙了。”吉米认真地回答。
纠结了好一会儿,约翰才扭捏着道谢,“……谢谢。”
吉米认真地说,“没关系。哦,对了,钱都是从你床缝里找到的那个盒子里拿的,买药全花光了。”
约翰:“……”那是他全部的积蓄。
约翰最后帮吉米搭了一个临时小屋,每隔三两天去找他一次,但没带他一起生活。他嘴上说是嫌弃吉米碍手碍脚。但他自己心里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每当对上吉米的眼睛,他的心里总是难以压抑负罪感和自卑感。
华莱士对约翰有点印象,他有时晚上会出来兜售劣质香烟,她曾经遇见过几次。也不知道隔壁家那个看上去很乖的孩子是怎么和这个小滑头认识的,她这样想着,走到窗户边看了几眼。
两个孩子在说着什么,约翰似乎很暴躁的样子,说到后来,他狠狠地踹翻了墙边的垃圾桶,然后气呼呼地走了。
吉米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像是叹了口气,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吉米对约翰说的是:“我不会离开罗根的。至少现在不会。”
这一点无法调和,两人最后以一拍两散为结局收场。
真是小孩子。华莱士笑了笑,放下帘子就要离开,这时,她却看见一个瘦猴身材的男人缠住了独自走在路上的吉米,那个男人看上猥琐极了,摇晃的脚步代表着他可能刚从酒瓶子堆里爬出来,他们说了几句话,吉米转身作势要逃,却被人一把拎着衣领死命地拖进了巷子里。
华莱士右手夹着的烟啪嗒掉落,不小心烫到了她的左手手臂。
回过神来之后,她翻出放在抽屉深处的枪,匆匆忙忙地就往楼下跑。
在楼梯口时,华莱士一没注意撞上了来人,她抬起头,原本就要脱口而出的脏话绕了一圈,说出口时就成了:“我刚才看到你孩子被一个男人拖进了巷子里!我认识那个男的,一个恶心的恋童癖!”
罗根懵了半秒,接着抓住面前这个的女人,声音都颤抖了起来,“在哪?”
他们迅速地朝楼下跑去,罗根不敢想象,如果不是自己恰好有事回来一趟的话会发生什么,哦,不,自己就不应该带着一个孩子住在这种地方,都是他的错,都是他的错,但愿他还赶得上。
吉米要是出了事,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to be continued...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在晚上……唉,我昨晚应该说中午见的= =抱歉,迟了otz
约翰就是火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