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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去去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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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魔分身本想故技重施,同样抽出绾绾的血气线。

却不曾想,反被她给控制住,一时动弹不得。

绾绾没有放过这个机会。

手中缎带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无数的缎带飞舞,赤霞弥漫,将血魔分身层层包裹,如同木乃伊一般。

绾绾试图控制缎带收紧,彻底灭杀。

然而,却遇到了一股庞大的阻力。

很明显,妖魔正进行着强烈的抵抗。

一时僵持不下。

绾绾眉头微皱,虽然知道要灭杀这血魔分身没那么容易,但没想到这家伙竟这么难缠。

手上愈发使劲,俏脸微微涨红,即便她已经丝毫没有留手,依然不能在片刻之间将对方消灭。

双方就这么僵持着。

一滴血从妖魔分身脚下渗透出来,从木板的缝隙间滑落。

这是这尊妖魔分身的血核。

也是最重要的意识中枢所在,只要血核不灭,这尊分身的任何部位都可以无限重生。

简而言之,就不会死。

可以说,这就是这尊血魔分身的命脉!

此时,它在地下飘浮前进,寻找着某个人的位置,循着血味,悄然接近。

找到了,就在附近!

它从木板的缝隙间渗透出来。

圆溜溜的血核发生了一些变化,变成一个迷你版的血人模样,只有小拇指的指甲盖大小,一般人不刻意去看的话,根本没法注意到它。

更何况,它出现的地方,是所有人的身后。

而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前方战斗所吸引。

它小小的眼睛看向百晓生的背影,嘴巴咧开一丝邪笑。

在场的,除了那个有点棘手的女人之外,就是眼前这个实力更强一些。

这个人可不同于那连血液没有什么卵用的店小二。

只要控制住了他,他的血液必定能给自己提供不错的养料。

将他的血液精华全部吞噬吸收之后,它的实力必能更上一步。

到那个时候,收拾起那个女人,可就简单得多了!

这便是它此时的想法,血魔的每一个分身都有自己的想法,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变得更强。

吸收更多的强者血液,融合、进化、成长,然后融入到本尊中去,成为本尊的一部分。

这,便是血魔本尊赋予这些分身的执念。

此刻,它米粒一般的眼睛灼灼盯着百晓生的背影。

来吧!

将你的血肉献祭于我!

让你的体内的鲜血成为我的养分!

迷你血人十分人性化地舔舐了嘴唇,眼中也绽放出渴望的光芒,积蓄了全部力量,朝着百晓生后脑勺的方向,弹射而起。

啪嗒!

就在它弹起的瞬间,一只大脚踩了下来。

“不!”

“怎么会被发现?”

“这只脚,太……”

带着难以置信,和无尽的不甘心。

血魔分身的意识转眼间消散而去。

苏辰抬了下自己的脚,瞧了一眼自己鞋底板。

一点血迹赫然于鞋底。

那样子,就像是刚踩死了一只蚊子。

眉心的天眼,悄然隐匿而去。

百晓生听到身后动静,回头看到抬脚看鞋的苏辰,有些惊讶,这小子什么时候跑过来的?

但更多的是疑惑和纳闷:“你在做什么?”

“没事,刚踩死一只蚊子,这只蚊子巨肥,不知道吸了多少人的血了,可惜弄脏了我的鞋,怎么也蹭不掉……”

百晓生有些无语,刚想呵斥一句,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机,人家都在与妖魔奋战,你搁这儿踩蚊子,还嫌自己不够闲吗?

想想还是算了。

毕竟,这家伙的作用,也就只能踩踩蚊子了。

绾绾感觉手里一松,妖魔抵抗的力量在迅速消退。

她有些不明所以,这种感觉,就好像互相博弈的双方正斗到激烈处,难分胜负之时,有一方突然缴械投降了一样。

这种感觉,丝毫没有胜利的酣畅感。

但她也没有留手,她不是那种非要跟人分出个高下的战斗狂。

当即缎带缠紧,啵的一声,‘木乃伊’瞬间干瘪下来。

黑红的血液将缎带浸染透彻,透出一股近乎墨色般的黑。

确认血魔分身气息已绝,绾绾扯断手中缎带,血液当即从缎带中淌出,如一潭死水,不再流动。

一股浓到极点,几乎腐烂发臭般的气味充斥整间驿站。

绾绾充满嫌弃的眼神,看了一眼脏污的地面,便转过头去。

“这回终于是死透了。”

百晓生强忍不适,感慨一声。

这血魔当真恐怖,只是分身,便如此难缠,若是本尊亲至,可不敢想象。

“绾绾姑娘,多谢了。”

百晓生对着绾绾诚挚说道。

他不知道苏辰那一脚才是关键所在。

自然认为除掉妖魔全是凭着绾绾一人之力。

也正因此,他对绾绾再也没有任何偏见。

可绾绾却丝毫高兴不起来。

百晓生没能看出异状,她却觉得,这血魔分身败得实在是蹊跷。

在此之前,妖魔明明没有显露败迹,甚至她能明显感觉到,抵抗的力量不仅没有变弱,反而在逐渐变强。

按照原来的趋势,再拖下去,妖魔很有可能会脱离她的控制。

但是突然间,妖魔的抵抗力量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迅速消失。

她百思不得其解。

她看向苏辰,此时的苏辰正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

好像这里一切都与他无关,置身事外的感觉。

不知为何,总感觉这个人有问题。

但周围充斥的浓郁血腥味让她不想继续在这待下去,转身出了驿站。

这一次她不再喊苏辰出去,因为这没脸没皮的家伙根本不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她也不担心苏辰不出来。

因为她不相信有人能在这种令人作呕的气味下继续没心没肺地吃吃喝喝。

百晓生望着被毁得乱七八糟的店,十分糟心,长长地叹了口气:“多事之秋。”

“前辈若肯出山,天下可安!”

赵凌风一口气喝了半壶烈酒,有点上头,拍的马屁不经大脑,有点过头。

想灭妖魔,谈何容易,老头打个分身都费劲,安天下可够呛,不如还是先把这驿站安好吧……这头顶上,可还是一个接一个的大窟窿没填呢。

听了赵凌风的奉承话,百晓生神色可不算高兴,甚至有些苦笑起来。

“我可没这么大本事,连一尊妖魔分身尚且难敌,谈什么天下可安。”

果然,这马屁直接拍到人家脸上去了。

百晓生方才的战绩可不算华丽,连仿制的宝贝玲珑塔都被一口浓血给搞破了相。

捡回来的时候,别提有多难受了。

那肉疼可都写在了脸上。

“我是研究法器的,因为自身缺乏真正可靠的力量,才不得不借助这些外物,它们就是我的倚仗,都是宝贝,这些宝贝每少一件,我的实力就会被削弱一分。”

他脸上露出些许神往之色,道:“我其实更羡慕,那些自身力量就强到离谱的怪物啊……因为他们的身体本身就是武器!”

言语间透露出对体修的憧憬。

这回赵凌风不敢再擅作评论了。

他可是有求于百晓生的,刚刚马屁拍错已经够减分的了,万一再惹得他不高兴那就真完犊子了。

秉承着少说少错的原则,他干脆就不说了。

他不说,场间便瞬间安静了。

为了缓解尴尬,苏辰开口道:“其实你有所不知,肉身强悍的人也是有烦恼啊。”

两人齐齐看向他。

强者自然是有强者的烦恼。

可,跟你有什么关系?

此时,千里之外。

一处荒芜的山野间,地面山躺倒了两个人影。

两者皆是气息断绝,脸上苍白没有人色。

恐惧的神情定格在他们脸上,仿佛将死之际,他们是遇见了什么大恐怖之物。

而在他们身旁,有一只血色水滴模样的妖魔呆立着。

“怎么,这两个普通人的血难道还对你还有用吗?”

见血魔待着两人身边一动不动,修罗淡淡出声道。

如果有明眼人经过,见到这两个家伙,定要当场吓疯。

因为这是两个传说级的妖魔!

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血色,恰恰便是血魔本尊!

“就在刚刚,我的一个分身消失了。”

修罗不以为意:“你分身那么多,被灭掉一两个,值得大惊小怪吗?”

“不,你不懂,它比我其他的任何一个分身都有潜质。”

想到那样一个好苗子,被扼杀在摇篮里,血魔大怒:“不可原谅!我要把那人的血抽干,来弥补我的损失!”

修罗知道这家伙一旦打定主意,谁也劝不住,只得耐下性子。

“需要我同去么?”

“没这个必要,你先走,我很快就到。”

“别耽误了正事,赶紧回来。”

“知道”,血魔开口,“我去去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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