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萧郎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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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年初一凌晨1:00北京首都机场 t3航站楼国际到达
这一年的春节很特别,除夕恰逢二月十三日,也就意味着,农历年的第一天,巧遇了西方的情人节。
秦霄和宁凝相识于四年前。
彼时,他在德国的慕尼黑读大学,所就读的学校,是德国一流高校中的最杰出代表,也被称为德版的“常春藤盟校”。他的家境不好,母亲是再婚,继父性格很差,常年酗酒,不思进取。年幼的时候,他常常想不通,端庄秀丽和善文雅的母亲,为什么跟着这个粗鄙的男人过日子,忍受他的恶俗与暴躁。
后来渐渐长大,少年时期,他开始与继父水火不容,看不惯他自卑又懦弱的劣质品格,在外面胆怯庸碌,却把一肚子的愤怒和不得志全部攒回家里发泄,常年的酗酒抽烟,使他愈发苍老邋遢,性格也极度偏执,常常几句不如意,就可以砸了本就没几件贵重电器家具的家。
而母亲,也因为经年累月的折磨,消逝了曾经姣好的容颜,磨损了优雅的气质,更加沉默寡言,双眼都失去了神采,每日为生计奔劳,如同一具行尸走肉。
对秦霄来说,故乡并没有给他太多的温暖回忆。整个青春时代,他放弃了那个年岁的少年所有的爱好和乐趣,篮球足球电子游戏都早已与他绝缘。每天每夜都沉迷于书本之中,同学的邀请,都装作视而不见。
也不是没有女生向他示好,甚至可以说,因为他俊逸出尘的容貌,和冰冷疏离的气质,反倒让女生如痴如狂;只可惜,神女有意,襄王无梦,他的心被更远的计划所占据,无知小女生的甜美恋爱梦,让他实在无法苟同和配合。
日子长了,愿意与他来往的人越来越少,除了少数几个知己,秦霄在学校几乎成为了独行侠,他知道,同学在背后骂他装相,假清高,各种难听的诋毁和闲言碎语不时传到他耳中。
毕竟是十几岁的少年,初时,如乱箭穿心,久之,也就近乎麻木。
终于,皇天不负,他常年对孤独和痛苦的忍耐有了回报。本就以出色的成绩从小学一路保送到重点高中,高中毕业的这一年,他靠着非凡的理科成绩在市里拿了名次,成为了市里区里的骄傲和榜样,国内大学纷纷抛来橄榄枝。
母亲麻木的脸上终于扬起笑容,继父也收敛了几分,他有了炫耀的资本,这个家如同冰封许久的土地,享受到温暖的阳光,开始融化和回春。
只可惜,秦霄个性执拗,一旦他决定的计划,纵使千军万马,骨肉至亲也难劝回头。母亲是希望他能在国内发展,最好就留在北京,选那几所全国知名的大学去读,守在她的身边,对她来说,活着的希望,就是唯一的儿子。
那时候秦霄很痛苦,他愿意给母亲安慰,陪在她身边,深知她的无奈和期望。可自己多年的努力又为了什么呢?离开这里,去拓宽更深远的未来。
再后来,他收到申请国外大学的回复,说服了母亲,无视继父的冷眼,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有爱亦有恨的故乡,奔赴德意志远道求学。
临行的那天,几乎从享受过的母亲,特意打了辆出租车把他送到机场。因为继父没有在场,母亲第一次和他讲了心里话,她说:“我一早就知道,拦不住你。你和你爸爸一样有才华有志气,一样的倔强,固执己见。可我只希望,你千万别像他一样;如果遇到困难,扛不住,就回来,妈妈也不图你出人头地。人这辈子,挣什么大钱都比不上一家人平平安安和和美美在一起……”。
秦霄那时并未在意母亲的话,只觉得她像天下所有的母亲,所有的女人一样,胸无大志,乐于过平稳和美的小日子。也知道她话里提到的人,是自己早已去世的亲生父亲,没什么印象的亲生父亲,想象着,他一定不像继父一样平庸,就如母亲口中形容的那样,优秀出色。
直到许多年以后,机缘的巧合之下,秦霄无意中知晓了隐秘的过往;恍惚间,他开始明白了母亲话中的真正含义……
来到德国之后,日子虽然过得辛苦,可对秦霄来说,在情绪上,却是从未有过的自由和放松,每天读书,参加社团的活动,结识新的朋友。因为德国的学费制度,所以求学者大多来自国内的普通家庭,个性勤勉好学,没有人会探究他的过去,彼此相处和谐自在。
虽是远在异国他乡,秦霄的追求者不减反曾,女孩子一边倒的狂热,让男生们嫉妒不已。只是他依旧如同入了道出了世,心中半点波澜不起,被同屋的室友讥笑为凡间的苦修者。
他清楚的记得,那天慕尼黑下了很大雪,厚重的雪片落在发梢上,都凝成了羽毛。室友顾阳托付他来火车站接应初来乍到的小师妹;他心中有些不情愿,一来不擅长和女孩子打交道,二来,听闻这个姑娘家境殷实,想着不免有小姐脾气难伺候。
宁凝拎着箱子从火车站里走上站台到处张望,后面还跟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吭哧吭哧帮她拎着箱子,秦霄原本以为两人认识,后来直到宁凝点头哈腰的和人家道谢,才知道,又是个大胆直接的德意志男人展现了‘绅士风度’。
走上前接过箱子,替她礼貌拒绝了德国男人进一步交往的请求,看她扬起头,笑着道谢。
“顾阳和我说了,他今天要考试,实在不能过来接我,他让我都听秦学长您的就可以了,给您添麻烦了”,宁凝话没说完,自顾自从随身的包里拿出巧克力大口吃起来,“说起来啊,人家和我说,德国的天气像东北,以前我还不信,现在才知道,真的很冷呢,在北京我几乎从没见过树上会结冰,不过德国人很热情,我喜欢,刚刚那个人主动把我送出站口,还替我拿箱子……”,大概秦霄的沉默让宁凝觉得别扭,她顿了顿,才想明白自己的不妥之处到底在哪。
初次见面,哪有来而不往吃独食的,赶忙从包里翻找出好大一块巧克力,还怕秦霄不好意思收,特意放在他衣服口袋里。
“陌生人的好意,还是少理为妙……”,秦霄哭笑不得,他可以用冷漠来对付任性的大小姐,可他不知道,该怎样拒绝口袋里那块巨大的巧克力。
尽管他看的出来,宁凝对他的话疑惑不解,且并不算苟同,却仍是乖巧的点点头,表达着信任与感激。
十九岁的宁凝,楚楚灵动,一双眼睛顾盼生辉,撩人心怀;让年少意气的秦霄一见钟情,认定了此生挚爱。
人生若只如初见。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想过要爱第二个女孩儿,如果没有那次机缘巧合,让他启动了命运的机关;那么,出人头地,与宁凝白头偕老,就是他下半生最大的奋斗目标。
只可惜,人生何止如初见,激流直转,诡谲难测,如同不经意间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让他宁愿万劫不复,再难回头。
大年三十的夜里,秦霄一个人坐在机场的长椅上默默发呆,记忆的碎片在他脑中闪回,他知道无法回到过去了,只希望在午夜十二点过去,情人节来临的一刻,听听心底里最想念那个人的声音,然后,和亲手葬送的爱情,以及曾经的自己,一刀两断……
远远望见秦霄过了安检关口朝自己走过来,方才一直坐在等候区的一位娇小清丽的女孩站了起来,格外惹人注目。奶油粉色的貂绒短款上衣,配着剪裁精致的及膝皮裙,十厘米的高跟靴子踩在脚下,闪着柔润的光泽,夜晚空旷的机场里,她带着硕大的香奈儿白茶花墨镜,神情高傲,薄荷绿色的爱马仕birkin包挽在臂弯。
迎面而来的男子朝她招招手,就算这种再寻常不过的小动作,都令她雀跃不已。
他拥有精雕细琢的面孔,英挺的鼻子和倔强骄傲的薄唇,明明是魅惑人心的丹凤眼,眼神却凛冽桀骜。黑色的外套显出欣长挺拔的身形,暗色羊绒围巾挂在颈间,衬着脸色微微有些苍白,可又与他冷漠疏离的气质融合的相得益彰,如同暗夜里来的使者。
曾经石倩倩觉得自己就是真正的公主,长相甜美家世显赫,从小到大父母把她捧在手心,追求者是可谓加强连,天下的东西,无不唾手可得,她却觉得一切都乏善可陈,引不起任何兴致。
直到她一年前遇到这个男人,龙章凤姿式的人物,才华横溢孤傲冷峻,仿佛在他面前,其他男人都显形成了凡夫俗子。
如同命中的煞星,她彻底沦陷,甘心俯首称臣;他忽冷忽热的态度,和两人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都令她火热燃烧,如痴如狂。
“秦霄……”,甜甜的一声招呼,美女摘下名牌墨镜,快跑几步迎上去,亲亲热热的挽过男人的手臂,“怎么才出来,明明飞机早就落地了!”,她撅起嘴,佯装不悦的娇嗔着,为了迎接心上人的到来,她临行前特意涂了最流行的玫瑰色唇膏,喷上蛊惑如毒的神秘香氛,尽展女性魅力。
“下飞机的时候遇到了以前的朋友,聊了几句……”,他却仿佛丝毫都没注意到身边女人华美的妆容衣饰,眼神游离,语带敷衍。
“以前的朋友?是不是女人!你说!”,自己今天刻意用心打扮,放弃和家人吃年夜饭,大夜里来机场等他,可这人居然丝毫不在意,石倩倩哪里受过这种待遇,跺了跺脚,把男人的手使劲甩了开。
“是女人啊,你要不要动用关系,让机场调出录像,看看是谁?”,她的气愤,并没有让男人惶恐惧怕,他只是语气轻柔的调侃着,把手臂轻轻搭在她肩膀上。
这手臂一放,石倩倩的心就瞬间软了下来,她回过头,看他笑的翩若惊鸿,如同阳光忽地拨开云层照耀进来,扫清了全部阴霾。
她轻叹了口气,有些委屈,却又舍不得再责怪,双臂一揽,红唇主动吻了上去,“秦霄,我爱你……”。
走出机场,黑色的宾利汽车早已等候多时,带着白手套的司机,将秦霄的行李在后备箱码放整齐,再毕恭毕敬的打开车门,将两人迎上车。
石倩倩的脸上挂着掩不住的笑意,这是她最开心的一天,心心念念的男人,终于成了她的囊中物,订婚宴也在计划中,她知道,这天底下,就没有她得不到的东西。
宁凝自从那天接了莫名的无声电话之后,就心神不安;虽然她并不能百分百确定电话是秦霄打来的,但总有种奇怪的直觉,自己和秦霄的关系,并没有彻底的结束。
在给德国的同学打过电话之后,得知秦霄连硕士的毕业典礼都没有参加,就急匆匆的人间蒸发,身边没有半个人知晓他的行踪;他这个人向来我行我素惯了,大家对于他突然的决定,似乎并没有任何的疑惑。
“秦霄,很可怜呢……”,放下电话,宁凝长叹口气,缓缓坐在床边;她有些心酸,秦霄骨子里是孤独的人,他既不亲近别人,又因为性格的缘故,鲜少有人会关心他,就像现在,他忽然就断了联系,失去行踪,却也没半个人去紧张。
宁凝知道自己被甩了,之前也好,眼下也罢,所有的一切努力,在别人眼中都是徒劳,对一个负心出轨的男人念念不忘,死缠烂打,自甘倒贴,愚蠢透顶。
可她从不曾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最好的朋友,也缄口不谈,曾经她身边的秦霄,温暖羞涩,认真善良,承受忍耐着不为人知的痛苦与寂寞。因为这样的记忆,她不忍心去讲出恨这个字,甚至她觉得,如果秦霄肯和她讲出原因,那么,她就可以去原谅。
想不出秦霄对这段感情的背叛,到底是因为平淡乏味,还是另有原因;只可惜,秦霄从来没有给过她半句解释。
要去德国的前一天,她和宁国庆吵得翻了天,明明已经和朋友考取了同样的大学,可父亲却执意送她出国,她之前从没出过远门,想到要去异国他乡,孤立无援就忐忑不安,可这些令她恐惧的事情,宁国庆却从没有考虑过,他做出的决定,千军万马也拉不回头。
秦霄不擅和人打交道,却事事替自己考虑周全,他成了宁凝生命里最初的依赖与眷恋,就像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拖着箱子走在前头,聆听着宁凝因为紧张而造成的喋喋不休,不时回过头,抓着她的手腕,避过红脸的醉汉,驶过的车子,和抛着媚眼的德国男人;告诉她,这里,曾经是巴伐利亚王国的都城,有好喝的啤酒和繁华的玛利亚广场……
宁凝知道他会在寒冷的深夜里,偷偷跑到街上,打通了家中的越洋电话,隔着很远的街道,她望见秦霄肩膀在发抖,连握着电话的指尖都发白,那天,冷的彻骨,他却只穿着单衣,咬着嘴唇,眉头紧锁。
她跑回去拿了外套给他,却又不敢走近,他眼眶通红,喘息都不均匀;宁凝抚着他的后背,听他说着往事与痛苦,陪他哭的像个孩子一样。
背负着这样的回忆,又怎样,才能轻易说放弃……
或许是在地板上坐了太久,宁凝觉得腰酸背痛,她伸长手臂,用指尖去拨着床头的水杯,才发现早已空空如也。“呼,才凌晨五点半啊……”,宁凝坐起身,抻了抻腰腿,蹑手蹑脚的推开房门,悄悄走下楼梯,打算去一楼的厨房拿水。
可谁知才到厨房门口,却与人撞个满怀,“啊————!!!!~”,她的一声惊恐尖叫,把对方也吓个半死,慌乱中,摸开了墙上的壁灯……
作者有话要说:男二正式出场啦!!!渣不渣呢?嘿嘿~~~~总之是隐秘复杂的事态,造成了命运的背离~可怜?可恨?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