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二章 需要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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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室二楼。
高凡睁开眼。
窗外依旧是暗夜阑珊。
瞧瞧时间,也不过是只过了十分钟而已。
但他已经在自己的灵感殿堂中进行了一场穿梭百年时光的冒险。
似乎是一场神奇的冥想。
冒险之前,他面前的实木大桌上,原本摆有一本《红楼残卷》。
现在,这本承载着万物归一者神秘的令咒,就在高凡眼前粉碎为光。
因为在100年前,它已经被林森浩的蛆人大军吃掉了。
高凡忘了打听林森浩是如何做到用一个下位种族的力量,去吃掉一个旧日的令咒的。
但总归林森浩没让他失望。
再瞧瞧自己灵感殿堂中的波士顿城。
这座城市像是盾牌一样,帮助高凡抵御了来自万物归一者的伟力。
高凡还集中其中百万人之力,与林森浩合力大战花树毛周。
如今波士顿城中房倒屋塌,大厦倾斜,有的地方甚至整条街道都被抹去,不过,废墟中仍然正常生活着众多市民,他们在其中来来往往,而他们经过之地,城市在一点点恢复原貌,街道被重构,大厦被重现,像是一群勤劳的工蚁,正在重建他们的家园。
只要波士顿城市在现实中仍然存在,高凡灵感殿堂中的波士顿,也会慢慢恢复原状的,因为这座城市中,绑定了数百万拥有波士顿血裔的人类灵魂,人类灵魂是最为丰盛的矿藏,每个虔诚的思维,都将变成废墟之上重建城邦的砖与瓦。
除了这些战斗痕迹之外。
高凡久未寸进的神秘学,也突破了桎梏。
目前是33点,驯服《红楼残卷》,经历毛周的异变,与林森浩协力大战异变为光之花树的毛周,这些都算是对万物归一者的了解过程,虽然只发生在灵感中,提升较小,却也的确让高凡的神秘学,超越了极限。
检视了这些之后。
就到了最让高凡激动的时刻了。
瞧瞧时间,凌晨2点。
高凡知道现在不是时机。
但他还是买了一张火车票。
凌晨5点的火车票,到达平市时,将近6点,再坐车到达目的地,差不多小7点,那边也该起床了吧。
“我们去见证奇迹喽~”高凡抱着上帝在它身上反复揉擦着自己的脸。
喵~上帝嫌弃得用带着肉垫的脚掌推开高凡的脸,最近高凡给黑猫的关心太少了,上帝有点意见。
……
7点。
高凡准时敲开冯元家的门。
他手中还拎着包子豆浆和油条,四人份的。
这四人里面,自然是包括高凡、冯元人、冯宝宝,还有冯元。
高凡已经在100年前摧毁了《红楼残卷》。
这件令咒,也的确消失在了高凡面前,所以,冯元应该不会再被令咒‘吃掉’了吧。
过了几分钟,门打开。
冯宝宝出现在门口,她面色苍白,明显这段时间经历了太多悲怆,瞧见高凡,她眉头一皱,一种拒绝的情绪,油然而生。
虽然冯宝宝很清楚,冯元罹难,与高凡没有直接关连,但高凡声称要救冯元,却没有救到,这也是事实,她不能责怪高凡,但在此时此刻,也没办法若无其事得给高凡善意与笑脸。
冯宝宝站在门口,略显冷漠的声音问:“高凡,这么早,有事?”
我……高凡刚想说话,却注意到冯宝宝胳膊上系的黑色布条。
那是‘孝’。
亲人死后要戴的‘孝’。
高凡也皱起眉,他马上说:“不对啊!”
“什么……哎?你去哪?”
冯宝宝见高凡一句话不对,便往屋里闯,她忙是去拦,却只拦到了高凡手中的豆浆油条,这些东西撒了一地,也阻拦了冯宝宝的阻拦。
高凡趁机进入冯元家,轻车熟路的上到二楼,还遇到了冯夫人,高凡的突然出现,也把冯夫人搞懵了,问了一句‘小高你怎么来了?’,但高凡也没回答。
砰!
高凡推开二楼尽头处书房的门。
他和冯元曾经在此比试了小半个月,在这里高凡完成了他以素描仿工笔的红楼人物谱,冯元也以喷血画亡的办法,胜过了高凡,由此冯元获得了第一个目睹令咒真相的资格,然后被万物归一者庞大的神秘击碎。
现在,之前比试的痕迹已经被清理干净。
但仍然可以看见桌上的墨痕。
高凡意识到,那场比试仍然存在。
也就是说,冯元未曾回来。
但这怎么可能呢?
“不对啊。”高凡对追过来的冯夫人和冯宝宝说:“冯先生应该已经活过来了啊。”
“你胡说什么!”冯宝宝眼圈一红,“大早上的就来这胡说八道!你还嫌我们不够伤心么!”
“宝宝,你别说话。”冯夫人瞪了冯宝宝一眼,然后对高凡说:“小高,人死不能复生,我知道你也很伤心,但老冯是真的走了,回不来了……”
冯夫人声音和表情,在高凡眼前逐渐变得模糊,巨大的疑惑让他陷入一种混沌状态。
不对啊,灵感分明告诉他,只要毁掉了《红楼残卷》,冯元就有可能回来。
他斩断了冯元被神秘吞噬的根源啊。
《红楼残卷》已经不存在了啊。
为什么冯先生没回来?
……
等着高凡从这种种疑惑和失望中挣脱,他已经站在了平市的街头。
平市的天,灰蒙蒙的。
高凡如同无主的游魂一般在街头闲逛。
他从天亮走到中午,又从中午走到天黑,一路从冯元家所在知春路逛到了皇城根下的后海,反正也就是迷路,无所谓去哪。
现在是三月,仍有些春寒料峭,但后海的酒吧里已经显得很热闹,高凡瞧见熙攘的人群,便觉得自己有些饿了,他坐在一个靠着栏杆与水的座位上,跟拿酒单来的啤酒妹,点了十大扎啤酒。
十扎啊。那位穿短裤的啤酒妹问高凡,你还有朋友要来么?
“没有啊,就是我想喝醉。”高凡笑着说。
在这种天气也要露大腿的啤酒妹,忽然觉得跟眼前这位相比,自己并不太苦了,因为她从高凡脸上笑容中看到的苦涩,是如此刻骨,以至于她有点眼睛发酸……这个男生一定是遇到了特别惨痛的失恋吧?
本地啤酒有点发苦。
波士顿的啤酒则有点发酸。
但总之都是喝不醉高凡的。
他中了麋猫的诅咒,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永远清醒,要想醉,他必须装成正在喝酒的样子,然后用‘扭曲’的视野去观察这个世界,勉强像是正在酒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