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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卡缇娜历 9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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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的氏族被歼灭了。

我是在昨夜发现的,具体是什么时候我不记得了,也许是昨天吧,我真的不知道,只是看到一封通告,上面写着法尔霍伊的巨魔部落被清除了,商路畅通,特此通知。

不过这说明不了什么,今天通知,也可能是昨天灭的。

里面有我的母亲,我的父亲,他们人生的一半是在愤怒吼叫、高举利斧和沉默寡言中度过,我是爱他们的。

他们死了,就是这样。

我躺在地穴里,反复咀嚼着油炸的野猪尾巴,配着热的酱料和冷的鱼汤。说出这件事情并不是为了炫耀我的生活过得有多好,你知道的,野猪尾巴算不得什么好吃食,我也不是那些爱炫耀的家伙,他们总是像下了个蛋的母鸡,累死累活的跑遍整个村庄,阿巴阿巴的告诉所有鸡它下了一个蛋。

下蛋本就是母鸡的使命、职责或者能力什么的,就像我每天的日记一样,当然,我不是说所有鸡出生的目的都是为了下蛋,这样对鸡很不公平,鸡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生活,它们可以自由的到处奔跑,跳跃,以及求爱。

事实上,我甚至认为鸡活的比人都好,它们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取食物,只需要花一些小心思获取人类的好感就可以了,甚至一些聪明的鸡,已经学会了摆出高傲的气势来让人类知道自己的存在感。

有些人就吃这套,把对不死鸟菲尼克斯的崇敬转移到趾高气扬的鸡身上,这只鸡也就真的把自己当做不死鸟了,当然,也不是说鸡就是卑微低贱的,菲尼克斯就是高贵华美的,有时候鸡也比不死鸟好,或者说有用,比如…当我想吃炸鸡的时候。

不得不承认,我目前还没有吃过用不死鸟作为食材的料理,它既然叫做不死鸟,自然很难捕捉和死亡吧?更别说做成美味的食物呈在我的面前了。但是你和我,以及大家都可以吃到炸鸡,就是那种非常可口且酥脆多汁的炸鸡,不过不是所有的炸鸡都酥脆多汁,也不是说只有成为炸鸡才能体现出鸡的价值,这样说就好像我是一个因为想吃炸鸡却只能吃油炸野猪尾巴,所以就阿巴阿巴个不停的可怜人。

吃饭的时间本来不算很长,但我总觉得过了一个一直在压抑冲动的纪元,甚至可能比纪元更长,我不知道你是否习惯我的碎碎念,总之,我们不能因为一些东西在某方面没有价值就去否定它的存在,没有任何东西是完美的,连神明也不是。

我不是在讽刺神明,你可能不太清楚,我曾经也是信徒,邦桑迪对那时的我而言是神圣且不可冒犯的,他掌管着所有死去巨魔的灵魂,是我们的缔造者,我是万万不敢讽刺他的,至于为什么是曾经而不是现在,那就要从7年前说起……

哦!赫利迪斯回来了,身手矫健的他从地穴入口坠落,摔在柔韧的巨叶片上,蓬松的毛发沾染着些许灰尘,背后带着一件长柄的巨型战刀以及流转着耀眼荧光的甲胄。

他脸上透着一抹绯红,看起来很渴的样子,在原地瘫倒吐着带有半透明倒刺的粉嫩舌头,用力的喘息着,健硕有力的身躯随着呼吸起伏,似乎刚刚经历过一场激烈的战斗。

我递过去一杯雅加,那是用煮熟的蛤蜊及龙虾肉,配上用附近的树汁及藤蔓的叶子所酿造的饮料,对于回复体力有很好的效用。

赫利迪斯喝下后脸色更加红润了,他迅速脱下背后的武器与行囊,毛茸茸的脚掌站立地面,足底厚厚的肉垫看上去软绵绵的,身躯后仰向下弯曲,一块块发达的肌肉在皮毛下颤动,紧绷的像是弓弦。

我不懂赫利迪斯为什么要用嘴吞着自己的尾巴,不过从他浑身蒸腾的热气来看,这应该是兽人战士修习的莫雷洛秘典,可以将食物或者材料中蕴含的能量融入自己的身体,我以前从没见过,氏族里的巨魔可没有秘典传承。

是时候让我见识下精灵的手艺了,越过赫利迪斯我将视线投向地面,经过鞣制的巨狮皮革保留了闪亮的金黄色泽,用利爪分割打孔,盔甲整体由多层皮革连缀而成,像是多块线条圆润的护板。

护胸采用弧面结构,护袖是活动可脱掉的,护腰上铭刻着咒文,脚部也有宽大的护鞋。全身盔甲由众多独立的板块组成,每一个板块都能覆盖到身体的对应部位。

能将坚硬的巨狮皮毛处理成这样我已经很满意了,至于那把巨型战刀应该是用巨狮前爪的一片指甲制作的,勾玉状的形象很容易辨认,只是巨狮的体型过于庞大,即便是一片指甲对于我和赫利迪斯来说也算是巨型武器了。

我抬着赫利迪斯的背包,把里面的材料全部倒出来放在炼金台上,瑟银锭,魔铁外壳,元素炸药粉,精密奥术转换器,符文致密螺丝,都是用来制作炼金炸弹的好材料,既然力量无法逾越,那就试试智慧吧。

别误会,我可没打算前往北海之外的诡异冥河,还有那么多国家和美食等待着我的到来,现在死去可就亏大了,我找阿凯隆特商量过了,他也同意在北海附近寻找海德拉的踪迹,保证不会深入海域,更别提越过边界了。

赫利迪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修炼,不过他总会饿的,算算时间阿凯隆特也快完成今天的狩猎份额,我将炼金材料摆放好,顺着藤蔓编织的绳梯爬到地穴外,用沼泽地的牧草、郁金香球茎及滚了面粉的青蛙做成的肉串开始烧烤。

辛卡尼亚的雨水让烧烤的进程很不顺利,我想就是这样的雨水让我总是多愁善感,而且容易悲观,我并不是在说这种湿漉漉的感觉更容易让人成为诗人,因为整个辛卡尼亚也没几位诗人,他们大多成了滞销墓地的老板和酒馆里的佣兵。

唯一一个距离诗人最近的是个诗歌评论家,我不记得那个精灵的名字了,总之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比这更加愚蠢的职业了。

说起辛卡尼亚的诗歌,诗歌研讨会你知道的,就那种除了同学聚会之外最蠢的活动,虽然我从来没有参加过同学聚会,也没有什么同学,但我知道它们的共同点,就是有一个人在那里不停的说,不停的说,一直不停的说,我讨厌这样的人。

我承认我有时候也讨厌我自己,但就是控制不住,我想我应该是太爱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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