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酷吏案(15) 记忆的洪流下隐约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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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 清晨。
朱雀街是京城官道,也是京城最早苏醒的街道。位于朱雀街一角的霖铃阁外已有三三两两的客人大排长龙。这种大酒楼一般中午才开张,到了晚上最为热闹, 经营到宵禁才关门。像这样单开辟一块地方做早市生意的京城只有霖铃阁独一家。
但霖铃阁也是最近才开始做早市, 卖热茶和甜糕之类的, 因其地段好,北望城门, 南望皇宫,是俯瞰京城最繁华的所在,加上茶叶和糕点都是上好, 开张就引起不小骚动。
霖铃阁掌柜远远看着客似云来, 脸色喜忧参半, 身边站着一个满头银发的人,在繁华中冷不丁“哼”地一声,鄙夷道:“能耐了,问也不问我一声!霖铃阁这样的大酒楼做什么早市!赔本赚吆喝!真是懒老婆上鸡窝——笨蛋!”
掌柜哀怨地说:“楚伯,我错了。可早市的告示都贴出去, 接下来咋收场。”
原来, 楚伯是李非的大管家。霖铃阁掌柜和他比起来,只能算小掌柜。外人只知道他姓楚, 是孤儿, 在饿死的边缘被李非的祖母尤贵妃捡回一条命, 从此认尤氏当主子, 鞍前马后, 忠心耿耿。随着尤贵妃重振当年尤氏作为首富的商业帝国,楚伯也成了这商业版图里的掌权人,后来送走尤氏, 又送走大皇子,可谓李非的“托孤大臣”。
这位小王爷和他爹个性反着来,从小调皮,就没省心过,但无论捅多大篓子,老管家楚伯也能给补回来。后来捣蛋精长大,突逢巨变,稳重多了,楚伯才稍稍松口气.他本来就是少年白,加上岁月催人老,还没到花甲之年,头发就全白了。李非从蜀中回去后开始接手家族生意,楚伯手把手教,这几年渐入佳境,楚伯才放他独自行动,就比如买下这京城第一酒楼霖铃阁就完全是李非自己拿主意。
楚伯看掌柜认错态度良好,因道:“我知道你怎么想的——霖铃阁这么大块招牌、有这么一片闲地,还有现成的糕点师傅,不如利用起来,赚一点是一点,对吗。”
掌柜如被戳中心事,默默垂头。
原霖铃阁老板笃信风水,留出沿街的一角,建了两层小楼,小楼不对外经营,就这么空着,说是挡煞,但李非不迷信,让掌柜对角楼重新装潢,单辟一个门对外经营。李非对下面的人一向很放权,又常常不在,于是掌柜自作主张搞个茶楼早市生意。
“茶楼其实是非常差劲的生意。表面看利润不错,一壶一贯钱成本的龙井,能卖出二十贯钱。但问题在于,也就卖他二十贯钱。你看这些人三五成群来,点一壶茶、几盘甜糕,然后一坐坐一上午。还有很多像我这样精打细算的,只是图到天下第一酒楼喝茶的新鲜,来看风景,干脆只点一壶茶,其他不再买。你算看看,一个早上一张桌子能不能翻一台客人?小厮们还要不停给客人添热水,人工钱是小事,主要是白白浪费一个好店面。知不知道现在京城地皮多贵,这要是租出去,一个月少说收入二十两!”楚伯越说越心疼钱。
掌柜羞愧地低下头。
“你这是做大善人呢,”楚伯本想继续冷嘲热讽,但看其谦恭,态度也缓和了点,“看你也不算太蠢,算了,我今天教一教你——整个大宁,茶楼都不是好的赚钱生意,八成亏,剩下的两成有一成持平。”
“可我怎么看着到处……”
“到处都是茶楼么,但为什么大部分又不赚钱?”楚伯是个急性子,没空等掌柜猜了,干脆道,“京城最有名的茶楼是岭南大红袍,开了许多分店,据我所知有亏有赚,但最赚钱的也不是城中心和朱雀街上的店,你猜是哪里?算了也不用你猜——是东城门那家,对啦就是城郊那个。”
掌柜颇讶。
“想不到吧,那家店面极小,没有堂食,是怎么盈利?秘密就在京畿官道——不少往来京城办事的官员经过,买完就走。相比之下,我认识一家大茶楼的老板,每天都热热闹闹,去坐的不少达官贵人,环境清雅,还开辟了园艺区供女眷赏玩。实际上那店每个月亏二十两银子。”
“那怎么还开得下去。”
“这你就不懂了,老板是个皇商,开那个店就是为结交朋友用的,完全没靠茶楼赚过一分钱。”
掌柜听得一愣一愣的,随即问:“楚大掌柜,接下来怎么办?”
商贾最重要的是信誉,霖铃阁的早茶这才开几天呢,说关就关哪能行。可这么耗下去赔本,掌柜也心疼。
“接着开,”楚伯言简意赅,努努嘴,“把堂食取消,门面扩一点,吃的都摆出来,除了那些个精致糕点,再添些热腾腾的东西,煎饼果子、金包银什么的,食盒做漂亮,这朱雀大街到处是急匆匆的过路商旅,价格再平民点,把端茶的小厮通通叫来打包。”
掌柜恍然大悟:“人流就是银子,薄利才能多销。懂了懂了,楚伯要是能常来霖铃阁看我就好了。真是听君一席话……”
“行了行了,我教你这么多,念在你算是为了霖铃阁好。”掌柜的“胜读十年书”还没来得及出口,楚伯便摆手,一副赶着出门的样子说,但前脚刚迈步,又想起什么,回头:“对了,还有一事。”
掌柜以为他又要传授生意经,忙伸脖子垂听。
只见楚伯伸一食指虚空对掌柜脑门,犹如佛祖度化——
“铜钣上钉铆钉——一是一,二是二。你对霖铃阁费心是费心,但这馊主意也是真馊,这样吧,下个月工钱扣一半,当作惩戒。”
掌柜:??!!
“我有急事,走了哈。”话毕,人已如风一般刮走了。
风风火火的楚伯要去的正是丁府。
此刻,李非跨进屋里,小心避开脚下散落满地的杂物。经过一夜,他已经从小倩和林姨之死的悲伤里缓过来,站在木板床边。
这是小杰的房间,典型的少年人,简单、敞亮,没任何装饰,杂物在屋里随意堆放着,泥瓦匠的工具甚至和鞋子脸盆堆在一起,还有不少垃圾。
“小倩在信里说已经认定他就是如意郎君,打算这辈子和他在一起。”李非叹口气,“但她言语里也担心被心上人知道过去,他会有什么感想,还能接纳她吗,小倩问过我这些问题。”
殷莫愁说:“你怎么回答。”
“过去是过去。”李非说得斩钉截铁,“我劝她趁早坦白,如果对方真的爱她就不应该介意。如果介意就该趁早分开。”
殷莫愁说:“但她犹豫了。”
李非眼里藏不住的遗憾和惋惜:“知人知面不知心。小倩在风尘中这么多年,见过多少男儿都不曾心动,却陷在这么一个看似淳朴天真——内里邪恶的人。”
这句话触动了殷莫愁的内心,良久,方道:“知己难寻……”
“殷先生,殷先生……”这时有人唤道,“府外来了个官爷,说找您。”
“谁?”
“不知道,高高大大的,看着像武人,哦对了,是个独臂。”
“孟海英,我的家将。”殷莫愁对李非说。
“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殷莫愁一笑:“我很快回来。”
看着她笔直修长的背影远去,李非忽然愣了下神。昨晚种种,轻盈得像一个梦。
丁家的护院早把这掀了个底朝天,该搜的、不该搜的角落都搜了,据说藏在晦暗永不见天日的旮旯角落的蟑螂窝都被扒出两三个。小杰如何还有秘密,应是藏不住的。但李非多疑,不轻易信人,要自己来看。好听点叫亲力亲为,难听点,叫天生操心的命——何况今天一大早,丁伟顶着俩黑眼圈来告诉他,密道攻进去,可小杰压根不在里头。
丁府就这巴掌大的地方,小杰能去哪儿?
李非总有预感自己能在这屋里再扒出点什么来,当然不是蟑螂窝蚂蚁窝。
至少得是个鸟窝!
他从矮矮的木板床上起身,开始一寸一寸打量。
先开衣柜——应该不能叫衣柜,只是放衣服的单层小柜子,柜子里全是粗布料的衣服,都是些平时穿的,洗到发白,被昨天来搜查的护院们翻得乱七八糟,还有浓厚的汗味。这小子,穿过和没穿过的衣服混放,真够邋遢。李非嫌弃皱眉,捏着鼻,两根手指夹起一件件看过去。
他想起殷莫愁对小杰的评价:
不追求生活上的享受,也不图金银钱财。出能当杀手,入能当苦行僧。有这等本领,却日子过得苦兮兮,到底图什么?
这让他想起去过的一些地方,那里土地贫瘠,庄稼难种,民不聊生。可当地的穷苦百姓却愿意将大部□□家捐给寺庙。
——越穷的地方,信徒越虔诚。他们狂热地顶礼膜拜,献出一切,只因为寄希望于下一世。
李非心里叹气,到底怎样才能得到信徒所期望的“下一世”?似乎是永远也到不了的彼岸。为了这个遥远的希望,信徒们却浑然不知自己辜负了这一世。
胡思乱想了一阵,秋风拂入,刹那间屋里泛起淡淡的怪味。原来,门后放着木桶,小杰曾说过,丁立山的房间年久失修,要重新加固承重梁,承重梁补好后,还要重新上漆……
怪味来自油漆。
李非拨开门板,弯腰,掀开盖子,油漆的味道顿时扑鼻而来。
这小杰真不是一般邋遢,泥瓦匠的工具,泥铲、砖刀、灰抹子什么的堆放在屋里也就罢了,油漆竟也放在自己睡觉的地方……想到这里,忽然一顿——
目光无意间顺着油漆桶往四周看,地面延伸开去带着油漆的脚印痕迹,淡淡的,几不可见,再定睛看,脚印来自同一双鞋。
应该是那小子的鞋底沾到油漆,满屋子走动留下鞋印。李非想。
那隐隐约约的、交错纵横的鞋印就像一只巨型蜘蛛爬过墙面的痕迹——那么多只脚,根本分不清。李非忽然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多混乱无章、重叠的脚印,偏偏就莫名其妙看见了那一双。
他觉得自己心细如发,但没想到到了明察秋毫的地步。
这简直让他得意洋洋。
他走过去,蹲下。
严格来说,眼前的不能叫一对脚印,这只能算半对——因为只有前脚掌,越往脚趾头的部分印记越深。他起身,背着手,绕半对脚印转圈,转到第三圈时,眉头一挑,有了,他完完整整地踩在了脚印上方,低头,停住。
噗通。李非结结实实跪下,这个姿势正好后脚跟离地,膝盖和前脚掌重重压下,脚趾部分与地面紧贴,继而弯腰,目光自然而然落在地面的一块砖上。
咚咚。地砖被敲打的声音,中空的。
他的嘴角微微翘起,倏然起身拿起现成的灰抹子,灰抹子一头尖的向下朝缝隙而去。
咔哒。地砖被撬开,有暗格!
暗格放着两样东西。
一团红布、一张折起来的平安符。
红布抖开,陈旧的气味跟被困多年的饿鬼似地嗖地窜出来,原来是婴儿用的小围兜,上面绣着“杰”字。小杰曾说懂事起就不知道爹妈是谁,师傅收留他,把他养在丁府里。看来,小围兜是他亲生父母留给他的纪念。
那平安符呢?
民间有习俗,出生的孩子要是养不起,不管是送人还是卖人,襁褓红肚兜什么的肯定要给,一般还要求张平安符给孩子戴上,意思反正就是爹娘没法陪着你,没法看孩子长大成人,就求神仙爷爷保佑吧。无情的父母如此图个心安。
小杰被父母所弃养是不幸,但也是幸运的,在这片小小丁府,他有师傅,师傅如父,又认了林姨当干娘。有娘,这一生就有来路,也无惧寂寞归途。
李非失望,扒拉了大半天连个鸟窝也没有,竟是婴儿时期的纪念品。什么火眼金睛、明察秋毫,也没跟殷帅吹牛皮的必要。他苦笑了下,便将两样东西原路放回。
照着这个动作,今天本该无功而返。
可他捏着平安符的手忽然感觉很不安,像捏的不是一张薄薄的符,而是一只肥蟑螂——那玩意儿长长的触须就这么撩了他一下。
也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可能今天的神经都过分集中,他还就感到手痒痒了。
将红肚兜放下,缓缓举起了平安符,对准太阳的方向。霎时,那平安符在他眼里真就像蟑螂见了光一样,浑身剧烈地扭起来,十几只爪抖动着!
李非脸色骤变。
小杰二十岁左右,算起来,红肚兜就算是小杰出生时扯的新棉布,那放了也快二十年,拿在手里明显感到布料脆,有霉味,一扯就破。
可平安符却是新纸!
新的!
这叫人如何也想不通,小杰干嘛要收藏一张新的平安符。总不会是林姨给他求的吧?还重要到把干娘送的平安符和亲娘缝的襁褓放一块,是要告诉亲娘说,我有新的娘了?不对啊,干娘天天见面,给求的平安符干嘛不戴身上呢?平安符是保平安的又不是收藏品。
李非开始审视手上这诡异的东西。
平安符是个道家的常见款,黄符纸,朱砂画,被层层叠叠里折成了三角形,用一根红绳串着,方便信众悬挂在身上。李非的脸色森然,眼皮忽然毫无预兆地微微一颤。冥冥中,李非不详的预感越来越强烈。直到他轻轻将平安符打开——
人鸟图!
这和他在画舫上佯装小厮撞了焚尸者冯标,从冯标身上摸到的平安符一模一样!
李非这辈子再没见过比这恶心丑陋的画了,被数道锁链所绑的人鸟展翅扑腾,因挣扎而扭曲的面部有四只眼睛两个鼻子两张嘴,几十只乌鸦争相啄它的五官,哦不是,是十官。
秃头癞皮、千疮百孔、血盆大口。
他的瞳孔急速伸缩,记忆的洪流下隐约有一只巨兽缓缓抬头。
此刻,身后悄无声息地出现一人,风吹起他的满头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