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44章真正的喜爱是藏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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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匆匆而过, 转眼就到了九月份,一年一度的中秋团圆节如期而至。
天刚蒙蒙亮,林念初就『尿』憋醒了, 叹了一口气,她烦躁不已地睁开了眼睛, 这才发现身边已经没人了。
都放假了还起这么早?
不愧是自律之星。
七个月的孕肚很沉,严重影响了林念初的行动,晚上起夜的时候, 程砚时常会扶她一把, 现在老公不在身边, 她能靠自己了。
掀开子后,她小心翼翼地胳膊撑着床沿,一点点支起了自己的身体, 同时移动双腿, 缓缓起身, 坐在了床边。
一蹬上拖鞋, 她就站了起来,挺着大肚子朝着卫生间的方向迈进。
对于孕后期的她来说, 卫生间都快成期根据地了,过不了久就来一趟。
解决完生问题后, 浑身舒畅。
她也没了困意, 上完厕后直接洗了漱,然后回去铺了铺床, 把窗帘拉开了。
时间刚过七点。
卧室朝南,东边的天际线处冒出了几缕潋滟金光,朝霞镶了金边。
落地窗外的小花园不再像她刚搬来时那样荒凉,现在也是模样了, 花团锦簇生机勃勃,还在西南角的位置放置了一架大秋千。
林念初又打开了玻璃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然后就离开了卧室。
一走进客厅,就闻到了炸大虾的香味,她顺着味就来到了厨房。
程砚站在热浪阵阵的油锅前,胸前挂着那条『骚』到不行的蓝『色』围裙,左端着一个盆,右中拿着一双炸东西专的筷子,法娴熟又迅速地将裹了面糊的虾往油锅里夹。
每一个虾团下锅,就会发出一阵滋滋啦啦的声音。
灶台旁边的『操』作台上放着一个圆竹筐,底部铺了一层吸油纸,里面装满了已经炸好的东西,金光灿灿,十分诱人。
林念初走到了程砚的身边,伸从箩筐里捏了一根小油条出来,还专门送到正在录像的镜头前晃了晃,然后才送到嘴边咬了一口,外焦里嫩、松脆韧劲,比外面卖的还好吃,于是乎她又开心地对着镜头比了个大拇指:“好吃!”
程砚放下了已经没虾的空盆,一边筷子翻滚着锅里的虾,一边唉声叹气:“夸油条,不夸我。”
言语间,透『露』着做作的委屈。
“这不是还没来及么!”林念初赶紧给程大厨吹了个彩虹屁,“臭臭爸的厨艺天下第一!”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程砚心满意足地勾起了唇角。
林念初又咬了一口油条,道:“今天中秋节,晚上包饺子,等会去超市买点肉馅和韭菜。”
程砚:“去佰乐城吧,刚开业没几天,负一楼还个进口超市。”
“佰乐城离咱们家太远了,还开车。”林念初道,“就是去买个菜,旁边的农贸市场就行,不至于去进口超市。”
程砚:“你前几天不是说想买鞋么?”
林念初一惊:“那我也不能去那买呀,什么家庭呀?”
佰乐城位于东辅最繁华的市中心地段,是一家刚入驻东辅的大型购物商场,也可以说是奢侈品天堂,里面各种顶级大牌云集,是时尚的前沿线,金钱的挥霍地。
程砚他媳『妇』的语气逗笑了,然后一本正经地回道:“咱们家现在怎么说也算是个小康家庭了,在佰乐城买双鞋还是可以的。”
林念初伸出了,一样样地盘点以后需花钱的地方:“生孩子花钱,坐月子花钱,给你闺女买婴车、买婴床、买『尿』不湿、『奶』粉、买这买那都花钱,她费钱着呢,以后还请阿姨呢。”
他们没辈帮忙带孩子,就能请阿姨带,坐月子去月子中心,一个月就好几万。
再小康的家庭,也抵不住这么烧钱。
程砚看似是说服了:“就算不去那买,去那转转总行吧?”
林念初其实也点想去看看,毕竟是新开的购物天地呢,对女人来说诱『惑』极大,哪怕是买不起也想去感受一下资产阶级的奢靡世界,昨天她还跟蒋艾桐约了呢,但是蒋艾桐最近比较忙,没时间逛街,她能跟老公去了。
犹豫了一下,林念初点了点头:“行,但咱们先说好了啊,不许『乱』买东西。”
程砚点头保证:“好。”
林念初忽然想到了什么:“佰乐城楼上个电影院,咱们再看个电影。”
程砚扭头瞧着她,眉头略挑:“你这是在约我?”
林念初白了他一眼:“谁约你了?我约墨墨,带上你是为了让你给我们拎包。”
程砚:“我问过了,她不去。”
林念初一愣:“你什么时候问的?她为什么不去?”
程砚:“昨天晚上接她放学的时候问的,她说她在家复习,开学就考试。”
初三补课,程墨小同学中秋放一天假,返校就月考,苦『逼』到了极点。
林念初满含同地叹了口气:“哎,当学生累,幸好我毕业了。”
程砚:“以你现在能约我,赶紧下单,晚一会我就抢走了。”
林念初:“……”
她斜眼瞧着他,语调幽幽地问:“谁抢你呀?”
程砚:“张俊山,林越涛,还李圣和周震海。”
这几个人林念初都认识,全是628的高层们,李圣是法务部部,周震海是市场部部,张俊山和程砚的关系最好,林越涛是程砚的小助。
“他们抢你干嘛?一帮大老爷们。”林念初一脸不解。
程砚:“约我出去打篮球。”
这是他们在源升小电时就留下的习惯,
想好好工作就必须明白劳逸结合的道,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以他们经常会在工作之余去打场篮球,锻炼一下身体。
林念也道他们经常一起打球,但还是点无语:“大过节的还打?到底对打球大的执念?”
程砚一脸傲娇:“打不打全是哥说了算,没我的话,这局开不了,他们几个都不行。”
林念初撇了撇嘴,嫌弃道:“瞧把你瑟的吧。”
程砚:“以你约我就快点,不然我就该抢走了。”
林念初双掐腰,仰着脸说道:“约也是你约我!”
她刚吃完了油条,唇上沾了一层薄油,看起来红润光亮,跟涂了润唇膏似的。
程砚牵唇一笑,低头在她的唇上啄了一下:“好,我约你,我请你看电影。”
林念初这才满意,开心地勾起了唇角,这时,程砚的机忽然响了,但是他在炸东西,没法接电话,林念初就跑到了餐厅,把他放到餐桌上的机拿了过来,
是张俊山打来的电话,她还以为是工作上的事,就没接,摁下接通健后把机举了起来,送到了程砚的耳畔。
“你开免提就行。”程砚道。
“哦。”林念初又把收了回来,开了免提。
张俊山那敦厚中又带着点粗犷的声音立即从扬声器中跑了出来:“喂?下午打球你到底去不去?”
程砚叹了口气:“不去了,媳『妇』不让我去,哭着求着让我陪她看电影,一点也不懂事。”
林念初:“……”
欠打的一天,从早晨开始。
她狠狠地瞪了程砚一眼。
程砚一边朝她挤眉弄眼地哀求着,一边气宇轩昂地对着机说道:“不是看她怀孕了,我肯定收拾她。”
林念初毫不留地在他的胳膊上狠掐了一下。
张俊山是淡淡地“呵”了一声,然后回了句:“装『逼』,遭雷劈。”说完,直接撂了电话。
程砚:“……”
林念初一脸同地看着他:“装『逼』失败,是不是很尴尬?”
程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回答:“我不尴尬,尴尬就是别人的。”
林念初懒搭他,转身走人。
吃完早饭还不到早晨八点,于是人就先去了小区附近的农贸市场一趟,买了点肉菜回来,把晚上吃饺子的馅和面准备好后,才出发去了佰乐城。
正常来说,从他们家去佰乐城差不是二十分钟的车程,但节假日路上特别堵,一直堵了将近四十分钟才到。
节假日出来逛商场的人本来就,再加上是新开业的商场,和林念初一样抱着好奇心来的人更是不在少数,于是就造就了一副歌舞升平的繁华场面:佰乐城内外皆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程砚一直紧紧地拉着林念初的,与她十指相扣,
佰乐城一共十二层,一楼是大牌美妆区,二到四楼是奢饰品天堂,五到十楼是平价品牌以及各种百货,最顶上层是美食区以及电影院。
林念初虽然没打算买什么东西,但却想一层一层地慢慢逛——逛街的谛不在于买,而在于逛。
一楼美妆区可谓是人满为患,每一家店中都挤满了对着镜子试『色』号的都市丽人们。
林念初现在怀孕了,也不能化妆,以好忍痛放弃了一楼,直奔二楼的奢侈品天堂。
乘坐扶梯上楼后,迎面而来的就是gucci,gucci旁边是lv,lv旁边是prada……金钱的味道扑面而来,资产阶级的奢靡感在这里盛开了绚丽的繁花,一派富丽堂皇。
二楼的人气没一楼那么火爆,但也不在少数,放眼望去,基本每个人的里面都提着一个奢饰品的购物袋,说明时代在进步,东辅的钱人越来越了。
林念初先拉着程砚走进了古驰店,本来是想随便逛逛,感受一下钱人的世界,连导购都看出来她无心购物了,以压根就没来搭他们夫妻俩。
然而逛着逛着,她忽然听到某人对着站在不远处的导购说了声:“这双,还那双白『色』运动鞋,都37的。”
其实她是36的脚,但是孕后期水肿,需穿大一码。
林念初一愣,赶紧收回了飘扬在物欲横流世界中的目光,扭头看向了自己老公,这才发现他里拿着一蓝『色』的女士平底运动便鞋——林念初曾在某音上刷到过这款鞋,是最近比较流行的1977系列帆布鞋。
“你、你干嘛呀?”林念初瞪大了眼睛看着程砚,小声问道。
程砚直气壮:“试试又不钱。”
导购很快就拿着鞋盒过来了,林念初试也不是,不试也不是,但是为了避免尴尬,她好做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上,开始试鞋,内心却很坚定:试试可以,但坚决不买!
导购打开鞋盒后,将鞋子取了出来,正准备递给林念初的时候,程砚顺接了过来,然后蹲在了林念初的面前,先帮她把脚上穿着的运动鞋脱了,然后又帮她穿上了新鞋。
沙发比较深,肚子又挡着了视线,林念初也看不到效果,但她估计着应该是不好看,因为她不喜欢蓝『色』,尤其这种靛蓝『色』,感觉不好搭衣服,然而等程砚帮她穿好鞋后,她起身走到镜子前一看,瞬间心动!
鞋型虽然中规中矩,但显双脚特别的乖巧好看,更重的是,这颜『色』趁衬的脚踝特别白!
总而言之就是,中意!喜欢!
但她并没将这种喜爱之表『露』出来,毕竟价格在那放着呢。
来回走了几圈,感受了一下舒适度后,她又重新坐回了沙发里。
程砚再次蹲在了她的面前,又帮她把脚上穿着的蓝『色』平底鞋脱了,换上了一双白『色』的厚底运动鞋。
林念初再次去照镜子的时候,内心就没很惊艳的感觉了,觉这双白鞋平平无奇毫无亮点,毕竟已经珠玉在前了,而且没对比就没差距,对比过后,她越发的觉那双蓝『色』的鞋好看。
正的喜爱是藏不住的。
林念初犹豫了许久,终究是没能将那份偏爱忍耐下来,等程砚帮她换上自己的鞋后,她没忍住问了导购一句:“那双蓝的少钱?”
导购:“五千五。”
瞬间冷静。
林念初正准备起身走人,程砚毫不迟疑地对导购说了句:“就那双蓝『色』的,包起来吧。”
林念初:“???”
说好的不『乱』买东西呢?
程砚笑了一下,像是安抚小孩似的『摸』了『摸』她的脑袋:“喜欢就买,老公能挣钱。”
林念初打开了他的,等导购走后,她瞪着他说道:“贵死了!”
虽然他们家现在的经济状况比刚结婚的时候好了一些,但是欠银行的钱还没还完呢,628的分红也等年底才能下来,而且还不道第一年能分少钱,又马上生孩子,以她总是点金钱焦虑症。
“还是37码的,生完孩子后穿上就大了。”
“你喜欢就不贵。”程砚的语气笃定,棱角分明的五官中尽显温柔与认,“我现在虽然没办法给你最好的,但我一定给你你喜欢的。”
莫其妙的,林念初的眼眶猛然一酸,心波涛汹涌的,特别想哭。
孕『妇』就是这样,绪很容易就激动了。
吸了吸发酸的鼻子,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嗔了他一眼:“还不如让你去打篮球呢,输一百场也不会输掉五千五。”
程砚逗笑了,但是很快就把笑容收敛了起来,异常严肃地反驳道:“你老公我打球,从无败绩。”
林念初白了他一眼:“你就吹吧。”
程砚抬起,『摸』了『摸』林念初的肚子,然后将唇凑到了她的耳边,咬字轻缓:“没哥进不了的球。”
林念初:“……”
臭流氓!
大庭广众下,林念初的脸红了,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去了柜台。
由于程砚每个月都会按时把钱上交,兜里脸还干净,一下子拿出五千五对他来说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如果可能的话,那问题就更严重了,绝对会以“贪污腐败”的罪彻查私房钱——以最后还是林念初去结的帐。
虽然一下子花了五千五点心疼,但到了一双很喜欢的鞋,林念初还是止不住的开心。
拎着购物袋走出了gucci店好久,她的内心还是点小激动,一激动就想去厕,然而到了厕门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包忘在gucci店里面了——是一孕傻三年,什么都能忘!
程砚让她站在原地等一会,自己回了趟gucci店,去给她拿包。
她的包是个黑『色』的小ck的单肩挎包,还在刚才试鞋时坐着的那张软沙发上放着,程砚一走进店里面就看到了。
快步走到沙发前,他伸弯腰,将她的包拿了起来,起身时,正对面的某扇vip试衣间的门忽然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位身形纤细相清纯的年轻女人。
她身上穿着一条白『色』的香奈高定裙,皮肤白皙透亮,了一双又大又水灵的鹿眼,仙气飘飘,一副纯良无害的柔弱模样。
她身边还跟着一男一女,四里拎满了花花绿绿的购物袋和私人物品,看起来像是她的仆人跟丫鬟。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人同时一愣。
程砚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夏梦淞,但他并未做过停留,甚至都没看她一眼,就当不认识她一样,连个招呼都没打,转身就走。
夏梦淞却追了过去:“程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