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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粉遍布全球 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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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创业?时尚品牌?”

希利尔把一块剥好的虾放到盘子里推给她,“我曾经想过,后来放弃了。”

“我没有这样的才华。”

虽然是类似自贬的话,他说起来却没有自暴自弃感,“你也是创作者,应该明白,在任何行业,做到顶尖的位置,需要的不止是努力,还有天赋。”

越往上走,越能明显的感觉自己和那些天赋绝佳的人有多大差距。

“我妈妈是顶尖的设计师,很可惜我没有继承她的才华。”

“所以我很早之前就放弃了这个想法,自创品牌我不行的。”

“不过幸好我还有其他优势。”他轻轻松松的道,“我商业天赋还算不错,其他天赋也还凑活。”

“我和一个人打赌,如果我在毕业前能达到他的要求,等我有了自己的工作,他就会来帮我。”

桑稚颜:“包括摄影?”

“不,摄影只是工具,重点是你展现出来的时尚审美。”

“所以是时尚公司。”

“我从小都在接触这些,对这些东西比一般人更熟悉,如果要选,我肯定会我熟悉的领域。”

希利尔忽的一笑,悠然道,“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你像闪闪发光的钻石了吧?你的才华你的天赋,如果换到时尚领域,那就是王冠最耀眼的一颗。”

“所有人对自己无法拥有的,总会不吝啬于自己的目光和感情。”

桑稚颜:“所以是移情了?”

“NO,NO,NO,如果是移情,我可以选择一位设计师,我只是想说,你闪闪发光的才华,是我最羡慕欣赏的一点。”

希利尔,“在我眼里,拥有闪闪发光才华的你,是永远的无价之宝。”

拿起酒杯,冲着她晃了晃,“敬你的才华。”

……

“感谢您居然还记得劳蕾尔·索德这个笔名!但是请你记得还未完成的系列!”

“还有,你《噩梦杀机》是不是快半一个月没有更新了?”

希利尔对所有的知名时尚品牌如数家珍,而且对时尚界各种条条框框也所知甚多,桑稚颜一般是请人来给她搭配好,自己看着穿,不过现在在希利尔的影响下,她已经开始自己搭了。

然后就开始手痒,想起来了已经忘了很久的笔名劳蕾尔·索德,想写一本时尚职场剧。

可是谁知道刚敲了布莱迪,对方就反应强烈的发来了两个串话。

“我知道,你又恋爱了对吧?!可是恋爱不能耽误你搞事业!”想想她写《千年之恋》的那一年吧,全年就这么一本。

现在她断断续续连载的《噩梦杀机》快一个月没更新了,读者千呼万唤都没有用,这场景是不是特别眼熟?

第133章

桑稚颜:“……”当头给她扑了一桶凉水也没有谁了。

布莱迪苦口婆心道, “《噩梦杀机》我就暂且不说了,但是《权力之冠》第六卷 你写了吗?你自己说的,全本就七卷, 就剩下最后两卷,你好意思拖到明年后年?还有《星河荣光》, 电影今年就能上映吧?如果第二卷在电影上映时上市, 多好的宣传。”

“如果你要写新书,可以等写完这两本嘛。”

不然你可能写着写着就移情别恋了。

桑稚颜:“……你听不听?”不听她就走了。

听懂了威胁之意的布莱迪秒怂, “好好好!我不说了我不说了。”

“时尚职场类型的小说还是很有市场的,如果登上了畅销榜, 肯定会有制作公司想买下来的。”毕竟有《穿普拉达的女王》这部成功的时尚电影,靠着这部电影, 福克斯可是大赚特赚。

只是同样是赚钱,你用斯黛拉·惠斯佩尔或者是迪蒙·迈基克赚不好吗?写了就有几千万入账,劳蕾尔·索德这个笔名不太值钱啊。

——可能这是他这个穷人不懂的忧伤。

悲桑逆流成河。

“你是因为你新男友吧, 专业知识你可以咨询他, 说不定你能写出来一本时尚经典。”

——不是他爱八卦的去看他们的论坛, 而是她和新男友一同上了八卦新闻,和他们一起的还有希瑟和他的新女友。

希瑟的新女友是一位巴西裔模特, 蜜色的皮肤, 火辣的身材, 两人似乎打的火热, 被拍到在跑车上热吻, 正好被跟拍他的狗仔给拍到了,他们似乎还同居了,双出双对,娱乐报纸直接打出了“新女友”的标题, 恰逢桑稚颜和希利尔疑似交往的事被正弄成了校园热帖,为了轰动性,直接登上了八卦头条。

——这对曾经闻名北美的情侣,都各自有了新恋情,看来两个人彻底复合无望了,看看他们彼此的新恋情对象,再比较一下理所当然嘛。

不用说,希利尔全方位碾压了那位巴西裔模特,可怜她先被媒体明朝暗讽了一波,又被希瑟的女友粉喷了半死,不过她心理素质强大,还能和喷她的粉丝在推特上进行撕逼大战。

总之就是好一出大戏,布莱迪被迫知道了她的新恋情。

不过因她男朋友更新换代有点快,他对希利尔已经没有八卦的心了,也许哪天媒体说他们订婚准备结婚,他才会震惊那么一下,然后祈求对方不要因当了超级贵妇就放弃写作。

所以说这句话的时候也没有那么上心,就当桑稚颜是心血来潮,或者是想哄男朋友才想写那么一本书。

说完就道,“写完大半后找我,我去找主编报备。”

殊不知桑稚颜还真不是单纯的心血来潮,她一开始确实因为希利尔对这个题材感兴趣,可是后来因搜集的资料渐多,还有许多珍贵的影像资料,她开始觉得这个题材确实有意思。

一路从职场菜鸟,升职成时尚圈大人物的故事听着也很带感。

虽然她本质是想写个轻松愉快的故事,可是本能让她考据起来,本着书面资料没有业内人士的口述更清晰准备,她还去找了希利尔做咨询。

她一开始是想让他具体说一下时尚圈的生态。

可希利尔出乎意料的对时尚圈底层的生态圈颇为了解,用他的话讲,“体验生活嘛。”

“而且,你以为我为什么去当模特?”

希利尔手比划了一个金字塔的形状,“时尚圈和其他圈子没有什么区别,一层层的,每个人都在努力往上爬,只是比这个圈子比其他圈子更残酷。”

“你知道高级秀场的模特吗?她们已经算是时尚圈的成功者之一了,因为每年的时装周,她们都能接几十场秀,一场秀可以带给她们几万美元到十几万美元的收入。”

“但是她们如果无法形成自己的风格,在她们二十五岁的时候,就会被市场淘汰,对高级秀场的模特来说,二十三岁的模特就已经是大龄了。”

“能在市场淘汰之前赚到不菲的钱也是幸运儿,你知道她们大部分来自于东欧吗?她们的气质高级,可是她们的家庭可能非常贫困,十三四岁开始走秀,二十五岁被市场淘汰,期间赚的钱都进了她们父母兄弟手里。”在没有了利用价值后,她们的下场更悲惨。

不过这个话题不适合继续说,“这还不是最凄惨的,对许多东欧出身的男模来说,这些女性已经算是比较幸运的了,男模的职业路比男模特更坎坷一些。”

男模特就是被歧视的存在,很多模特都做不成的男性直接沦为男妓,去拍G片,然后不到三十岁就染上了毒瘾性病。

“模特是这样,时尚编辑的生态链也不遑多让。”

“时尚编辑的工资都是很低的,而要在时尚圈混,你就要时时刻刻的保持光鲜亮丽,从时尚编辑混成有名有姓的主编,要淘汰百分之九十的人。”

“而组成时尚圈重要一环的设计师,竞争激烈程度也远超你的想象。”

出身时尚圈,从小耳濡目染,并且之前想过做设计师,以后也准备在时尚圈混的希利尔对时尚圈的点评出乎意料的冷酷。

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希利尔道,“有时候残酷也是一种美,正是因为这种严苛的竞争淘汰率,才让这个五光十色的圈子更迷人。”

“它存在就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单单从这一席话,就证明希利尔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疾苦的大少爷。

甚至之后,桑稚颜还知道了希利尔当过的不止是模特,他去过时尚杂志打杂,还给设计师当过短暂的助手,会自己做衣服和改造衣服。

——没错,桑稚颜收到了一条他亲自设计和制作的礼服,连同配饰高跟鞋都给她准备好了。

世界只此一条,别无分号。

再详细一点,他妆面都能给出建议。

对一个含着金汤勺出身的公子哥来说,他的经历未免太丰富多彩了,就算是要体验生活,也没必要这样拼吧?

希利尔对此的解释是,“这些职业我妈妈都做过,我基本上都是妈妈带大的,对她的经历很感兴趣,而且我既然要在时尚圈待着,不借用我爸爸妈妈的能量的话,肯定要自己努力一点。”

桑稚颜记得他妈妈,国际知名设计师,自创品牌,很多人都知道她创下的辉煌,可是却不记得她曾经辍学当模特赚学费。

原来真实经历比公示出来的更坎坷。

希利尔见状,笑眯眯的道,“如果你想见我妈妈,我可以引荐哦,她一定会很喜欢你。”

桑稚颜瞪了他一眼。

如此的见针插缝……

暗示她他是不是可以上位了。

在希利尔几乎是倾囊相授下,和桑稚颜最初的故事已经相差很多的《时尚?时尚》上市了。

几乎是出乎布莱迪包括主编亚当·史密斯意料的是,这本披着时尚皮的奋斗小说,居然红了……

要知道劳蕾尔·索德作为只有一本不太出名的小说爱情小说作家,关注度天然的弱于迪蒙·迈基克,斯黛拉·惠斯佩尔这样的位于金字塔绝对顶端的超级大神,她这样的作家在北美实在是太多,前期根本没有多少宣传。

上市后,只有矮脚鸡出版社的推特发了近期出版的作品时,把它放了进去,更不用说做什么宣传标识,请名人推荐了。当然了,桑稚颜是可以让自己的马甲推荐一波的,这样销量就不用愁了,可是有违背她的初衷。

这样上市第一周的销量颇为惨淡,堪堪到了一万册的边缘,布莱迪还想,这大概是桑稚颜销量第二惨的书了,第一惨是上本《千年之恋》,他就说吧,有这个功夫去写《权力之冠》有多好!可是谁知道从第二周开始,销量忽然开始缓慢上升,到了第三周,周销量直接达到了八万册!

布莱迪:……卧槽!

这是天选之女光环又生效了吗?

BOOKPAGE书评网——这是一部被低估的小说。第一遍看,似乎就是个俗套的故事,女主角一路打拼,披荆斩棘收获事业和爱情的狗血故事,这样的故事一抓一大把,不甚出奇。合上书,似乎只有这本书里的衣香鬓影,笼罩着一层层金粉吸引着前仆后继加入的时尚圈让人目眩神迷,还有女主艾米莉亚和遇到的同僚对手精彩的职场对决。你甚至可以把这本书当时尚圈指南来看。

可第二遍再看,你会看到一些细节,会看到故事另一面,光鲜亮丽五光十色之下的让人窒息的规则和暗影。

第三遍再看,你还能再发现一些新东西,艾米莉亚性格的变化,做过的选择,还有她一路遇到的朋友,敌人人物刻画,你会觉得这不再是一部简单的狗血爱情小说,而是蕴含女性成长的女性人物群像小说。

如果你只是把它当成一部简单的狗血爱情小说,恭喜你,错过了一部优秀的作品。

《魅力》杂志主编在她的推特上推荐了这本书——这是我迄今看过最好的时尚题材小说,对时尚圈刻画意外深刻。

好书永远不担心长久埋没下去,对热爱狗血小说的年轻女孩来说,这是本合格的作品,过程看的热血沸腾,还有层出不穷不同风情的帅哥。对热衷打扮向往时尚的女孩来说,这是一本了解时尚圈的好说,对一些较为挑剔的读者来说,语言幽默,观点深刻,意外的好看。

第134章

纯女性向的小说很难引起轰动, 可在网络时代,一旦出现,可以迅速的引爆话题, 网络时代,让原先艰难的一切都变的简单。

第三周, 《时尚?时尚》就登上了纽约时报的畅销榜, 推特上的时尚博主几乎是清一色的推荐了这本时尚圈入门指南,讨论度也跟着一路上涨, 一开始还只是讨论艾丽西亚和几个男友之间的情感纠缠,哪一个更适合她, 后来参与讨论的人越来越多,逐渐变成了职场规则的讨论, 在后来就变成了时尚圈的生态,追求时尚,到底是对是错?

劳蕾尔·索德这个名字第一个出现在大众视线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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