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28章同床、两兄妹的好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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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了某傻子吃『药』后, 谢仲瑾就外出办事了, 直到入夜了, 值班巡逻的医师都歇下了,他才携着一身风尘回来。
不开灯的病房里,袁瑞秋撑着眼皮, 『迷』『迷』糊糊中感受到一阵哗啦啦的水声, 搞得他口渴, 好想喝水,他『揉』了『揉』眼睛,想爬起来喝水。
冲洗房内,谢仲瑾脱了自己的皮衣,卸了巴掌宽的皮带, 熟练地冲了身澡后, 嘴里衔着一支烟, 视线停留在手上的白『色』绑带, 冷淡的目光有些出神。
他的体质强悍,几天前翻出来的血『色』创口,如今已经愈合得七七八八,只剩下一排浅浅的牙印……他还记得那张脸, 咬他的时候那柔软的嘴是真的狠, 但事后那双红丝丝的眼睛又是那般的憨愣可怜。
他收回手, 突然耳朵听到动静,他一蹙眉头,那傻子还没睡?
他顶着一头湿发, 走了过去,就看到袁瑞秋半坐在床上,腿被固定得吊起,胳膊却伸得长长的,似乎想去够柜子上那杯水,手绷直了,却依然差了那么点距离。
谢仲瑾就这样看着,某傻子很努力,但是没用的样子。
“啊,呀。”突然某傻子叫了一下,因为他终于够到了,却啪嗒一下扯着被子,从床上狠摔在地上,腿没事,但那身子却摔了下去,何其狼狈。
他一个没注意,某傻子都不会照顾自己。谢仲瑾叹了口气,上前将人抱上床,他的眉『毛』、头发还是湿的,顺着发梢滴在胸膛,沾到了某傻子的脸上。
明明摔了一跤,小傻子没哭没闹,还咧嘴笑道:“你回来啦?”那憨态可掬的模样,看着十分惹人发笑,谢仲瑾看着,向来平直的嘴角竟也悄然勾起。不知是袁瑞秋刚刚笨拙的丑态愉悦到了他,还是一句你回来了打动了他。
他将人抱上床,自己仍是光着上身,擦了擦头发后,长腿一迈,也跟着上了床。
被子一扯,小傻子遮着半张脸瞅他,糯糯道:“你跟我一起睡吗?”袁瑞秋努力掩藏自己病服下的一身鸡皮疙瘩,为什么这个男人自己不出去睡,他手又指了指旁边的小床榻,“你可以睡那里。”那里是看护床位,跟病人床挨得近,缺点就是太小了,男人个高腿长,怎么可能伸展开。
谢仲瑾看了一眼,连考虑都没考虑,揪着一脸心不甘情不愿的小傻子,手臂一伸,把他的脸按下,丹凤眼冷冷地一挑,下意识就用了命令,“别废话,睡觉!”
“不会挤着你那小破腿的。”他的睡姿向来规矩方正,睡醒前是什么样,天亮后便是怎么样,没有一丝的偏移。
“哦。”小傻子被摁头,与男人的胸膛挨得极近。感受自己被某种雄厚的荷尔蒙包围,哪怕再不爽地盘被侵略,也只能委委屈屈地答应了,表面顺服得像个小媳『妇』。
但他还是深感『逼』仄,身子扭来扭去,本来已经闭上眼的谢仲瑾只好又睁开,他低下头,想要呵斥,“你再『乱』动,我把你手绑了。”这床本就不大,这傻子还敢拿腿踢他。
只是一个低身,他的唇擦在某傻子白白嫩嫩的脸上,与那微张的红嘴儿距离太近了,那温热的呼吸喷在他俊挺的脸庞上,那气息是如此的诱人,他几乎可以窥见其中的丁香小舌。
谢仲瑾愣了,钳住某傻子腰的动作也下意识松了。
——如果这舌头碰到了,也许这一晚便是情『迷』意『乱』的开始,谢仲瑾笃定,这傻子不会反抗,也许还不会接吻,说不定还会傻憨憨地仰着脸儿问他,你为什么咬我的嘴巴……?
这种傻气,这种清纯,对长期旅途奔波、饱经沧桑的男人来说,是绝顶的诱『惑』,就像一张白纸,执笔者是你,你可以凭你的喜好,将他描绘成各种各样的颜『色』。暴风骤雨般待他,和柔情似水般待他,他都无力反抗,只会嘤嘤呜呜待在你怀里,任你为所欲为……
谢仲瑾眼神晦暗,哪怕谢五的玉佩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他的一只手已经『摸』上了袁瑞秋的脸,那傻子还真的眨巴着眼睛看他,似乎完全没意识到任何危险的信号,那浓密微卷的睫『毛』长得惊人。
他捏着傻子的下巴,仔细一看,这傻子还是有几分姿『色』,身子也很香,腰也很细,至于对方身上那『药』水和石膏的刺鼻味道,就这样被谢仲瑾忽略掉了。
袁瑞秋实战经验是没有,不过他不是瞎子,男人那本来清冷的眸子变得深邃,灼热若火,似乎还闪过某种名为欲.念的东西,他就算再蠢也知道,自己处境危险了。
他的心突突突地『乱』跳,身体僵硬着不敢『乱』动,在谢仲瑾慢慢凑近时,赶紧开始挣扎着躲开,先发制人去亲男人的胸口。
没料到自己会被反抗,谢仲瑾吃惊后是疑虑,但随后却狠狠地抽了一口凉气,手从傻子的病服里伸出来,想将那傻子的头发扯开。
因为那傻子竟一个低头,像北平街头每一个『舔』冰糖葫芦的孩童一般,咬住他胸前的红.缨,『舔』了『舔』,时不时还砸吧一下嘴。又像处在哺『乳』期的婴孩,小脑袋拱在他胸口,小牙齿啃着他的胸口不放,既啃又咬,努力的吸,却半点吸不出东西。
倒是那口水『舔』的他精壮胸膛一片湿粘。
谢仲瑾那双如鹰一般锐利的眼钉在傻子脸上,微微抿了唇,克制住自己身上涌起的感觉,冷冷地问他:“好吃吗?”竟还吃那么久。想他谢二平生长那么大,就这傻不愣登的小子,敢这样放肆地对他。
他就随口一问,小傻子还真的敢回答,他呸出那抹红,扯出一片银丝,评价道:“没味道,不好吃。你的不甜。”
瞧着竟还有些嫌弃,会甜是你儿时的『奶』娘。十多年前,谢二已经是少年,自然记得一些人或事。袁瑞秋上谢家门时年龄还小,因为是傻子,一度还不能断『奶』,就喜欢抱着他七弟的『奶』娘胸口吸,导致当时还在懵懂的七弟经常没『奶』喝。演化到最后,见到点白中掺红的东西就想吸吸吸,谢公馆厨房的红枣馒头都不知道被啃坏了几个。傻子就是傻子,十多年了老『毛』病半点没改。
谢仲瑾想打他,但最终那宽厚的手掌还是缓缓放在傻子脑门上,喝道:“成天想着吃,给我睡觉!”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养儿子呢。
“哦。”袁瑞秋乖乖道,心下则是扁嘴,道你不想吃我的话,我肯定就睡了啊。这下他扯着被子,不敢『乱』动了。
看着自己的石膏腿,竟渐渐的也睡过去了,他睡眠极好,真睡下去雷打不醒。他没事,反而是他身旁的男人失眠了,他冷冷地掐了一把某人因为睡得香甜,更显没心没肺的脸蛋,起身去了冲洗房。
*
等到袁瑞秋的腿稍微好了一点,虽然还是使不上劲儿,但他已经可以单腿杵着拐杖蹦蹦跳跳了,自己去上厕所,直到累了,才会坐到轮椅上。
“205室的病人,你又到处『乱』跑。”医生笑着说,除了看诊之外,他还常在这条洒满花香的长廊,跟袁瑞秋遇见。
“我可以走路啦。”小傻子咯咯咯的笑,似乎这是一件格外令人开心的事,他的天真活泼,笑得人情不自禁也摆出笑脸。
在外人看来,他就像翅膀受伤了,却迫不及待想飞回天堂的小天使。
医生『揉』了『揉』他的头发,温声嘱咐道:“你骨头恢复得很好,能适当脱离轮椅走一走,但别太辛苦。”
大家不知道,袁瑞秋在急稿子的事情,但听到医嘱,他还是听话地点了点头,跳回房间,回去坐轮椅,自己控制着往外面走。
圣母玛利亚感恩医院背后有慈善家资助,在白『色』的墙上,袁瑞秋看到了那慈善家的画像,下面是非常详细的个人简介。看来做好事和想留名并不冲突。
医院修建得很大,足足有两栋楼,中间则是芳草萋萋的喷泉草地。袁瑞秋就喜欢驾驶着轮椅,去那里兜风。此处的人不知道他是个傻子,不会用异样的目光看他。
大家都是病人,同样在呼吸一片空气,共享同一片绿茵。
小花园这里平日很安静,没有喧哗,今天却很吵闹,袁瑞秋晒了一下太阳,身体暖洋洋的,便驱使着轮椅过去看热闹。
原来是两个女子为了一个男人展开的对手戏,极为精彩。
一个漂亮的金发姑娘身穿着白『色』制服,胸口别着一枚红『色』胸针,看身份似乎是新一批的义工。袁瑞秋看她的五官,总觉得有几分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他托着下巴思考,没办法,他对外国人是有些脸盲的。
金发姑娘被一个身穿棉衣的农村『妇』人纠缠,『妇』人拉着一个十岁男孩的手,声泪哽咽地哀求道:“伊莲娜小姐,我求求你离开我丈夫,我十四嫁给他,如今已经十年了,就因为你,他要休了我!”
“我在家中为他侍奉双亲,为他攒钱供他去留洋,我在老家苦等,等他出息等了十年,他从来不往家里寄信,结果一寄,就是一封休书!我看不懂字,我让村长给我念,信中他说,我和他是包办婚姻,根本没有感情,但我明明记得婚前他掀我盖头时,说的‘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他说很感谢我为他养大了一个儿子,但却嫌弃我不会英文,不认识字,和他没有共同语言,说我行事粗鲁不堪良配,我本来都信了……直到我跟踪他,发现他和你在一起!”
“你为什么要拆散我们这个家庭,我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妇』人也许真是哀恸,那泪如雨下的模样极有感染力,大家都忍不住对她心怜,纷纷指责起金发女子,各种难听的话都冒了出来。
名叫伊莲娜的金发姑娘似乎呆住了,她看着那满脸怨恨、拿拳头锤她的小男孩,又看着哀哭不止、泪流满面的『妇』人,似乎很尴尬,只能用笨拙的中文,一字一句道:“对、不、起,我、我不、知道,是他先、先追……”
围观的病人何其多,多袁瑞秋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一个腿脚不便的老先生甚至看热闹看着,竟在护士瞪大的双目中,从轮椅上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认认真真地端详。
人群骂骂咧咧,“小三”、“狐狸精”、“洋妞就是奔放”、“只配做妾”等议论声层出不穷。
金发女子还没说话,貌美的脸就先涨红了。她讲得太慢,话才说了一半,一个穿西装戴眼镜、抹发蜡的男人冲了过来,一进来就训斥『妇』人:“青娥,你来医院做什么!?还把正儿带过来,你丢不丢脸,快把人带回去!”
男人回过头,含情脉脉地切换了语言道:“伊莲娜,你别理她,她就是一个无知又无畏的小脚『妇』人。”
终于听到了熟悉的语言,伊莲娜眼泪也下来了,“你为什么没告诉我有过家室,还有一个那么大的孩子,那你还来纠缠我?”本来哥哥就不同意她这段恋情,如果知道了后,肯定会直接拆散的,但她都爱上了,还能怎么办?
“伊莲娜,你知道我挚爱的是你,她是我父母『逼』迫我娶的。在我们华夏,父母之言媒妁之命大过天,我不能拒绝,才有了这段错误。我根本不爱她,是她纠缠我,为了躲开她,我才远渡重洋,直到遇到你。你才是我生命中的光,为了你,我愿意大胆一回,选择一段真感情。我对她只有责任,我已经跟她和离,我现在已经跟她没关系了,我愿意给钱,让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也算对她的青春一份弥补。”男人执起金发姑娘的手,情深意切地道。
“你们不要说悄悄话!”人群抗议了,其实根本不是悄悄话,只是他们一句都听不懂而已,老头也捏着拳头抗议了一句。那『妇』人和孩子也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们。
袁瑞秋黑莹莹的眼珠儿骨碌一转,好心地为他们翻译,于是遍地都是骂这对狗男女的声音。
伊莲娜慌了,显然知道自己被骂了,赶紧抽回自己的手。
“你要是喜欢她,让她做妾啊,休原配是几个意思?人家为你侍奉公婆相夫教子,你这负心汉竟说休就休!”
也有人道:“此言差矣,诸位没听那『妇』人说的,他丈夫饱读诗书前程远大,她跟丈夫没有共同语言,这样无趣如一潭死水的婚姻不要也罢。包办婚姻本来就是一个错误,应该取缔。”这时代观念就是这样,有名的文人抛弃糟糠之妻,选择新式女『性』结婚,会被人骂,但也会被人拍手叫好。
当然也有偏激者,捏着拳头要揍人了。还有人在煽动下,拿起水桶往喷泉里舀水,想泼那金发女子。
察觉到金发女子的退意和恐惧,西装男子似乎想给她单膝跪下,求她不要抛弃自己,因为自己是多么的爱她。而另一边,原配夫人也跪着求她离开自己的丈夫,金发女子进退两难,碧『色』眸子也滚出了眼泪。
喧哗的人群全都没有注意到,一名金发男人在医院二楼,自上而下地俯瞰,毫无温度地盯着他们,唯有袁瑞秋注意到了。
正好他看戏也看爽了,便清咳了几声,用流利的法语『插』进这对男女中:“这位先生,你说你是真心喜欢伊莲娜小姐?”
西装男子正在绵绵告白,说了许多与伊莲娜动人的往事,想挽回她的心,剖心表白到一半,被人突然打断,他看着轮椅上的袁瑞秋,觉得这少年不过一名学生,口气不善道:“是啊,请问你是哪位?”言下之意,与你何干?
“我只是一个听了你们之间故事的路人。”袁瑞秋颔首,当然了,他还是很给力地做同声翻译,让吃瓜群众能明白他说什么。
见到他,金发女子惊讶:“是你!”
男子问:“伊莲娜,你认识这个少年?”既然是伊莲娜认识的人,想多管闲事,他还真不好拒绝,只好冷淡地回答道:“我当然是真心爱着伊莲娜的。”
听得出男人的说话态度敷衍,显然没把他当根葱,袁瑞秋耸了耸肩,却表示不介意,他道:“既然如此,那我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
“你问吧。”男子不再单膝下跪,推了推眼镜,从地上站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看得出是一个讲究人。
“你在爱上伊莲娜小姐之前,你是否知道她是法兰西某贵族家庭出身的女儿?”
“……”男子一听,表情有了瞬间的变化,让人可以隐约可窥见端倪,但他还是坚决否认道:“我先前不知道。”
“那你现在知道了。”袁瑞秋耸了耸肩,“她家名下拥有城堡、别墅、有无数跑马场,养着无数匹骏马,家仆数量众多,因为家境优渥,她一天可以换两到三套漂亮又不重复的衣服,参加无数次舞会,她出行是轿车骏马……她老了说不定还能通过兄长运作,授一个女子爵,请问这样的她,你怎么配得上?”这些部分就纯属袁瑞秋空口瞎猜了,毕竟后世无数影视小说都曾重现过十九、二十世纪各国贵族的奢靡生活,大致差不离。
此话一出,所有人哗然,大家没想到这金发妞来头那么大,一时间场内都是羡慕和抽气声。至于男人说不知道对方身份,这特么谁信啊?
男人慌了,他看了看伊莲娜那茫然的脸,她似乎在疑『惑』袁瑞秋怎么知道的,他当即沉下了脸:“……你怎么能这么说话,爱情这种美好的感情,怎么能用这些物质来衡量呢?”
袁瑞秋鼓掌,继续道:“那好,如果伊莲娜被她哥哥扫地出门,不再是高贵的小姐,而是一名普通的姑娘,你还会爱她吗?”
男人咬牙,心里想说伊莲娜怎么可能会被扫地出门,但嘴上深情款款道:“这是当然,无论她是什么身份,我都爱她!她哥哥反对我们在一起,我可以去说服他!‘男儿膝下有黄金’,但为了伊莲娜,我愿意为他跪上三天三夜的头,求他的祝福。”
伊莲娜似乎有些感动,一看她表情就知道平日被家里人保护得太好。人群则是一片嘘声,以己度人纷纷摆明了不信。
“那是最好,你既然爱的是伊莲娜小姐本人,而不是她的身家,那你愿意签一份声明吗?类似婚前协议的东西,协议书上表明伊莲娜小姐婚后所继承的任何家产都跟你没关系,你不能染指它们,你敢签吗?”袁瑞秋漫不经心地道。
“我敢!”男人放狠话,反正就是一个誓言,嘴巴说说谁不会啊。
“那就签吧,公证人在这里!”这时候,人群外走进一个身材高大的金发男子,他面带微笑,高声道:“我是伊莲娜的兄长,我们可以当场起草这份协议,我能保证这份协议绝对公正有效,签过就不能反悔。”
爱德华笑睨了少年一眼,似乎认为他出了个好主意。男子和伊莲娜都愣住了,虽然都是心慌,但表情各有不同。
因为理亏,伊莲娜怯怯道:“哥哥。”
“别哭,我的傻妹妹,我不是反对你们在一起,我只是怕你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被人骗了还不自知,毕竟人心难测,而你又是我最爱的妹妹。”爱德华温柔地抬手,将妹妹脸颊上一缕『乱』发拨到耳后,俊朗的面容上充满包容,让伊莲娜想起了自己儿时和兄长相处的记忆,眼泪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
她哭得动人,但爱德华也不安慰她,而是话音一转道:“这下让我安心的办法来了,你和他可以签这份协议。他如果愿意签,哥哥我就放心了。”
“……”男子无言以对,他脸『色』尴尬,似乎想反悔,于是道:“我们华国人不兴签那个,我们这里妻子的东西,婚后都是丈夫的,丈夫的东西,婚后也是妻子的,彼此甜蜜共有,从不分你我,因为划分得太明显,会让感情变质,情感疏离。”这话说的,也就只能骗骗无知的洋妞了。
“所以你不愿意签?”对付这种人,完全不需要袁瑞秋说话,爱德华直接拉下脸,他突然沉下的面孔,震慑到了所有人,毕竟很多平头百姓,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有钱有势的外国人。
男子还妄想用甜言蜜语含糊过去,袁瑞秋却发现天『色』晚了,他该回病房了,反正他刷别人的好感度已经刷够了。
他吭哧吭哧驱动着轮椅,临走时只抛下一段话,给男人造成了巨大的焦头烂额,恨不得时光倒流,在袁瑞秋第一次想『插』嘴时,就粗暴地喊他滚。
因为袁瑞秋说的是:“承认吧,你想娶的是一个富小姐,而不是一个穷丫头。你们如果结婚了,你考虑过和她在哪个国家生活没有?她如果回法兰西,你愿意放弃亲朋好友,年迈的父母,还有一个十岁的儿子,跟随她去吗?”
没等男子思考如何回答,他又道:“如果你回答是,那你也是一个极自私又忘恩负义的男人。傻姑娘,他对自己糟糠之妻和父母都尚且如此,等你没钱没美貌了,你还指望他把你捧在手心里当宝吗?”
最后这几句话,袁瑞秋是对着伊莲娜说的,说完他就退着轮椅走了,如果不是他的病服太丑了,他年龄太轻了,他姿态潇洒得就像书中的智者,一句句皆引人深思。
人流自觉的给他分出一条道。
伊莲娜也回过味来,她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她知道这个男孩,从一开始就在帮她说话,这让她很感动,于是她拨开了人群,追上了袁瑞秋,想说一声谢谢。
她道完谢,还笑着提起上次会面:“上次你哄我哥哥拿两块银元卖我一个花环,我还觉得你是骗子,后来才知道……”
可惜袁瑞秋打断了她,眼神很真诚地发问道:“不好意思,小姐你是哪位,我认识你吗?”
伊莲娜愕然,不太想承认自己自作多情了,于是跺脚道:“你难道把我忘记了吗?上次在奉城,就那路很难走的乡下,你拿路边的野花编了个花环,卖给我哥哥,明明你还夸我漂亮来着!”
看来人人喜欢被赞美,喜欢当美人,但不想被当做一名见过既忘的美人。
“怎么会,我逗你玩的。你这么漂亮的姑娘,‘头发是黄金,眼睛是太阳,脸庞是玫瑰,嘴唇是珊瑚,牙齿是珍珠’,我怎么会轻易忘记呢?”袁瑞秋狡黠一笑道,明明是夸赞,却不显得轻浮。
听听,这才是真正的欲擒故纵,先假装不认识,再说好话哄,姑娘家果然就脸红了。虽然她不知道的是,袁瑞秋是真的忘记了,但是看到她的兄长,就想起了那两块银元的花环。
连妹妹的好感度都刷够了,袁瑞秋可以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