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第123章一脸懵逼公子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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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伯灵一本正经的看向想让他离开媳『妇』孩子的秦公, 如果不是不合适,他甚至拿上棍子将人赶出去。
宝贝闺女才那么大一点,刚肯让他近身, 他还没稀罕够, 现在这情况外面不打仗还好, 一旦开战就不是三两个月能结束的事,他要是真离开了,回来后闺女还认识他吗?
孙大军师越想越伤心, 悲从中来把手里的木头扔了抱着闺女伤心的难以自持, 如果真的要开战, 他就是再舍不得也只能随军, 唉,一家之主要养家。
旁边, 真正的一家之主小心的将闺女抱回来, 明白秦公的来意后温声道,“君上吩咐, 夫君义不容辞。”
孙伯灵:???
“其实也......”
“夫君有意见?”眉眼间依稀带着几分英气的女子回过头来,看着在家待了小半年只知道对着闺女傻笑的孙大军师,唇角扬起笑的温柔。
孙伯灵动作一僵, 轮椅一转神『色』瞬间正经,“当然没意见,伯灵入秦多年早已和秦人无异,为秦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岂会因为儿女情长而延误大事?”
就算心里再舍不得,在媳『妇』面前也不能表现出来,不然他接下来就别想回房睡觉,别人家的媳『妇』都恨不得夫君天天陪在身边, 他们家这个可好,真有仗要打恨不得自己能上阵杀敌。
卫霁实在不忍心在师兄伤口上撒盐,转过身后才开始无声大笑,孙师兄不想干活,架不住师嫂是个地地道道的老秦人,别的什么都可以不管,反正有仗打自家男人绝对不能落后。
接下来是秦公的主场,热闹已经看的差不多,他也不在这儿碍眼了,在睁大眼睛的小娃娃面前混个眼熟,然后才笑『吟』『吟』离开。
孙伯灵幽怨的看着他们家小师弟走远,摇头晃脑叹了好一会儿才开始听正事儿,能让秦公亲自来他家逮人肯定不是小事。
卫霁心情极好回到自己的地盘,过两个月等孩子再壮实点他们就要迁到咸阳,院子里存放的东西不重要的都散给了栎阳的百姓,他这里存的粮食不少,少了那么多东西后显得空旷许多。
院子里,王诩老爷子和秦越人不顾形象的蹲在地上,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什么,连门口有人进来都没察觉到,卫霁绕到旁边看到被俩人挡住的青翠嫩芽,唇角的弧度更加肆意。
秦国多山,栎阳城外的山林养活的人也不少,秦越人来秦国后就经常进山采『药』,这次从山里找到几种之前没见过的植株,想着公子霁对『药』材的了解不比他少,于是刚进城就忙不迭到这儿来了。
卫霁拨弄着脆弱的幼苗,没说他知道这是什么,只说离去咸阳还有几个月,不如把幼苗种在院子里,等着几株长大了可能就知道到底是什么了。
秦越人点点头,从布兜里又拿出几株不一样的嫩苗,“一颗是种,五六颗也是种,劳公子费心,老朽先在此谢过。”
“先生言重。”卫霁小心将几颗幼苗都接过来,直接让小乙在院子里清出一小片地方来种,不枉他进山撒种子的时候特意挑了最好的地方,看这幼苗茁壮的模样,再过几年他就能吃上玉米羹玉米煎饼烤玉米煮玉米。
没错,这几株幼苗里有玉米苗,就是直接影响人类历史的三大粗粮之一——玉米。
他在这里生活那么多年,早已不是初来时傻不愣登的少年人,大概那会儿烧糊涂了,竟然荒唐到直接将红薯土豆拿出来,如果不是公子虔和秦公没有坏心思,他现在坟头草都三尺高了。
红薯土豆在当时的确能救秦国于危难之中,但是正是因为作用实在太明显,才不该在最开始就暴『露』出来,天知道公子虔是好人还是坏人,真要是个坏人的话,拿到粮种后种两年没发现问题推广出去,他这个拿出种子的就该没了用处直接一刀来个了断。
卫霁想起当年的事情就后怕不已,所以后来特意找机会将身上带的各种种子撒到栎阳附近的深山里,能不能长出来全靠运气,至少他自己不会有危险。
之前从身毒带回来的棉花已经试种成功,不得不说,现有的品种和他身上带的品种差的远,经过代代培育选出来的良种更符合人类的需求,没见着的时候或许不会觉得有什么,一旦产生对比,看到那惨烈的结果,是个人都会选更好的。
那几个被带到秦国的身毒奴隶会的东西不少,不但用棉花做出了棉被,甚至帮着织工用棉花纺出了布料,着实是意外之喜。
秦国的冬天比中原更冷,这边怕冷的没几个,所以最先享受到厚实柔软的棉被的就是他,有了两床轻软的棉被,他连睡觉的时间都比之前多了不少。
皮『毛』再怎么处理也还是会带着动物身上的味道,狐裘看上去再尊贵也没有棉花来的实在,他是个务实的人,保暖最重要。
而且棉花的产量也不低,就是会占用良田,秦国这边不好大规模种植只能带着种子和农人去卫国,想来用不了几年他身边的人就都能盖上棉被了。
等有机会让更多人种植之后,冬日的苦寒会更好扛过去,解决了吃饱的问题,穿暖自然得提上日程,如今诸侯并起争斗不休,能让秦卫两国的百姓吃饱穿暖已是难得,至于别的诸侯国......啧,还是再等几年为好。
城外的山里被他撒了各种各样的种子,秦越人经常带着徒弟上山采『药』,还有山里的猎户时不时也会带着不认识的幼苗到『药』房,只要能带回来一株,他就有办法让这一株变成无数株。
一生二,二生四,何况一株植物上面结的种子不只一粒,这增长速度在天下面前不够看,只一座城却还是可以的。
一座城都养得起,一个国还远吗?
他的运气向来不错,之前撒的种子陆陆续续基本都长出来了,玉米的话这个时节长出来的算是春玉米,如果麦子熟了之后还能再长出来点,只用两三个月就就能收获,省着点不吃的话三五年也能攒许多种子。
玉米伤地,必须得和豆类轮作,不然地里的肥力耗尽种其他的就会收成不好,西瓜最好也要轮作,还有棉花,一个个的都得小心伺候,这些小问题几年后农人自己会发现,不用他再费心思去解释自己是怎么知道的。
永远不要小瞧百姓的智慧,不管情况怎么艰难,他们总能找到出路,不过这个不算最重要的,在有土豆和红薯的情况下,这里有没有玉米并不重要,重点是甜菜苗,神医这次从山里带回来了甜菜苗。
关中和中原没法大面积种植甘蔗,即便有他之前弄出来的制糖法子,现在蔗糖依旧是只有贵族才吃得起的东西,但是有了甜菜就不同了,别看这小东西苗小,种出来后亩产能达到三万多吨,换成现在的计量单位就是一百多石,有这么高的产量在还会愁以后没糖吃吗?
王诩老爷子看着莫名其妙开心的小徒弟,待他把手上的泥土清洗干净后才捏了捏胡子问道,“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孙师兄要开始准备随军离开栎阳了。”卫霁笑的更开心了,将刚才看到的绘声绘『色』讲出来,很快便多了个人陪他一起开心,孙伯灵要是在这里怕是会气到当场哭出来。
秦越人不着痕迹的白了老伙计一眼,拿着竹简继续记刚才没记完的东西,山野河川中未知的植物甚多,上古有神农试百草,今有他秦越人认百『药』,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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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的飞快,在院子里的玉米甜菜都收割了一茬后,秦公终于动身搬家去咸阳,莽莽苍苍八百里秦川孕育了秦人数百年,新都城坐落在山之南水之北,山水俱阳,故称咸阳。
四塞之国,披山带渭,秦国迁都到咸阳之后才是真的猛虎归山,咸阳宫虽没有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却也气势恢宏,巍峨绵延数十里,不像栎阳那般连人都住不开,卫霁来到那么多年,现在才终于有了生活在强秦的感觉。
红墙琉瓦在夕阳下熠熠生辉,任谁见了咸阳城后都不会再能说出秦国是穷秦这种话,秦国的宫殿修建的比魏国大梁的宫殿还要宏伟,他们要是穷这世上就没有富裕的诸侯国了。
这话放在十年前是笑话,但是在现在,秦国绝对有底气说他们在银钱上不穷,但是在人才方面......咳咳,当年穷,现在也只是好了那么一丢丢而已。
天边晚霞绚丽,一匹骏马逆着光飞奔入城直奔咸阳宫,然后在宫门不远处拐了个弯儿。
咸阳城比栎阳城大太多,有好地方住自然比破地方开心,卫霁在新房子里住的开心,温润如玉的青年唇角含笑,手里拿着甜菜疙瘩笑的温柔又无害,就是那个甜菜疙瘩有点违和。
小乙满头黑线的看着他们家公子手里的甜菜疙瘩,他知道公子觉得这东西用处大,但也不能拿着不撒手啊,交给农人去种不就行了。
公子金尊玉贵娇生惯养,平时侍弄『药』草已经够委屈,要是让君上知道公子在秦国过的是这种日子,他回去后肯定会被扔去重新学规矩。
卫霁不管那小子在想什么,在竹简上将最后一笔画完,然后在旁边写上甜菜制糖的法子,这东西和甘蔗制糖很相似,照着之前甘蔗的那份改一下就成。
太子驷翻身下马,在门口的侍卫面前匆忙留了一句照顾好马脚步未停朝正厅跑去,正准备进去通报的下人愣愣的站在门口,脚步挪了半天最后识相的抢了侍卫的活儿牵马去了。
卫霁放下笔,看着风尘仆仆冲过来的太子驷,让小乙去打水来给他梳洗,“出什么事儿了?怎么这么急?”
太子驷摆了摆手,端起茶壶将里面的凉水一饮而尽,把气喘匀了然后才说道,“霁哥,军中出事了,大良造不知道怎么想的,非要扔下好好的大良造不当跑去和孙军师抢位置,大伯现在正在劝着,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回来求助。”
卫霁傻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卫鞅师兄跑去抢孙师兄的位置?他要随军当军师?”
什么情况,之前孙师兄说过要把卫鞅师兄踹下去,那也只是开玩笑而已,怎么到卫鞅师兄这里就玩真的了?
老天,孙师兄还能一人兼顾两场的鬼谷师兄弟相残吗?
老师!老师你快来!出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