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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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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一种分子结构不太稳定,遇到阳光会起化学反应,碰到阴霾就要跟你一拍两散的酶。这种酶,就像寄居蟹一样寄居在可让我们神经感知幸福的细胞内。

据我不靠谱实战经验又匮乏的研究分析,它在女性身体中发酵的频率远远高于男性。也就是说,在同一情境同一事件中,女人幻想爱情的次数要多于男人。

我的高谈阔论竟像德云社的单口相声,把蚊子逗得乐不可支,不知该喜还是该悲。

反正,蚊子与格格两房一厅出租屋内的前半夜,我跟蚊子霸占主卧谈爱情谈到灵魂出窍,姜北笙与格格屈居次卧拼酒量拼到肉体虚脱。

蚊子替我做完最后一次热敷,应声倒在我身边,笑得贼欢:“这么说来,如果姜北笙在车子甩动的那一霎,不是躲你躲得跟衰神一样迅雷不及掩耳,而是将你稳稳抱住,你的情感中枢仍然会错误的以为,他恶毒且狭隘的内心对你深怀着一份呼之欲出的爱情?”

我小小的尝试着动了动脖子,蚊子的热敷果然名不虚传,牵筋扯骨的痛楚终于是消失了。

心情康复的松了口气:“我怎么知道,巧合加巧合他还真就只是巧合。但是蚊子,我必须向你坦白。当他出现在茶餐厅怒气冲冲的坐到我对面时,我怀疑过爱情;当他认定格格是我新欢而对格格进行人身攻击时,我怀疑过爱情;当他心怀叵测的叫我‘老婆’恶意秀恩爱时,我怀疑过爱情;当他看不惯我跟格格短信传情粗暴的将我手机夺走时,我怀疑过爱情……蚊子,我们学中文的,谁都知道否定加否定等于肯定,那这怀疑加怀疑为什么就不能等于不用怀疑?我中文学得好,还是我的错?”

这并非我胡搅蛮缠,谁还没做过举一反三的事?

可蚊子仍是笑得铺天盖地:“狐狸,我不得不说,你之所以在爱情上表现出与你生理年龄有着极大反差的天真和单纯,恰恰只是因为你一直生活在婚姻的围墙之外。我敢保证,如果你有过一段或正在经历着一段绝大多数普通夫妻的围墙内生活,你这颗爱情的小心脏分分钟钟可苍老到你真实年龄的两倍。”

我知道蚊子在婚后一年,就迅速迷恋上了钱钟书的《围城》,但我并不认为我的婚姻归宿,就只能在钱老的《围城》中寻找别人走过的路。

不服气的哼了一声:“你的婚姻不过是在金钱上出现了暂时性的搁浅,而非情感破裂。你何苦要把它从庸俗的物资表象一举上升到纯碎的情感内在,故意对格格进行不公平的讨伐?”

蚊子也不甘示弱的哼了我一声:“富埒陶白的人,才会拿着大巴大把的时间去谈情不情;捉襟见肘的夫妻不是在物价高歌猛进中鸡飞狗跳,就是在你牵我我牵你好比左手牵右手的凉白开里背靠背。我跟格格目前虽还没走到这一步,但你放心,如果半年内他既不能咸鱼翻身打一场胜仗,又无法壮士断腕从新找份工作养家糊口,这一步,迟早的。”

我打了个哆嗦。夜灯下的蚊子一脸凶悍,全然不像是在与人玩笑。

这份凶悍,令我陡然想起了加菲猫。

加菲猫的自主创业并非顺风顺水,她在最艰难的时候,说过这样一段话。

男人的宏图大志总是希望女人在支持的同时,还要有着不遗余力的付出;可女人的雄心壮志永远是在大多数人的有色眼镜下,被诋毁成野心家。于是,越来越多的女人开始失去她们的雄心壮志,回归平静与小满足。久而久之这部分女人就像被偷走羽衣的仙女,从此洗手作羹汤,褪去仙气甘做凡人,不求花开富贵,但求家和万事兴。这样的女人,自然会对男人悬而未决的宏图大志产生无法配合的焦虑。一旦有了焦虑,两性关系中分分合合的撕逼大战也就随之而来。

归根结底,男人没错,女人更没错,有错的是“不相为谋”这个东西。

我觉得加菲猫这番长篇大论,言之凿凿十分有理,便将其精髓抽出来送与蚊子:“你们谁都没错,错的是‘不相为谋’。”

蚊子一愣:“狐狸,你不会真的爱上姜北笙了吧?”

此话一出,吓得我屁滚尿流的在床上滚了几滚,才勉强把出窍出到头盖骨的三魂七魄又麻溜的请了回来。

“怎么可能?”大吼一声。

蚊子拍着胸脯吁了口气:“狐狸脑袋既然还算正常,那就不要胡言胡语胡说一通,什么‘不相为谋’,你怎么不说‘至死方休’?”

呃,好吧,我承认,这个世界不单单存在着男人与女人的不同,女人与女人之间也同样有着千秋各异。

蚊子自打嫁给格格后,就没回过我们的三线小城,这样的秉烛夜谈,二十六岁之前,稀松常见;二十六岁之后,可用珍稀来形容。

越是珍稀,越易失去。

这句话放在此时此刻十分的应景。

我们好不容易放过“不相为谋”,准备再聊聊“两情相悦”,时间却已走到了午夜十二点又多十二分。

蚊子抱歉的笑笑:“狐狸,你难得来一趟,我真的很高兴,也很想陪你到处逛逛,但我们公司没有带薪假,格格的情况你今天也见识到了,我实在是……”

蚊子欲言又止,嘴角有淡淡的苦涩。

我小小的难过了一把,赶紧装作没事人般比出一个OK:“我正牌老公都来了,谁还稀罕你陪?别说了,就算你想陪,我也不乐意。”故意打趣着。

蚊子却是一愣:“狐狸,隔壁的吆喝声停了有多久?”

我不解其意,默神想了想:“不曾留意,好像个把钟头吧。”

“糟了。”

蚊子说完拉起我冲到隔壁一看,傻了眼,场面果然不是很好。

叶利民分析得没错。

男人的胜负欲支配着男人的面子与自尊。当这两样东西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被别人无情的阻击过,吃了败仗的一方,必定要伺机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来一次绝地反击。

西北汉子的酒量,让格格一雪鞠躬之前耻,将我家的南方小男人拼到四肢乏力,五谷不分,趴下了就再也立不起来。

无论是站在妻子的高度,还是立足敌人的角度,我都恨不得立刻逮来一只猫,往这张疯疯癫癫的醉脸上撒一泡尿。

呃,此绝非我恶毒,黄金八点档狗血剧的台词就是这样说的:喝了二两猫尿,就不知道自己是谁?

我仅仅只是想让姜北笙喝喝猫尿,就此忘了自己是谁。多好。

格格虽说是胜者为王,可这个王也仅剩半口酒的清醒。我跟蚊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生拖死拽的从次卧移到了主卧。

蚊子瘫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道:“狐……狐狸,那……那个啥,归你了……”

我一手撑腰一手撑门框,同样喘得跟孙子没两样:“都,都跟……死猪一般……还,还用得着……管,管吗?”

“不……不用管,死活……就,就管着……别,别吐我家……我家地板上。”

蚊子的直言不讳让我一脸蒙圈,气都不喘了:“呃,你那声‘糟了’,只是怕他俩吐脏你的地板?”

“无需质疑我的善心。给你一句最靠谱的忠告,在满是烟火味的婚姻生活里,少洗一只碗少拖一次地,胜过男人嘴里千百句‘我爱你’或是‘辛苦了’这种只说不做的废话。”

我嘴角抽了抽,婚姻还真是可怕。

可眼下,不管蚊子的话是否正确,又是否只是一个女人不肯承认自己现实的狡辩。

我好像都无力且无心去琢磨。

“伍小柒,我渴了,我要喝水。”

回到次卧后,这聒噪的叫唤声就像一根针,扎得我心里一百个后悔。

我怎么就答应了蚊子,同意照顾姜北笙这只醉猫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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