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去市区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我养大了世界首富!
第二天干完活, 程豪和林禹寻去了社区的日用品商店, 给丹尼买了一些白纸,和一些彩『色』的画笔。
这个贫民社区就只有这么一家店卖这样的东西, 他们去买的时候, 那个卖东西的黑人女人吃惊地看了他们一眼,才把画笔拿出来, 顺手抹去了上面的灰。
在这里, 很少有人会买这样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
程豪上辈子没学过画画,但纸张画笔这种东西还是不缺的,学校就有的发,原主程锦浩就更不用说了, 在香港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他家还有个画室。
但对丹尼来说, 这却是他第一次得到这样的东西。
就连林禹寻,也对那画笔和纸张爱不释手,回家之后用手『摸』了好几下。
不过他很快就放开不看了, 开始和程豪一起做饺子。
程豪特别想念国内的食物,可惜很多食物他们现在都没条件做, 也买不到, 好在饺子是可以的……他们今天就买了一点猪肉,准备做猪肉饺子。
程豪没有家人, 以前过年,都是在体育队过的,那时候大家伙儿常常一起包饺子, 程豪虽然没怎么做过饭,但对做饺子,还是了解一点的。
林禹寻也会做饺子,他和他父亲在一起的时候,每年过年都会做饺子吃。
两人一起和面,一起做饺子,一起煮饺子,最后端出来一大盘热乎乎的饺子,看着就好吃。
大盘的饺子放在桌子中间,每个人面前还放了一个小盘子当做餐盘。
林禹寻在自己和丹尼的盘子里挤了一些番茄酱,又要给程豪挤。
程豪见状毫不犹豫地伸出手:“不用给我番茄酱,我直接吃。”
他吃饺子喜欢蘸醋和辣酱,来点蒜泥也不是不可以,但番茄酱就算了。
程豪夹了一个饺子,直接就咬了一口。
然后……
程豪的表情有点扭曲了。
这猪肉,怎么一股子难吃的味道?
国外的猪,是不是跟国内的猪品种不一样?
程豪失望地不行,林禹寻和丹尼两个人倒是吃得很高兴。
看他们吃得高兴,程豪的心情也变好了。
好吧,猪肉虽然难吃,但也不是完全不能吃……想想之前只能啃面包的生活,这猪肉也就能接受了。
程豪拿起旁边装了牛『奶』的碗,对着林禹寻道:“来,干杯!”
林禹寻不明所以地看着程豪。
程豪用自己的碗碰了碰林禹寻的碗,最后道:“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要相互扶持着过下去。”
林禹寻的眼眶红了。
程豪每天都会进行高强度的训练,一眨眼,就到了周二,又有新的比赛了。
这几天他吃得好锻炼也努力,身体又强壮了一点,对接下来的比赛,也就有了更多的信心。
如果乔治不给他安排那种实力很强的拳手的话。
晚上,程豪和林禹寻一起去了老乔治的酒吧。
程豪是不想让林禹寻去的,但林禹寻坚持,他就把人带上了,免得林禹寻一个人在家里担心。
今天的第一场,不是程豪打的,而是跟程豪打过的戴斯和塞勒斯两个人打的。
程豪觉得老乔治也挺有意思的,他把两个之前败在他手上的人凑到一起了……
“程豪,你觉得他们谁会赢?”林禹寻问。
“塞勒斯。”程豪道,按照他的经验,塞勒斯会赢,当然,也可能发生意外。
说起来,之前他参加的那些比赛,他赢地就挺意外的。
“我想去下注。”林禹寻道。
“去吧。”程豪道,又问:“你打算下注多少?”
林禹寻道:“一元?”
程豪闻言笑了起来:“最少要五元!哈哈,你去下一注试试吧!”以林禹寻的『性』格,是不可能下注太多挥霍钱的,程豪对他很放心。
林禹寻下注去了,程豪却是认真地看起了比赛。
这场比赛,打了大概十五分钟才分出胜负,一开始戴斯是占据上风的,后来一直不能赢了塞勒斯,他的心态就变差了,心态一差,他就输了。
第二场,就是程豪的比赛,而他的对手,是保险推销员尼克。
很明显,老乔治是想让他跟这边的拳手,一个个慢慢打过去。
当然他也很乐意这样做,他现在需要多进行一些比赛,让这具身体习惯比赛,习惯挨打。
尼克在这里打拳已经很多年了,实力不容小觑,因而观众们下注的时候,双方都有人下。
林禹寻又下注了五元,赌程豪赢。
他是程豪带来的,按理不能下注,但现在赌注双方几乎持平,他又只下注五元,当然没人拦着。
程豪总不可能为了可能会赢到的三四元钱,去打假拳。
程豪又一次站在擂台上的时候,心里有着必胜的决心。
之前那些打拳改变人生的话,他是跟林禹寻说的,也是跟自己说的。
上辈子,一开始在省拳击队,他其实并不是最有天赋的那个人,也不是身体条件最好的人,但坚持到最后的人是他。
他一直记得,自己小时候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他出生在九十年代的一个小城里,身边的同龄人全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受尽宠爱,放学的时候,总有零花钱在校门口买零食吃。
但他没有。
后来学校出规定校门口两百米以内不能买零食吃,他心里还挺高兴的,因为那样一来,就再不用担心同学拉着他一起去买吃的了。
还有,他的母亲,是生病去世的。
当时为了治病,家里借了很多钱,常常有人来要债,但他们根本还不出,最穷的时候,他们连买菜的钱都拿不出来。
他父母尽量不亏着他,但这所有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
他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衣食无忧,所以他才能坚持日复一日的锻炼,最终获得成功。
打拳的人,没有那股子狠劲,赢不了别人。
只是,程豪有狠劲,别人同样有。
保险推销员尼克在台下的时候话很多,上了台,整个人却变了一个人似的。
“程,你知道的,我有保险,所以……我不怕受伤。”尼克对着程豪道,说完,他就毫不犹豫地冲向程豪。
他的攻击非常快,把程豪『逼』到了围栏上,但程豪很快就进行了反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哪怕程豪已经进入了特殊状态,依然有些支持不住,他的脸上挨了一拳,视线都有些模糊了,但他不会放弃。
其实这也是个好机会,可以让他得到锻炼,变得更强!
程豪不停地防守,身上挨了好多拳,遇到这种情况,一些刚刚开始打拳的人会下意识地退缩,不敢继续打下去,但程豪不在其中。
他早就习惯了挨打,他会寻找一切的机会攻击。
所以哪怕尼克很厉害,也挨了他不少拳,当他又一次一拳打在尼克的胸口……尼克倒下了,还一直没有爬起来。
程豪有点懵。
他很清楚,尼克的实力不止如此。
甚至于,这场比赛要是继续下去,赢的应该是尼克。
然而尼克输了。
程豪走向尼克,把尼克拉了起来,他们拥抱了一下。
“你为什么倒下了?”程豪低声问,周围的观众都在欢呼,还有人在骂尼克,因而他的话,只有尼克能听到。
“我不怕受伤,但也不想因为跟你打拳而害地自己一个月不能工作……你知道吗?我每个月都能赚三百元!”尼克道:“现在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了,你要不要也买一点?”
一场拳赛打下来,程豪的呼吸非常急促,听到尼克的话无语极了,又有点疑『惑』:“你工作收入不低,为什么还要来打拳?”
“我想要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房子。”尼克道:“而且我是先开始打拳,后来才去当保险推销员的。我打拳的时候给自己买保险,发现原来我买保险的钱,很大一部分给了保险推销员,我干脆就自己去应聘了推销员,给自己买保险。”
程豪这些日子,接触了这个社区里的很多人,发现其中有不少人,都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他们从来都只管今天,不管明天。
尼克算是其中非常少见的,有自己的追求的人了。
“你会成功的。”程豪道。
“当然!”尼克道:“所以你要买保险吗?”
“抱歉,我没钱。”程豪道。
“好吧……”尼克满脸失望。
程豪和尼克一起下台的时候,看到了卡朋特。
尼克一看到卡朋特,就道:“卡朋特,之前你预言谁赢?你是不是又觉得程豪会输?”
卡朋特忍无可忍:“你闭嘴!”
“好吧,看在你跟我买了保险的份上。”尼克道。
尼克很快就离开了,卡朋特看向程豪:“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我愿意跟你签订合同。”程豪道。
“你很聪明,选了对你来说最好的一条道路。”卡朋特道:“我们明天就可以签订合同,然后你搬去跟我住。”
“等等……跟你住?”程豪一惊。
“当然,刚入行的拳击手,都是跟他们的经纪人住在一起的,你需要接受一些训练。”卡朋特道。
“我可以在自己家里进行训练吗?你放心,我一定不会偷懒,保证会完成所有的训练,你安排的比赛,我也都会参加。”程豪道。
然而卡朋特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这是不可能的,我需要了解你的状态。”
“那……能不能让我的两个弟弟跟我一起去住?”程豪退而求其次。
现在的情况,他不可能不管林禹寻和丹尼。
贫民社区非常『乱』,要是他不在的时候,林禹寻或者丹尼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我不是做慈善的。”卡朋特皱眉。
程豪道:“他们的生活开销可以由我出。”
“我不喜欢家里有太多人。”
双方的交谈有点不太愉快。
卡朋特很看好程豪,也愿意培养程豪,但他并不打算连程豪的两个弟弟一起接收,两个半大孩子的抚养教育,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而且他不喜欢陌生人住在他的家里。
可是对程豪来说,在这种时候,他不可能不去管林禹寻和丹尼。
至于租房住在卡朋特家附近……卡朋特并不住在这里,卡朋特家所在的区域,程豪根本不能负担房租开销。
“抱歉,我不能不管我的弟弟。”
“你确定?程,你应该知道你只在这里打拳,是不可能有出路的,而且我看过你的比赛,你的技巧不错,但你需要更加专业的训练,”卡朋特道。
“我确定。”程豪道。卡朋特的要求,程豪是理解的。
这时候可不是互联网时代,甚至于连手机都没有,相互联系主要靠电话或者直接上门。
对卡朋特来说,一个拳手不在眼皮子底下放着,真的太不方便了。
卡朋特道:“程,我看的出来,你很自信,但打拳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你接触的都是一些业余拳手,才能一直赢,现在的你,跟职业拳手根本不能比,而且你是黄种人,很少有黄种人在拳击赛场上取得成绩……”
卡朋特没有继续说下去,但程豪理解他的意思。
在卡朋特看来,他有价值,但价值并不是很大。
程豪道:“你可以过些日子,再来看我的比赛。”
其实要是卡朋特没有主动提出,程豪本是不打算现在就找拳击经纪人的,因为他现在的实力还不够。
“好吧……”卡朋特应下了,没有再说什么。
程豪朝着他笑了笑,开始看其他人的比赛。
卡朋特和程豪的交谈,林禹寻都听在耳朵里,心情格外复杂。
程豪今天的收入是一百四十元。
随着他对战的选手越来越厉害,随着他在酒吧里开始拥有知名度,他的收入也相应提升了。
但这钱还是很少,换算人民币不过四千元左右。
然而,在这个地方,有一些人一年都不一定能赚到四千元。
程豪在老乔治的酒吧里挥洒汗水的时候,程衍齐已经到了美国。
他没有找到自己的儿子。
他的大哥给他的儿子安排了学校和寄住家庭,可他儿子根本就没有去那个学校报道,而那个寄住家庭,干脆就不存在。
程衍齐已经几天没睡了,也没怎么吃东西,整个人瘦了一圈,但还是什么都查不到。
要在这样一个巨大的,陌生的国度里找一个孩子,谈何容易?
程衍齐甚至猜测,他的儿子可能已经遭遇了不测。
他信任自己同父同母的兄长,将儿子交给自己的兄长,没想到最后竟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
而这件事,当然不可能全跟他的兄长有关,里头怕是有他其他的兄弟姐妹的手笔。
这么一来,他和他的兄长可以反目成仇,他还没了儿子,将来分财产,他们可不就占了便宜?
程家的勾心斗角,程衍齐从小就知道。
他不喜欢这些,干脆就想办法避开了,在其他人争着抢着进入公司的时候,他跑去学了艺术。
他从来都不指望得到太多,也不要公司的经营权。
可是,他不争不抢,竟然还有人算计到他头上来。
程衍齐捂住自己的胃部,干呕起来,他吐了很久,然而最后什么都没有吐出来。
儿子还没找到,他并不打算离开美国,但他打算做出一些改变。
程衍齐打车去了书店,将所有金融方面的书全都买下。
从小生活在程家,耳濡目染之下,他对做生意其实很了解,只是以前刻意不去多想而已。
但现在,他可以想想。
纽约州位于温带,一年四季气温都不高,哪怕是七月,平均气温也只有二十一度。
程豪穿越过来的时候,是八月底,而时间很快,就进入了十月份。
天气一下子就冷了。
卡朋特跟程豪谈过之后,就消失了半个月,这半个月的时间里,程豪每周都会去老乔治的酒吧里打两场,一共打了四场。
这四场,他都赢了。
老乔治给他安排的对手是一点点变强的,巧的很,他也在一点点变强。
有时候,程豪甚至觉得,老乔治是在训练他,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贴心?
但他知道不是。
老乔治这么做,完全是为了酒吧的生意。
老乔治的酒吧里来了一个黄种人拳手,从弱到强,一个个地战胜了酒吧里原有的拳手……这事儿跟一部连续剧似的,让观众丢不下。
至少,现在老乔治的酒吧里,就有一大群人是冲着他来的,来老乔治的酒吧,就是想看他打拳。
这些人刚来的时候,看到他站在台上,会忍不住质疑,觉得他这么一个未成年人一直能赢,多半是打了假拳。
他们在最初的时候,总是会买他输。
但他总会赢。
老乔治的酒吧的生意,就那么好了很多。
程豪的身体也强壮了很多。
这天是星期三。
程豪这些日子参加了四次比赛,每次比赛都能拿到一百多元,到如今,他和林禹寻两个人的存款,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八百元。
虽然纽约市很多文员一个月的收入就有八百元,但对程豪和林禹寻来说,这笔钱已经不算少了。
所以,就在昨天,程豪让林禹寻辞职了。
林禹寻的工作太花时间了,却学不到什么东西,他从一开始,就想让林禹寻别做了,但那时候家里没有存款,没有稳定的收入,林禹寻肯定不愿意,他也就没提。
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他们已经不缺林禹寻工作赚的那点钱了。
不过即便如此,林禹寻依然不愿意辞职,最后是程豪表示这工作浪费了自己的训练时间,林禹寻才最终同意辞职。
然后在今天,在林禹寻辞职的第二天,程豪打算带着林禹寻和丹尼两个人去一趟附近的市区,去那里购买一些东西。
程豪昨晚上参加了比赛,因而起晚了,他起来的时候,林禹寻已经在做饭了。
林禹寻做饭一向中西结合,比如今天,他就做了馅料是苹果的面饼,还在自己的面饼上涂了果酱。
程豪拒绝了果酱,他咬一口面饼,吃一口煎火鸡肉,假装自己在吃鸡肉馅饼。
这火鸡肉,是昨天程豪看了稀奇让林禹寻买的,但吃过之后,他对火鸡的印象,就完全变了。
他以前看国外的童话小说什么的,总能在里面看到烤火鸡,一直觉得火鸡肉应该很好吃,可实际上……
火鸡全身上下所有的肉,都跟鸡胸肉一个味道,甚至更柴更难吃一点。
美国的鸡,跟美国的猪一样不好吃……
幸好他并不挑食,把火鸡肉当做增肌食物,最终吃了个干净。
自从他们自己开火,家里的伙食就好了很多,毕竟购买没有加工过的食物,比购买加工过的食物便宜太多了!
就说主食,在外面店里吃一盘子只放了一点点肉酱的意大利面,往往要五十美分,但买生的意大利面的话,买够他们三个人吃的,也只要五十美分。
要知道,外面的意大利面,程豪可以吃至少五盘子!
剩下的五十美分,他们可以买一些肉,一些菜加到意大利面里,因而只要一美元,他们三人就能吃上丰盛的一餐。
现在,他们吃苹果馅饼和煎火鸡肉比吃意大利面贵一点,但也贵不到哪里去。
程豪吃东西很快,丹尼和林禹寻也一样快,然而他们吃东西都这么快了,林禹寻竟然还不肯浪费哪怕一点时间。
一边吃,林禹寻一边在看书。
这书是他从他的老师那里借来的,马上就要看完了,而等他把这本书看完,他的老师那里,就已经没有可以给他看的书了。
对此,程豪觉得特别欣慰。
他上辈子死前,就盼着能结婚生孩子,专门跟人聊过孩子,然后那些已经结婚的人,就不停地抱怨孩子多么多么麻烦,特别是孩子已经开始上学的,家长基本上说起来就满肚子的火。
而会这样,往往是因为那些孩子不愿意做作业。
但林禹寻和丹尼两个人,就绝不存在这种情况。
林禹寻特别热爱学习,都不用他催,就会好好学习,现在他唯一能教给林禹寻的,就只有中文,丹尼也一样,他学认字学得特别认真,有空了也不『乱』跑,而是拿着画笔五颜六『色』地『乱』画。
虽然程豪看不懂他画了什么,但觉得他画的挺好的。
这两个孩子,真的太让人省心了!
吃过早饭,程豪就带着林禹寻和丹尼,上了一辆前往附近市区的公交车。
在中国,公交车非常多,有些人少的地方,公交车开一趟没几个人,但依然会有公交车存在,但在美国,就没有这样的情况了。
人少,公交车不赚钱的话,这条线路就会直接被停掉。
正因为这样,贫民社区的人出行很不方便,好在每天早晚,还是有两班公交车的。
程豪来了美国之后,就没有去过繁华一点的城市,他抱着丹尼,和林禹寻一起上了公交车之后,竟是有点期待。
公交车里,也有其他人很期待,一个脏兮兮的黑人孩子就坐在母亲的腿上,不停地跟母亲说话:“妈妈,我们真的可以看到漂亮的大城市吗?”
“那里真的有几十层的高楼吗?”
“那里是不是都是白人?”
……
孩子的母亲并不回答他的话,他问多了,那个黑人女人甚至给了他一巴掌:“你应该安静一点,不要那么多话!”
程豪看得目瞪口呆,周围人倒是不以为意。
甚至就连那个孩子自己,都不以为意,趴到窗户上看窗外的风景去了。
公交车离开社区,路边看着就是野外了。
车上的两个成年黑人开始吵架,各种难闻的体味开始弥漫,程豪暗暗叹了口气。
他们坐了一小时的公交车,才来到市区。
说是市区,但因为这不是一个大市的缘故,并不是很大,好在商业街上的店铺还是有很多的。
程豪看着这一切,有些惊叹。
这里非常漂亮,有高高的大楼,有各式各样的商店,还有琳琅满目的商品,仿佛身处二十一世纪。
出门的时候,程豪三人都换上了新衣服。
这些日子他们家的伙食一直不错,林禹寻和丹尼都胖了一些,气『色』看起来好了很多,尤其是林禹寻,他以前总是有点畏缩,现在看起来,却自信多了。
不过即便如此,第一次来市区逛,林禹寻从头到脚,还是透着一股子的不自在。
程豪道:“林禹寻,你今天特别好看。”
林禹寻脸一红,整个人却也站得更直了一点。
程豪又道:“我们先去理发,然后再去书店。”
“理发?这不需要吧?”林禹寻一愣。
“需要。”程豪道,发型在很多时候,可以让人变得自信……最重要的是,他有点受不了自己的头发了。
之前他一直没时间理发,现在出来了,正好可以理一下。
程豪三人进了理发店,然后……他们花了六美元才出来。
在这里理发,比程豪想象的要贵。
不过,效果还是很好的,林禹寻的头发被剪短,『露』出光洁的额头,看着就更好看了。
丹尼更是个小天使。
也就是他,黑了不少,又壮了一些,颜值相较于他刚穿越过来,反而有所下降。
不过程豪从私心来讲,还是更喜欢自己现在这个样子。
他希望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硬汉。
理发店里很暖和,从理发店里出来,程豪克制不住的哆嗦了一下,丹尼更是抱住自己的身体,冷得瑟瑟发抖。
程豪道:“我们去买衣服?”
林禹寻道:“我和丹尼还有衣服,不用买,可以给你买几件。”
“你不买的话,我也不买。”就要走进一下商店的程豪道,说着就停下了脚步——看清了橱窗里的衣服的标价。
那是一件大衣,标价两百美元。
程豪:“……”
程豪看向林禹寻,问道:“你以前的衣服,都是哪里买的?”
“救济中心旁边的旧货市场。”林禹寻道。
“以后我们的衣服,都由你来买吧!”程豪道,他觉得自己果然不能管钱,要不然他一个激动,可能就把钱花光了。
“好。”林禹寻道,开始琢磨着要买什么衣服了。
程豪身材高大,还是个衣架子,应该给他买一件好一点的大衣,再买点保暖的衣服……
程豪再也不想着买这个买那个了,他带着林禹寻和丹尼,直接进了书店。
这个时候,美国的出版行业是非常发达的。
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靠着看小说来消磨时间,而美国出书又比较容易,市面上就有各种各样的书,小说尤其多。
不过他们来这里,主要不是为了买小说,还是为了买一些教材。
程豪每天都念着让林禹寻好好读书,林禹寻自然不会让他失望。
只不过让人觉得可惜的是,这家书店里只有一套教材,习题册更是几乎没有,其他书的种类倒是挺多的。
程豪要训练,没什么时间看书,干脆就给丹尼挑了起来,专门挑绘本。
绘本上上的字非常简单,更重要的是还有大篇幅的画,丹尼应该会喜欢。
唯一比较麻烦的,就是绘本比较贵……
不过贵一点就贵一点好了,对孩子,总要舍得投资。
程豪一口气挑了十本绘本。
林禹寻则选了三本书。
程豪知道林禹寻的看书速度,当下道:“你应该多选几本书,我们出来一趟不容易。”
“这书并不便宜。”
程豪道:“知识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你要是买了书不看,那书确实是贵的,但你买了书之后若是愿意看,那书就是最便宜的,你选十本吧,和丹尼一样多。”
林禹寻深深地看了程豪一眼:“我一定会好好读书。”
“你一直在好好读书。”程豪道。
林禹寻最后选了十本书,这十本书,都不是畅销书,倒是涵盖了很多方面,其中还有两本是写经济方面的。
程豪觉得林禹寻应该会看不懂,但仔细想了想,却觉得看一看也无妨。
买了书,程豪就带着林禹寻到处逛,一边逛,一边跟他聊天:“你看到周围那些衣着光鲜的白人了吗?他们出生在好的社区,从小就能接受好的教育,现在就能拥有好的工作。他们的起点,已经是很多人的终点了。不过我们也不用气馁,等我们跑过终点,我们还可以继续往前跑,让我们的终点,成为很多人永远也追赶不上的顶点。”
林禹寻默默地将程豪的话记在心里。
他专门找了一个本子,记下程豪说过的话。而每次,只要翻一遍那些话,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我们不能改变这个社会,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对待这个社会的心态,比如在那些白人觉得比我们高等的时候,我们可以在心里俯视他们。”程豪说着说着,还开起玩笑来。
林禹寻一开始很紧张,到现在,却已经一点都不紧张了。
然后……他们就在一个路口被人拦住了。
前面有一块居住区,有专门的安保人员看着,根本就不让他们进去。
程豪只能带着林禹寻离开,又道:“你放心,我们迟早会住进去!因为我会成为拳王。”
“嗯!”林禹寻道。
程豪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林禹寻,你也要有个远大的理想。一个人,他的未来到底如何,跟他的理想有很大关系,他的理想越是伟大,他越是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当然,前提是他愿意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
程豪并不是一个喜欢说大道理的人,但自从发现林禹寻很喜欢喝鸡汤,他就会跟林禹寻说一说。
效果……还挺好的。
这时候的人普遍没喝过什么鸡汤,以至于他随便说点什么,林禹寻就奉为至理名言。
他还……挺有成就感的。
这天傍晚,他们坐上了回程的公交车。
回去的路上,天突然变得很暗,然后就下起倾盆大雨来,公交车在幽暗的路上行驶,看起来还挺阴森的。
车上这次又有一对黑人母子,却不是早上那一对了。
那个黑人母亲穿得还算体面,脸上却满是疲惫,她抱着自己的孩子,不停地安慰着:“孩子,会没事的,等我们找到你们的阿姨,我们就有住的地方了……”
这是一对遇到了失业或者破产,亦或者其他问题,最后不得不从相对较好的社区,搬去糟糕的社区的母子。
程豪抱住丹尼,和他还有林禹寻一起看绘本。
丹尼听不到,但程豪还是绘声绘『色』地念起绘本来,念着念着,那个孩子就不哭了,反而跑到程豪身边,凑过来一起看绘本。
这个孩子跟程豪之前在贫民社区遇到的孩子不一样,很有教养,比如这会儿,他就没有抢夺程豪手上的绘本的行为。
程豪就慢慢给他们念。
念着念着……
“狗屎,竟然想抢我的车!”程豪突然听到司机一声大喝,他吃惊之下站起身来,想要看看司机遇到了什么,然后就看到司机一踩油门,朝着前面用一些木头做成的路障猛地冲了过去。
那路障被冲开,暴雨声里,似乎还有人惊叫起来,但不管是路障还是惊叫声,都被他们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