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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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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凉觉着, 颜绍之这人偶尔还真有点霸总气场。

看人家这眼神,这气场, 这说出来的这话, 根本不给她拒绝的余地嘛。于是她完全把昨天才跟柳蔡拍胸保证的事儿给抛之脑后了。

既然没法拒绝, 那就不拒绝了。

就是第二天登记合照一拍, 表一填,章一敲,拿上红本本后, 觉得这事儿太魔幻了。

她之前压根没想过这么快啊。

她还没好好跟颜绍之约过几次会呢, 成天不是他忙就是她忙。她连家长都没说一声呢, 今早去找夏国钟拿户口本的时候,夏国钟都没反应到,追着问:“是工作要办什么证明之类的吗?”

她怕被拦着问东问西的, 嚷着“回来再跟你说”,拿着本子就跑了。

她是不是冲动了点儿。

是不是应该婚礼完再领证呢。

怎么就这么非单身了呢。

夏小凉坐在车上纠结。

车还是当年那个白色大奔,徐非凡又给开了过来, 坐起来很有亲切感。夏小凉左思右想,突然想到,他们这证, 在法国其实是不认的,等回去可以再冒充一下单身。

心里正松口气, 开车的颜绍之突然说:“明天我们去一趟公证处。”

夏小凉:……

“或者你想去巴黎市政府再领一次证?”颜绍之侧头问。

“不用不用。”夏小凉忙摇头,“我们去公证去公证。”

她可不想去面见巴黎市长,然后用法语BLABLA一堆。

颜绍之又看她一眼:“夏小凉, 你不高兴?”

从上车开始就一脸茫然,坐在副驾驶一会儿身子朝左,一会儿身子朝右,一会儿皱着眉头“啧”一声。

夏小凉表情很纠结,摇头:“我就是……”

她坐直身子:“颜勺子,你说咱们不是在做梦吧?”

怎么突然就回国,回到这座熟悉的城市,坐在这辆熟悉的车上,路过的是熟悉的街景,呼吸的是熟悉的空气,然后突然就拿着户口本跑到民政局拍了照领了证,从法律上确定了两个人的关系。

仿佛那么些年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颜绍之看她一脸惶然的样子,突然笑起来。

笑意浅浅,沁入眼底。

他转动方向盘,踩了刹车,打开双闪,靠边停下,解开自己的安全带,倾身捞到夏小凉的脑袋。

“夏小糖,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他点墨般的瞳仁温柔地看着她,近在咫尺的温热呼吸与她的鼻息交融,音色低沉,带着轻微的叹息,软软地亲上她的唇角。

***

短暂的归国之旅结束后,夏小凉重新回到巴黎投入工作。

和CL的合作很顺利,一月底,就开始了“CL夏小凉”的相关宣传。因为之前的抄袭事件,“盔甲”本身就有一定热度,这次又和CL联名,得到了圈内广泛的关注。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格外地快,三月中,夏小凉的业界首秀,“盔甲”系列在巴黎亮相。

CL的名气摆在那里,秀场相当热闹,不过夏小凉没有想到,分散各地的大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恰好在这天团聚了。柳蔡因为工作,赵晓燕要来旅游,彭老大公派出差,蒋楠过来采风,顾飞和R.K几位同事组团过来围观,林璇都因为正好在巴黎拍戏来了,颜绍之还接来了夏国钟和叶思云两家人。

她莫名就想到颜绍之离开那年的联校设计比赛,同样几乎是全员到齐。

幸亏这次他们没有再给她弄个“小凉小凉你最强,小凉小凉你最棒”的应援灯了。

清冷的灯光,清冷的配乐,清冷的模特们,整个现场和她的“盔甲”系列一样,酷得像是冷兵器出鞘,硬朗又锋利,所以到最后身材娇小的设计师出现,露出与其风格完全背道而驰的甜美笑容时,看秀台上爆发了热烈的掌声。

夏小凉以为自己会紧张得腿发抖,高跟鞋都不敢踩太高,结果她居然还挺适应,除了心跳得有点快,她还有心思在黑压压的观众里找人。

好在这次她没有失望,她很轻易就在T台前方最中心的位置看到了颜绍之。他今天穿了一身白,格外地显眼,金丝眼镜反射着T台银白色的灯光,眼底噙着笑意,两腿交叠,双手正在给她鼓掌。

夏小凉的心瞬间飞起来,很努力地才克制住自己想要跳着朝他招手的冲动。

颜勺子,看我看我!

你看到我了吗?

你看到了吗?

我的梦想,它实现啦!

她终于站在最闪亮的舞台上,他一抬头,就能看到她;她终于不像以前那样,需要用尽全力地踮起脚尖仰高脖颈,才能勉强看到他的衣角;她终于离她的灯塔,越来越近了。

这场秀结束后,最开心的人居然是方雯。

她把颜绍之赶到厨房去做甜点,然后拉着夏小凉喝了整整一瓶香槟。

她说起话来又感慨又激动:“我真的没想到,上帝给我开的不止一扇窗。我以为我和他热爱的服装事业后继无人了,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个你。小凉,我真的……在你身上,看到了他当年的影子。”

“小凉,你的赤诚和勇气,太耀眼了。”

“小凉,你快喊声‘妈妈’听一听。”

说得夏小凉又心虚又脸红。

五月,忙完了“盔甲”的后续事宜,夏小凉跟着颜绍之又回了一次国。

她和CL合作愉快,对他们的企业文化和设计理念和也很认同,打算长期合作下去,签署正式的工作合同。

虽然挺少设计师会在出了联名款之后,跑人家公司做起长约工的,但夏小凉有自知之明,“盔甲”只是意外,并不代表她真能撑起一个“知名设计师”的头衔,独立工作。她更愿意勤勤恳恳地做好基础积累,期待将来的厚积薄发。

在正式入职前,正好有这么一段空挡,颜绍之说想回国,她就跟着回了。

还是在她熟悉的宅子里,已经回来好几天,时差倒过来了,夏小凉却还是睡不着。她翻过来倒过去,最后还是去扯颜绍之的袖子:“颜绍之,会不会危险?”

颜绍之已经睡得有些迷糊了,把她捞到怀里:“我会注意。”

“真的你一个人吗?要不喊上徐非凡?不过徐非凡好像不怎么登山……那凌青?凌青这几年好像每年都会去珠峰。”

这次回国,因为颜绍之想再去一次珠峰。

夏小凉原本觉得没什么,他肯去,说明彻底放下了。可事到临头,就越想越多,他都这么多年没登山了,技巧生疏了吧?这么远的路途,万一又出什么意外呢?她这种弱鸡,进藏都怕有高反拖他后腿,她不去,他路上连个说说话的人都没有。

“放心,我已经准备好了。”颜绍之安抚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夏小凉叹口气,反手抱住他,脑袋贴住他的胸膛,轻声道:“那我在这里等你。”

第二天一早,颜绍之就出门了。

从江城出发,飞机进藏,目标珠峰大本营。

出发的时候天才微微亮,抵达拉萨却已经正午了。

高原特有的湛蓝天空和透明阳光刺得他几乎有些睁不开眼,他打开登山包取墨镜,然后就发现里面塞了几颗果糖。

大概是临走前夏小凉塞的,他拆了一颗,扔进嘴里,然后启程。

和第一次来时一样,他租了辆越野车,不过这次只有他一个人,他没有选择太大的车型,办好手续就直奔目的地了。

这几年这块土地越来越热门,即使是淡季,路上的游人也比他们当年旺季过来时多得多。他的目的不在游山玩水,所以几乎没什么停留地一直向前。

当然,他也没有开得太快,毕竟小丫头千叮咛万嘱咐要注意安全。

夜幕降临时,他停在一家客栈门口,准备留宿一晚,明天早上再出发。

客栈有住宿,也提供用餐。堂食的人不多,但大多三三两两,还有一桌十来人,好不热闹。颜绍之一人坐一桌,没一会儿有人过来搭讪,指着外头的越野车说:“小弟,一个人进藏啊?”

颜绍之看他一眼,大个儿小伙子,五官已经晒得有点模糊了,说话就露出一口大白牙。

他点头。

“哟,胆子挺肥啊。第一次来就自己开车?”

颜绍之吃着桌上的面:“不是第一次。”

“那难怪。这地方啊,有魔力,来了一次就忍不住再来一次。”

这话说得沧桑,像是历经世事的老头子,其实他最多也就二十六七。

“你去珠峰大本营吧?我也一个人,咱们结个伴儿?”

颜绍之扫一眼他身后的装备,点头。

“小弟还挺酷啊,你就喊我声大山哥吧,这一路我罩你!看你细皮嫩肉的,大学刚毕业?”

颜绍之忍不住笑起来:“毕业有些年头了。”

“那也没事儿,都到这地界了,咱们资历论长幼。”

颜绍之又笑了笑,没反驳。

等吃完饭,大山哥表示先把登山装备放他车里,明天连人带货一起出发。颜绍之带他去打开后备箱,他一见后备箱里的东西,双眼都亮了,话也跟着变了:“哥,您明天上哪条线?捎上我呗。您今晚住哪间房?咱交流交流?”

第二个要求颜绍之拒绝了,他还要给家里的小姑娘打电话。

不过第一个要求,他也没能让这位大山哥满意。第二天他指出自己的路线时,大山哥非常惊讶:“你都不是第一次来了,才走这么点儿?看这架势大本营指不定哪年就关了,不走远些太可惜了吧?”

在得到他的肯定答复后,大山哥特地趴后备箱看了眼那些设备,遗憾地叹口气,似乎是在指责他暴殄天物。

所以到了大本营之后,他们还是分道扬镳了。

颜绍之又住了一晚,休息了一个白天,当晚12点,和上次一样,跟着大部队出发。

他居然还记得他们上次大约的速度,所以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也和上次差不多。只是上次是夏天,日出时间比较早,这次到了之后,天还没有亮起来的迹象。

在这边休息的人挺多,一直停下来的少,而选另一条道返回的人,就更少了。

他跟着大部队稍作休息,然后他们继续向上,他向下。

上次来的时候,一队人做了很久的功课,才确定返程的路线。这次他连地图都没看,径直往下走。

他不用再看了。这些年这条路或是在他睡着的时候,或是在他清醒的时候,在他的脑海里,重复出现了无数次。

当年他们折返,特地走的下山时的路线,因为人少且风景更好。

他一路向下。

其实不同的季节来同一座雪山,看到的景象是完全不同的。哪怕是同一个季节,不同的年份,雪山的模样也会大不一样。

可他仍然找到了事发地点。

线路早被新的来人重新踩出,一年又一年的新雪埋葬了曾经所有的痕迹。颜绍之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倒也是巧,天在这个时候亮了。

又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日子,半亮的天空,已经看得出深邃的靛蓝色,有许多星星还未退场,在天际一闪一闪地挣扎着发出余光。不远处的雪山被照成罕见的金色,据说许多人特地蹲守,就为了看这“日照金山”的壮观景色,结果越是蹲,越是蹲不着。

这样说来他真是挺幸运的,来了两次,两次都看见了。

他又坐了会儿,看着浓金变成淡金,天色越来越亮,星星们相继退场,最后一轮红日在雪山之巅露出小半个脑袋,目光所及的暗色,终于全部消失不见了。

他笑望着那一角氤氲的橘红色:“兄弟们,天亮了,我来看你们了。”

颜绍之再回江城,距离他出发的时间,正好一周。平原地区充足的氧气让呼吸都变得轻快,五月中旬,春末夏初,江城的天气不冷不热,一年中最好的时节。

他到家的时候正好是傍晚,院子里的欧月夏小凉没有剪,开得很是喜人,银杏树的叶子比他离开的时候丰厚了很多,看起来也更加油绿了。树干上那两只挂了好几年的斑驳灯笼倒是被换了下来,顶头挂着的,是两只全新的灯笼,依旧是大红色,风一吹,摇晃着相依相偎。

这是他自己的家,他有钥匙,也知道大门的密码,但他走到门口,还是选择了门铃。

“叮咚”一声,就听到里面的脚步声,噔噔噔,又急促又欢快,然后大门倏地被打开,娇娇软软的身体八爪鱼似的扑到他身上:“你回来啦?!”

她应该在准备晚饭,头发上沾了轻微的油烟味,她应该刚刚吃了糖,一说话,草莓的清甜气息就萦绕在鼻尖,她似乎瘦了点儿,扒在身上轻轻盈盈的,没什么重量。

夕阳挂在天际的一角,透过银杏树的枝叶,在地上投下罅隙的光斑,将两人的拥抱映成一幅黑白的影画。

颜绍之看着门厅处两人合二为一的影子,下巴蹭着她的颈窝,缓声道:“嗯,我回来了。”

人这一生熙熙攘攘,他遇到过许多迷失自我的人。

他遇到夏小凉那一年,就正好遇到迷失自我的她。像一只仓皇的小鹿,在森林里迷失了方向,无措茫然地看着他。

他想好可怜一小姑娘,陪她说说话吧,逗她开开心吧。

他和她之于他一样,大概只会是人生路上的匆匆过客,短暂的交汇后各奔东西,但人与人之间,应心存善念。

他没想过那时的一丝缥缈善念,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壮大成一份虔诚的信仰,回到他身边。

那时他已然迷失,那时他身陷危城,那时他心困枷锁,那时她变成他晦暗世界唯一的光和热,奋不顾身地飞奔而来,点亮了他生命里的每一个角落。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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