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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女友 第1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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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夏不想回去得太迟,江逾白就带着她提前走了。他们坐上同一辆轿车,直奔林知夏的大学。

江逾白打开车窗,夏夜的风吹了进来,吹得他的黑色短发稍显凌乱。他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景色,讲出几句心里话:“我高中毕业了,马上要出国念大学,节假日不一定回得来。我在北京的时候,你天天去实验室……”他意识到自己流露出了一丝哀怨。

话音一顿,他补救道:“这很好,你喜欢学习,就应该多学,推动人类科技进步。”

“我会想你的,江逾白。”林知夏回复道。

江逾白静坐不动。

林知夏拿走了他的西装左领上的配花,并把她戴了一夜的手花摘下来,放进他的西装口袋里。她似乎没有一点离别的伤感,只问:“你也会想我吗?”

“每天都想。”他答道。

林知夏笑说:“好的。”

她攥着那一束配花,轻轻抚摸浅红色的花瓣。

晚上十一点多,林知夏回到寝室,灯光通亮,她的三位室友都没睡觉。

大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即将来临,同学们都在紧张地复习。邓莎莎跪坐在上铺,高呼一声:“你总算回来了,我好多题不会做,救我,夏神。”

林知夏快步跑向她:“来了来了。”

邓莎莎缓缓地躺倒,面露安详之色。

林知夏一脚踩上爬梯,双手攥住床架的扶栏,兴冲冲地问:“往年试卷的题目很难吗?”

邓莎莎吹鼓了自己的腮帮。

怎么说呢……

她似乎从林知夏的声音里听出了亢奋的意味。

为了不让林知夏失望,邓莎莎宣称道:“太难了,难得要疯,难得要死,把试卷扔到天上都能炸出个窟窿,女娲还得重新补天,我看一眼题目就头晕,看两眼就窒息,看三眼就要休克在床上。”

林知夏怔了一怔,大喜过望:“快点快点,快点把试卷给我看看,给我看看,我要做题。”

邓莎莎恭恭敬敬地双手交出一份试卷。

林知夏抓起试卷,跳到地上。她捧着卷子跑向自己的座位,如饥似渴地阅读卷子上的题目,邓莎莎还告诉她:“夏神,这门课去年的平均分是四十分……满分一百,均分四十,老师太狠了。我选课的时候没想到啊,真没想到,缘神选了,我就跟着选了……”

邓莎莎诉说着自己的悲惨遭遇,冯缘插了一句话:“有那么难吗?”

邓莎莎一边讲话,一边甩着枕头:“人神有别。”

其实,邓莎莎完全可以请教冯缘,冯缘也愿意为她讲题。不过,冯缘的教学模式是“严师出高徒”,如果邓莎莎听两遍还不懂,冯缘就要唉声叹气了。而林知夏从没有任何不耐烦,她乐于助人,态度认真又细致。

邓莎莎搬来一把椅子,坐到了林知夏的身边。

“来吧,夏神,我准备好了。”邓莎莎拿起纸和笔。

林知夏摊开试卷,从第一题开始讲起。她穿着漂亮的红色长裙,身上还有浅淡的香水气息。她握笔在试卷上写字,邓莎莎盯着她的侧脸,不由得表露欣赏:“今晚和你跳舞的那个男生真幸运啊。”

林知夏的笔迹一顿。

舞会的情景在她脑海里回放,像一场画质清晰的电影,江逾白就是当之无愧的男主角,源源不绝地给予她温柔又坚定的力量。

第99章 离别与重聚

六月下旬,大二年级的期末考试结束,同学们迎来了愉快的暑假。

林知夏和林泽秋一起坐火车回家了。兄妹俩都只能在家里待一个礼拜——林知夏要去实验室做收尾工作,她正在筹划一篇新论文。而林泽秋准备参加“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他必须加入学校的暑期集训营。

林泽秋并不指望自己能在竞赛中获奖。他听说,暑期集训营的老师们很负责,他们会培养学生的算法编程能力,那就相当于是一场不要钱的免费培训,林泽秋当然不会放过这种好机会。

回家路上,林泽秋对他的妹妹说:“你卖软件赚了多少钱?别给家里买房了,那钱你留着自己用吧。你要出国读书,口袋里不能没钱。我在学校学到了不少东西,过两年就能去公司实习了。”

“哥哥,”林知夏忽然问他,“你选计算机专业,就是为了挣大钱吗?”

林泽秋实话实说:“要是学计算机挣不到钱,这个专业还有什么意思。”

林知夏坐在火车的下铺,手里捧着一只橙子。她一边挤压橙子皮,一边问他:“假如我们家很有钱,你会选什么专业?”

林泽秋思考片刻,答道:“考古吧,从地底下挖东西。”

话音落后,他掏出一把瑞士军刀——这也是林知夏送他的礼物。林泽秋用消毒湿巾擦干净刀锋,还拿矿泉水冲洗了一遍,最后才用这把刀帮林知夏切开了橙子。

林知夏开心地吃着橙子,声音含糊不清:“哥哥,编程也很好玩,能从网络世界挖东西……”

林泽秋懒洋洋地躺下,翻开一本《编程珠玑》。此时是夜里九点半,天已经黑透了,车窗外漆黑一片,车厢里传来轻微的鼾声,林知夏打了个哈欠。她收拾洗漱一番,倒在床上,抱着毛绒企鹅睡觉。

半梦半醒之间,火车停靠在车站的月台旁。

卧铺车厢仍然昏暗,唯独边座的那一侧亮着黄色小灯。灯影朦胧而微弱,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响动,有个三十多岁的壮年男人提着行李箱走过来。他掀起林知夏的被子一角,手摸到她的袜子,冷风蓦地侵袭全身,林知夏瞬间清醒。她一下子坐起来,很凶地喊道:“你干什么!”

林泽秋也醒了。他翻身下床,语气不善地问:“你哪位?”

那位陌生男子带着一股酒气。他扫眼看着车票,搓了搓自己的下巴:“哎呦……认错位置了。”

林泽秋煞气冲天。他身高将近一米九,肌理劲健有力,像一座稳固的大山,伫立在车厢的过道里。他没说一个字,就有一副好勇斗狠的样子,那陌生人连连道歉,提起行李快步走远。

“哥哥。”林知夏喊他。

他坐到她的床边:“睡吧,没事了。那人要是再来,我把他腿打折。”

林知夏重新躺好。

林泽秋给她掖了掖被子。她抱着企鹅,安静地侧卧着。林泽秋轻轻拍了她的后背,幽暗环境中,他低声如呢喃:“你一个人出国念书,人生地不熟……”

“我会适应的,”林知夏回答,“不用担心我。”

他的手掌搭在被子上:“你的胆子是比以前大了,小时候你被陌生人吓哭过。”

林知夏默不作声,迷迷糊糊地沉入梦境。凌晨四点半,她醒来一次,竟然发现林泽秋依旧坐在她的床沿。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翻来覆去地看,她问:“你一夜没睡吗?”

他说:“躺了一会儿,睡不着了。”

林知夏搂紧怀里的企鹅:“哥哥……”

“嗯?”

“谢谢。”

他应声道:“我是你亲哥,没什么好谢的。”

林知夏觉得,自从哥哥上了大学,他们兄妹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从小时候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发展为现在的“和谐共处、肝胆相照”,爸爸妈妈一定会深感欣慰。

回到家之后,林知夏就抓住妈妈的手腕,对妈妈说:“妈妈,我和哥哥都长大了,我们不吵架了。”

妈妈果然表扬道:“妈妈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

她们站在干净整洁的客厅里,阳台吹来一阵畅快的凉风,夏天的蝉鸣声声不歇,厨房里弥漫着熟悉的饭菜香味。林知夏倍感放松,心情变得更好,她拖着行李箱踏进自己的卧室,动手收拾衣服。

妈妈走过来帮她。

爸爸还在客厅和哥哥讲话。

林知夏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她透露道:“妈妈,妈妈,我卖软件挣钱了,一共挣了三十七万,给哥哥买手机花了四千,还剩三十六万六千,我们买个房子交首付吧。”

妈妈惊讶得好半天都没出声。她眼泛泪光,夸了女儿好几句,还把丈夫和儿子都叫了过来。一家四口齐聚在卧室里,商量如何处理那一笔巨款。

出乎林知夏的意料,她的爸爸妈妈和哥哥都不同意买房。他们一致认为,既然林知夏要在国外读博士,那三十六万就是她的备用资金。

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夏夏,我和你妈妈在这里住了快二十年,早习惯了。你要去国外念书,哪里都得花钱……”

“我有奖学金。”林知夏声明道。

妈妈却说:“你爸爸前几天刚看了一本书,讲的是上世纪的一伙人去美国留学的故事。那些学生的家里都穷,在外面受苦受累,被外国的房东欺负,还得去中餐馆洗盘子打工,你爸爸怕你也去国外洗盘子。”

爸爸叹了口气。

林知夏听呆了。

她再三强调道:“我不会洗盘子的。我想去剑桥,是因为他们有个量子研究组,偏化学方向。现在的量子芯片材料还有争议,我想换个思路去解决问题。还有,重点大学招老师,招聘启事里会写‘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你毕业以后,要去哪儿当教授?”林泽秋问道。

林知夏规划道:“我要在我们省里最好的大学当老师。”

他们省内最好的大学,全国排名前五。

林知夏充满期待:“我能和沈昭华老师、朱婵姐姐做同事。”

林泽秋预感到他的妹妹会成为年轻的教授。如果他在本省最好的大学读研究生,甚至有机会旁听林知夏的课,他打了个寒颤,不再开口讲话。

家里的超市暂时关门一小时,爸爸妈妈都无心工作。林知夏和林泽秋太久没回家了,这一趟回来就像一双归巢的小鸟,让他们的父母千方百计地想将他们护在羽翼之下。

林知夏和哥哥在家的那几天,爸爸妈妈对他们兄妹俩简直无微不至,又因为林知夏赚了很多钱,妈妈太高兴,连续三天,全家都吃上了虾仁水饺。妈妈包了很多饺子,林知夏吃了个爽。

离家那日,林知夏特别舍不得爸爸妈妈。但她不得不奔着前程而去。她牵着哥哥的手,在火车站和父母分别。兄妹二人走出很远一段距离,林知夏回头一看,父母还在车站之外,顶着炎炎烈日,遥遥地凝望着他们。

夏天还在继续。

七月和八月酷暑难消,好在学校的实验室有空调。

林知夏扎根于实验室,潜心研究“超导量子电路的状态保持策略”。她在这个领域深耕了几个月,正值收获的季节,反复校验实验数据之后,她开始起草论文——这篇文章得到了谷老师的肯定,老师说,等她写完了,可以投《Physical Review Letters》。

《Physical Review Letters》是物理界的顶级期刊。

林知夏动力充足。她每天都在精神抖擞地写论文。

这篇论文的课题原本属于谭千澈,不过谭千澈的研究方法和林知夏不太一样,他的实验结果比林知夏差了很多——为此,谭千澈特意来找林知夏讨教,他们的讨论持续了整整一周。

林知夏听从谭千澈的部分意见,稍微改进了自己的实验。她很礼貌地说:“谢谢,我会把你的名字加进论文的作者名单。”

谭千澈云淡风轻道:“那倒不用,我的一作论文有十几篇了。”

林知夏平静地回复:“谷老师说,我这篇文章对超导量子电路的分析很全面,影响深远,能上《PhysicalReviewLetters》。”

谭千澈嘴角一抽,仍然拿捏了架势:“《Physical Review Letters》是好期刊……”

之后的话,他讲不出来了。他觉得林知夏目前的学术水平比他差得不远,甚至可能与他旗鼓相当——她的进步速度快得惊人。凡是她见过的、听过的知识点,她永远都不会忘。

他改口说:“你辛苦些,早点把论文写出来,投中了,这篇文章就是你到现在为止,做出的最大的成果,也是你前进的一小步,你将来还能做更好的内容。”

“我知道,”林知夏面对屏幕,敲着键盘,“我十六岁了,未来的路很长。”

她才十六岁,谭千澈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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