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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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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桩万众瞩目的要案,落到新任大理评事的包拯头上,本应招人诟病。

然而包拯自入大理寺以来,真正轮到他断案的次数虽不多,却桩桩办得……干脆利落。

他丝毫不在乎官场中那些错综盘杂的关系,只要案卷到了他手底下,便要扎扎实实地按证据断案,按罪责量刑。

既他这般凛然刚正,不为戏狎,两派皆不亲近,那派他去推鞫人缘甚佳的陆辞或涉通奸一案,倒是最为合适的了。

被各方寄予颇高期望的包拯,则在得到皇令的当天夜里,偷偷将这些天来酌字酌句地推敲、好不容易才写就的为陆辞求情的折子投入了火盆。

他自认绝不会带着先入为主的念头办案,却防不住旁人会多想。

为避嫌起见,他在态度上,先要摆得足够公正。

他绝不会放过恶贯满盈的无耻恶人,也更不会冤枉一位受人污蔑的磊落君子。

事涉昔日恩公,包拯面无表情,手里却片刻也不曾耽搁。

把信烧干净后,他就取出提前命人誊抄了一份的卷宗,秉烛夜读。

这一读,就读到了天光大亮的时分。

熬出得双目通红的包拯,在将案卷反复通读后,对于陆辞此案,心里已大约有数了。

证据看似庞杂,但真正梳理起来,大多都是牵强附会,更不乏难究源头的风言风语。

——所谓明证,仅有王氏一人的供词。

不过通奸之事,因男女皆要力求隐蔽,除非捉奸在床,或有确凿物证,否则的确难以求证。

包拯将觅得的疑点一一记下,心不在焉地洗漱更衣,再灌下一杯浓茶后,即精神抖擞地往大理寺去了。

包拯忙活时,最关注他办案进度的,当然非心心念念要还小夫子清白的赵祯莫属。

幸好在他摆明绝不姑息、定要严查的态度后,朝官中那些要求将陆辞召回京中,以便提审的声音就渐渐没了。

哪怕针对这场通奸案的推鞫在京中与随州同时展开,但至少不会打扰了正于前线忙碌、指挥本路战事的陆辞。

他见包拯终日闭门不出,除了埋头研究,还是埋头研究,十几天下来,连随州的情报都收了两回了,却始终没真正提审关押的人犯王氏时,实在是坐不住了。

他想派人将包拯秘密召来,好歹探听些许细节,却不料派去的内侍非但没把人带回来,反而受到了包拯当着诸人面的严词拒绝。

这下就让赵祯面子上差点挂不住了。

他已等了这么些天,本就很是焦急,还遇到个冷硬死板的包拯,不免很是不安。

他急忙召来眼下看来、唯一一个最站自己这边的寇准,冲着对方好一通抱怨:“……相公力荐此人,可见他丝毫未有进展,倒是脾气又臭又硬,莫不是选错人了?”

寇准一挑眉,却是对包拯的做法颇为赞同:“依臣之见,分明是官家轻率了些,包评事将不偏不倚亮于明面,实是对极。”

赵祯皱了皱眉,很是不解。

寇准未再继续解释,而是反问道:“在官家心里,是认为摅羽是清白之身,还是真同这王氏有染?”

赵祯不快道:“哪怕于世人眼中,小夫子素来是如冰之清,如玉之洁,是再正直不过的谦谦君子,岂会行如此龌龊之事?”

寇准颔首:“臣亦如此认为。”

既然陆辞定然清白,那包拯当着人多眼杂的大理寺诸人的面,不惜得罪官家,也要严词拒入宫去……日后就能彻底杜绝他受皇帝胁迫、断案有所偏倚的非议了。

赵祯方才是一时激怒,经寇准这么一问,很快也回过味来。

他默然片刻,承认道:“是我太心急了。”

万幸他急,包拯却是由始至终都不慌不乱。

连官家都难耐等候,更何况是大理寺中的其他同僚?

见他接了这块不折不扣的烫手山芋,羡慕者有,因嫉妒而盼着他办砸者更多。

面对或真心、或不怀好意的探听,包拯一概板着那张清秀面孔,以‘无可奉告’四字一概打发了。

好在自从官家所派的内侍也碰了一鼻子灰后,前来探听者便锐减了——总不会有人胆敢认为自己的面子比天子更大罢?

倒是让包拯耳根清净了好些时日。

他这些天,除了督促随州那的推鞫进展后,继续研读证据外,便是对关押王氏的牢房做了些许安排。

他命人将王氏单独关押在一间不带窗的牢房内,让人减少了所送饭食的份量,却增加了次数——由原本的一日二次,变成了一日四次。

乍听此令时,属官虽是全然摸不着头脑,然而官家既委派他全权侦办此案,自己听命办事,也就将疑惑压下,依言照做了。

这份看似莫名其妙的指示,实是为了让被孤独地关押在不见天日的牢房中的王氏,在日复一日的频繁进食下,模糊了对时日的概念。

包拯之所以这般做的信心,是从随州送来的更多口供中所萌生的。

奉命在随州推鞫的王援等人,在询问义庄中凡是与王氏有所接触之人时,无一例外地遭受了冷遇。

那些得知他们自京城来时、原本热情万分,想着从这些官人口中询问几句陆恩公的近况的义庄中人,在知晓那王氏竟那般忘恩负义,攀诬待他们恩重如山的陆恩公,纷纷脸色大变,愤怒地对那贱婢破口大骂起来。

在这穷僻之地,若不是当初陆恩公斥尽家财、无私地建此义庄,还鼓励了周边州县的乡绅慷慨解囊行此善举,他们恐怕还过着成天忙于劳作、就为艰难果腹的苦日子,哪来今日的体面和自在?!

结果那当时没少受恩公恩惠的王氏,侥幸攀了高枝、远嫁京城后,非但没回报陆恩公分毫,还在做出那等丢人现眼的丑事后,掉转头来攀咬陆恩公一口!

“那贱婢实在是狼心狗肺,猪狗不如!”曾教导王氏的林绣娘乍闻此事,当场气得满脸通红,只觉耻辱万分,恨不得时光回溯,亲手砍杀了那给陆恩公泼脏水的卑鄙祸害。

她顾不上身份有别、男女有别,只使劲儿拽着王援的衣袖,发自肺腑道:“从她那张下三滥的嘴里出来的浑话,绝不会有蠢人去信吧?陆恩公那般风光霁月、光明磊落的正人君子,哪怕未在孝期时,也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同她有云泥之别,哪怕在梦里也轮不到她去肖想,又如何会瞧得上她!”

作为‘蠢人’中的一员的王援,尴尬地扯了扯嘴角,随口敷衍她几句,转而询问别人了。

然而其他人虽不似曾与王氏有所交集的林绣娘那般暴跳如雷,却也都对陆恩公赞不绝口、尊崇有加,对痴心妄想陆恩公不成、竟厚颜无耻地攀诬对方的王氏,皆是深恶痛绝,跺脚唾骂。

可想而知的是,如若王氏就在现场,定要被愤怒的义庄中人大卸八块才可解恨。

在这里呆多一日,王援就觉自己被指桑骂槐了一日,面皮发烫。

偏偏有林内臣等人紧迫盯着,他写折子时也只能如实反映,强忍着焦急,把在他眼里可谓毫无进展的内容悉数写上,命人送回京中,供包拯断案。

包拯读着读着,便留意到其中一处细节。

数名曾于义庄中供职的管事信誓旦旦道:王氏虽曾为义庄女使,然偌大义庄,分里外两庄,更有铺席无数,光女使就有数十人。王氏多在绣房做事,充其量来过两趟外庄,而陆辞因有孝在身,平日深居浅出,除非必要,根本不出内庄。

连碰面都不曾有过,更遑论是与其通奸?分明是她心恶至极,为求脱罪肆意攀诬,才会信口开河。

等到第十二天,认为时机成熟的包拯,才初回下到狱中。

尽管只是在狱中的初回审理,他却不仅知会了大理寺长官,还上报朝堂,而早难耐等候的赵祯,干脆换上便服,带上几位重臣,前去旁听了。

为了避嫌起见,他不仅带上了几位宰辅,还将闹得最凶的郑戩等人一并召来,勒令所有人不可在包拯审案时出声后,就率先在垂帘后落了座。

包拯冷冰冰道:“传人犯。”

在昏暗的牢房里过了这么些天,好吃好喝的王氏被喂得胖了一圈,经凶神恶煞的狱卒粗鲁地拖拽出来,忍不住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看向主审此案的官员。

包拯面貌清秀,神色却冰冷无情,加上四周阴森,仅有烛光照明,阴影笼罩下,直看得心里有鬼的王氏一哆嗦。

包拯微敛眸光,一板一眼地按照程序,将王氏名姓、户籍、罪行与之前证词皆亲口念了一遍,确认身份与供词。

王氏麻木地点了点头,包拯亦一颔首,微不可查地向随侍一旁的小吏使了个眼色。

是很快的,就有三名身着紫色官服,眉目清朗,器宇轩昂的郎君在人引领下,不疾不徐地行入,向包拯拱手微揖。

这三人相貌皆是出众,气质温雅,面上笑容和煦,其中一人举手抬足间还流露出几分风流倜傥,连这昏暗的牢房,都被衬得亮眼几分。

若陆辞在此,定能轻松认出这三人分别是晏殊、晏殊长子晏居厚与柳七了。

王氏看得怔楞,包拯则在此时缓缓发问:“你既口口声声称曾与陆辞数度私会,于外院通奸,那对于奸夫的相貌,应是一清二楚的。”

在隔间的赵祯被这忽然的安排惹得愣神,到此才猛一激灵,明白了包拯苦心安排下的真实用意。

王氏紧咬下唇,慌张点头。

包拯淡淡道:“既是如此,我命你于这三位郎君中,认出曾与你有私情的陆辞的话,应是易如反掌罢?”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三月,包拯39岁,朝廷派他出任扬州天长县(今属安徽省)县令。父母去世之后,包拯便将行孝之心化作为国为民之心。一心想着报效朝廷,为民造福,干出一番事业来。扬州府地处江淮平原,素称“苏北门户”,开发很早,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有水稻种植,是个鱼米之乡。唐宋时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更为密切,生产技术先进,百姓生活富裕。天长县毗邻扬州,虽是县邑,也相当富庶。民富则安,包拯当个县太爷也就当得平稳安逸,知县三年,只审理了一宗“牛舌案”,案情也很简单,有农户告状说家中耕牛被人割去牛舌。拯曰:“第杀而鬻之。”俄有告私屠牛者,拯曰:“巳割其舌矣,非私杀也。”盗色变,遂引伏。

这是一宗很小的民事诉讼案件,犯罪者是受害人的近邻,因为有矛盾而挟嫌报复,将人家养的一头牛的牛舌割去。受害人告上公堂,包拯用计诱使盗贼上勾,他让受害人将受伤的牛屠宰出售,又张贴出严禁私宰耕牛的公告,有违令私宰者严加惩处,对揭发者给与奖赏。犯罪者为获奖赏又去告发,正中了包拯的圈套……。在这个案件中,包拯分析罪犯的犯罪动机,又把握犯罪者贪小便宜的心理,轻而易举便破了案。(《包拯》作者 李玮,第二章 迎难远赴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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