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早安,岳律师! > 第042章 那个男人是谁

第042章 那个男人是谁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早安,岳律师!!

两人吃得差不多,络晋轩一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你该回去上班了。”

“以后多联系,小心你那个妹妹!”

苏青橙点头,这人还挺暖的。

两人在西餐厅门口告别,络晋轩轻拥了苏青橙一下,“有事给我打电话,我有事会联系你!”

苏青橙点头,她没有注意,岳景城正好在那附近,看见她和络晋轩在门口相拥。

回到律所,张妙莹问苏青橙,“青橙,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我还担心你会迟到。”

“对了,我帮你打包了你的饭,还吃吗?”

苏青橙摇头,接过盒饭,“不吃了,带回去当晚饭吧。谢谢你呀,妙莹!”

张妙莹笑笑,“谢什么,一点小事,你也帮了我很多。对了,那个男人是谁呀?你男朋友?”

“不是!”苏青橙忙摇头,“只是一个朋友,不过很久没见,都有点忘了。”

“哦!”张妙莹也没有多问。

岳景城看了一眼外面的苏青橙,想起刚才那一幕,眼底幽深,手中正要发送的邮件犹豫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上班时间到,每个人的邮箱都收到一封邮件,是三个带教律师发给自己的实习生的。

张妙莹凑过来,“你收到了吗?是岳律师吧?”

“对,你呢?”苏青橙问。

张妙莹脸上带着笑,“我是全律师!”

“恭喜你呀,得偿所愿!”

“你也一样。”

岳景城隔着玻璃墙看着外面的苏青橙,她似乎挺高兴?

中午的事好像对她并没有什么影响。

那个男人是谁?

“对了,程浩宇呢,你哪个律师?”苏青橙问对面的程浩宇。

“我也是岳律师,我要和你一组了。”

程浩宇也很高兴,没想到岳律师会要自己,而且和苏青橙一组,看得出来她是个很好相处的姑娘。

大家互相交流了一下,全城那边是张妙莹和陈文澜,林鲲志和郭菲在纪然那组。

郭菲似乎不太高兴,她以为岳景城会要自己,没想到被拒了,不过在纪律那也挺好,她也挺优秀。

[有点意外,岳律师居然没有选一个国外留学回来的。]

[按理来说他们背景相似应该更喜欢才对。]

[还以为他会要郭菲或林鲲志。]

[反正小橙子是板上钉钉的,这对我磕定了。]

[郭菲和林鲲志在一起,太强了吧?]

[诶,你们有没有发现,实习生三个男生,三个女生。]

[刚好三对?]

[每个律师带的都是一男一女。]

[这是节目组故意安排的吧。]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还真是。]

[不管,我还是磕双成CP,橙子和程浩宇可不搭。]

[咦,程浩宇也有个cheng呢。]

[我不管、我不管。]

过了一会儿,纪然走了过来,手上还拎着六个纸袋。

笑着对大家说道:“同学们,我给你们带来了礼物!”

“还有礼物?”

“是什么?”

大家都很好奇。

“是给你们的文具,大家打开看看。”

苏青橙接过一个纸袋,里面的东西打开一看,那明晃晃的LOGO摆在面前,马上明白了,这是正大光明打广告时间。

“这是德利文具啊,真不错。”

“你们看有笔,有订书机,还有保温杯呢!”

“这笔好漂亮,做的太精致。”

“德利文具就是好!”

[广告时间。]

[这广告打得太硬了。]

[有点尴尬。]

[习惯就好。]

[不过我们办公室也是用这个,是挺好用的。]

“大家都收到邮件了吧,你们自己调整一下座位,一组的最好坐在一起。”纪然说到。

苏青橙一看,自己和程浩宇,张妙莹和陈文澜,郭菲和林鲲志,都是面对面坐着,还真是巧了。

“大家准备一下,等会儿三点钟进入大会议室,我们会发布第一个实习课题。”

[这么快的吗?]

[要紧张起来了。]

[课题来了,我很感兴趣。]

[看看是什么有意思的课题。]

几个实习生也是面面相觑,没想到第一天上班就有任务,还以为至少会过一天等大家都熟悉起来。

“要带什么吗?”张妙莹低声问苏青橙,人一下紧张起来。

“带上笔记本,觉得有必要带上你的电脑也行。”苏青橙说道。

她自己则是从包里悄悄拿出一个录音笔放进口袋,等会儿全程可以录下来。

她前世就吃过这方面的亏,办一个案子的时候和当事人明明说好了,后来那人出尔反尔,她却拿人家一点办法都没有。

后来学乖了,凡事都录音留下证据。

课题虽然不是真的案子,录下来可以反复听以免遗漏什么。

然后拿了律所统一发的笔记本,还是要做一些笔录的。

两点五十分左右,大家都站了起来。

“可以过去了吧。”

“走吧!”

大家坐下不久,纪然就走了过来。

拿着笔记本电脑,打开,播放准备好的PPT。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案子。”

“第三者赠遗案。”

“京市某公司职员张某和陈某于2008年结婚,婚后三年妻子陈某一直没能生育,夫妻商量抱养一个孩子。”

“2012年张某因工作调动到B市认识了余某,并和余某在第二年同居。”

“其妻子陈某发现后经多次劝阻无效。二人还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2013年11月张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是肝癌晚期,不久于人世。”

“住院期间余某以妻子的身份在一旁照顾。”

“2014年1月28日,张某立下遗嘱,自己位于B市某处的房产及现有存款五万元都留给朋友余某一人所有,去世后骨灰也由余某负责安葬。”

“2014年2月2日,该遗嘱在B市公证处得到公证。”

“2014年2月20日,张某去世,余某根据遗嘱向陈某索要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陈某的拒绝。”

“余某遂向B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陈某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

[这好像是真实的。]

[似乎在新闻上看到过。]

[这么真实吗,我喜欢。]

[小三肯定得不到遗产吧?]

[那也不一定,遗嘱可是得到公证的。]

大家热烈讨论起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