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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呼救你是哪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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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贩子自干这一行来二十几年, 只要出手就从不走空,是九流底层的浑水里有名的盗魁、恶贼的凶首,人送一号“雕儿手”*,便是说他只要出手, 便像猛雕捕食般凶狠且从不走空:

别说经由他手做成买卖的活人了, 就连死人也不少。

有些人做的亏心事多了, 好歹还会心虚,生怕举头三尺有神明,就要烧香拜佛地去赎罪, 求个心安;但雕儿手廿载都没翻过船, 便愈发胆大了起来,饶是知道背上的小女孩是朝云国金枝玉叶的公主,也半点恭敬的心思也没有:

要是她听话,便好吃好喝伺候着,把她的品相保存得好好的送到大燕国去;要是不听话,就用『迷』『药』放倒, 塞在船舱里强运过去, 大不了亏一点品相钱, 能保证不走漏风声就行。

说是这么说, 其实他已经做好了将人强行弄晕带走的打算:

甭管平时多机灵多内向的小孩子, 在发现自己竟然被个陌生人带走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呼救,很正常。

结果他都走到江边了, 都没听到背后的小女孩哭喊的声音。

“莫不是吓晕过去了?”雕儿手喃喃自语了一句,便感觉到这位朝云国的长公主轻轻扯了扯他的衣领,低声问道:

“姐姐让你带我去大燕国吗?”

雕儿手一听,乐了, 感情这朝云国长公主好像现在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呢,那可得赶紧趁热打铁把人给拐上船:

“哎,正是正是,咱这可是奉了密令才这么做的,委屈长公主了。”

他边说着边在喉咙上做了个横划一刀的姿势,半哄半吓,软硬兼施:

“这一路上还得继续隐姓埋名,切不可对外人说你的真实身份,否则咱们都小命难保呢。不过要是你听话的话,就能好好回去了。”

“再者,那边的灯会可比朝云国都热闹,要一直开到出了正月才拆灯。你在大燕国先玩几天,这边就会有人来接你回去,不好么?”

施莺莺乖巧地一点头:“好的呀。”

难得有个这么省心的女娃子,被拐了都不晓得哭一声的,雕儿手乐得很,心想老天怜我,便毫无防备地背着她上了船。

这条船已经被贼人包圆了,人人都在炫技,看看彼此趁着这热闹时节搞到了什么东西,吆五喝六的好不热闹:

“兄弟这一招妙手空空果然名不虚传,一、二、三、四……足足捞了二十几个钱袋来,发了发了,去了大燕必要请一顿酒!”

“你这是看不起老哥哥的手艺?我趁着这家豪户当晚外出赏灯,府邸守卫松懈,便直捣黄龙把他私房钱拿走了,看看,足有一千两呢。”

“老兄好手段,毕竟是私房钱,就算丢了也不敢跟别人说,哈哈,姜还是老的辣,小弟拜服。”

“雕儿手来了!大哥,今晚有什么好东西?”

还没等雕儿手说话呢,有个眼尖的女贼便看到了被他负在背上的施莺莺,嬉笑一声便伸出手去接人:

“大哥,你也忒不会做生意了,哪有这么生背着小孩子,都不让人休息下的道理?这江上夜冷风大的,万一着了凉发起热来,没个医师照料,烧傻了可就不好卖了。”

雕儿手一想,确是这个道理,便把施莺莺递了过去,不放心地嘱咐道:

“这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好货『色』,你且给我看顾好了,等上了岸找到卖家后,哥哥肯定给你口汤喝,保不准好几年都不用再混这行了呢。”

女贼笑道:“哥哥客气了,瞧瞧这粉妆玉琢的模样,你不必多嘱托,我自也晓得疼她。”

两人一拍即合之下,施莺莺便被转到了这位三十余岁的女贼手里,和她扮成母女掩人耳目,同吃同住。

雕儿手发现这女贼确实会看孩子后,便也不多管她了,量这船只开十二时辰,饶是这女贼见财起意也翻不出他手心,便一心盘算起来下船后施莺莺能卖得多少钱。

原主虽然已经快十岁了,可因为朝云国的皇帝和皇后将一腔心血全都倾注在了未来的太子身上,导致她身形瘦小,又轻得很,手脚都是未长成的小姑娘模样。

放在原主身上,这就是大不利的因素,挣扎起来格外无力;可放在施莺莺的身上,便是相当有利的因素,不管她干什么,都不会被人发现。

于是雕儿手完全没意识到,在施莺莺装作扯他的衣领,问他是不是要去大燕国的时候,有什么东西,被轻轻巧巧地别在了上面。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贼人包圆了的大船在江上行使得那叫一个畅行无阻,可朝云国的国都里则炸开了锅:

“报——!”衙役上气不接下气地从大牢里跑出来,惊慌失措地对同样面如土『色』的上峰们禀报:

“前些日子捉进来关在上等牢房的那个女贼不见了!就那个天天惩恶扬善、劫富济贫的‘流水惜花’*,她不见了!”

“流水惜花”的名头,不管在朝云国还是大燕国都颇为响亮:

这可是个有口皆碑的侠盗,专捡着豪强大户下手。因每每她动完手后,都会在这家的粉白墙壁上留一幅画,画的是小桥流水,落红覆满水面,便得名“流水惜花”。

更难得的是自从“流水惜花”的标志,自十年前第一次出现在大燕国宫廷内闱并焚烧了一座不受宠皇妃的冷宫,使得这位皇妃唯一的子嗣阴差阳错,以“不祥”的由头得到了提前出宫建府居住的机会后,便再没弄错过半件事。

甚至不少陈年疑案还是在“流水惜花”的帮助下做成的,使得各地官僚们对这位女贼是又爱又恨:

毕竟带着个“贼”的名头就不是好事,哪怕再怎么劫富济贫,也是无视法令的『乱』纪行为,带坏年轻人怎么办?你有这一身上天入地的能耐,干什么不好,哪怕被朝廷招安呢?

难得朝云国国都的守卫能把“流水惜花”逮个正着,本以为能招安她呢,还给人安排了上好的牢房,窗明几净一天供两顿饭,两荤两素一汤一饭,结果她在这里吃了几天牢饭就溜了?活像把堂堂朝云国的大牢当成了客栈似的!

“报!”又有一个衙役急匆匆地跑了进来,都来不及擦一把头上的汗便开口大声道:

“‘流水惜花’给咱们留字条了,供了个拐子团伙出来,兹事体大,还请大人亲自前去看上一眼——”

“她供出了‘雕儿手’!”

施莺莺目『露』疑『惑』地看着面前这位女贼:“你睡觉都不摘面巾的么?”

“那可不。”身着黑『色』夜行衣的女子笑着,把施莺莺又往床里面推了推,生怕她晚上睡觉不老实自己翻下去,一双桃花眼都笑出了细纹:

“万一被认出来怎么办?别看我上没老,但下面还有个小兔崽子要照看呢,还想多活几年。”

施莺莺心头突然一动,觉得这个说话方式颇有点耳熟,便迅速问了系统:“原着里有这么个人么?”

她有过目不忘的能耐,怎么就不记得原主在被拐卖的途中还遇到过这么个人呢?

系统飞快查阅了一下原剧情,回答道:

“原剧情的确存在此人物,不过与原主并无交集。”

“这是大燕国十年前那座着火的冷宫里的宫妃,姓名不详,诈死出逃后行走江湖,是个口碑不错的侠盗,人称‘流水惜花’。”

施莺莺倒是记得这个名字,并成功地把这个名号和面前的女人对上了:

厉无殇后期推翻了大燕国的皇帝,打着“靖难”的旗号自立为王的时候,曾下令屠尽前朝所有血脉以绝后患,并派大军将皇宫内三层外三层地包裹了起来。

轻功再好的人来到这里也『插』翅难飞,更何况一帮最多只是会骑马打猎的皇子们呢?

于是某个深夜,这位即便名扬天下、也终究无法与大军抗衡的女贼,只身闯入将军后院,请原主求厉无殇一求,放她儿子一条生路:

她儿子只是个不受宠的皇子,人人也都知道他出宫出得早,没接受过帝王之术的教养,自然也没什么本事,就算活下来,也不会影响厉无殇打算自立为王的大局。

不仅如此,有这位正统皇室的遗存在皇城里供着,还可以打着正统的旗号帮厉无殇稳定民心,宣扬一波他的“仁爱”之情,避免国内大『乱』。

作为交换,她可以私下教授原主武功,逃离厉无殇的身边,是个对三方都有利的正常提议。

结果原主的求情恰好起到了反效果。或者说,但凡是个脑回路温和些的正常人都错估了狗男人的狂躁程度:

厉无殇一听,你竟然为别的男人向我求情,那我更不能放过他了!

于是这位直到死也没能拥有姓名的皇子,就成为了厉无殇对前朝遗留开刀的第一滴血。

施莺莺正盘算着要怎么利用这个看起来还是个正常人女贼,却听见流水惜花对她很低声地嘱咐道:

“按照以往的惯例航线,这船会在大燕国东渡口泊住,那里有全大燕规模最大的黑市,雕儿手要带你去那里,就必要行经东华门。”

她刚说到这里,便听见门外有脚步声匆匆传来,似乎要检查她们有没有正经歇息下一样,女贼便匆匆住了口——

但对施莺莺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于是她闭上了双眼,遂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他们果然在大燕国的东渡口下了船,雕儿手把一吊钱塞在女贼手里后,钱货两清,便背着施莺莺往东华门走去。

他们刚过了城门不久,便有四五乘轿子叠联而来,雕儿手不得不暗咒一声晦气,能用得起这种出行阵仗的,必不是什么普通人家!

但施莺莺一路来的乖巧与安静实打实地放松了雕儿手的警惕,他只带着施莺莺避开了轿子的路线,却没有隔得太远,毕竟躲得太远就约等于心里有鬼,不打自招。

结果就在雕儿手大气也不敢喘地从这轿子旁边经过的时候,施莺莺突然松开了抱着他脖子的手,精准地攀援住了轿缘,喊道:

“救命,救命!有拐子,这是‘雕儿手’!”

雕儿手立刻冷汗如泉涌,这一喊着实要命!

这盗魁的名头一喊出来,当场就把他惯用的那套“装成是小孩子的家里人”的招数给堵死了,朝云国和大燕国对他的悬赏还挂在大理寺呢,且赏金一年比一年高:

就算不信,也得先逮住再说,高额赏金之下,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他刚想把施莺莺干脆掼在地上,管她是死是活溜掉便是,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后颈某个『穴』位上,深深刺了三下,正中风府、风池、天柱三大『穴』,让他浑身都麻了,下意识地一松手——

这个牵系着他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生活的朝云国长公主,便被抬轿子的人给抢了过去。

更有不少人听了这个名号后往这边摩拳擦掌赶来,他能脱身就不错了,绝对无法再杀人灭口!

雕儿手别无他法,只得狼狈逃窜,而此时,施莺莺已经见到了轿子里的人:

正如施莺莺谋算中的那样,这位正是大燕国皇帝的近侍。

他自净身后便是个无子的命数,乍然见了这么个伶俐又聪明的小女孩,便生了要认她当干女儿的念头,将来若能嫁给豪门望族,也不失为一大助力:

但这事好巧不巧是发生在东华门附近的。

要是发生在暗处,也就算了,他偷偷截个人下来,也不算什么。

可东华门与大燕皇宫相聚不远,万一传到大燕皇帝耳中,给圣上心里留下的不快,给言官们留了“无视法度私自截人”把柄,反倒不美:

不如做他一次好人,把这走失的孩子送去请圣上裁夺,使得圣上明晓自己是个仁爱之人,才能愈发得圣上宠信,顺便挫一挫那帮恨不得天天盯着近侍们错处的言官的锐气。

一念至此,近侍便命人将轿子改向抬入宫去,问道:

“你是哪家的孩子,为何被拐到这里?”

施莺莺立刻半真半假回答道:“我也是住在城里的,这拐子前些日子趁着花灯会,将我从家人身旁拐去外面了,今天要去卖了我哩。”

“住在城里”这四个字一出来,便吓得这近侍惊出一身冷汗:

能住在东华门以内的城里的,要么是高官望族,要么干脆就是皇亲国戚,不管是哪个,他都惹不起!

更妙的是施莺莺这番应对还真不算说谎:

她的确住在城里,不过是隔壁的朝云国皇城;她也的确是被拐子拐去外面的,不过不像是近侍想的那样,“被带出了东华门”,而是直接被从朝云国带来了大燕国,也算是“外面”。

七分真三分假之下,饶是阅人无数的近侍都无法分辨出施莺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只得匆匆带着她进了皇宫,对大燕国皇帝禀报道:

“圣上容禀,方才在东华门附近遇了个拐子,救下个小姑娘。”

“咱家看这孩子不似寻常人家能养出来的,她也说自己住在城里,未得圣旨,不敢擅自行事,特此启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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