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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我来接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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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冽停住脚步,蹙起眉望着面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瓜摊老板:“你知道我要找的是谁?”

“害,谁年轻时没干过点放纵的事,我一看你俩就是私定终身被棒打鸳鸯,结果私奔失败那小姑娘被抓回来了是吧?”

瓜摊老板得意的挑眉:“行了行了,老大哥都懂,那小姑娘压根就没在镇子里,刚刚逃出去了,你去山林里找找吧。”

话听完,白冽这才觉得这瓜摊老板有点像……他家小区楼下便利店那个收银的大哥,但怎么想那大哥也不可能突然跑这穷乡僻壤来。

谁知瓜摊老板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不屑的抿了一口烟:“咋滴,爷长得太吓人被辞了,这不回家种地卖瓜嘛,你赶紧追你那小女友去吧,虽说已经要入冬,但山里蛇虫也不少。”

见他承认,白冽内心微微震撼,这得是何等的缘分。

他转身刚往外走了几步,身后就穿来瓜摊老板的吆喝声:“带她去看看病吧,那小姑娘脸色白得…他娘的,比我死了七八天的大姨还白。”

“……”

白冽没应声,抿着唇进了山林。

南洲县虽然靠近寰城,也只有几小时路程,但地势却与山谷接壤,尤其秋冬季地貌更为陡峭崎岖复杂,更何况是在晚上寻人。

勉强辨别着脚下的路,手机微弱的光照射着地面,尽是些枯枝落叶,白冽越往里走便越是提心吊胆,却不是为了自己。

他是担心墨丹砂会不会在山林里遇见什么,会不会害怕。

然而,墨丹砂正缩在那间早已经荒废的狐仙庙里,将烛台里倒灌的积水甩开,企图靠着自己身上留的那几根火柴把它点燃。

蜡烛受潮难以点燃,好在墨丹砂向来运气不错,总算是点燃了其中一支,虽然光线微弱不足以取暖也不足以照亮整间狐仙庙,但好歹在深夜能稍微让她心安。

再过几日便入冬,山上昼夜温差大,她逃出来时也没穿什么厚外套,这会儿哆哆嗦嗦的抱着膝盖缩在狐仙神像前的蒲团上,保存着残余的体温。

可屋漏偏逢连夜雨,不知何时,外面竟然又下起了连绵的细雨。寒风呼啸,雨水滴答打落在碎落的瓦片上更加显得诡异,就连烛火也开始摇晃明灭。

墨丹砂皱眉,心底有些畏惧,大抵女孩子平时再怎么横终归还是害怕这些的。

她捂紧了外套的衣襟,在冷空气中轻轻舒出一口白雾,开始对着那尊神像自言自语。

“不知道明天能不能躲过去呢,我猜对方的人等天亮一定会搜山吧。草了,要是能拦到顺路的车回寰城就好了。”

“话说狐仙娘娘,我寻思着我怎么感觉我这坎坷的命运跟拿了什么美强惨女主剧本似的,昨天我还在火锅店里傻乐呵呢,今天怎么就开始逃命了?”

“不能啊,你瞅瞅那小说里哪个跟霸道总裁扯上关系的女主不是又软又甜,我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我顶多就一命苦的炮灰女配。”

说到这里,墨丹砂不免想起了自家温柔的前辈,一想到那通还没打完的电话她就觉得有些难受。

一来是愧疚于自己骗了他,二来是后悔于自己为什么不听他的话,硬生生搁这里送人头。不过她也想清楚了,从今以后无论墨宛青用什么威胁她,她都不会妥协。

哪怕他在高原上势力再大,有本事追到寰城来跟她中门对线。

她低眉顺眼,脏兮兮的指尖在泥地上一笔一划写着他的名字,白冽,每一笔都很缓慢,字迹也不算好看,但她写得格外认真。

“白…冽,白前辈果然人如其名,连名字都跟相貌一样干干净净的呢,要不是那身胃病拖累了他,估计他现在这个年纪也已经谈恋爱结婚了吧。”

想到这里,墨丹砂忽然有些闷闷不乐。只要一想到以后或许还有其他女孩子可以光明正大的挽着他,待在他身边,她就觉得心底酸得喘不过气来。

墨丹砂自认自己还算坚强,换做其他女孩子深夜猫在人生地不熟的山里早就吓傻了,她到现在还能自我安慰着平缓着自己的心情。

可是,当目光再次触及地面上那个名字,眼眶却泛起一层薄薄的红。

夜雨还在下,雨点打落在屋檐瓦片上的动静格外清晰,温度也越来越低。

蜡烛快燃烧到底部,马上世界又要陷入一片黑暗,墨丹砂茫然的抱紧膝盖盯着面前那尊威严肃穆的神像,神思飘远,思绪回到他窗台上那盆鹤望兰。

“狐仙娘娘,如果喜欢一个人且非常非常非常~想要在一起的话,有的时候是不是并不需要考虑太多?但是这样本来就是自私的吧。”

她只是喃喃自语,没想到半顷,殿内竟然真的朦胧隐约传来了回应:“你当真,喜欢他么?”

墨丹砂有些低烧,病得迷迷糊糊的,丝毫没有察觉那道声音是那样的熟悉,那么的接近。她将头埋在膝盖上枕着,嗯了一声。

那道声音微微停顿,再次响起时,离她的距离更近。

“告诉我,你喜欢谁。”

对方声语低沉温柔,尾音像是带着撩拨的羽毛般勾人心弦,徐徐善诱着一个答复,像是午夜方才显身的魅魔,蛊得她脑子发白。

这是谁?难道是山野里的妖怪。

她摇摇头,咬着下唇不敢应声,已经哽在喉间的名字却抵不过唇齿间的思念,溢出声来:“喜欢…白前辈。”

这本就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她只是私心觉得,自己配不上那样好的他。

“丹砂。”

青年轻轻喟叹,半蹲跪在她身前,朝她伸出了一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过来。”

墨丹砂迷茫的仰起头,还不等她看清眼前之人是谁,下一秒便已经被攥住紧紧的抱进了怀里。

踏月涉雨而来的并非是所谓的狐仙,而是那眉目清隽光风霁月之人。

他抱得如此紧,却并不会让她感觉半分不适与疼意,原本干净挺括的西裤低微的半跪在泥地上,膝盖抵着那个写下的名字,以自身的温度温暖着怀中冰冷的她。

“《沿着塞纳河到翡冷翠》里面写道:任何一种环境或一个人,初次见面就预感到离别的隐痛时,你必定是爱上他了。我读过,所以我记得。”

他舒展了眉眼。

他抱住了他的狐狸、他的小兰花,对她说:“早上林姨熬的粥没喝完,我给你留了一碗。走吧,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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