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多做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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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衙门。
后院小花园,一处姹紫嫣红环绕的空地中央。
尚铭尚公公斜靠在躺椅上,晒着太阳。
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微醺,有点想睡。
这是他净身进宫前养成的习惯。
少时家贫,每到秋冬时节便冻得不行,只能在城墙根上晒太阳挨命。
就这还不一定保证天天有地晒太阳,去得晚了,好地方占不到不说,还会被其他闲汉殴打,实是不堪回首。
这也是他下定决心净身进宫的原因。
经过无数的艰辛努力,终于有了今时今日的地位。
当然,也不是没有心病,这心病来自于西厂。
汪直实在太跋扈了,仗着圣眷,欺压锦衣卫东厂。
不但手强伸进锅里抢食,吃完了连谢谢都没有一声,真真岂有此理。
不过今天尚公公终于可以小小地出一口恶气了。
尚公公后里拿着一封信,正是小桂子写来的。
上面详细地描述了小桂子公公如何英勇克敌,一到南京城便拳打锦衣卫,脚踢西缉事厂,顺便狠狠地踩着徐小国公的脸,恶狠狠地为南京东厂树起了赫赫声威,扬名立万!
当然,信的末尾,小桂子公公不忘大表忠心。
表示已努力物色借宗对象,定会精挑细选,万里挑一,为咱们老尚家传宗接代效死云云。
这个干儿子还是有点用处的。
尚公公如是想,一边端起云南沐国公府进贡的百花蜜酿给自己倒了一杯。
顿时,花香弥漫,连花园里的小蜜蜂也嗡嗡地撅着小屁股循着香气飞了过来。
百花蜜酿乃是精选云南百种野蜂蜜,用苗族秘法酿制而成,整个云南,年产量不过十斤。
扣除每年进贡给宫里的,云南沐府自己都未必能剩下两斤,乃是特意节省出一瓶送给尚公公品尝的,实是珍贵之至的琼浆玉液。
尚公公这些天夙夜操劳,患了偏头痛,经常整晚整晚的失眠,整个人都憔悴了许多。
据说这百花蜜酿有安神镇定的特效,故而才在今日闲暇时独饮。
尚公公并不急于饮下,端起酒杯,放在鼻端处深深地嗅了一口……
沁人心脾,香远益清,整个人都年轻了几分。
岁月静好,万事如意,满饮了此杯……
“呯!”!
便在尚公公刚刚将酒杯凑到嘴唇边的时候,一声巨响在尚公公耳边炸响。
尚公公猝然一个哆嗦,手一滑,不但手里的酒杯掉落地上,连珍贵至极的“百花蜜酿”也不经意间扫倒,哗啦一声,青花瓷的酒瓶碎了一地,无数小蜜蜂欢快地蜂拥而至。
“是哪个狗嬢养的!”尚公公勃然大怒。
“干爹,干爹……”园门被人粗暴地踹开,一个小太监火急火燎地跑了进来。
小太监是小春子,乃是尚公公另外一名得宠的干儿子。
小桂子不在身边时,陪在尚公公身边最多的便是小春子。
可这小子今天不是当值么,怎么?
小太监根本就没顾得上看尚公公铁青的脸色,气喘吁吁地道:
“干爹,大事不好了,皇爷在太和殿被群臣围攻!”
“什么?!”尚公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哪里还顾得上百花蜜酿,这怎么可能!
“事情是这样的……”
小太监简明扼要地将前面的情形说了一遍,他这是跑来尚公公这里搬救兵来了。
“主辱奴死,干爹,赶紧啊!”小春子看着尚公公呆若木鸡的样子,不住催促。
这可是一个向皇上表明自己赤胆忠心的难得机会。
即便是什么也不做,只往那里一站,甭管有没有用,起码与皇上同甘共苦的态度摆在那里,印象满分。
更何况东厂是吃素的么?好歹能起到些震慑作用。
“哦,啊,赶紧……嗯……”尚公公手忙脚乱,突然又猛地停住,手一压,“且住!”
“干爹啊!时间不等人,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啦!”小春子急得跳脚。
“你懂什么!事情没这么简单!”尚公公恢复了镇定,脑子里电光火石地权衡着利弊。
随着推演的继续,尚公公敏锐地发觉,这件事最后的发展,竟然会把火烧到西厂的头上。
“不急,让火再烧一会。”尚公公微笑。
“可是,可是皇爷那里?”小春子不解。
“皇爷不会有什么事,倒是西厂,摊上大事了!”尚公公笑容绽放。
“西厂?不会吧?他们不是才破了劫案,立了大功么?”小春子挠头。
“正因为立了大功,这才是大过,为何劫匪都抓的抓杀的杀,银子连根毛线都见不到?”尚公公阴阴笑道:“是没追到还是你西厂私吞了?”
“不能吧?若如此,以后还有谁敢尽心给朝廷办事?”小春子打了一个冷战,不论是没追到还是私吞,都是罪过。
“多做多错,不做就不错,汪直,还是太年轻啊!”尚公公心情又大好了起来。
没错,锅就是这样甩的!
首先,事情就是因为缺银而起,而你西厂就是督办此事的正主。
现在表面上看奸佞一伙占据了绝对的上风,出钱出力,上蹿下跳,要玩死清流的节奏。
可清流难道是吃稀饭的?
要知道,清流乃是以御史和言官为主,最擅长的就是扣帽子,可当自己被人扣帽子的时候,他们更擅长的就是甩锅。
你西厂不是能吗?现在银子呢?
是被贼人挥霍了不是你西厂私吞了?
不管怎么说,你总得给出一个结论吧,现在就这么一直拖着,想不了了之么?
没门!
总之,与朝中奸佞比起来,清流们对西厂更加切齿痛恨。
一来朝中奸党人多势众,盘根错节,轻易捞不到好处,还有折损的极大可能,所以要留待有用之身待机而动。
二来奸党行事往往还会与清流妥协,可西厂完全就是逮人就咬的疯狗,不论忠奸黑白。上一届偏清流的内阁倒台便是这个原因,否则今日焉会有此刻之辱?
三来西厂头目汪直不在京中,清流们可以放开了喷。
因此新仇旧恨一叠加起来,西厂便成了最先必须除之而后快且最好的背锅侠!
太和殿里,面对戴缙咄咄逼人的攻势,毛大人对张宾大人使了一个眼色。
张宾叹了一口气,咬一咬牙,出班奏道:“臣附议。”
戴缙得意洋洋,老家伙,终于受激不过要“捐家产”了么?
看你今晚怎么过!
你们不是清流么?便喝清风过日子好了!
是喝西北风呢?还是寄人篱下?又或者一家老小流落街头?
不论如何,过得了一天,两天,然后呢?三天四天之后呢?
哈哈,想想都要笑破肚皮。
戴缙甚至能想到,最后这些臭不要脸的清流终会放下架子跟他们合流同污的!
若是命都没有了,还清个什么劲!
毕竟人都是有理智的,迟早会认清形势!
这一点,戴缙最有发言权,想当年,自己又何尝想背负“洗鸟御史”这个恶名!
自己当时其实是想献给皇上的,若是能献给皇上,谁还敢说三道四?
可当时的现实就三个字:没门路!
这才不得不曲线救国,将那呕心沥血的配方献给了万首辅。
我这番苦心又有谁能理解?
我容易么?
戴中丞戏虐地看向张宾张大人,想看看这货会捐多少。
自己要不要再加一把火,刺得这厮最后一枚铜板都捐了出来最好。
所有的奸党亦是人同此心,快意不已,为国为民么?你也有今天!
然而大家等了半天,张宾木桩似的站在那里,动也不动,整个人看上去苍老无比!
众人相视一笑。
心痛了么?天人交战么?可以理解!
毕竟混了一辈子也就三间破屋,此时要捐出来,想必是掏心掏肺般的痛彻心扉吧?
戴缙戴中丞甚至怜悯地想道,若是你张宾能痛改前非,弃暗投明,再从我胯下钻过去,本官便代你出了这三间破屋又如何!
本官是不是很有容人之雅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