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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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季迅很快带人离开了,顺便驱散了门外看热闹的人群。刚才还闹哄哄的店舍,转眼恢复了平静。
沈浚跟王志两人依然坐那继续聊天,张选他们却已经被这一连串的变化打懵了。
这沈浚,竟然是建康令!
相比普通县令,管理都城的建康令品级要高的多,正儿八经的秩千石。更重要的是,任职建康令,说明正受到皇帝信任,今后前途不用多说。历史上,沈浚几年后就进入中枢为官,仕途确实顺利。
可问题是,沈浚是建康令,王志为何跟他相识?
听两人刚才聊的,王志的父亲跟沈浚是好友?
那后来呢?王志又为何到了要去市肆赚钱的地步?
一连串的问号,王志的来历,在他们眼中突然变得莫测起来。
这时,王志跟沈浚的谈话突然停了,两人站了起来。
沈浚提出要跟王志去居所瞧瞧,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许多话实在不能在这说了。
跟张选他们说了一声,王志就带着沈浚,往家里去了。
也是巧了,他们刚到家,王荀也正好赶车回来了。
王荀小时候是见过沈浚的,但早没了印象,只是隐约知道有这个人而已。
此番相见,自然是寒暄感慨,接着就是坐那聊这些年的情况。
“你要借五馆出仕,恐怕没那么容易啊。”听了王荀的打算,沈浚有些无奈道。
“伯父,此话怎讲?”王荀连忙问道。
“五馆的衰落你该知道,学生也是一年不如一年。就算答了题,评卷的却是国子学的博士,向来对五馆生有偏见。往年就算答得再好,他们根本不仔细读卷,当然也不可能评高第。”
“这……难道皇帝就不管吗?”王荀怒道。
“怎么管?”
沈浚摇了摇头,说道:“每年的官职空缺就那么多,五馆生评了高第,必然挤占士族官宦子弟的名额。开始那几年,皇帝倒还约束了几次,终究是无用,后来对五馆就索性不闻不问了。也不瞒你,我在建康为官数年,官署中几乎看不到五馆生的踪影。”
屋里的气氛一时有些沉重,好不容易找到的门路,难道又是被堵死的?
这时,王志忽地站起来,沉声道:“五馆生有苦无人听,那大声喊就是!沈伯父,我只问一事,皇帝对五馆跟国子学的状况,是何种态度?”
“大概是恼怒,却又无可奈何吧。”沈浚苦笑道。“敦促进学的话他不知说过多少,可国子学还是时常传出各种丑事,又有何用呢?”
“既然如此。”王志往前倾着,低声道:“等策试结束了,我阿兄再重写一份所答之卷,到时还要请伯父帮忙,把答卷直达皇帝手中!”
沈浚听的一愣,想了半晌,捋着长须道:“这是险棋,细想想,却也是一招好棋!不过……”
他突然笑了一声,看向王荀:“你的学问如何?若不能得皇帝欣赏,那就是臭棋了。”
“我阿兄的学问当然是极好的。”王志忙看向兄长,说道:“阿兄,你这些日子不是写了几篇文章么?快让沈伯父瞧瞧。”
“好,好!”王荀连连点头,忙去卧室取了文章稿子,交给沈浚。
沈浚拿着那叠纸认真看着,没一会,皱着的眉就慢慢松开。
都看完了,他忍不住手拍着纸,说道:“果然是好文采,这忙我帮了!”
送走了沈浚,兄弟俩在屋中相对而坐,心思依然漂浮不定,恍若梦中。
这一天时间,变故实在太多了。
“这是怎么回事,沈伯父如何找到的你?”王荀突然开口说道。
“也是巧了。”王志很快把事情原委说了一遍。
“这也算意外之喜了。若此事能成,还要好好谢谢沈伯父才是。”
“那是自然。”
……
第二天,王志照例去了旅舍,冯二羊他们都在。只是,看着王志的目光却是古怪的很。
“怎么了?”王志笑了一声。
“郎君这底细瞒得好紧,竟不知你是官家子弟。”陈细眼嘟囔了一句。
“什么官家子弟。”王志摆了摆手:“我父亲罢官二十多年了,况且,如今家中只剩下我们兄弟,当初的窘迫可没掺一分假。”
“这蠢货就好说怪话,郎君莫在意。”冯二羊殷勤的搬了个胡床过来。
王志扬了扬手,佯装不满道:“你这么说,还不如他的怪话呢,都是朋友,哪里要这般小心。”
冯二羊搓了搓手,高兴的道:“我还以为郎君跟县令相认,要端起官家子弟的架势,未曾想还是如往常一般大气。”
“该干嘛干嘛去吧,我跟张选有事要说。”说着,王志抬手示意一旁喝茶的张选去后院。
“那些铜钱在我屋里,郎君现在取走吗?”跟着到了后院,张选说道。
昨天王志只拿走了银子,还有四十多贯铜钱。
“不忙。先放你那,用时也省得回家拿了。”王志去水井边打了盆水,洗脸降温。
“你可会骑马?”王志抬起头,突然说道。
“还算熟练。”张选忙道。
王志说道:“你会骑马,那应该也会相马。我正打算买两匹马代步,一会跟我去趟马市,顺便把你那弓箭兵刃都补齐了。”
昨日的突发状况为他提了个醒,若不是沈浚恰好在,后果几乎不可设想。
这年代,指望谁都不如自己有保命的本事。毕竟,刀剑面前,人人平等!
所以,他是打算苦练一下武艺的,张选就是现成的教练。
建康的马市跟西口市只隔了一条秦淮河,旁边是盐市。
借了冯二羊的车,两人很快到了地方。
马市,顾名思义,全是卖马的。大梁的牧场不多,大多来自巴蜀,而且这年代不论贵贱,车都是牛车,对马匹的需求量还真不大,所以价格不高。
问了行情,马匹一样分品级,上等马一匹要二十贯,只说购买力,真跟后世宝马差不多了。中等马也有十贯,普通马只要五六贯。[2]
张选选了匹五岁的壮年马,枣红色,算不得上等,却也差不多少。
不过,据张选所说,想驯一匹听话的马,最好是选两岁左右的。王志转了一圈,很快看中了一匹,同样是枣红色,只是前腿各有一撮白毛。
就因为这撮白毛,卖马的贩子愣是吹成了什么踏雪无痕,多收了两百文。
王志也是手欠,喜欢的紧,只得买下了。
马弓也买了一张,顺便买了一百支箭。只这些加起来,那就是二十九贯。
还有王志自己要的佩剑,送张选的佩刀,加起来又是一贯多。
这么一堆东西,加起来都三十贯了。
牵着马,赶着车,等他们回到旅舍时,已经快到中午。
冯二羊他们整理好东西,正要出发去市场。
看到两人满载回来的东西,也不急着走了,连忙到后院围观。
尤其是那两匹马,更是稀罕,南人绝大多数根本没机会骑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