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子楚携成蛟拜访 吴驹以毛笔相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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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驹回府后,迎面便看见了子楚携成蛟坐在堂中。
有段时间没见到子楚了,他眉间隐隐约约有一股疲惫,想来是为政事而烦心。
但身着一身常服的他,气质却有了很大的改变,并不像咸阳宫中挥斥方遒的秦王,而是更像一位普普通通的父亲。
“吴驹见过大王、公子。”吴驹拱手一礼。
“成蛟拜见吴师。”成蛟见吴驹前来,连忙起身行礼。
“吴卿。”子楚微微点头。
……
“大王和公子到了多久了?”吴卿落座。
“刚到没多久。”子楚笑了笑:“寡人此行前来,主要是带成蛟正式拜师。”
吴驹一愣,旋即摇头失笑:“我终归只是教导公子作词一道,连记名弟子都算不上,又何须大王亲临呢?”
子楚摆了摆手,正色说道:“既是学艺,自然就要拜师,寡人身为蛟儿之父,一并前来也是理所应当。”
吴驹沉默片刻,觉得子楚说的有道理,也就不再纠结此事:“那好吧。”
这时,魏磬正好从堂前走过,吴驹将其叫来,示意她站在自己身旁。
又是一场拜师礼开始。
不过规模不如当初魏磬的拜师礼,当初这丫头可是在整个医家注视下拜的师,排面别提多大了。
不过,成蛟的拜师礼之所以这么简单,倒并非是不如魏磬。
秦国公子,太子之位的最有力竞争者之一,怎么可能在排面上输。
只是吴驹懒得大操大办,子楚不愿大操大办罢了。
“蛟儿,为吴卿奉茶。”子楚说道。
“是。”
成蛟应声上前,为吴驹斟茶,旋即双手奉上。
吴驹看了看杯中澄澈的茶汤,一饮而尽,旋即沉吟片刻,说道:“我门下规矩很少,唯有尊师重道、固守本心两条,公子虽然只是我的记名弟子,但我也希望你能牢记于心。”
“成蛟谨记。”成蛟作揖。
吴驹点点头,继续说道:“我收徒也甚少,唯有魏磬一人,今后她便是你的师姐。”
“见过师姐。”成蛟向魏磬作揖。
“师弟不必多礼。”魏磬将其扶起。
看着成蛟恭恭敬敬的向吴驹行拜师礼,子楚很欣慰。
关于朝中韩国外戚试图拉拢吴驹,以使得成蛟在太子之争中更具有竞争力的意图,他心知肚明。
别说他,随便来只狗都能看明白。
但子楚压根不在乎。
太子之争,兹事体大,关乎秦国的兴衰存亡。
没有子楚同意,任何人都别想登上这个位置,任何人都不能逼迫子楚做出决定,这是身为一个王最基本的自信。
再者,子楚从不把成蛟拜师吴驹看得那么功利。
在他看来,今日带着成蛟拜访吴府,纯粹是一个父亲将儿子送到老师手中,仅此而已。
……
吴驹寻思了一下。
当初魏磬拜师时,他送给魏磬一个特制的药囊。
按说今日成蛟拜师,他也该有所表示才对。
“去将我新做的那只毛笔拿来。”吴驹想了想,对魏磬说。
“是。”
魏磬点点头,转身告辞离开,去往吴驹的小院。
不多时,魏磬返回堂中,手中多了一个长匣。
吴驹接过长匣,将其打开,一只精致的毛笔出现在众人眼前,笔头雪白,笔杆挺直而泛着竹黄色,上面还刻着“吴驹制”三个小字。
“此乃何物?”
子楚一下子被这奇形怪状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这便是毛笔,是我用来代替分签的笔。“吴驹觉得送只毛笔也算是心意到位了。
再者,魏磬学医,所以送她药囊,成蛟学词,所以送他毛笔。
这很合理。
”毛笔相比起分签有诸多优点,例如不容易腐烂,更适应绢帛这种较软的材质,而且更能写出文字的横竖撇捺点的优美。”吴驹介绍道。
这杆毛笔相比起第一杆的粗糙工艺,有了更多改良,比如毛的质量更优,比如笔杆经过处理,时间久了更不容易开裂。
只可惜,纸还没造出来,吴驹那些原材料正晒着呢,估计还得过段时间才能使用。
“这杆乃是中锋羊毫,比较适合初学者。”吴驹补充道。
一旁的魏磬向吴驹投来幽怨的目光,意思很明显:您给我毛笔的时候可没那么多讲究。
吴驹轻咳两声,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目光:这不是当时业务不熟练嘛,你等为师下次,下次一定。
二人的眼神交流完毕,成蛟从吴驹手中接过了长匣和毛笔,看样子甚是喜欢。
然而还没捂热,就被子楚一把拿了去。
“吴卿,这东西是怎么用的?”子楚疑惑的看着手中这杆毛笔。
“笔头蘸墨书写便可,和分签差不多。”吴驹答道。
子楚还是疑惑。
吴驹见状,干脆将几人带到了书房,二话不说,挥毫又写下了一副将进酒。
遇事不决将进酒。
一副字写完,子楚看向这杆笔的眼光登时变了。
“巧思,真乃巧思!吴卿果然如词中所写一般,天生我材必有用!”子楚捧着毛笔连连夸赞道。
“咳咳咳,大王过奖。”吴驹轻咳两声,脸不红心不跳的接下了这赞赏。
对不起啦蒙大将军。
吴驹默默给蒙恬说了声抱歉。
“阿嚏!”
秦国边境的一个军营中,一英武少年突然打了个喷嚏。
“蒙恬,你最近怎么老打喷嚏?”身旁同僚问道。
“不知道,可能来了边境有些水土不服吧。”蒙恬皱了皱鼻子。
……
“与分签较之,相差不啻天渊!虽然初学有些困难,但字体效果却是分签远不能及的,这外观更是如此,笔杆修长,笔头过渡圆润,真乃君子之笔。”子楚将毛笔从上到下夸了个遍,但却是字字发自真心。
他刚刚也试了几笔,深刻体会到了毛笔之妙。
一旁的成蛟有些委屈的盯着子楚手中的毛笔,心想这难道吴师不是给我的礼物吗?
“吴卿,这毛笔可还有存货?不知寡人可否从你手中讨一支?”子楚问道,他终究没有拉下面子强占成蛟这杆毛笔。
“额这个,工艺还需改良,而且产能较低,目前存世的就只有三杆,若是大王真心想要,我可以抽空再做一杆。”吴驹解释道。
何止是产能较低啊,简直低出地平线了。
“既然如此,便麻烦吴卿了。”子楚说道。
“客气客气。”吴驹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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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笔若能推广到整个秦国便好了,届时吴卿必然名利双收,也可引领书法之改良,造福天下士人。”子楚又感慨道。
“会有那么一天的。”吴驹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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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别说,吴驹真有增大生产规模,推广到全天下的想法,毕竟他统一诸子百家的伟大计划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关于买庄子,吴驹已经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恐怖的花钱速度。
“大王,公子,走吧,耽误了这么久,也该找个地方为公子授课了。”吴驹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看到出子楚是真被这毛笔吸引住了。
正常人也许只考虑毛笔能把字写得更好看,但子楚作为一位君王,考虑到的却是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毛笔的商业价值,比如它给著书立学、吟诗作赋等等文化领域带来史无前例的革新。
“真乃巧思。”子楚在心中再次感叹道。
不过吴驹说的有道理,此行的主要目的还是带成蛟来拜师才对。
“那走吧。”
子楚郑重其事的将毛笔洗净擦干,重新放回匣子里。
众人一同向门外走去。
“等等!”子楚突然叫停。
“怎么了?”吴驹好奇。
子楚指了指桌上吴驹写下的那副将进酒:“吴卿,这副字可以赠予寡人吗?”
吴驹哭笑不得。
他发现了,哪怕子楚这样威严肃穆的雄主,私下里也有亲民,或者干脆称之为接地气的一面。
不过那副字确实写的不错。
由于瘦金体写的是宋体,秦国写的是小篆,所以吴驹这段时间来一直在思考二者的结合,每次总会多出些心得,写出来的字体自然也是一副更比一副强。
当然,吴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字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作为小篆向隶书、甚至是楷体演变的标杆。
“大王且拿去吧。”吴驹说。
“那寡人就不客气了。”
子楚虽然不算是书法的狂热爱好者,但奈何吴驹的瘦金体小篆写得太漂亮,哪怕相隔数千年,子楚也能感受到瘦金体的独特美感,因而对这幅字非常喜爱。
他叫来几个随行侍者,将那副将进酒带走,
随后,众人一同向吴府深处前行。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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