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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39:人头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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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火镇?一个偏远的小镇,也会有人施粥赈灾?”

赵莽明显有些将信将疑,在他的见识里,这种事极为罕见。

他出生于赵家庄,二十五岁从军打仗,打了整整十年的仗。

这十年里,他走南闯北,大秦的各处战场,都留下过他的脚印。

在他的印象里,越是偏远的地方,越是远离帝国皇权的地方,越是黑暗和不公。

像流火镇这样的边陲小镇,应该充斥着各种黑暗的剥削和不公的压迫,为何会出现“施粥赈灾”这一类的善事?

就算是朝廷开仓赈灾,也应该设在飞云城,不应该出现在皇权难下的边陲小镇之中。

“没错,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施粥的人名叫柳法,人称法爷,年纪轻轻,英明神武,一人号令两大家族,已经赈灾好几天了。

看你们的样子,应该是外地的兵卒,你们不知道那两大家族坏事做尽,各个吃人不吐骨头。没想到一物降一物,被法爷给降住了。

对了,我还要去砍柴,不说了。”

这位逃难者手持斧子,显然是吃饱喝足了,决定去砍柴自力更生。

‘柳法?法爷?没听说飞云城的驻军,有这么一号人物,不是军伍出身的?’赵莽心生疑惑,对柳法越发好奇。

“大哥,我们就去流火镇吧,那里有吃的,兄弟们饿的不行了。”

身后的十三位部下,异口同声,全都希望赵莽前往流火镇。

他们称呼赵莽,不是以军伍中的官职,而是以“大哥”相称。

因为他们都来自同一个地方,赵家庄。

赵莽从军之时,带着赵家庄五百青年,一同加入了秦军。

他是这五百位兵卒的统领,官至五百主,但弟兄们仍叫他大哥。

只可惜,半个月前小剑山一战,他与罗斯氏族的部队碰上。

惨败。

阇国嗜血魔的军制,不像秦国一样统属皇帝,而是各大门阀世族的分别掌控着氏族兵马,由始祖教会下令调遣。

罗斯氏族的部队,经常活跃在飞云城一代,祖上曾出过一位圣阶男爵。

虽说近五十年圣阶跌落,但男爵的血脉之力仍未散尽。

半个月前,赵莽带五百人部队,在小剑山撞上罗斯氏族的一百位血魔军。

那一战极其惨烈,赵莽的部队以惨败收场。

斩杀七十三位血魔兵,付出了阵亡四百八十多人的代价。

五百人的部队,只剩下了他们十四人,从战场逃离出来。

他们是残兵,赵莽是败将。

他们近距离见识到了高阶血魔的可怕,心底里最后一丝抗争念头,彻底熄灭了。

现在,他们只想回家,只想赶快回到赵家庄,过几天安生日子。

赵莽对十三位残兵许下承诺,一定带他们回家。

一定会回到赵家庄。

从此以后,侍奉他们的爹娘,苟延残喘,再不进入战场。

“走,兄弟们,去流火镇讨些吃的。看看那个柳法,到底是何奇人。”

赵莽背起一个包裹,包裹里面装着一个黑色铁盒。

黑色铁盒有脑袋大小,赵莽一直背着它,形影不离。

这个铁盒,是秦阇战场上的一位上将军,临死前交给赵莽的。

嘱托他一定将其带给飞云城的城主。

十三位残兵部下,都知道这个铁盒里面,肯定装着宝贝。

但没有一人敢过问。

就连赵莽也从来没有当着他们的面儿打开铁盒。

——

当十四位残兵败将,进入流火镇的时候,消息很快传入许甲运的耳中。

许甲运坐在许家大宅里面,正享受着清洗刘家家产的喜悦,突然听到了这个消息,感觉喜上加喜,是个好机会。

‘一伙儿残兵败将,从西方而来,肯定是战场上的逃兵!

大秦军规,临阵脱逃是大罪,斩逃兵可获军功赏赐。

我正愁没有好礼物献给陆柒公子,那十四颗人头倒是不错。’

许甲运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献媚陆柒公子的绝好机会。

军武者最好军功,若能将那十四位残兵败将的脑袋献给陆柒公子,让他去换取军功赏赐,自己这条线就算是搭上了。

这样一来,如果自己哪天被柳法迫害,陆柒公子或许能出手相助。

“快!备马!备马!把我那匹天佛国净马拉出来,我要去飞云城!”

——

飞云城南部,矗立着一座五层阁楼,楼内灯火通明,传出笙歌艳舞。

此楼名为醉春楼,养着百千娇娘,存着上万好酒。

这些美娇娘,都是飞云城里的名人,她们都很美,很年轻,懂得如何伺候男人。

用各种方法伺候男人。

这是极尽奢华的风月之地,更是一掷千金的财宝泥潭。

此楼是陆柒公子的财产,也是陆柒公子平日里常待之地。

此时,陆柒公子正带着他的小堂弟,躺在一间房内享乐。

房内有十位年轻的美人儿,各个红裙绿纱,轻歌曼舞。

正中心坐着一位青壮男人,大约三十出头,皮肤白皙,但脸很方、眼很圆,一个鼻子似老牛,一双耳朵似猿猴。

他正是陆柒公子。

虽然他长得并不英俊,但他怀里有的是钱。

见到他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夸他英俊。

钱多了,人自然也就英俊了,

在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个光头,光头比较年轻,看起来比较羞涩。

“小老弟,怎么回事啊!四叔把你交给我,以后你就吃喝不愁了。别光看啊,摸啊,我钱都给了,不摸白不摸。”

陆柒望着自己这位小堂弟,看他羞涩的模样,想起了自己从前。

这位小堂弟,名叫陆雷,是火枫谷长老陆奔的亲生儿子。

虽然不知道,这位名叫陆雷的小老弟,到底为何留着光头。

但陆柒望着陆雷那一个锃亮的光头,倒觉得别有一番气质。

“嘿嘿,堂哥,那我就摸了啊。”

陆雷抓着一个姑娘,拉到了自己身旁,随后伸出两只粗糙的手,揉搓着姑娘的头发。

姑娘本来秀丽的发型,被他揉搓的杂乱无比,像是鸡窝。

甚至,陆雷还情不自禁的拔下姑娘的头毛,想把她也薅成光头。

姑娘吓得立跑开了,显然心里和肉体上,都受了巨大刺激。

陆柒公子眉头紧锁,望着这个小堂弟,心想:我这位小老弟……脑子有点不正常啊……

“柒公子,流火镇的许甲运许老爷前来拜见,说有一个重要的好消息,要告诉您。”

一位部下忽然走入这里,向陆柒禀报来者是谁。

“许甲运?这老小子前些日子给我送了那么多金银,也不说到底有什么事儿。今天来此,难道又是送金送银了?”

陆柒有些惊疑,不明白许甲运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白送的金银不要白不要。

反正他手里有兵,真要是有什么陷阱等着他,他也不怕。

直接带兵屠了许甲运一家,就什么陷阱也没了。

“进。”

陆柒一声呼和,许甲运立刻走了过来,毕恭毕敬向陆柒行了一个旧式礼仪,随后没有废话,直接表明了来意。

“这么说,一伙儿逃兵进了流火镇?不知是那一支部队的?十四颗逃兵的人头,确实能换不少军功,许老爷给我带来的这个消息,可比之前那些黄金白银,更令我心悦啊。”

听了许甲运的话,陆柒来了兴趣,向着门外大喊一声,“朱虎!”

“在!”

一位身高两米,披甲戴盔,黑肤光头的青年汉子走入屋内。

他叫朱虎,是大秦在册的军武者,也是陆柒公子的贴身护卫。

朱虎的实力非同凡响,算得上陆柒驻军之中,气血修为最高者。

甚至连陆柒公子的修为,都略逊色于他。

他所修一门十全功,炼的全是肉身劲力,全身肌肉健硕如牛。

气血爆发之下,一拳能击碎四米宽的巨石。

他也是个光头,陆柒部下的狠人儿,基本上都是光头。

但,一个人似乎不太稳妥,那一伙残兵败将的实力尚且未知。

于是,陆柒公子又向着门外呼和一声,“雷顺!”

“是!”

另一位穿着黑袍,腰配黑剑的青年人,大步踏入屋内。

他是陆柒公子的副官,雷顺。

当初,他奉命去流火镇的火枫谷,向陆奔长老索求丹药。

但没想到半路遇上个“柳法”,被柳法的通天法能吓得肝胆俱裂。

如今,陆柒公子喊他出列,或许是要他再去流火镇执行任务。

想到这里,副官雷顺的心脏怦怦直跳,一直在心中祈祷:可千万别遇上那个柳法,那么巨大的火球,我可顶不住。

见他们两个已来,陆柒下了命令。

“你们两个,同许老爷去流火镇,试试那一伙儿残兵败将的实力。如果太弱,直接砍了脑袋带回来。如果稍有潜力,就把他们活着带回来,我要收入麾下。明白么?”

“明白!”

朱虎和雷顺,转身离开醉春楼,同许甲运返回流火镇。

——

赵莽及其部下进入流火镇的消息,也传入了柳法的耳中。

只不过,比许甲运晚了三个时辰。

因为柳法白天一直在藏书楼内翻阅古书,门徒即使得到了这个消息,也不敢贸然闯入藏书楼,最怕打搅了柳法的安宁。

当柳法走出藏书楼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天已经黑了。

这时门徒才将这个消息,告知了柳法,足足晚了三个时辰。

“这一群逃兵,难道是许甲运请来的杀手?是为了对抗我的?”

带着这个疑问,柳法立刻离开火枫谷,去往残兵们的藏匿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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