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红线易牵情意难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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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之中,奈何桥之上迎来了一位稀客。
孟婆打量了来人一眼,嘴角带着浅笑,双眼却眯了起来。
她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盛好汤递给面前的魂灵看他喝下目送他离开,然后才重新将视线转回了男人身上。
“你怎有兴致到我这里来了。”
来人手中转着铁笔,身材消瘦,正是判官。
他的活动范围总在阎王殿周围,极少到奈何桥这种地方来。
奈何桥原本便在地府边上,喝了孟婆汤过了奈何桥,便是投胎转世下一个轮回。
“听闻孟婆出手名动酆都鬼城,真如人间之言,姜还是老的辣。”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那块无间唤灵玉上做了手脚,若白无常以灵力催动,被召唤之分身必定来源于我。”
孟婆声音沙哑,但一开口便直击要害。
判官平时铁面无情,但在孟婆面前,他明显态度要温和许多。
毕竟很久以前,阎王判官孟婆正是地府铁三角。
后来日子久了,时间平淡了,每个人都有自己需要做的事情,孟婆也已经在这奈何桥待了太久太久了。
黑白无常牛头马面都曾换过人,只有孟婆始终守在奈何桥边。
她有放不下的心结,对于这一点,判官心中一清二楚。
但有些事,并不是他们能力范围之内的。
“看来什么事都瞒不过你啊,我也只是想给你个机会让你出去透透气罢了。长久身处奈何桥旁,你能送走许多人,但终究送不走自己。”
判官看着面前身材佝偻容颜衰老的孟婆,心中百感交集。
“你究竟想说什么。”
“你知道老阎王去哪里了么。”
孟婆手握勺子在温热的汤中搅拌,对此似乎并不关心。
“他也许只是去三界之内的各处地方游山玩水,但最后一个地方,即使他没告诉我,我也能猜得到。或许,这才是他将小阎王派去凡间,想让她早些继承阎王之位的原因。”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如果他回不来了,那地府总要有个人出面带领阴兵为其讨回公道。为他,也是为你。”
孟婆的动作忽然僵硬,她瞬间明白了判官这些云里雾里的话真正的意图。
“你和他不是一直劝我放下么,我早就把那个男人忘了。正因如此,他绝不会强上天庭为我出头。”
“或许从前我和他是这么想的,可现在年纪大了,我们都想热血一把。虽然我们从未谈过这件事,但我觉得他一定也是这么想的。我们的阿茶,不该受任何委屈。”
“你有多久没这么叫过我了。”
孟婆面上含笑,神情无比自然。
她似乎并不担心判官口中的老阎王会真如他所说那么做,若当真如此,她纵是再过焦急也于事无补。
“小阎王没有感情,或许正是拜你所赐吧。”
判官叹了口气,转身回了阎王殿。
孟婆抬眸望着那道背影,从前意气风发的书生少年,今日却变成了这般模样。
若是放在人间,他这样的男人便是连个教书先生都无法胜任了吧。
岁月无情,纵使他们都不会死,但他们又何尝活过。
唐雨和三更去的烧烤店,是从前他和常歌经常去的地方。
现在店面已经升级了,看来老板确实赚钱了,据说还在沈城另一个区开了分店。
唐雨和三更迈进店里的时候,老板特意走过来打了个招呼。
“那兄妹俩在楼上雅间等你们呢。”
唐雨勉强挤出了个笑容回应了烧烤店老板,然后从转角处的楼梯上楼。
三更始终跟在唐雨身旁,她忘了几眼烧烤店的摆设,并没觉得有多新鲜。
“老哥你也来得太晚了啊,我和常舞都在这等挺久了。就为了跟你吃烧烤,晚上家里烙馅饼都没吃太多。”
这是三更第一次看到唐雨口中的多年挚友。
那是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男人,小平头,个子不高,国字脸,小眼睛,说话的时候喜欢抿嘴。
常歌穿着件白衬衫,但明显扣子已经处于紧绷状态随时准备爆裂开来了。
“你胖的有点离谱了。”
这是唐雨跟常歌说的第一句话。
“害,没办法,最近跳槽到了新公司,应酬也多,前段时间天天喝酒,没办法啊,人倒是没怎么胖,就是肚子大了。”
常歌说完,摸了摸自己的啤酒肚,然后又看了眼三更。
他的眼神中带着礼貌,伸手示意唐雨和三更坐在他们对面。
唐雨看了眼坐在常歌身旁正在玩手机的常舞,常舞自然也知晓了唐雨的到来,但她显然是刻意用玩手机这件事做挡箭牌,避免自己与唐雨正面直视的。
毕竟上次的告白事件中,虽然常舞当时表现得无所畏惧,事后女孩子特有的娇羞涌上心头,再与唐雨见面时还是会感到羞怯的。
而对于这件事,常歌早就听妹妹说过了,这也是为什么他刚从小连回来就要见唐雨的原因。
他原本就是想借着这次小型聚会,劝说唐雨从了自己的妹妹,心甘情愿的做自己的妹夫。
“三更,这是常歌,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妹妹常舞,你们之前见过面。这是我远房表妹,名字叫三更。”
唐雨为彼此做着介绍,三更倒是没有闭口不理人,只是开口平静说了句你好。
“你好你好,老哥你这妹妹确实长得可爱啊,与我妹相比丝毫不落下风。”
“就那么回事吧,女的在我眼里都差不多。”
唐雨现在没有心情跟常歌口嗨,只能随口敷衍回答。
“行了,先要点儿吃的吧,都饿了。”
常歌伸手示意服务员点餐,也是在这个时候,他察觉到了唐雨脸上表情的不对劲。
毕竟他们相识多年,对于唐雨,常歌是事无巨细全部了解的。
当然,除了三更的真实身份唐雨没有告诉他以外。
“老哥,咋回事,见到我怎么不开心呢?你再这样我可伤心了啊……”
“聂大爷去世了。”
“哪个聂大爷?你们小区门卫室里那个啊?”
“嗯。”
“咋整的,人什么时候没的啊?”
“就昨天晚上,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但是我已经确认过了。”
“哎,这样啊。你也别太伤心,人各有命,生死这种事情,你是不能干预的。”
常歌劝慰了唐雨几句,然后接过了服务员手中的菜单。
“唐雨,你别难过,人岁数大了总会离开人世的,每个人都有那么一天。”
常舞开始接话跟唐雨搭话,唐雨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道理他都懂,他也知道现在跟朋友见面,老是情绪低落也没什么必要。
努力打起精神以后,唐雨看了眼旁边的三更。
“三更,吃点儿什么,你自己选,他买单。”
唐雨手指着常歌,常歌一脸错愕。
“又我买单?永远都是我买单是吧?哎你这个小包租公怎么投入资本主义怀抱了呢?”
“谁让你有钱呢,我可没钱。我收租那点钱,不得留着交养老保险?反正你保险和公积金有公司给你交,你又不用担心。”
“我竟无言以对。”
话是这么说,但常歌已经做好了吃完付钱的心理准备了。
三更接过菜单看了看上面的文字,又看了看唐雨。
唐雨忽然就明白了三更的意思,因为这家烧烤店的菜单上全是文字价格,没有图片,三更全都没尝过,自然也就不知道该选哪些食物。
“这样吧,四十羊肉串,二十鸡脆骨,二十肉筋,两条鱿鱼,十串护心肉。”
唐雨对着服务员说道,同时看了眼常歌,继续说道:“你们想吃什么另外点,这是三更单独吃的,她胃口比较大。”
“好家伙,带家属来蹭吃蹭喝是吧?”
常歌嘴上开着玩笑,又跟服务员确认点了一些其他食物,之后要了两扎新鲜果汁。
关于唐雨不喝酒这件事,在场的人里只有三更不知道。
但三更也能从点餐上看得出来。
“唐雨你不喝酒么。”
“嗯,从来不喝,滴酒不沾。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的小包租公,你还别说,这么一讲我还真是个好男人。”
唐雨嘴上自卖自夸,对面的常歌立刻开始拆台。
“就是身体不太行,体育考试从来没及格过。怎么样,要不要来两个腰子补补?”
“呸,去你的吧。”
唐雨对着常歌笑骂道,然后又看了眼服务员。
“再给我加两个羊腰子,要原油的。”
唐雨此举一出,立刻把坐在对面的常氏兄妹逗笑了。
三更能感觉到唐雨跟他们相处的时候很轻松,没有与外人见面时的拘谨感觉,甚至会肆无忌惮的开玩笑。
所以三更只是直视着唐雨,看着他与旧友重逢畅快聊天。
今天的三更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将修长的脖颈衬托到了极点。
一袭乌黑长发随意披散在背后,她亭亭玉立坐在座位上,每一个角度看上去都精致高贵如城堡中的公主。
就连坐在她对面的专业模特常舞都在这场对比之中黯淡无光败下阵来。
常舞知道今天要跟唐雨见面,脸上化了淡妆,衣着打扮也相当完美,但就是比不过连一支口红都没涂的三更。
女人都是敏感的,而常舞在感觉到自己已经输了的那一刻,心中已经开始产生不适。
她本就没有任何理由将自己与三更比对,毕竟三更是唐雨的远房表妹,她只是暂住在唐雨家中而已,他们之间是不可能发展任何关系的。
可唐雨看向三更的眼神,却总透着一种满载宠溺的温柔。
关于三更的身份,常歌一直旁敲侧击以开玩笑的口吻询问着唐雨,但都被早就料到会发生这种事的唐雨一一化解。
而三更则全程没怎么讲话,唐雨就像照顾小孩子一样,在菜品上齐以后将属于三更的部分全部单独摆在了她的面前。
这种做法在他眼中看来是很正常的,毕竟三更从不与他人分享食物,这些本身就是属于她的,毕竟烤串不像炒菜,都是单独的。
可这种行为被常氏兄妹看在眼中,明眼人都能看出不正常。
唐雨已经一口咬定三更与他就是远房表兄妹的关系,他们也不好再继续追问。
常歌与唐雨最大的不同点,大概就是常歌更容易融入这个社会。
所以当话题从工作延展到感情生活的时候,常歌倒是并没有如唐雨想象中那般表达对三更的觊觎。
“年龄一年比一年大了,到现在还没有对象,现在我回家我妈都开始问我了。”
常歌喝了一口杯中的果汁,表情流露出心酸无奈。
“这有什么的,爱情这种东西还是要看缘分的,不对的人结了婚也要离婚。”
“哎,什么缘分不缘分的,不就那么回事吗,随便找个差不多的人结婚生子,这就是人生的基本流程。”
常歌看待爱情的观念明显与唐雨不同,但唐雨倒也没有揪着这个点反驳,毕竟虽然他们是朋友,但是他们爱好不同,某些对于事物的观念也有所不同。
“要真有缘分这么一说,我倒是希望月老能给我牵根线,别把我忘了。”
常歌感叹着,但嘴里咀嚼着烤馒头的三更却突然在这时开口了。
“据说那个人很懒惰,把你忘了也在情理之中。”
“哪个人?”
见三更开口,常歌追问道。
“你们常说的月老,本名是姻缘神,我说的就是他。”
“哈?”
常歌脸上流露出一言难尽的神情,唐雨见情况不对,连忙把话题岔了过去。
“哈哈哈,这家伙平时就喜欢看看网络小说什么的,也许是联想到某些情节了也不一定。”
“原来是这样啊,说起来唐雨你以前是不是也写过关于这个神的小说,叫什么《姻缘神大人》,还给我看过来着哈哈哈哈哈……”
“害,别提了,那时年轻不懂事,不过当时投机取巧投了女频,也没给我签约啊。”
烧烤店里传来常歌调笑唐雨的声音,对于唐雨写小说这件事,常氏兄妹都是知情的。
但他们都尊重唐雨这为数不多的正经爱好。
沈城的秋天气温很低,尤其到了晚上,会给人一种寒风刺骨的感觉。
一个男人正身穿棕色风衣头戴一顶黑色帽子从烧烤店门口匆匆走过。
他一只手插在风衣口袋里,一只手掐着一段红线用手指把弄着,同时口中还念念有词。
“这怎么就能一不小心连错人了啊,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