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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过目不忘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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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周,李智一直躲在房间内,设计自然灾难模型。

虽然有N-S数学模型作为参考,有兰德酷路泽文明大科学家们作为贴身顾问,整个设计工作的进度依然缓慢。

原因很简单,可以影响蓝星打喷嚏的因素,实在太多了。

甚至,李智此刻冲窗外吹一口气,都有可能让日国发生一场大海啸。

截止目前未知,李智已经足足设计了1万条未知因素。

可这还远远不够。

每一条未知因素背后,还有着1万条能引发未知因素的未知因素,然后周而复始,未知因素呈指数型等级提升。

这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将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李智感到一种莫名烦躁,猛的一拍电脑键盘。

“主人,我观察到您现在情绪不太好,应该适当休息一下。”音响中传来超级小花怯生生的声音。

“好的,我去洗把脸!”李智心呼糟糕,自己刚才的失控举动,被自己创造的智能生命看到了。

这太丢脸了!

超级小花是李智创造出来的,就像他的“孩子”一样。

每一位父亲,都宁愿咬紧牙齿,面对困难,也不愿意在自己孩子面前,露出软弱。

李智冲进洗手间,掬起一捧清水洗涤面颊。

他望着镜子里那个蓬头垢面,眼睛泛红色血丝的男人,长叹一口气,自己也许真的应该休息一下了。

李智把自己清洗一番,穿戴整齐,背着书包走出燕园。

看着校园道路上来来往往的同学,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

此时此刻,作为学生,他应该出现在教室里。

可上一次心血来潮去上课后,那位教授通过方院长委婉的表示,他真的没用勇气当着一位数学大佬的面,讲这位数学大佬创造的数学理论。

李智不得不打消履行学生职责的想法。

如果我没有捡到那个红色木鱼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像他们一样,每天按时上下课,晚上躲在宿舍里开黑,然后还可以结交一个相貌平常的女朋友,快乐的过着平常人的日子?

旋即,李智又苦笑着摇了摇头。

如果,对于现在,毫无意义。

他踩着道路上的落叶,漫无目的,缓步前行。

直到。

远处传来一阵单调的“砰砰”声。

前方是一座球场,有人在打篮球。

自从进入燕大后,一直忙碌的李智不得不放弃从小到大的爱好。

现在这熟悉的声音传进他耳朵中,让他的血液开始急速流淌。

李智手痒了。

他背着书包,快步跑到篮球场。

燕大的球场自然比蒙城钢铁一高的球场要好很多,标准塑胶地面,玻璃篮板,篮筐上还挂着真的网兜。

球场上,一位瘦小的同学,正在孤单的练习投篮。

他的运球姿势十分标准,不过走路的姿势很怪,右腿好像受过伤一样,一瘸一拐。

这样,每次运球投篮时,动作就会变形。

“哐”不出意料,再次打铁。

瘦小同学一瘸一拐,跑到场边捡起篮球,好像有点不服气似的继续。

可惜,变形的动作,不足以保证篮球入篮。

“哐”的一声,篮球再次被弹出。

这一次,正好滚到了李智脚下。

李智伸手抱起。

瘦小同学跑过来:“同学,谢谢!”

他身高只有不到1米65,体型消瘦,脸色苍白,眼眶深陷,藏在一件深灰色羽绒服内,整体给人一种病恹恹的感觉。

不过,他的双眼中却不时闪烁出一丝精光。

“同学,一起玩两把?”李智随意的拍了拍篮球。

瘦小同学先是怔了一下,就像从来没有人像他发出过这样的邀请一样,反应过来后,淡淡一笑:“好啊,不过我只能投篮,不能对抗。”

言外之意,他身体不好,或者生病了。

对于这一点,李智当然早就看出来了。

哪有打篮球还穿着厚厚羽绒服的。

“嗯,我也很久没玩了,正好练习一下投篮。”

李智拍着篮球来到三分线前,双眼紧盯篮筐,全身肌肉瞬间回到记忆中的位置,手腕扬起。

篮球划出一道优美弧线。

“嗖!”

空心入篮。

这种感觉,真棒!

瘦小同学跑过去,捡起篮球:“同学,你的三分球真不错,能教教我吗?”

“好啊。”李智看着他额头上渗出的汗水,重重点头。

温暖阳光下,篮球场上,不时传出欢乐笑声。

“我叫李智,来自蒙城。”

“我叫蓝天,来自深城。”

激烈运动后,成为朋友的两人坐在长椅上,相互介绍自己。

“我认识你,华夏第一位高考满分获得者,发明了墨子系统,证出了四色猜想,发明了LIZHI转换。”蓝天从背包中取出保温杯,拧开瓶子,李智嗅到一股酸涩气味。

保温杯里装的难道是汤药?

蓝天边说边喝了两口,表情并没有一点难看,就像饮茶一样。

“没想到你也是数学院的学生?”李智心生疑惑。

不是学数学的,说不出LIZHI转换这种专业术语。

“不是。”蓝天苦涩一笑,“我是学生物的。”

“事实上,我比你想象的知道得还要多。”

这话是什么意思?李智有点好奇。

蓝天盖好瓶盖,笑道:

“9月25日,墨子科技鸟巢发布会,你的领带系歪了,嘴角有点干裂,对了,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一共停顿了十二次,有两次时间超过5秒,这说明你对于那两个问题,没有心理准备。”

“10月12号,研讨会直播现场,你穿了一件蓝色格子衬衫,蓝色牛仔裤,脚上的运动鞋是按踏牌的,鞋帮上沾染有一点泥土,你没有发现。还有,当那位名为史密斯的教授提出质疑时,你耳朵抖动两下,很显然,你对这位教授很反感。”

这番话,让李智听得毛骨悚然。

这里面有很多细节,他自己都忘记了,蓝天怎么可能记得这么清楚!

难道他是自己的狂热粉丝?

知道自己喜欢打篮球,然后故意设下了这个局。

李智顿时警惕起来。

他眼睛余光瞥向四周。

糟糕,那辆黑色商务车并没有停在附近。

保镖脱岗了!

这绝对是一个圈套!

李智心中一震,不由攥紧拳头,同时调动全身肌肉,准备应对随时到来的袭击。

“你是不是又在找那位可以随意变装的保镖?”蓝天很敏锐的注意到了李智的神情,笑着指着右边的草丛说道:“放心吧,他今天化妆成了一位修建树木的工人。”

李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果然,一位身穿灰色工装,头戴草帽的工人,正手持大剪刀修剪一朵鲜艳绽放的玫瑰花。

他正是丁一。

此时,一直注意球场状况的丁一,也注意到了蓝天,李智正盯着自己,浑身一震,一时恍神不小心“咔嚓”把那朵玫瑰花齐根剪断。

这让旁边那位打扮精美,正准备在花坛前自拍的女同学,惊得合不拢嘴:“同志,这么漂亮的花朵。你,你怎么把它剪掉了呢?”

意识到自己已经暴露的丁一,哪里顾得上她,正准备冲上球场。

却见李智用唇语说:“等待!”

看来其中好像有点蹊跷。

丁一这才停下脚步。

面对那位不依不饶的女同学,他皱眉思索片刻,从工具包中掏出一捆胶带。

一圈一圈把玫瑰花重新结结实实的绑在枝干上。

嘿,轻晃一下,纹丝不动。

“这叫做嫁接,知道吗?”丁一神情一变,化身花卉专家,像模像样的解释:“嫁接过的玫瑰花,会更加鲜艳,更加漂亮。”

“真的是这样吗?”精美女同学眉头紧蹙,半信半疑,“花朵嫁接,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我告诉你吧,我是生物学院的教授,正在做实验。这种嫁接方式可是我们生物学院的最新研究成果,你千万不能泄露出去。要不然隔壁大学那些家伙,说不定会连夜把这颗玫瑰花连根薅走。”丁一双手背负,压低声音,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他惟妙惟肖的神情,让女同学一下子迷糊了,连连点头:“放心吧,身为燕大人,我绝对不会做出卖校的事情。”

“好了,你快去上课吧。”

丁一糊弄走女同学,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水,重新把所有注意力锁定在球场上。

同时,他已经按下了呼叫按钮,支援很快就会到达。

球场上。

李智的神情也逐渐严肃起来。

这位名叫蓝天的同学,竟然可以发现丁一的存在,难道他是CTO?

“是不是很好奇,你那位保镖伪装的那么好,我还能识破。”蓝天苦涩一笑,语气中透漏出一丝悲凉。

“洗耳恭听!”

蓝天苍白面颊在金色阳光照射下,仿佛镀上一层淡金色彩。

他用手紧了紧衣领:

“原因很简单,他在走路时,左脚总是比右脚多跨出0.5厘米的距离。

这已经是我第十次在校园里见过他了。

记得最早的一次,他化妆成一位大学生。

当然,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识破他的身份,因为他扮演的太像了。穿着,神情,气质,简直和一位真正的大学生没有两样。

不过当第二次见到他时,我就意识到了异常。

那一次他扮演的是一位老师,穿着,样貌,神情和上一次截然不同。

但是,他的步伐没有变,左脚总是比右脚多跨出0.5厘米的距离。

当时我就产生了怀疑,在我的观察中,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的步伐是完全一致的。

然后,第三次,他扮演了一位清洁工人。

这一次,我通过步伐,一眼就认出了他。

对于这位可以完美改变自己容貌的人,我自然很感兴趣。

通过他,我就注意到了你。

然后才逐渐明白,他其实就是你的保镖。

想来也是,你这么出名的人物,还像正常学生一样,在学校里溜达。

身边没有安保人员,怎么可能?

说完这番话,蓝天好像耗尽了全身气力,脸色更加苍白。

他拧开保温壶盖子,小口啜饮古怪汤药。

李智则目瞪口呆的坐在旁边。

没想到丁一这位天生的影子,竟然因为走路时多跨出了0.5厘米距离,被识破身份。

被识破身份,倒是其次。

更令李智震惊的是,蓝天这种不可思议的观察能力。

他可以清晰说出数月前自己的穿着,鞋上的污渍,甚至是语句之间的停顿。

这种能力,太可怕了。

难道他像丁一那样,也是一位天赋型选手?

“你怎么做到这一点的。”李智神情疑惑,抿了抿嘴唇,“我是说,你怎么能发现这些细微差别的?”

“记忆力!”蓝天脸上再次浮现出熟悉的苦笑,“我天生过目不忘。”

天生过目不忘!这能力实在太棒了!

看一遍书,就能把书上的内容全部记住,那岂不是门门考试满分。

李智吞咽下口水,即使有随身携带外星文明,他也无法做到过目不忘。

拥有这种能力,就等于开启开挂人生。

不过蓝天这幅愁眉不展的神情,是怎么回事。

“天赋异能,你还不开心?”李智小心的问道。

“异能?哈哈!”蓝天咧着嘴笑着摇头,“这其实是一种病,名为超忆症。”

“超级症?这个名字好熟悉啊。”李智皱了皱眉头,猛的一拍大腿,“我记得国外有一部名为《记忆神探》的电视剧,里面那位身材优秀的女主,就是由于身患超忆症,凭借超群记忆,屡破奇案。”

“呵,那不过是电视剧的艺术表达手法罢了。”蓝天苦笑道,

“身患超忆症,我从5岁开始就能记住身边发生的一切,只要看到哪怕电视上闪过的日期,我就会自动回忆起那一天发生的事情。

我能记得从小到大每个课本的汉字,每张纸页的不同触感。

我能还能看得到6岁时吃过的那根冰糖葫芦,上面一共有206颗芝麻粒,还能感受到山楂冰爽酸甜的口感。

如果正常人类来说,记忆是一副模糊图像的话,我所有的回忆就是一部清晰到每一个像素的纪录片。”

“这种记忆一刻不停、无法控制、令人筋疲力尽。”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脑海里堆积的记忆越来越多。眼前开始偶尔浮现出这些记忆,让我无法休息,无法安睡,身体逐渐出现了问题。”

李智看着他苍白的脸色,瘦小的身躯,默默点头。

大脑作为人体最重要的器官,就像一部精密机械般,需要定时停机保养。

“为了解决这种状况,我几乎跑遍了国内外大型医院,医学科研中心,最后只得到一个冰冷答案,超忆症属于罕见病,目前并没有治疗方法。”蓝天眼神忧郁,情绪有点低落。

“不过医生们的观点倒是一致,继续这样下去,要么是我的身体先垮掉,要么就是我变成一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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