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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顾思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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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两人铩羽而归,而且还把事情闹大了,让刘晓刚后面的计划都没办法事实施了。顿时郁闷的不得了。在家里发起了脾气。

刘母自知自己办了错事,但是她觉得自己没错,“这也不能怪我啊,那就不是个好东西。我就说了,一个孤女没点本事咋能赚这么多钱呢,看来人家是有手段的。就不是什么老实人。”

刘晓刚道,“妈,就算不老实,咱就看看那些钱,咱也不用管她老不老实。”

刘母郁闷道,“我倒是这么想的,可现在能有什么办法?那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这事情了。咱们再过去闹也没用。晓刚啊,要不然我们用用别的办法。”

“别的什么办法?”

“你们男娃儿能有啥办法啊?”刘母暗示道。

刘晓刚当然听出来了,生米煮成熟饭了,到时候就和陆秀秀一样,等着陆明芳来求他了。

但是现在陆明芳那个态度,想让她自愿肯定是不行的。

这就得用强的。

刘晓刚还没干过这种事情。他都是哄着那些女孩子自愿跟着他。

因为用强的是要犯法的。

对于他来说成本太高。他不乐意。

但是现在用在陆明芳身上……

刘晓刚心里也心动起来了。为了豪车豪宅,似乎也不是不能试试看。

“那我去蹲蹲,寻个机会。”

小区里面是去不了了。只能等陆明芳出来。

刘晓刚又去陆明芳屋子外面蹲着。蹲了好几天,陆明芳就是不用出来。

日常用品都是黄家人买好了送到陆明芳家里去。

而陆明芳自己也不是那种出门玩的人,她感应了一下李兰的位置,发现她到了一个龙气很重的位置。

这个程度,应该是首都了。然后似乎在没头没尾的乱转。

……

这会儿李兰正在首都安顿下来,然后打听了一些军人住的地方。

她原本以为自己去人家附近转悠就行了。结果首都这边军人很多。光是军区就好几个。还有各种穿军装的人。

她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而且这些人住的地方都不让生人去转悠,李兰好几次在大门外找个地方蹲着等人,都被人盘问了。

李兰就不敢去蹲人了,她现在着急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的。

因为在首都来了之后,她去首都最大的医院也检查过了。

身体虚弱,但是却找不到病因。就感觉很健康的样子。李兰当时就确定了,自己真的生了治不好的怪病。唯一能治疗她的就是亲生女儿的血。

可是亲女儿在哪里啊?

李兰都差点想要登报了。

可她心里还有这对亲生女儿的爱护之情,所以还是没干出这事儿来。

她没办法,只能在首都安顿下来。租的地方,还是首都军人居住最多的地方的一个房子。

她当然不知道,自己这行为,已经被首都的热心群众给盯上了。

一个啥事儿都不干的女人,在军区附近租了个房子,总是没事儿就去那边晃悠,能做什么好事?这大冷天的不在家里待着往外面跑,必定是为了很重要的事情。

居委会的大妈都叮嘱了一些老人,让他们严密的盯着这女人。一旦这女人做出什么事情来,就赶紧去举报去。

李兰每天早出晚归,一无所获。

盯着她的人也是一无所获,只觉得这人真能忍的。竟然一直啥都没干。就在门口蹲着。也没看到和谁接头的。

也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李兰无头苍蝇一样的盯着好些天之后,还真的遇到了当年那个女人。

她觉得这世上真是不公平。

都这么多年了,这女人的面容竟然没怎么变化,还是那样优雅,年轻。头发都还是黑亮的。

坐在一辆小车里进了军区大院。

李兰想要追上去,却又不敢。

她只是来找自己的女儿的。不是来破坏女儿的幸福生活的。

只是要一点血而已。取了血,她就回去找明芳去。

明芳虽然赶不上这家看着富贵,但是那日子也算不错了。让明芳给她养老就行了。

自己的女儿再富贵,现在也是靠着别人吃饭,自己还没当家呢。

等这家的长辈们都不在了,她要是还活着,就来找女儿认亲。母女团聚。

李兰被自己感动到了,眼泪都出来了。

看着这气派的大院,想着自己的女儿是在这里长大的,成了人上人,她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下来。

大院里,徐美慧正从车上下来,她刚刚去买菜了。

她女儿顾思甜今天从大学回来,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可把人惦记坏了。

得给闺女做好吃的。

都不用家里的保姆动手了,她亲自下厨做拿手好菜。

顾明磊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他妈在做菜,就知道是妹妹顾思甜要回来了,“妈,做什么好吃的呢。思甜今天回来吧。”

徐美慧笑道,“你还知道呢,待会儿和司机一起去接她。”

“知道了,哪一次不是我去接的?”

顾明磊平时虽然混账,但是对这个妹妹那是捧在手心里的。

毕竟是自己唯一的妹子,而且两人一起长大。当年父亲不在了之后,在最难的那段时光里,都是两人一起陪着他们妈一起渡过的。

这样的情分就比别人家里来的更珍贵。

因为要接顾思甜,顾明磊没在家里多待,赶紧穿着大衣就出去接人。

顾思甜就读的学校是首都的一家一家艺术学校,毕业以后,是准备考入文工团的。

但是说实在的,顾明磊觉得他妹哪里都好,就是脸还不够好看。不符合他对那些文工团台柱子的幻想。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免得他妹生气。

“哥!”顾家的车子刚停一会儿的,一个女孩儿就背着书包冲了过来。穿着做工考究的军装棉袄的。脚上踩着皮靴。一头精致的卷发。脸上的笑容青春洋溢。

为她这不算出色的五官增添了几分魅力。

“哥,你怎么来接我啦。”

顾思甜钻进了车子里。笑的一脸幸福。

“当然咱妈安排的。接你回去吃饭呢。”

“还是妈对我最好。”顾思甜开心了。

车子开动起来,顾思甜就和顾明磊说起了学校的事情。

说起她得了什么奖励,看了什么书。

顾明磊都不乐意听,他念书可不好。但是为了让妹子高兴,也只能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29章 顾思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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