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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标签,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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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标签,离开!(三更,共八千字求票!)

从杨永明那里“学习”回来后。王欢简单洗漱了一番,跳入溪中冲了个凉,然后便钻入了自己的帐篷中,躺下,睁大眼睛,望着帐篷顶,开始回忆总结今天以来所生的大小事件,点点滴滴,如泉水般从他敏感的心间流过。

回忆,分析,总结得失,这些已经成了王欢每日睡前的必修课。他能够成功的从华夏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顺利逃脱,并与他们扳了次手腕而安然无恙,这固然是与他个人的小心谨慎不无关系;但更为重要的是,王欢懂得从过去的事件中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并引以为戒,所以说,他现在之所以能够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逃脱出来,“逍遥自在”,看似偶然,却也有其必然性。

最重要的一件事自然就是碰到了杨永明和自己的孪生兄弟王动!——非常的不可思议。但摆在面前的事实却又让他不得不信!

老实说,对于这个已死的,自己以前毫无所知的孪生哥哥,王欢除了在初见的一刹那产生了一种非常陌生的,强烈的情绪冲动,以至于让他在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都处于一种“荒诞,离奇”的心境,隐隐约约的,让他感到自己的血脉与另外一团血脉在附近某个空间产生了奇妙的融合;然而现在当夜深人静,独自躺在帐篷这个封闭的空间时,他与他的那个已经“尘归尘,土归土”,深埋地下两米的孪生哥哥,那一丝让他感到温情的联系便渐渐开始模糊不清,越来越淡。他的思绪和心思,更多的,则慢慢朝着更为现实和理智的方向倾斜,不自觉的,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利弊权衡。

“尽管王动是我的亲生哥哥,据杨永明说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一直对我念念不忘。但是,这对于我而言又有多少意义呢?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却一直与我那命苦的奶奶相依为命,挣扎求存!奶奶养我,教我,给我书读,六十几岁的孤寡老人,拖着一副残躯。历经艰辛,吃了不知多少苦,经历了不知多少磨难,才将我拉扯成人!奶奶的对我的养育之恩,比天高,比海深,我王欢万死不能报其万一,早已在心中将奶奶看成了比亲生父母还亲的亲人!所以,即便亲生父母和王动没死,我之于他们,也不会有太多的瓜葛!一切,在奶奶当初在路边把我拾起来的时候,就都已注定了!

“王动和杨永明这两人,对于我来说,终归是一件好事,我也多了一个选择。不管以后能不能李代桃僵,成功的再次融入社会,都需要将这枚棋子利用好!

“杨永明此人,是一纯粹的学者,知识分子的气息太重!虽历经大难,但在短时间内。要想让他多年形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产生巨变,去也太难!慢慢来吧,只是希望他以后不要义气用事,多一些防人之心才好!不过总体说来,杨永明这个人,对我是利大于弊,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牢牢的将其掌握在手中!”

“而这个何大洋,如果我不用这偷梁换柱之计,他对我的威胁倒还不大;一旦要走这条路,这何大洋,将是一大祸患!何大洋是军方系的,杨永明口中的那个邓加,跟军方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旦何大洋出去,肯定要将在这谷中的所见所闻据实上告,那么,我这个假冒的王动,很可能就穿帮了。所以,这个何大洋,是绝对不能让他出谷的!如果他识时务,在谷中甘当一跑腿,我就留他一命又何妨?不然,那就不要怪我了!”

“……”

王欢心神电转,回忆着白天所生的一幕幕,按照对自己的威胁程度和可利用程度,给每个人贴上相应的标签。回归了理智的王欢,为了最大限度的保全自己的性命,已经顾不得太多的温情,只剩下如同物理和数学公式一样的严密计算。他知道。他自己不能有丝毫的疏忽,稍微行差踏错,便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赌不起啊!”王欢心中暗叹一声,缓缓了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杨永明向王欢提出了想深入谷中去转一转的想法。

虽然王欢和何小海都跟杨永明说过整个山谷,就像是一个囚笼一样,除了眼前不知有多长的深潭,其余三面,全都是几百米的绝壁,但杨永明摇了摇头,不为所动,坚持说还是想再去探一探,看有没有可能找到出谷的路。

王欢想了想,便点了点头。杨永明暂时离开一段时间也好。王动的坟塚就在附近,想必他是怕触景伤情,想出去安静几天,收拾一下心情。而且,如果杨永明和何大洋一天都在他身边转来转去,他还真没有多少机会打开朱雀来察看山谷的地形。一旦杨永明离开,何大洋,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打了之,然后就可以静下心来,好生的看看整个山谷的情况。

“杨叔。既然你已经想好了,那我就不劝你了。不过你在外面一定要小心,这个山谷里面,有不少大型的猛兽,像狼,熊,龇狗什么的。杨叔,这是一把手枪,你拿着防身;大洋,把你手上的匕给杨叔,然后给杨叔割二三十斤野猪肉。让他在路上吃。”说着,王欢便从左边大腿的枪套处抽出一把93,递了过去。

“好的,动哥!我先用匕去割肉,然后再给杨叔!”听了王欢的话,何小海赶忙去为杨永明准备肉食。

前不久听杨永明口中“动子,动子”的叫这个特p,心思灵动的何小海于是也跟着改了口,把称呼变成了听起来更为亲密的“动哥”。见王欢没反对,何小海在心里也就将对王欢的称呼正式的定了下来。

“动子,这枪,还是你拿着防身用吧。你知道,我——”话还没说完,便被王欢一个眼神制住,杨永明顿时了悟,原来这都是做给何大洋看的。

“杨叔,这枪你一定得拿着,我还有一把备用的,你看!”说着,便用手拍了拍右边大腿的枪套。

“那,好吧!”杨永明接过手枪,四下摸了摸,然后又熟练的打开保险,双手握枪,朝着前面虚指了一下。

王欢见杨永明玩得熟练,不像第一次摸枪,眉头微皱,心下就有些后悔,但接着,就见杨永明放下了枪,关了保险,低着头,自言自语的道:“当初在美利坚留学的时候,被班上一位喜欢玩枪的同学,经常拉到附近的一家枪会打枪,子弹消耗了不少,现在。已经有十几年没摸这些铁家伙咯!倒是有些生疏了。”说完,杨永明便把枪放入了身上白大褂的衣袋中。

这下,一旁还有些狐疑的王欢才恍然大悟,脸上的表情也舒展了不少。听杨永明当初在美利坚经常玩枪,一下也来了兴致。

“杨叔,听说在美利坚,一般的老百姓,只要遵纪守法,没有犯罪记录,就可以买枪,是否真有这事?”

“是啊,美利坚是一个将枪店当快餐店来开的国家,两亿多只枪械散落民间,即便这个国家的军队一瞬间全部解散,敌人要想轻松的占领他们,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市民见惯了枪支,并且自己也拥有枪支,所以不怕那些有枪的人,人民的尚武精神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提高和加强。”

“两亿多只?”王欢心头一惊,“那么平均每个家庭差不多都有一到两只枪咯?如果华夏人每家每户都有一把枪的话,那么,什么强拆强推,什么自/焚,七十码八十码的,就不会出现了吧?那些街头的小贩们,也不会被赶得鸡飞狗跳了吧?手中有粮,心头不慌;家中有枪,一起灭亡!如此而已!”

这时,何小海将一大块野猪肉抗了过来。野猪肉用植物的叶子包着,上面系了根布条,方便杨永明携带。

“杨叔,给,这是匕!您拿着切猪肉、防身;这是打火机,您用来生火烤肉!”何小海弯着腰,满脸笑容的将猪肉,匕,和打火机交给了杨永明。

打火机,食盐,各种调料以及锅碗瓢盆这些跟厨房有关的家什现在王欢都交给了何小海在管理。当然,只给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被王欢埋在了某处,以备不时之需。

“大洋,谢谢你了!”对面何大洋的热情,杨永明自然而然的感谢了一声。

“不谢不谢!杨叔,您一路一定要小心呀!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就赶紧鸣枪示警,这地方安静,枪声可以传很远,听到后,我和动哥马上就赶过来救你。”听了杨永明的道谢,何小海急忙谦虚道,心中却一喜,心想,这个“杨叔”,果然要比这狗日的特p要好相处,看来,以后要多多跟他亲近亲近,咱正路走不通,就走曲线救国的道路。想了想,又想到了一个讨好的点子,于是又加了句,“杨叔,我和动哥就在这里等救援队,一旦救援队过来,我们便一起坐直升机过来接您!”

“你有心了,大洋!”听了“何大洋”的话,杨永明的心中更是觉得王欢对这个“何大洋”过于敏感,有些偏见了。但现在跟王欢相处的时间还短,不好劝他;等以后相处的时间长了,倒还需要跟他说一说,一个人的心胸,还是要放宽广一些。

于是,在王欢和何大洋的目送下,杨永明备着十几斤熏野猪肉,逆着谷中央的这条小溪,踏上了探险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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