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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二十三郎韦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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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南阳来的那位“乘龙快婿”刘斌已经拜访过父亲了,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家中奴仆都一致称呼他为“郎子”,也就是“姑爷”的意思。

称呼都比那张脸都来得快,商音还没见过尊容呢!

不过眼下商音的精力没怎么放在这个未婚夫上,换上一身蜀锦的男衫,与独孤默进出府衙得勤快。

如今的蜀地刺史名叫章仇公,辅助事务的判官是杨炎,这便是杨落雁的父亲。两人上任也才有一年的时间,自从朝廷派四品大将军独孤默来助他们平獠,他俩如获甘霖般舒了一口紧张的气息。

结合近几年关于獠寇的案宗来查他们的窝巢踪迹,独孤默翻到商音舅舅那一宗,揉了揉眼角的桃花痣做思考,循着记录推敲指疑:“曲丫头,你舅舅云归是蒲江县药商,卷宗记录夫妇俩于天宝十五载十二月被山贼拦药车劫财,遇害于蒲江山口。那年刚好是玄宗皇帝避安史之乱入蜀不久,益州升成都府,蒲江归成都管辖,那时府衙林立,治安都有所提升,压獠的力度并不差。可那一年除了你舅舅跟舅母出事,再没有獠寇作乱的记录,他们既要劫财,似乎不会选你舅舅这样清贫的药商下手,那道山口是商绅频繁入城之路,没道理只劫你舅舅的车啊!”

商音冷漠地翻过手中的卷宗,“就连你一个外人也能瞧出其中的端倪,可见当时我父亲是如何敷衍了事。”

“怪不得你父亲不敢查,那么一大家子人,若真引来了贼寇的报复也不是玩的。”独孤默听出了她心里的不平,便站在王遇的立场上说了句安慰的话。

商音没有回答,独孤默抬起目光看去时,她柔软地倚在书架旁,像暮夜里倒垂的金铃花般雅静怜弱,抿紧着微微发白的唇,那双容光幽微的双眸在细长睫毛的阴影下显得黯淡,目光涣散,没有焦距,没有感情地对着竹简上某列文字。

他十分不喜欢看见这样的她,张口抬杠:“喂,你把话说回去,我怎么就是外人了?我可是你嫂子的侄儿。”

“喔,侄儿,你好。”

“……”

商音抬头瞅了一眼,一本正经地打了个招呼,他的五官开始不服气地扭曲起来,她咯咯解释:“没错呀,潘安跟质儿他们唤你‘表兄’,你们就是同辈,自然都是我侄儿了。”

独孤默怔然地僵住,吃了个瘪,也说不出哪儿不对,总之就是不对!大呼:“谬论,你这是谬论!”

怎么就莫名其妙矮了一辈呢!

不该是这样呀!

他想了半晌才把道理揪出来:“我给你讲,你看啊,按‘长嫂为母’的说法来讲,你相当于是我姑姑的女儿,所以你应该跟潘安他们唤我一声‘表兄’!”

“不对,你跟潘安是同辈,那就是我侄儿。”

“是我表兄!”

“是侄儿!”

……

两个人磕绊吵起来,你回一句我抢一句地离开宗卷室,他们一有矛盾,总是吵也吵不大,但也很难歇得了。

路过府衙的点兵校场,正遇见独孤默麾下的韦校尉清点差吏人头,人背对着,并看不见模样,可见阳光锃亮,将他军衣照得满是光辉,听见指令下达得凛然:“花市繁盛之际,大伙各司其职,据点巡逻在各街巷,凡遇盗、抢、起哄、斗殴、乱市者一律逮捕,务必保证花市寸土无虞!”

言毕,将卫们肃然有序地出队。

“二十三郎!”独孤默铿锵地唤。

商音想着独孤默麾下会卧着什么豪杰的人物,目光落在那校尉的背影上,随着他转过身,出奇的是一张十七八少年的脸庞,他昂起圆润的下巴,肤色是健康的古铜色,“国”字端正的脸型表现的笑容竟有几分威望。

商音正感叹少年多才俊,他已三步两步阔迈地走到面前行插手礼,并用最简洁流畅的语言对独孤默汇报花市内驻兵巡逻的分布点。

随后又向商音鞠了一躬礼问:“想必这位就是独孤将军常提起的商音娘子了,如今算是有幸相识得了。在下韦皋,泛泛之辈而已,没什么登得上台的功勋,现在于独孤将军麾下效劳,协助将军清剿獠寇。”

韦皋虽是初出茅庐的少年,站在那里却显威风凛凛,言辞中的侠肝义胆让人强烈地预料到此人日后定有大器,眼下大唐的武将中最缺的就是这样的人才!

独孤默引以为傲地拍拍韦皋的胸脯:“像我们军中队友不分彼此的,一概丢名去姓唤他‘二十三郎’!”

在大唐,这是很亲近的称呼,一听就知晓这斯在家中排行二十三。

商音抿嘴微笑:“好!好苗子,二十三郞威望颇足,他日一番大作为,将来定是要名垂千古!”

“那是肯定的,你也不看看是出自谁的麾下。”独孤默撅了撅嘴巴,竟然没脸没皮地自豪起来。

“将军,小娘子,今儿个花市集会,你们怎么还将大好时光浪费在此处!”

这一句话立刻提醒了独孤默,他装模做样地拍拍脑门,挑起那一贯浪荡的心思,“哎呀,话说到我心坎上去了,走走走,咱逛花市瞧美人去。”

说毕又附耳在商音耳边,用玩笑的口气轻说:“你就不要去了,听说成都这几年的花市有采花贼出没哦,人家就爱采像你这样的花。”

轻佻的话儿像是要从蜜罐里溢出糖来。他还狡黠地弹了弹商音的脸庞。

自己就是一采花贼,还说别人呢!商音朝独孤默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商音发誓,集市上有他这种浪荡子,是真的不想凑花市这个热闹的。翻阅了一上午的卷宗觉得挺累的,准备躺在床上当一条虫时,采梅扣门进来:“小娘子,夫人身边的墨姑来传话,昨日刘郎来登门拜访阿郎时你不在,故今日邀你去花市的见欢台会面。”

“喔。”对这种无关紧要的事,商音总是淡淡地回复单字。

见欢台,原唤作“见花台”,为花市中海拔最高的一座楼宇,登上此处眺望花市,百种花卉的芳泽便尽收眼底,自己也仿佛被花海簇拥起来成为那朵“花中之王”。因当朝国风开放,渐渐地见花台也就变成了“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相亲圣地,才子佳人站在台上赏花吟诗,蓦然回首,谁都希望来个艳遇。按照当时的相亲风俗,男方瞧中了女方就要为她簪上簪子作为定情信物,要是瞧不上,也要送女方一段绢帛压压惊。

“行吧,我要去看看落雁在做什么。”商音从榻下轻快地翻下身子,绛青宽松的蜀锦像是春天里刚覆上新色的草原,叫人眼前一亮。刚好这几日郑染荷深怕她逃婚在暗自盯得紧,这下是名正言顺地出门去了,拍拍衫袖:“出发吧!”

采梅望了望商音的打扮后惊讶地圆起樱桃小嘴,脚下生根似的愣在原地,嘟嘟哝哝地劝:“小娘子啊,你穿成这样去要把刘家郎子吓着,他还以为自己娶了个男子呐。还有啊,刘家郎子肯定是要将在你发髻上留簪子的,你总不能叫别人看见一个男人为另一个男人簪上女人的簪子吧,那样画面多别扭啊……”

商音转眼一想,脱掉身上的衫袍有换衣服的意思,采梅眼色及伶俐,积极地拿了两套新裁好的薄春衫,一件陵阳公样的锦纹,另一件是小散点花,问:“小娘子要穿哪一件呢?”

“你觉得哪件好看就穿哪件吧。”很是随便的回答,正当采梅要帮主子换上时,商音推辞笑说:“是你穿,不是我穿,你总觉得那位南阳刘郎多么好,你就替我去见见他喽。”

“啊——”

采梅很无奈地接受了商音的身份互换,她们戴上幂篱,缥缈轻纱遮围到肩膀,主仆两个身段又相似,走出宅门也没谁起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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