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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章 难道又要变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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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根树上,上古异兽与修士的战斗完全的爆发。

胜遇喷出的一根根水柱足以贯穿金丹境修士的身体。

彘的皮毛极为结实,硬扛着数道的法术都还能坚挺在那。

也就是幸好,那一头巴蛇并没有任何的动作。

也不知道是因为这头巴蛇的体形太过庞大,所以行动不便。

还是说这只巴蛇根本就没有把这些“入侵”的修士放在眼里。

这只巴蛇根本就没有出手,只是继续在无根树上盘桓着。

但是这只巴蛇也没有摸鱼多久,很快,它睁开了蛇眸,似乎感受到了某种危机感。

而这危机感,来自于一个手持长枪的男子!

林寻手持着魔枪暗刹,在魔枪暗刹的牵引之下,直直地往着无根果的方向飞去!

因为魔枪暗刹本来就和无根树同源。

所以林寻不需要像一只无头苍蝇一般的瞎找。

否则的话,如此巨大的一棵无根树,要找两颗普通大小的果实,那真的是无异于大海捞针。

巴蛇长长的嘶鸣一声。

这一条巴蛇像是在下命令一般。

瞬间,十几只的鵸鵌锁定住了林寻。

鵸鵌红色的羽毛燃烧着仅次于三足金乌的火焰,朝着林寻扑来。

颇有一种要与林寻同归于尽的架势。

但是对于林寻来说。

这些的鵸鵌。

想要与自己同归于尽。

还远远的不够格。

黑色的枪气从魔枪暗刹中涌现。

枪气化为实体,形成了黑色的火焰。

混沌之火。

魔枪暗刹出自于混沌。

自然,它拥有着混沌之火。

只不过这件事鲜有人知。

因为,自从上古时期以来,就没有人将魔枪暗刹中的混沌之火唤醒过。

除了林寻这个例外。

而这,也是魔枪暗刹真正认林寻为主的原因之一。

混沌之火不停地蔓延。

黑色的火焰将红色的火焰包裹吞噬,然后化为己用,宛若黑白双棋。

林寻一枪投掷而出,黑色的长枪穿过了一只异兽彘的身体、蛟龙的脑袋、胜遇的腹部。

如同串烧一般,林寻这一枪畅通无阻。

紧随着,林寻接住长枪,沾染在暗刹枪身上的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暗刹吸收。

许久没有品尝到如此高质量鲜血的暗刹,发出了兴奋的枪鸣叫。

林寻横枪于前,手掌划破枪尖。

林寻的鲜血缓缓深入。

魔枪如同在沙漠中咳了三天的小女孩,贪婪地吸取着林寻手中的鲜血。

林寻面无表情的看向前方,鲜血从伤口中流出,会注入暗刹枪身:“要喝多少,就喝多少,等会给我卖力干活。”

“铮......”

暗刹发出枪鸣,表示这一次一定!

对于暗刹来说,那些异兽的血虽然不错,但都没有林寻的血来得好喝。

它已经是不知道多久没有喝林寻的血了。

除了第一任的主人之外,暗刹觉得林寻的血最容易让自己满足。

十息之后,暗刹停止了汲取。

原本漆黑的长枪,全身一斤是变得通红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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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族天下一座部落之中,一名身穿长裙的少女漫步走入。

少女带着面具,而于少女的身后,也是跟着两个头戴面具的女子。

在她们的身后,雪白的狐尾如同绸带一般摇曳。

部落之中,数名身高马大的虎首人身的男子看向三名的女子。

他们便是纹虎一族。

纹虎族的小孩则是趴在母亲的怀中,伸出脑袋,小心翼翼地看着这三个大姐姐。

“公主殿下,还请随我来。”

纹虎族中,一名侍女走出。

侍女面容姣好,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大腿紧实有力,有着一种野性的爆发美。

身上的纹虎族特征只有脑袋上的耳朵以及身后的那一条尾巴,宛如二次元的战斗兽耳娘。

没有拒绝,少女点了点头,部落中的那个最大木屋走去,这是纹虎一族族长所居住的地方。

与木屋中的高坐之上,一个身高三米的壮汉直视着三名女子。

野性以及危险充斥着整个木屋。

仿佛这个壮汉随时都会扑过来,将三人给撕碎。

“九尾天狐一族,没想到,真的还有皇室活着。”

看着楚夭夭,纹虎族族长缓缓开口,雄诨的声音震荡人心。

“当时,我还以为九尾天狐一族的皇室,全部都死光了。”

“确实是死的差不多了,如今只是剩下我一人而已。”

楚夭夭揭下面具,露出绝美的容颜,丝毫不畏惧地看向这纹虎一族族长。

古代的夜晚,由于没有各种污染,所以天幕之上布满繁星,如星沙一般洒坠其上,在夜幕上点缀着清辉的色彩。

夜幕之下,在洛城之中,一盏又一盏灯火已经是点起。

明红的灯笼,幽蓝的冰灯,蓝色与红色的火光相互交杂,但是却没有丝毫的违和。

天空的星幕,凡尘的灯火,二者仿佛互为镜面,倒映着对方的身影。

同样,象征着冬天的冰蓝色绸带,象征着喜庆的红色绸带,在洛城的街道之上,完美地交杂在一起。

朵朵的素冬花摆放在店铺的两边,更添生气。

街上的游客熙熙攘攘,有一起同游的大家小姐们,有大冬天扇着纸扇的才子们,还有着欢声笑语的一家几口。

也有不少大院的大小姐与穷酸的书生偷偷私会。

好像大小姐与书生私会是每个古代的特色。

林寻也挺纳闷的。

那些书生也不见多帅啊,更不见多么的有才华,怎么就能骗到白富美呢

归根结底,林寻还是觉得这些大家闺秀读书太少了,傻白甜太多,而且话本小说中的书生佳人的故事太具有迷惑性,再加上一直待在深院之中,自然很容易被骗。

“丫丫,一定要记得啊,以后找男朋友,要不比林哥哥我帅,要不比林哥哥我有才华,实在不行他也得打得过我,否则林哥哥我是不会认可的。”

看着一个大家闺秀被一个穷书生拉走,林寻揉了揉丫丫的小脑袋,认真道。

“夫君得了吧。”牵着丫丫另一只小手的姜清裳弯眸一笑,“要打得过夫君,这还不简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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