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小妻子的崇拜(3000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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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晚瑶眼前一亮,感觉跑了出去,接过石灰嘴里的两只鸡,笑了起来:“石灰竟然是个好猎手,早知道每次上山都带上它了。”
南锦从屋里走出来,顺了顺石灰的毛,夸道:“好样的!”
在家里休息了一会儿,南锦挑着十几条大鱼去给村里的宁秀才送了过去,宁秀才今年秋闱中了举人,得到了举人身份之后,朝廷就有一部分读书补贴了,到京城赶考的盘缠也有了着落,不仅如此,还能减免国家税务,上个月,村里人不少土地都放到了宁举人名下,可以减免税收的,本来已经宴请过村里人了的,这次宴请,听说是在县里谋了个佐贰官的职位,相当于主薄之类的官员了,在县太爷那里能说的上话呢,宁秀才,不应该是宁举人这些年算是熬到头了。
一家人水涨船高,就连镇上的张员外也对这个女婿热络不少,送来了不少好物件。
临走的时候,叶晚瑶还不忘叮嘱涨价的事儿。
南锦走后叶晚瑶烧了开水把两只鸡处理了下,晚上小鸡炖蘑菇,另一只挂在外面风干。
南锦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三百多银钱回来。
“我给他们长到了八文钱一斤,宁举人娘子想和我还价,说不要了,后来宁举人训斥了宁娘子一顿,说这次来的大多都是同窗好友,不能寒酸给他丢了脸,最后还是留下了,不过,明天怕是要让你帮他们做鱼了。”
“这就对了,咱们大冬天下着雪抓鱼也不容易,明天去就去吧,我把鱼做的好吃了,到时候十里八乡的都知道了,以后要鱼的就多了,咱们也不用愁销路了,说不定还能抬高鱼价呢。”难道以后的生意,叶晚瑶心里喜吱吱的,一边帮着南锦打掉身上的雪,一边拉着他进屋暖和。
也不怪宁娘子不愿,像宁举人只会读书连个锄头都拿不稳的人,哪儿会知道柴米油盐的苦楚。更何况,家里还有好几个读书人呢。
要不是宁举人的娘子有些嫁妆,年轻的时候,岳家寄予厚望,年年补贴,他们家早就喝西北风了。
听说这些年宁娘子吃了不少苦,任劳任怨,白天下田种地,晚上还绣点帕子什么的,有时候还接了点洗洗刷刷缝缝补补的活做了,挣下来的银钱都供自家相公和儿子们读书了,家里整天省吃俭用的,吃不好穿不好的,前几日还听说,家里实在困难,宁举人已经决定不再供老二儿子和老三儿子读书了。
老大好歹是个秀才,自己中了举人,老大儿子也不会差。
农家一辈子几代子孙也没个会认字的,遇到个读书认字的,在村里,宁秀才还是很有分量的,所以就是有人找他写书信什么的,从来都大方的不收人家银钱。
宁秀才两手不沾阳春水,只会一味的死读书,好颜面,哪会知几斗米难处,家里的男人们都有些像他,不通庶务。
南锦哪儿能歇着,把剩下的鱼从木桶里捞出来,提着去了二子湖,在二子湖的一角用细密的鱼网围了个圈,把小鱼放到了湖里,大鱼放到了小圈里,等以后谁再要,也好捞。
下着大雪忙活了一整天,晚上的时候,叶晚瑶把前几天做好的老虎皮的暖被拿了出来,里面一张老虎皮,周边又接了几张狍子皮,一张大的暖被就做好了。
叶晚瑶特地去镇上买了上好的棉质的布料,做被罩,货真价实的动物的皮毛,还真别说,薄薄的一层,就特别暖。
不过,南锦还是感冒了,所幸是小感冒,一大早叶晚瑶去吴大夫那边给他抓了些药,看着他喝下,才去宁举人家,帮他们做鱼。
宁家可真是一大家子人呢。
宁举人娘子一连生了三个儿子,两个闺女。
现在大孙子都快要成亲了呢。
宁梁儿是宁举人大儿子的女儿,今年十四了。
宁夏是二儿子的女儿,已经十三了。
这次叶晩瑶过去,就看到宁夏在一旁帮她。
宁梁儿穿着一身锦缎,头上还带着根银钗,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就是没见她干活。
这差别还真是大。
不过这是别人家的事,她自是不会没事找事儿。
看着宁夏帮着她干活,也好心的和她说着,红烧鱼怎么做。
想想她十三岁的时候,虽然没了爸妈,但外婆也是把她疼到了骨子里,从来没干过重活,在学校的时候,吃的也是最好的。
这一一世,十三岁的她是在院子里被关着,虽然没了自由,但总还有两个下人在身边伺候着。
叶晩瑶一边忙活着,一边想着自己两世的处境,和宁夏比着,也不算差。
自己现在更是好福气的,遇上了南锦。
“南家娘子,楚三哥今儿个怎么没来?”
不知怎么在院子里逛游的宁梁儿走到了她面前,问了句。
叶晩瑶自然明白她什么意思,抬头看着她道:“我家阿锦有事,而且,今日宁举人宴请村里人,也没请我家阿锦,他自是不回来,不知道宁大姑娘找我家阿锦什么事儿么?”
“没,我就是一问。”
叶晩瑶一口一个我家阿锦的,听的宁梁儿心里酸楚的不行。
当然这么多人在,她不可能说什么有事儿找楚三哥之类的,一个未出阁的姑娘找一个外男,她就是在喜欢,也懂得礼义廉耻的。
悻悻然的走开了,只不过看着叶晩瑶的眼神不那么友善。
那眼神太明显,一旁的宁夏都看不过去了,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朝叶晩瑶小声道:“晚瑶嫂子不要和我大姐一般见识,她脾气就这样,没什么坏心的。”
叶晩瑶自然不会对一个少女怀春的小姑娘有什么。
不过也暗自发誓,以后不会再来宁家了。
许是因为他们要的鱼价高,回来的时候竟然没有给叶晚瑶回礼。
所谓的回礼也不过是宴席上吃剩下的饭菜而已,叶晚瑶虽然看不上那些,可也觉得举人有些抠门了,一点儿没有做官的大气。
不,应该是宁举人娘子,宁举人向来不通庶务。
南锦已经习惯了似的,叶晩瑶回来前就准备好了饭菜等着她。
这场大雪下了整整一天一夜,积雪都到人的膝盖处了。
一大早起来,远远的就能看到村里的男人们在铲自家院子里的雪。
雪实在太厚,他们两个人铲了一个时辰也才把前后院子的路给铲出来。
周家,周俐臻会些功夫,许是担心大雪融化了毁了木屋,直接跳到屋顶上推房顶上的雪来着。
“阿锦哥,你也把房顶上的雪推下吧,不然过两天雪一化,说不定就把木头给毁坏了。”
南锦朝他点点头,看着叶晚瑶道:“我上去推一下,你去屋里等着,免得你站在下面弄你一身。”说完就噌的一下凌空挑到了房顶上。
这还是叶晚瑶第一次见阿锦的功夫呢,这样腾空借力的,一两下就稳稳的上去了。
南锦被叶晚瑶一脸崇拜的样子看的有些不自在,心中还带着微微的骄傲。
海生从县城回来的时候,满身都湿透了,不是雪淋的,而是走了几十公里的雪路,汗滲湿的。
因为太担心自家媳妇,所以那边的工钱一结,也顾不得下着雪,顶着大雪走夜路回来的。
走了一夜零一个上午,玉兰见到他后,心疼的直流泪。
明明累的腿都抬不起来了,看到玉兰后,还忙着伺候她,说要给她做鱼汤喝了暖暖。
叶晚瑶和南锦知道,也是因为给玉兰送鱼时,正好赶上海生回来。
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痴情的人总是存在的,但最难能可贵的是那始终不变的真情。
女人们有谁不想要一个始终如一的夫君?玉兰能嫁给这样的夫君,一辈子享福的命。
这里的冬雪几乎不化,冬季是老一辈的大关,熬过去了能在活一整年,熬不过去,那就天人两隔了。
最近不光娶亲的多,办丧事的也多,南锦不会在傻的下水捞鱼了。
南锦每天都穿的厚厚的,拿个铁锨去山里的小溪处,找一个河道比较窄的地方设障捕鱼。
叶晚瑶每天跟着他,帮他打个下手,每天都要提一壶的热水,在厚厚的冰上一浇,在用铁锨把冰凿破,他把大块的石头和冰垒起,设置成迷魂阵,大鱼小鱼游进去之后便晕了头,只能顺着水流冲进他固定在水道下方的鱼篓之中。流经十几个村子,两座大山的小溪,水质清澈,河道迂回,栖息着红鲤、泥鳅、黑鱼各种各样的鱼类,甚至还有许多的虾,每次设障都能满获而归。
南锦在二子湖边弄了一个鱼网,把一些小鱼放生到了湖里,大的就给村里定鱼的人家送去,有余下的就放在鱼网里面养起来,在有人买鱼的时候,直接从这里捞就行了。
这些日子,叶晚瑶除了陪南锦上山逮鱼,就是去各个办事的人家给人家做鱼。
现在整个村里都知道她们家的鱼好吃。
她给人家去做鱼,最主要的还是想让他们家的鱼好卖些,并不是为了去吃人家一顿。
天气太冷,南锦也不想让叶晚瑶太累,两人商量了一下,把这个做鱼的方子给了花三婶,村里有人家办事,大部分都会请花三婶去做菜,把做鱼的方子给她,比较省事儿,最主要的是还了花三婶的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