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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拿回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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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公子,蒙濛……

曲荆风筋疲力尽,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待看清了眼前的布景,以及叶昀紧张又兴奋的神情,静静地理了一会思路,才弄明白一切是怎么回事。

他错了。

这些记忆值得被拿回。

所有的轨迹,片段,哪怕是碎片,都不应该错过。

一切都很美。

包括太子荆,也就是他,偶尔的失落和狼狈,还有玉公子在他面前展示的,不曾有半分掩饰的快意与悲愁……

只可惜玉公子和蒙濛没有机会像他一样重活一世,不然,他还要做他的朋友,他还要做她的兄长。

他还要想办法阻止玉公子提前娶亲,这样玉公子和蒙濛就不会因为相遇太晚而错过,玉公子不用承受爱而不得的煎熬,蒙濛也不用压下心底的欢喜,在大好芳华中黯然神伤。

可惜没有如果。

叶昀把自家先生扶起来,让他坐着顺顺气,自己则用帕子给他分别擦了擦额头上和手心里的汗。

之后,叶昀起身去抬药师新煎出来,刚刚端来的安神汤。

叶昀要喂,曲荆风接过来自己喝了,继而躺下。

看他并无大碍,叶昀跑出去解手,回来的路上,听到幼鸟的叫声,爬到树上去找鸟窝,提着晨灯看窝中幼鸟,那半睡半醒的样子,太萌了……

怪不得先生要给自己最爱的宠物取名叫“萌萌”。

……

空旷的房间里只剩下曲荆风一个人,他看着曙色慢慢爬上窗棂,陷入深思。

原来,他姓屈,名荆。

前世还真是一个无忧无虑,顺风顺水的太子。

太子对他来说是什么?

一个身份?一种职业?

他想做好,他能胜任。

余下的,皆是人生。

二十七年太短,不够用。

人生竟然可以重来,真是不可思议。这一世一定要好好珍惜。嗯,先从珍惜性命开始。

他的父皇是满腹谋略的开国皇帝,心性暴戾,没少杀人。能不能少杀一点,或者不杀?不该杀的,他想办法救。为此没少与父皇起争执,但父皇爱他,像天下大多数父亲那样,他首先是父皇的儿子,其次才是皇子、太子。

母后豁达大气,大概是对他这个唯一的儿子太满意,平日里连醋都懒得吃了,加上她本无害人之心,主理后宫,气氛一片融洽,领着一众吃喝不愁的嫔妃享受美衣华服、稀世珍宝、胭脂水粉,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滋滋。

太子妃端庄,贤良,有德,不是很爱说话,但对他很是敬重。

长子榴让他体会初为人父的快乐,因为长得过胖,一度令他忧心。

他被二皇弟和四皇弟合谋害死之后,他们一定痛苦至极,是怎么熬过去的?

一切如今已是过往云烟,没有必要深究了。

这一世遇见的人,除了白衣老者,与前世有关联的,大概就是玉公子和蒙妹妹——的后人了吧?

他死后,他们并没有在一起?

……

曲荆风由此推测,后来发生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玉公子一得闲就去暮城,多次求娶,蒙妹妹仍不肯做其五夫人,一气之下,当着她的面,娶了另外一个暮城女子来做五夫人。

蒙姑娘,你不就是嫌我娶得多不肯嫁我吗,既如此,我便娶给你看。

所以,蓝玉便是玉公子的后人?

虽然隔了几代,但蓝玉长得倒是跟玉公子一模一样,哦,只是多了一只梨涡。这只梨涡大概是为了方便自己分辨玉公子和蓝玉二人,老天爷特别赏赐给蓝玉的吧?

蒙妹妹想必是气极了,看玉公子竟然在自己的地盘上娶了个五夫人,并很快弄出了个孩子,原本无心嫁人的她,硬是赌着一口气把自己嫁掉了。

然而嫁人不是目的,生孩子才是。

玉将军,我俩就算做不成夫妻,还可以做终生的知己和挚友,是你自己把路堵死的,别怪我心狠。你不是有一堆孩子吗?我也要生几个!

所以,蒙雨便是蒙妹妹的后人吧?

蒙妹妹的后人既然能顶着她之前的姓氏,那就说明她最终招了个上门女婿?

只是这个上门女婿的基因也太强大了吧?蒙雨的样貌哪里还有蒙妹妹当年的一丝影子?

当年爱而不得、终成陌路的两个人,他们的后人竟然走到了一起,并且深深相爱了,也算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吧?

蒙雨看蓝玉的眼神,和蒙妹妹当年看玉公子的神情,如出一辙。

总之他很羡慕就是了。

前世在男女一事上,他既没有深爱过,亦不曾被人深爱。

……

好在这一世,曲荆风和蒙雨学姐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虽然恋情最终划上了句号,但他们确实深爱过……

慢慢的,他也想开了,必须得想开,他身上有使命,有重担,不能终日陷在已不可得的情爱里。

令他想不通的是,蓝玉怕蒙雨那劲头,跟玉公子当年怕蒙妹妹的样子,竟然一模一样。

一个男子,情到深处,便是怕?他再钝也能看出来,蓝玉怕,玉公子怕。

到底怕什么呢?怕得不到,怕失去?还是怕结仇成为怨偶?或者只是,怕是一种美德?

在想不明白的“怕”中,在安神汤的助力下,曲荆风自黎明睡至中午。

醒来后,守了他大半夜,又逗了一上午幼鸟以逃避独自睡觉的叶昀,终是撑不住了,倒在院中的另一间卧房里睡起香甜的午觉。

曲荆风要做试验了。

先来文的吧。好!去书房,笔墨纸砚一应俱全,他上辈子从没自己磨过墨,因着眼下也没有负责磨墨的书房太监,便只能自己动手了。

这墨他磨得还挺顺溜,点墨,落笔,一手漂亮的繁体字,规范工整得像印刷体似的。只是磨墨太费时间了,回头还是得设个书房太监,不对,应是磨墨书童。

曲荆风答应过海棠,新朝首要废除阉割太监之举。阉割这种事,他单是想一下就毛骨悚然,难怪天生几分媚气、自带太监光环的海棠会莫名惊恐。

才放下笔墨,便听海棠在院子里压低声音叫唤着“曲兄”,一路从卧室喊到书房。

……

待见到人,海棠兴奋地说道:“走,我带你骑马去。老者交待之后,我去探查过了,山下便有一处跑马场。”

马!

骑马!

骑马去!

这些字落到曲荆风的耳边里,都是感叹号。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要换骑装吗?

换衣服太浪费时间了。

根据前世记忆判断,现在穿的衣服、鞋子,也能顺利骑马。

想当年,他不仅会骑马,而且骑得跟一代战神玉将军一样快,一样好,把一众皇宫护卫远远甩在后面,也极有可能是他们不敢追上来。

太子和玉将军比马术,他们凑什么热闹?能当皇宫护卫的,还差这点眼力?

懒得去想了,骑马要紧!

曲荆风一边跟着海棠往院外走,一边东瞧西望,“马呢?”

海棠在前边带路,看曲兄三步并作两步,急于下坡又不看路,忙劝道,“你别急啊!马在跑马场上等着呢,跑不了。”

海棠眼看着他要一脚踩空,赶紧伸手去捞人,“仔细些脚下,别马没骑着,人摔了一跤。”

有那么一瞬,海棠自觉捞人的举动,说话的语气,捞完人又担心二人亲密对曲兄造成不好的影响,从而急急放开的样子,妥妥的太监作派。

“曲兄,别忘了你答应过我的……”

为了不摔跤,主要是为了不影响后续的骑马,曲荆风开始专心看脚下,头也不抬地回道,“海兄,你放心,太监一事,绝不食言。”

眼下能有什么事比骑马重要!会不会骑还不一定呢。

直到轻巧地翻身上马,顺利地骑出去一段,在开满小花的绿色草场上纵情奔跑……

曲荆风才意识到,这人在马上,看到的世界就是不一样。

开阔天地,绵延锦川。

从此,皆可恣意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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