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列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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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驻京日本代理公使约同英公使、俄公使同赴外交部,会晤陆徵祥总长。
先由日本代理公使口述,略云:“中国规复帝制,进行甚速,其里面反对者暗潮甚烈,实行之期,恐发生事变。目前欧洲正当多事,凡有害和平者,皆当避之。万一中国国内有动摇情形,不仅为中国之不幸,即与中国关系较深之各国,亦诚可忧。据我国所见,中国内情,如上海长江一带,及南方各处,均极可虑。袁大总统就任四年来,中国秩序渐次恢复,日本政.府不胜敬佩。袁大总统如仍极力维持,国内当无动乱之虞。
“今若急谋变更,恐引起不安情事。不得不为中国惜。愿大总统出以贤明之措置,将实行帝政之期,暂为延缓,以防祸于未然。而巩固极东和平之基础。日本**为此劝告,决非干涉中国内政。
英公使云:“日代表之通告,本公使完全同意。接着询问中国**能自信国体改革之实行,能无变故否?”
俄公使云:“日代表及英公使之言语,本公使均同意。”
自日、英、俄三国警告以后,法国公使馆亦接奉法国**训令,加入三国警告。
于十一月三日亲赴外交部与陆徵祥总长会晤,声明对于中国复兴帝制,劝告中止。内情和三国警告相同。
随后意国驻京公使,亦于十一月十二日午间亲诣外交部,访晤陆徵祥总长,谓奉本国政.府训令,会同四国公使劝告中国**将变更国体之事缓行。
十月二十八日,更有日本代理公使会同英、俄两公使向中国外交部正式提出警告。全文如下:
“中国近所进行改变国体之计划,今似已猛进而趋入实现其目的之地步。目下欧战尚无早了之气象。人心惶虑。当此之时,无论世界何处,苟有事态足以伤害和平安宁者,则当竭全力阻其生成,借以杜绝新纠纷之出现。中国组织帝制,虽外观似全国无大反对,然根据日政。府所得之报告,而详察中国之现状,觉此种外观仅属皮毛而非实际。此乃无可讳饰者也。反对暗潮之烈,远出人臆料之外。
“不靖之情,刻方蔓延全国。观袁总统过去四年间之政绩,可见各省纷扰情状,今已日渐平靖。而国内秩序,亦渐恢复。如总统决计维持中国之政治现状,而不改其进行之方针,则不久定有秩序全复,全国安宁之日。但若总统骤立帝制,则国人反对之气志将立即促起变乱。而中国将复陷于重大危险之境。此固意中事也。
“日政.府值此时局,鉴于利害关系之重大,故对于中国或将复生之危险状况,不能不深虑之。且若中国发生乱事,不仅为中国之大不幸,且在中国有重大关系之各国,亦将受到直接间接不可计量之危害。而以与中国有特殊关系之日本为尤甚。且恐东亚之公共和平,亦将陷于危境。
“日政.府睹此事态,纯为预先防卫,以保东方和平起见,乃决计以目下时局中大可忧虑之原因,通告中国政.府,并询问中国政.府能否自信可以安稳达到帝制之目的。日政.府以坦白友好之态度,披沥其观念。甚望中华民国大总统听此忠告,顾念大局,而行此展缓改变国体之良计。以防不幸乱祸之发作,而巩固远东之和平。日政.府故已发给必要之训令,致驻北京代理公使,日政.府行此举动,纯为尽其友好邻邦责任之一念而起,并无干涉中国内政之意。”
列强为什么对中国的国体变更如此敏感?当然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一旦恢复帝制中国必乱。而中国乱就会损害他们在中国的利益。用不着多大的洞察力,这么简单的事,几乎有一点常识的人都能看到。
袁世凯等人都是大智慧之人,他们为什么看不到这一点呢?人总是过高估计自己,有自知之明的人,这个世界并不多。当然,追求权力是最高层次的个人利益,何况高高在上惠及子孙的皇帝的高位呢?历史上为得到这个位置,父子兄弟都可以相残。这个位置对人诱惑力太强了,或许这就是利令智昏。这个世界上,像华盛顿那样的,能够用平常心对待权力和高位的品行高尚之人,能有几人?
外交部陆徵祥总长于十月二十八日接受日本及英、俄公使警告以后,当即答复:
“贵国警告业经领会。此事全系中国内政。然既友谊劝告,因亦不能不以友谊关系,将详细情形答复。中国帝制之主张,历时已久。我国人民所以主张帝制者,其理由盖谓中国幅员广大,五族异俗,而人情浮动,教育浅薄,按共和国体,元首常易,必为绝大乱源。他国近事,可为殷鉴。不但本国人生命财产,颇多危险。即各友邦侨民事业亦难稳固。
“我民国成立已历四稔,而殷户巨商不肯投资,人民营事,官吏行政,皆不能为长久计划。人心不定,治理困难。国民主张改革国体之理由,实因于此也。政.府为维持国体起见,无不随时驳拒。乃近来国民主张者,日见增加,国中有实力者亦多数在内。风潮愈烈,结合愈众,如专力压制,不独违拂民意,诚恐于治安大有妨碍。**不敢负此重责,惟有尊重民意,公布代行立法院通过之法案,组织国民代表大会,公同议决此根本问题而已。
“当各省人民向立法院请愿改变国体时,大总统曾于九月六日向立法院宣示意见,认为不合事宜。十月十日大总统申令据蒙回王公及文武官吏等呈请改定国体,又告以轻率更张,殊非所宜,并试各选举监督,遂照法案,慎重将事。十月十二日,又电令各省选举监督,务遵法案,切实奉行,勿得急遽潦草各等因。足见政.府本不赞成此举,更无急激谋变更国体之意也。
“本国《约法》主权,本于国民全体。国体问题,何等重大。政.府自不得不听诸国民之公决。政.府处此困难,多方调停,一为尊重法律,一为顺从民意。无非冀保全大局之和平也。大多数国民意愿,现既以共和为不适宜于中国。而问题又既付之国民代表大会之公决。此时国是业经动摇,人心各生观望,政治即受影响,商务已形停滞,奸人乘隙造谣,尤易惊扰人心。倘因国是迁延不决,酿成事端,本国人固不免受害,即各友邦侨民亦难免恐慌。国体既付议决,一日不定,人心一日不安,即有一日之危险,此显而易见者也。
“当国体讨论正烈之际,政.府深虑因此引起变故,一再电询各省文武官吏,能否确保地方秩序。该官吏等一再电复,佥谓国体问题,如从民意解决,则各省均可担任地方治安之任。实行改革时,必无变故发生。在外国人之调查,自不能若本国人之详确。今各省官吏,均一致报告,担任治安,未闻有任何反对行动及上海长江一带及南方情形可虑之报告。政.府自应据为凭信。至本国少数好乱之徒,逋逃外国,或其他中国法权不到之处,无论共和君主,无论已往将来,纯抱破坏之暴性。无日不谋酿祸之行为。然只能造谣鼓煽,毫无何等实力。数年以来,时有小乱发现,均立时扑灭,于大局上未生影响。
“现在各省均加意防范,凡中国法权不到之处,尚望各友邦始终协力取缔。即该乱人等亦必无发生乱事之余地矣。当贵国政.府劝告之时,各省决定君主立宪者,已有五省,各省投票之期,亦均不远。总之在我国国民,则期望本国长治久安之乐利。在政.府则更期望各友邦侨民,均得安心发达其事业。维持东亚之和平,正与各友邦政.府之苦心,同其一辙也。
“贵国政.府此项友谊劝告,并声明决非干涉中国内政,此项嘉意,本政.府自当重视。贵国政.府此举既完全为维持东亚和平起见,正与本国意见相同。贵国政.府尽可深信本国政.府,凡可以达到此目的者,必不遗余力也。以上各节,即希转达贵国政.府为荷。”
日本政.府于接到袁政.府答复之后,颇不满意,乃于十一月四日,又由驻京日本代理公使至外交部,代表日本政.府,声称中国政.府答复日本忠告之文,甚不明了,请以更明白之文答复日、英、俄三国所进之劝告。
陆徵祥总长当即答复,略谓目下国体投票,已有十余省,依法办理。至于投票期限,早已规定,民意所趋,非政.府之力所能左右。况此事关系法律问题,手续异常繁重,办理又不能过于急遽,在.政.府一方面,关于此事,凡有能尽力之处,无不极为尽力,以副各友邦劝告之雅意。
这两次答复以后,日本仍不满意,要求中国政.府对于四国展缓变更国体之劝告持何态度,发表正式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