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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妮爷很有钱,妮爷要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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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开始是想请你加入我组的乐队,当主唱。”

中午,外卖送到了,大家一起来到外面的休息间,戴羽妮没什么架子,端起起一盒烧鸭腿饭,也学着两个妹妹,盘腿坐在茶几前,准备干饭。

“乐队?主唱?”

杨谦有些疑惑,他之前以为戴羽妮说的谈生意是专门搞网红孵化的mcn机构想要签他下来,结果戴羽妮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对啊,之前我当主唱的时候是唱摇滚的,不过风格没定死,你要是想唱民谣也没问题,现在很多音乐节都有民谣单元了。”

“不要觉得我这个乐队是乱玩的啊,其实我组这个乐队,也是有给大家开工资的,你如果当主唱的话,我可以给到你一个月三万块的工资。”

可能是怕杨谦误会,戴羽妮还郑重地给杨谦解释一下。

“还有工资?”

杨谦对乐队的了解不多,但在他印象中,乐队应该都是一群人因为兴趣爱好凑在一起租的表演团队,除非很出名,不然都是苦哈哈。

怎么还会有工资?

而且三万块应该还不错了吧?

杨谦在荷城当一个小记者,转正后一个月的工资才六千多……

“确实是有工资的,不过那是驻唱乐队,在酒吧或者club里面固定表演,而且也没有说给固定工资,一般都是按场来算的吧?”

杜讯倒是比较了解这些,只是他那时候的市场行情跟现在的不一样,他也不知道三万块多不多。

但问题是,杜讯不觉得杨谦有必要去加入一支乐队,还要去酒吧驻唱,他都不是走这条路子的人。

当然,现在杜讯没有当着戴羽妮的面跟杨谦直说,杨谦这么聪明的人,应该有自己的判断。

戴羽妮听了杜讯的话后,也是赞同地点了点头:

“是这样,不过我乐队跟其他的要去驻唱的乐队不太一样,我们基本上不出去驻唱,一般就是练习,为参加那些音乐节练习。如果是出去唱歌,那也是因为要锻炼一下,去我几个朋友开的酒吧或者livehouse,他们友情提供场地给我们表演一下。”

“那你这个乐队没收入来源啊,参加音乐节就算有一点出场费,那也没多少钱吧?”

杜讯想不明白了,这样情况,戴羽妮拿什么给乐手们发工资?

“对啊,而且我们属于外卡邀请的那种,所以基本上大家拿的都是基本工资,没有出场费可以分。”

戴羽妮有些惭愧。

“这样你还继续做乐队?自己掏的钱?”

“嗯,现在没有继续做了,我不是大四了吗?要忙毕业论文。然后之前想找杨谦老师替我当主唱的,但那次去羊城没遇到他,我没办法,就把乐队解散了。两年时间,包括工资、路费之类的,前前后后我往里面贴了两百万吧……”

戴羽妮倒不是心疼这两百万,她更多的是觉得惋惜,因为两百万都没砸出什么水花来。

但这话听在杜讯和杨谦的耳朵里,他们都有些哭笑不得。

真的是有钱啊!

花两百万就只是想做一个乐队!

还不去驻场,不是纯纯的为爱发电是什么?

“哎,涵涵,这个烧鸭腿饭很好吃啊!”

戴羽妮不在意自己两百万砸到了水里,但吃了两口烧鸭腿后,她惊喜地抬起头来,跟刚才负责点外卖的杨诗涵比划一下大拇指,好像这才是两百万一样。

“对啊,上次杜哥点的,我也觉得好吃。”

杨诗涵越来越觉得这个女神姐姐很有趣了!

之前戴羽妮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高冷、富贵,现在富贵的形象还在,高冷却早已荡然无存——

刚才欧阳晓晴还止不住惊讶地拉她远远地指了指戴羽妮随便撇在沙发上的包包,在手机上找出来给她看了,那包包就值十三万!

然后现在又说拿了两百万组个乐队玩玩……

就这么有钱的一个女神姐姐,居然跟他们一起盘着腿坐在地板上吃盒饭,还为一个十几块钱的烧鸭饭大呼小叫,赞叹不已!

前后的反差太大了!

“你们这里的东西还挺好吃的,昨天晚上,我在荷城电视台附近吃了一份牛腩粉,那个也是超好吃,牛腩超多的!”

戴羽妮撒谎了,她是吃了两份,却不好意思说出来。

“你是说四姑牛腩粉吗?”

杨谦笑着问她。

“好像是吧,叫什么名字我给忘了,反正不是四姑,就是三姨的。好像就叫四姑……”

戴羽妮努力地回忆一下。

“那没错了,就是四姑牛腩粉,附近没有什么三姨牛腩粉。我早餐也经常去那里吃,确实是好吃。”

杨谦给她验证了一下。

还是聊回正题,杨谦没有问戴羽妮怎么会有两百万去投资乐队,而是问了他比较细心发现的一个问题。

“你组乐队应该是你自己想唱歌对吧?”

“嗯。”

“那为什么要重新找一个主唱?这不就违背了你的初衷了吗?”

“是这样没错,但老是垫底,我觉得是我拖了大家的后腿……”

正好说到这,戴羽妮夹起了烧鸭腿被剁开的鸭腿柄,这儿的皮肉有点紧实,但戴羽妮觉得很香,咸香咸香的!

她呲起涂了口红的嘴唇,跟它较起劲来。

“你说你之前是唱摇滚的?为什么会想着去唱摇滚?国内唱摇滚的,没几个女主唱。”

杜讯有些不能理解,他唱歌都是走的抒情路线,所以对摇滚的了解比较粗浅,但他印象中摇滚音乐的女明星都很少,甚至也没有摇滚男明星那样的人气和地位!

“我声音不是有点沙哑吗?肯定不能唱那种甜甜的小情歌,然后当初我问一个朋友,他建议就是唱摇滚,唱摇滚嗓子越哑越吃香。”

戴羽妮其实也是迷迷糊糊地进了圈子。

只不过她比较有钱,还自己组了乐队,而且那些音乐节看在她的背景之下,每年都给她发邀请函,所以,这就给了戴羽妮一个错觉——我唱摇滚还行!

但玩了两年摇滚,戴羽妮才终于发现自己好像不太适合唱这东西。

“我也是经常去听别人唱,才知道我跟人家的那种沙哑不是一回事,人家那个,感觉就跟黑化了一样,听起来又可怕又刺激!我学不来……”

戴羽妮虽然是玩了两年摇滚,但她不纹身、不打钉、不戴一些奇奇怪怪的首饰,感觉跟别人有点格格不入。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不喜欢那种衣着风格,还是像现在自己这样,有点御姐风,还能穿各种名牌衣服,舒服又帅气!

“声音沙哑,你这声音还好吧?只是稍微有点沙哑,没必要去唱摇滚啊!其他的也有大把的选择。”

杜讯其实想说的是抒情,戴羽妮这种微微沙哑的女声唱抒情也不错,情歌又不只是有甜歌那么一类而已。

“对,民谣也能唱,之前我有想过转型成民谣乐队,但后来因为没找到人给我写民谣的歌,唱别人唱过的又没什么意思,还会被说。而且不是没找到杨谦老师吗?我没办法就把乐队给解散了。”

“唱民谣还要乐队?你这是一根筋扎到了乐队上面啊!”

其实杜讯说得不对,戴羽妮不是一根筋,她只是比较重情义,之前养了这几个乐手,虽然都开了工资的,但这两年跟着她走南闯北也是比较有感情了,她有点不太想把他们遣散了。

所以首先还是想着怎么样转型,实在没有做下去的意思了,戴羽妮才将他们推荐给自己认识的一些乐队朋友、一些老板朋友,给他们重新找工作。

“乐队就不要考虑了吧?你那两年两百万花得也不少了,做点什么都行啊!”

杨谦也看出戴羽妮陷了思维困境,好心地劝说一句。

“嗯,也是,我还有点钱,要不开一家专门做音乐的经纪公司吧?之前有认识几个人挺好的经纪人老师,可以请他们过来。”

“杨谦老师,你不是还没签什么公司吗?要不也加盟我公司好不好?我可以给你比较高的自由度,就是大家一起开心地做音乐。”

戴羽妮借着这个机会,把自己的想法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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