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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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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瞳到底没有躲过被千万人行注目礼的酷刑。

主唱的食指才刚伸出, 叶延舟就握住沈瞳的手,高举在了半空。

摇滚音乐节的观众席是如此沸腾而又缤纷的海洋,但他们的造型委实过于醒目, 很轻易就被波普先生挑中。

“那就……请那位有猫的帅哥上来开唱吧, 猫也请一起带上台哦!”波普露出淘气的笑容。

于是在满场的大笑声中, 沈瞳坐在叶延舟肩上,像故事里的公主坐在骑士的肩膀,分开喧闹人海, 走到了灯火璀璨处。

太多人在看她了。沈瞳手抖得扶不住叶延舟的脖子, 从他肩上越滑越低, 最后变成了抱姿——虽然也很羞耻,是抱小孩或者抱小猫的那种抱法,但好歹, 可以让她把滚烫的脸藏进他的颈窝。

叶延舟沿着台阶爬上高台,先给怀里害羞的人找了个射灯照不到的角落, 还问工作人员借来一顶鸭舌帽, 好让她遮住半张脸。

“我的小猫有点怕生, 要先把她藏起来。”

黑衣少年气质清冷如刃,谈猫时却是温软至极的口吻。他将沈瞳安置好, 弯腰在她头顶落下一吻, 顿时场下掀起一片羡慕的叫喊, 不知是羡慕猫, 还是有猫的少年。

人近中年的主唱跟着笑了。年少时的爱情,值得最好的歌唱,他能看出他们两两相望时眼中的光。

令人遗憾的是,黑衣少年一开嗓,笑容便冻结在了主唱的脸上。

小伙儿人极俊美, 气质也很卓然,那股桀骜的摇滚范儿甚至都拿捏的很到位。

就是……五音不全得委实有点厉害,白浪费那么一把低如提琴的好嗓子。

场下观众从愕然到哄笑,笑成一片起伏波动的海洋。

献唱之人也知道自己不在调上,每唱完一句都低头笑笑,偏偏内心强大、气定神闲,把整首歌都全须全尾地从头唱完。

沈瞳藏在安全角落,捧腹笑出了眼泪。

难怪!

难怪叶延舟在中学时代从不参加文艺汇演,原来他还有这么短的一块短板!

终于熬到一曲结束,波普先生擦了把汗:“哥们,人无完人,下次我们就不要为难彼此了……”

“抱歉,伤害各位的耳朵,”叶延舟对听众道,“但这是她从小的心愿。”

叶延舟转头,目光明明白白看向了沈瞳,沈瞳却在全场的掌声中愣住了。

她什么时候有过这种心愿?

此时叶延舟已经走到她近旁,数盏大灯光华炫目,照着他所立之处。

“有个女孩,我喜欢她很多年,一直没敢说出口。”

“我们之前,有很多年没有见过面,最近才刚重逢。可能她觉得我变化很大,但她一定不会知道,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以前我很害怕鬼屋,学不会骑自行车,从来不肯在公开场合唱歌。但她少女时期的梦,却是在盛大的音乐会上,被桀骜不驯的摇滚歌手求爱。”

“事实证明,梦想与现实果然会有很大差距。”

“但是你看,这里有盛大的音乐会,有桀骜的摇滚歌手,还有一个虽然唱歌跑调,却很想唱给你听的人。所以,目目,” 叶延舟单膝触地跪在沈瞳身旁,与暗处那双亮闪闪的猫眼平行相视,“你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

灯光是一种奇妙的介质,将舞台的这个角落一分为二,明明相连接,中间却有一道光影构成的壁。

沈瞳突然想起自己在少女时代,曾经边看漫画,边天马行空地幻想——

将来要嫁漫画主角那样的男生,永远穿酷帅的黑衣,棒球帽遮住半张脸,在城市拥堵的晚高峰,骑一台风驰电掣的重机车,为了赶去灯火辉煌的舞台,给心爱的女孩唱一首歌。

她不敢相信,又渐渐笃信。

这个曾经像棉花糖一样甜软的男孩子,慢慢将自己淬炼成截然不同的模样,竟是为了一个和她有关的原因。

黑暗角落,一只小猫怯怯探爪,握住了光之少年伸向她的手。

不用怕。沈瞳告诉自己。其实你早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你能和他并肩站在一起。而此时此刻,你得直面内心,找到走向他的勇气。

黑衣男生将猫脸女孩抱起,一步步走下了光华粲然的舞台。台下山呼海啸,庆贺陌生人终于得偿所愿的爱情。

沈瞳将脸埋在叶延舟的颈窝,眼泪缓缓渗入他的衣领。她听不真切旁人的欢声,却听到一个悄无声息的吻,静静落在她的耳畔,伴着他柔软得近乎宠溺的声音。

“又哭。”

……

沈瞳与叶延舟同居长达一月之久,却从未像此时这样觉得,此事甚是不妥。

一场演唱会看完,他简直完全变了一个人。

乍看气质还是疏冷,原本他就眉目清隽,不笑的时候很有距离感。但现在他看她的时候,一贯波澜不兴的目光突然改换了形态。

仿佛被春风吹开了冻湖,涌出底层滚沸的岩浆,用当下流行的一句话……

沈瞳觉得他学会了“眼神开车”。

而且还变得黏人的很!

他们从音乐节回到家,时间已接近午夜,虽然电梯里没遇到什么看客,沈瞳也不能接受在众多熟人出没的地方,无数摄像头记录之下,被他扣在怀里轻咬耳朵。

出电梯时,她努力挣脱了叶延舟的掌控,做贼似的跑进了家门,他却仗着人高腿长,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沈瞳打开屋门,前有胖达,后有叶延舟,两头围追堵截,简直让她觉得家里养了两只大型犬。

她一闪身,逃也似地跑上了楼。

“你们要干吗……”沈瞳无奈地站在自己的房间门口。

上方,叶延舟扣住房门不准她关,下方,胖达趁机探进来一个狗头。

狗子不知道爸爸是要干吗,不过今天它的小羊羔变成了可爱小猫猫,它可太喜欢了,它迫不及待想要把她扑倒在地,跟她一起玩耍。

它就绝料想不到,叶延舟和它转得竟会是同一个念头……

少年冷淡地拎住狗子的项圈,二话不说把它丢到了旁边。

沈瞳一个愣神,叶延舟已经不请而入,再反手锁上门,任凭狗子在外面发出悲愤的呜咽。

沈瞳被他顺手锁门的动作吓得不轻:“你进来干吗!”

拜段子手们所赐,关于“你干吗”这个问题,在某些特定情境下,简直有着统一流行的标准答案。

那两个字在心头掠过,让他呼吸都有些发烫,夜太深了,他的理智有些消散。

他攥住沈瞳的手,不准她逃:“我自己的房间,不能进来吗?”

这是狡辩。

他的房间早就借给了她,平时男人们恪守边界,除了胖达谁也不会往楼上来。

虽然……这房间里确实到处都是他的气息。

冷调的色彩,极简的装饰,沈瞳住了一个月还是没有适应,但她还是提出了反驳:“今天还归我,明天再还给你……”

夏令营结束了,明天她就得要搬回学校。再过一周便要开学了,她既然做了那么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必将会有无数事情要忙。

一切节奏都被打乱,想到这里,沈瞳就觉得头痛——

是物理上的头痛,可能因为她刚爆肝搞机一整个星期,每天只能睡三到四个小时,且又刚度过极其刺激的一个晚上,现在她的眼皮有千钧重。

人在极度困倦的时候,和醉酒其实没太大区别,反应力和判断力都会急遽下降。

于是在恍惚之间,不知怎地,她就落进了叶延舟的怀抱。

这让沈瞳愈发困倦,因为他身上有一种很熟悉、很妥帖的植物气息,无形之中催人入眠。

然而她极度疲惫的大脑中,还留有一块闪着红光警戒区域,毕竟这人有过前科……

果然,他在沉默中收紧了手臂,直接找到了她的唇。

沈瞳本能地逃避,头一偏,不慎摁到了墙上的开关,于是灯灭了,月光从敞开的窗户照进来,在地上斜斜铺开了一片微朦青霜。

他在她唇角笑:“还关灯?我们目目学坏了。”

轻微的呜咽声在静谧的房间中响起,和着窗下的月色,当真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满月容易令人疯狂。

沈瞳不敢相信,那是她发出的声音,也不敢相信,那是叶延舟的手。T恤被撩起,她羞得动都不能动,整个屋子似乎疯了,在她的眼前乱转。

于是她又抽抽搭搭哭了,他的力气太大,揉捏得她处处都疼。

他的牙齿太尖,她脸上还画着彩,也不怕中毒肚子疼。

为什么这个人的吻,和他平素拒人千里的样子完全不同。为什么每到这种时候,她的眼泪对他就没用了!

……

沈瞳睡醒的时候,头还痛,月亮也还在。

叶延舟已经不在了,是自己走的,还是被她赶走的,她已经不大记得。

貌似是她哭得实在太厉害了,边抽噎边控诉自己很困,他才恋恋不舍结束了那个漫长的吻。

那会儿她已经不大讲理,澡不肯洗,睡衣不肯换,闭着眼睛非要直接往床上躺,他好容易才帮她洗干净了脸和脚。

沈瞳裹在被子里尴尬得脚趾蜷缩,不能回忆叶延舟蹲在地上帮她洗脚的画面。

难怪刑讯中将“不让睡觉”作为终极手段,人困倦到了极点,真的只能按本能行事。

她在睡着之前,还问了无数自己清醒时分绝对问不出口的问题。

“那天,你为什么要和我说‘对不起’?”

“以为你不愿意。”

“听说,你有一个初恋?”

“是你。”

“同桌?班花?”

“是你。”

“机甲CP?”

“是谁?”

“雁子妹妹?”

“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

“我不也是吗,”沈瞳嘟囔,“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

叶延舟皱眉,摸了摸她困倦至极的脸:“不,你就是你。”

她强睁着眼,看着月色下的俊美少年,在彻底昏睡之前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是我?”

少年俯身,亲了亲她的鼻子:“因为是你。”

这个答案无法称其为答案,沈瞳却被说服了。

或许因为他的手指和嘴唇,呼吸和眼睛,浑身上下的每个地方都提供了佐证。

还有曾经的那些旧时光,所有想得起来或想不起来的记忆——当你和那个真正喜欢你的人在一起,全宇宙都会用细小的声音齐声说,他喜欢你。

只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胖达:哈罗???这里有个狗勾,也想跟小猫猫一起玩???为什末关门???你们在里面干什末???

庆祝弟弟终于表白,前排100个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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