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凶案现场(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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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不动,就像完全融入夜色中,根本察觉不到。
乔月走回龚所长他们那桌,其他人也吃的差不多了。
田鸿凑过来问,“嫂子,你觉得他像吗?”
乔月斜睨他一眼,“我从不假设,求证的事,该你们去做,接连做了两起案子,却可以不动声色的潜伏下来,说明这个人非常镇定,尸体在哪?我可以看看尸体吗?”
董嘉年手里的酒杯掉在桌上,王树嘴里包着的一口汤,差点喷出来。
做为新人,他见过尸体的次数不多,更别说肢解尸体的现场,那天回来之的,他整整吐了一天,夜里不敢回家睡觉。
不怪他,做为新人,这些都是必须要经历的。
在学校里成绩再好,也不能代表实习的时候能淡定的看着腐烂,肢解的碎尸。
龚所长手里的筷子停在半空,像看怪物似的看着她,“你,你认真的?”
“你看我像开玩笑吗?”乔月抱着手,笑看着他们。
只有田鸿一个劲的傻笑,“不愧是封老大的老婆,我今儿真是开了眼界,嫂子,你以后当警察吧!”
乔月笑着摇头,忽然感觉手指间空空的,以前她也有抽烟的习惯,遇到棘手的问题,总是习惯抽一根,可惜现在不能了。
如果她真的点一根烟,估计会把他们吓晕。
“不当,每天抓贼,太累,如果看尸体不方便,看照片也行要。”乔月估摸着受害者的尸体,已经被拉到市局,那边有专业的法医,在这儿肯定不行。
董嘉年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人不可貌相,干了这么多年的警察,这点定力还是要有的,“尸体确实不在镇里,这里没条件做尸检,殡仪馆条件也很差,所以都在市局的尸检中心,照片都在档案里存着,你要是想看,现在就可以。”
董嘉年迫切的想要找到突破口,他们走进死胡同,需要有人注入一点新鲜的东西,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现。
几人也不吃了,收拾东西回局里,走出大门的时候,摆摊的老王已经不在了,街上十分安静。
偶尔有人在街上走,也是三三两两的成群结队。
阿秀等着他们离开,也没收拾饭桌,关了店门,准备带着儿子回家,孩子困的不行,回去还得洗澡。
木墩听见锁门的声音,悄悄站起身,瞅着他们母子俩手拉着手,离开小店。
阿秀住的地方,就在后面不远,要拐过两个很黑的拐角。
木墩悄悄跟在他们身后,远远的跟着。
办公室里,董嘉年清理了一张桌子,将所有的照片都摆到上面。
有些照片还是黑白的,拍的也不是很清楚,没办法,设备在那搁着,只有这个条件。
还有卷宗,也一并拿来了。
王树惊讶,乔月捧着卷宗,笑着说道:“你对谁都这么信任吗?”
董嘉年摇头,“我信任封少!”
他信任封瑾,所以信任乔月,当然,也跟乔月给他的感觉有关。
他跟田鸿都能隐约感觉到,乔月跟他们本质上很类似,他们是一类人。
乔月不置可否,也看的出,他们跟封瑾的关系很好,她这算不算又沾了男人的光呢?
卷宗上的内容不多,几眼就看完了,照片才是重点。
一张张血腥残忍的照片,还真的需要勇气才能看的下去。
尤其是被肢解的尸体,裸露的人体。
王树不敢看,别开脸,小声的问她,“你就不怕晚上会做恶梦?”
“怕!”出人意料的答案,“但我再怕罪犯逍遥法外,有更多的人受害。”
办公室里所有的人,肃然起敬。
没有谁喜欢天天看这些残肢断臂,但他们每天都只能硬着头皮,甚至用放大镜,仔细去寻找尸体上的蛛丝马迹。
乔月不再跟他们废话,挑出几张,贴在板子上,并把灯光打在照片了,“这几张是两只手臂,两条腿的断痕,看出什么了吗?”
董嘉年抄着手,一只手举着抚摸下巴,“伤口不规则,碎骨碎肉很多,尸检的结果是,凶器可能是一把很钝的刀,类似砍柴刀,刀口很长,刀背很重。”
“不对,更像菜刀,因为砍柴刀更重,一刀下去,骨头会震的裂开,而这个伤口并不是,如果你们判断的杀人第一观场没错,那么凶手的刀,肯定是随身携带,是预谋杀人,那么,他完全可以将刀磨快再下手,但他没有。”乔月认真的表情,十分严肃,弄的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
田鸿后背靠着椅子,双手插在口袋里,“你是说,他故意用一把钝刀杀人,为什么?”
“泄愤!”这话是王树回答的,泄愤两个字也是不经意从他嘴里说出来。
乔月微笑了下,“去查这个两个受害者,死前都接角过什么人,范围一定要广,时间一定要再往推,越是谁都没有注意到的小事,有可能是突破口,因为在你们认为不值一提的矛盾,在有心理疾病的人眼中,却是无法容忍的屈辱。”
董嘉年猛拍了下脑门,有如醍醐灌顶,“我们之前排查方向是对的,但是范围不够,不一定是争吵打架引来的杀身之祸,有时一句话,也可能是导火索。”
田鸿心跳的厉害,“嫂子,如果这两人真的是因为得罪了某个,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的人,而引来的杀身之祸,又怎么会隔了半年之久?”
乔月拍拍他的肩膀,“在凶手没有落网之前,你的猜测都只是假设,之前的两名受害者,都是被人无意中现的尸体,现在正是荒草茂盛的时节,尸体丢在哪个荒坡上,如果没人经过,很难被现。”
王树瞪大眼睛,“你是说……还有其他受害者?”
“你们现在的任务还是走坊排查,但具体的方向还是有的,所以现在只是时间问题,夜里加强巡逻,你们送我回家,随便带我去现场看看,去曹圆的案现场。”假设再多,也没有现场查勘来的重要。
“好,我们一起去!”田鸿现在整个人都处于亢奋状态。
“我也去,我帮你们开车,这附近的路我最熟,”王树也拿起外套,跟着他们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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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写这样的情节,有不足的地方,还请见谅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