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千金一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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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声嘈杂,排成一字长蛇阵的队伍中还不乏有骂骂咧咧的几个急性子。
“诶!我说你们几个能不能快点啊?!我这刚从北郊那边打了柴顺带挖了些药材回去,我媳妇还等我回家吃饭呢!”
一个看起来高高壮壮的大汉,拖着地上的柴火,又提了提身后要掉落的满是药材的竹筐,看着眼前的长队,嘟囔着,很是不耐烦的样子。
这几日,不知为何,北门突然增派了士兵,来往的人群更是要仔细检查才能通行。
“听说是太子被刺杀了,到现在还没找到尸体呢!”
稍前的队伍里有人在偷偷的嚼舌头,满脸沾沾自喜,好像自己是个无所不知的神仙。然而,下一刻,他就被两个士兵架起抬走,等其他人再看见那两名士兵从城门里出来时,只看见了他们手里抬了一个染血的麻袋,直接扔到了旁边不远处的矜河中。
这下,没人再敢说着什么了,连一丝抱怨也没了。
长长的犹如蚁群一样的队伍中间,不前不后的位置,是“改头换面”的一声不吭的五人。
只要安稳地通过了眼前北门,再从集市附近的小巷子里就可以到康王府的后门。许将军早在他们出了军营的一个时辰前就已经用飞奴给刘出寄了书信。
但愿这几步之遥不要横生枝节。
“等等,你们几个做什么的?!”在眼看就要安生过了城门时,一个士兵却拦住了最后进来的轩辕珷和王小良。
换了一身粗布衣服,双眼处,被洁净的布条不松不紧地缠绕了起来。这样子,确实很令人起疑。
“哎!我说,你能不能别这么啰嗦,见一个问一个,等问完,到时候连个泔水都抢不上热的!”
站在旁边的另一个士兵是个比他年纪大了许多的兵痞,不耐烦地向地上唾了口唾沫,向这恪尽职守的新兵丁踢了一脚,接着压低了声音说着。一边说着,一边还斜着眼,向上翻了翻。
于是,有惊无险,总算是通过了北门。
进了北门,五人特意避开了大道,挑了条不起眼的羊肠小路,七转八拐,来到了集市中央。
此时日头正高,集市也正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但此时五人完全没有这逛集市的心思,愈加走得匆忙,在时不时驻步停留于各个摊位的行人中,显得尤为特别。
北门城楼之上,一个臃肿的身影,此刻正笑嘻嘻地看着那五人的身影,也不知是在盘算些什么。
“丹公公,刚才让那两个那么明晃晃地把人抬出去又扔进河里,这下,没几天,整个邺城的人岂不是都知道太子出事了吗?皇上那里……”
负责看守北门的士兵头子,颇有些担忧地看着城楼下来来往往的百姓。虽然刚才的杀鸡儆猴,已经让他们老实地闭了嘴,但等他们回到家里,也还是会像个长舌妇一样,把这件事到处外传,总不可能让他们全变成哑巴。
丹公公听见了这话,这才回过头来,脸上的笑容可掬,和这士兵头子的一张苦瓜脸一比,灿烂得好似一朵开得正盛的牡丹。
“咦~你这就不知道了吧,太子眼下生死未卜,要是那些刺客察觉到太子还活着,这太子殿下不就危险了?”丹公公慢悠悠地说着,顺便拿起桌上右手边的一双筷子,伸向面前正对着的盘子。
香嫩咸弹,片片卷如殿上朱瓦,其间还有白莹莹的似玉石一样的点缀,在西域的异种香辛的调味之下,别有一番滋味。
红木筷子的一双筷尖,轻巧地将几瓣晶莹的蒜头拨开在一边。然后,便直接了当地攫取了早已盯上的一片猎物。筷尖再度从盘子中抬起,末了,丹公公却将他这第一筷心头之好放在了对面士兵头子的碗里。
原本还是一张苦瓜脸的士兵头子,这下可是受宠若惊,连忙给丹公公斟了满满一杯酒,手颤颤巍巍地,放下酒壶的时候,丹公公面前一杯满酒只剩了九成。士兵头子看着流了一片的酒,浑身筛糠似的,这时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丹公公一双隐在他那张圆脸上的眼,此刻更是看不清了。所说以前他那双成日里头笑弯弯的眼睛是块肉用刀割开来的两道口子。现在,却是用绣花针在那块肉上刺了两行小孔。
“吃啊,快拿筷子。咱家跟你说啊,这邺城里头,做这肥肠的,属仙客来最拿手了,这猪先饿一天,又喂上两天西域的香辛料……”
丹公公一边头头是道地说着,将自己两边的宫袍大袖尽其所能地向上挽了挽,然后搓了搓一双手,直接毫不顾忌地抓起离他最近的盘子里的一只猪蹄髈。
平常那张被皇上称赞过的能说会道的巧嘴,此刻正放肆地开怀大嚼。即使是这样,丹公公也没忘了一边将蹄髈上刚刚扯下来的连皮带筋的肉一股脑地急急吞进嘴里,一边还和那犹犹豫豫还是只顾着扒饭的士兵头子大谈特谈。
“要说这仙客来的厨子可真是个做肉的好手。就这猪蹄子,他跟我说,先是用针板把这上上下下一处不落地都扎了。然后再放进去冰糖水里头泡上几个时辰,再放到冰糖莲子汤里头再煮……”
看着丹公公狼吞虎咽的样子,又听他讲这么一通,守着他和士兵头子吃饭,在一边把守的几个士兵都不自觉咽了咽口水。
一个个,眼睛都止不住地向桌上的仙客来有名的“神仙宴”看过去。其实,这一个不过四人合坐的桌子上如何摆得下“神仙宴”的全部菜品?只不过是丹公公挑了他些心头好摆上来,其中,大多都是些肉食荤菜。
酒香,肉香。二者混合成的特有的香气,丝丝缕缕,如蛇一样,慢悠悠地过去,一遇上士兵,就被狠狠地嗅进了鼻子里头。
有的士兵看着丹公公那般畅意地享受,自己的嘴也情不自禁地一齐跟着动了起来,未几,想当然地有津液顺着嘴角不争气地就流了下来,都坠到胸口了,也没被察觉。
而“始作俑者”,无知无觉,宛若饕餮在世,吞咽,撕咬,无底的贪婪。
这边,且说那五人此刻仍然穿行在集市里头。这北街的集市可谓是五花八门,有卖胭脂水粉的的小摊子,也有走街串巷拿着个拨浪鼓逗引小孩子的卖货郎……
既是类别庞杂,这道路自然也被来往人群“分割”成了数条“羊肠小道”。窄得只能三人并肩的小路,时不时还有来往的行人。拥挤的滋味,可堪一想。
正是担心被这我行我素的人群冲散,故而五个人就像在林子里那般,各自抓紧了前面那个人的腰带。但许赫和王小良二人显然有些考虑不周,像轩辕琲这么个小豆丁怎么能让她站在最后面?
总之,等那四人好不容易从这人山人海中一个个先后挤出来的时候,这才发现,轩辕琲这小豆丁不见了!
“你且先带太子殿下和公主快去康王府后门和出伯会合,邺城里头你不熟,我去找小王爷!”
说着,许赫将三人一推,将他们送进了一条小巷,自己则再度一头扎进了那乌压压的人群中。
然而,他并不知道的是,轩辕琲已经是随着人群左穿右拐,阴差阳错地从集市出来,又是镇定自若地随着大多数人走,装作是跟着自家父母出来玩的女儿,一个转眼之间,竟是来到了东街。
到底是皇族子弟,还是见过狼妖,经历过追杀的皇族子弟。若是平常人家的这般大的孩童,见自己走丢了,不是当场坐地嚎啕大哭,便是一早被拍花子盯上拐了去。
轩辕琲蹦蹦跳跳,两边的辫子被甩得已经是几乎散开了花。恐怕天才晓得,她是怎么跟着前面的几个大人在看门人的眼皮子底下就这样溜进了邺城最有名的戏台子―千金楼里来的。
一进了千金楼大门,轩辕琲就如同一只灵巧的狸花猫,左躲右避,前奔后闪,神出鬼没地绕过了热闹正看着歌舞的人们。最后,竟被她误打误撞闯进了一个戏子的屋子里头去。
“谁?!”
戏子此刻正在用心上妆,他马上就要登台了。今个儿,他演得是《沉香救母》里的那三圣母。不料,却突然被这莽撞孩童吓了一跳,眉毛没画好呢,倒是额上多了记黑点。
“姐姐……漂亮姐姐,我,我,找不到我哥哥了,你能把我送回家吗?”
轩辕琲看着眼前穿了一身粉色衣裙,打扮得和画上瑶池仙子一样的戏子,理所当然地眨了眨自己那双黑白分明,水灵灵的大眼睛,毫不见外地又叫了人家“姐姐”。
显然,她已经忘记了之前魂游矜河时,送他上岸的那人对她讲过的话,依旧见人就叫“姐姐”。
“呦~你这小嘴是不是抹猪油蜜糖了?”戏子回过头来,俯身看着轩辕琲,倒也不恼火,见这有趣的小人儿,倒开始逗弄起来。
戏子看着轩辕琲凌乱的头发,摇了摇头,便向她招了招手,既而,让她坐在了自己腿上,自己倒不急着上妆,反倒先替眼前的轩辕琲梳起头发来。
“你这小小人儿也倒真会钻,万幸可没钻到隔壁那去,你这么个俊俏模样,去了可别想着能回家喽……”
二人边说边聊,倒颇投缘。末了,轩辕琲的头发被梳成个两个鼓槌,一边一个,眉心还点了个红点。
戏子此时也开始给自己再度上妆,方才那误点上去的黑点也已经让他用花钿遮住。剩下的,也只不过再随便添上几分红润便可。
“走走走,刚才我说的可都记住了?小公子,你帮完我这个忙,我自然会将你好好送回家去……”
戏子扯着再度装扮成男童的轩辕琲,三步并两步地向着后台走去。今个儿,他有这不招自来的“小沉香”相助,还怕那几个再敢让他当众出丑不成?!
“当!当!当!……”好戏开演,锣鼓点激烈,既而沉寂无声,取而代之的是绵长的声声洞箫。
“祥云闪闪起寒光,春风摆动草木香。
竹帘高卷现神像,惩恶扬善把名扬……”
方才的戏子登了台,开始唱词,台下的人各个都聚精会神的听着。而最前的一排,正中间,有个人倒比这戏更吸引人的注意。
是个少年。
一身霁色长衫,衣上描画着纷扬花瓣,细看,正是邺城街头巷尾也是最为幽艳的白梅。
明明是文人打扮,这少年的头发却不羁放纵,没有束起,直接随它们任意散落下来,而少年本人也是坐得很是随意,半躺半倚,一只腿架起,一只腿却放下,整个人就这样懒懒散散地挂在一张斜榻上。
他,正是当朝谢太傅的儿子―谢瑾。
“嗯?这这这……怎会在此?”就在谢瑾漫不经心看着表演时,一双眼睛突然瞪圆,那个还在旁边等着上场的小童,分明是轩辕琲!
如果看见这小豆丁的是许赫,他会立刻带走,可他是谢瑾。
谢瑾笑了笑,拿起手里的扇子,打开,又再度合上,用扇骨拍了拍自己的额头。他倒要看看,这小豆丁唱的戏可是精彩不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