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梦醒夸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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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收,也是买。”
马春梅这话把我说糊涂了,我皱眉问她:“怎么个收法,又是怎么个买法?”
“很简单,我们去找他们收,但我们并不是白收,而是花钱在他们那里买。”
马春梅道:“说白了,我们其实可以去找进货商进货,但我们没钱,所以只能找他们去进货,这能大大压缩我们的成本。”
她这么一说,我算是彻底明白了她的意思。
想了又想,我说道:“这,也算偷。起码是跟他们狼狈为奸了,要是小彤知道了的话……”
马春梅道:“所以,苏彤在的时候我对这件事一个字都没提。”
不得不说,马春梅确实是聪明,就如我了解透了她,她也了解透了我,起码她现在很清楚我最在乎的人是谁了,更清楚我不想让自己在小彤那变成一个跟小偷们狼狈为奸的人。
我还是有点犹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世上可没有不透风的墙啊。”
马春梅不由皱紧了眉头,看了我好久后,突然笑了。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你是这么天真的一个人。”
这句话,她是一点也没藏着讽刺的味道,说完了还生怕我听不出来似的,故意冲我露出了一丝不屑的笑意。
“王有道,你是个贼。”
不等我接话,她继续道:“我是个婊子,子昂是个混子。”
“我们这三个人想洗白上岸,想过普通人的日子,你觉得会很简单吗?”
马春梅嘲笑着,不仅仅是嘲笑我,连子昂包括她自己一并嘲笑。
“我们不可能一下子就和过去一刀两断,我们也不可能断的干干净净。”
“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我们起码能过得好自己的生活,如果一开始就这不行那不行给自己设立了条条框框,那趁早还是断了上岸洗白的念想吧。”
她的话让我和子昂都沉默了。
坦白说,我很认同马春梅的话。
我想一下子就跟贼道划清界限,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重新生一次,从婴儿来过。
“现在,我们没那个资本在乎太多,我们能做的,就是利用能利用的资源,一点一点的从水里爬出来。”
马春梅继续道:“况且,我们现在是在做生意,我可以告诉你们,做生意,就没有彻底干净的,想干干净净的做生意,除非不想做大,守着一亩三分地过日子。所以,王有道,成熟点吧。”
我不禁无语,这些道理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只是……想想这三个月来小彤的变化,她是发自内心的为我高兴,我实在不忍瞒着小彤再跟贼道有什么瓜葛。
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里面的个中滋味,我算是体会到了。
一下子跟过去做个了断,那是梦,而现实是以前的你是你,以后的你还是你,你根本斩不断,因为不管是前还是后,都是你的人生。
“好吧。”
我点了根烟,对子昂和马春梅交代道:“先说好啊,这事,谁也不能跟小彤透半个字!”
马春梅微微一笑:“这点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
子昂点头说:“对,尽管放心。”
我也清楚他们不会对小彤说。
“明天我就去找人谈这件事。”
马春梅点头:“好,我明天去进货。”
我愣住,不解道:“你进什么货?”
马春梅道:“苹果电脑,苹果MP3MP4,只要是苹果的产品,我都要进。卖二手手机终究是权宜之计,苹果产品的销售才是我们长远的打算。毕竟,长期靠你贼道的关系收手机,也不太靠谱,只要能挺过这个万事开头难的阶段,咱们就能有余力有资金去转型。”
听了这番话,我松了口气,短期还好,长期我哪受得了,再说这事也不可能永远瞒着小彤。
子昂问道:“那我呢,我明天干嘛?”
马春梅安排道:“你明天装修店面,去找正规的设计公司,请他们设计一下店面的布局之类的。”
子昂点头:“哦。”
马春梅又说:“还有,现在,我们商量一下股份的问题吧。”
跟马春梅这人聊天,我真是不舒服,她这女人忒现实了。
不管我愿不愿意,反正马春梅直接把股份制的制度以及具体分配给提了出来。
“我和子昂占百分之六十,你和苏彤占百分之四十。”
子昂大手一挥:“大家一半一半吧,分什么四十六十的。”
子昂说话是没什么,但听在我耳朵里却让我有点脸红,我忙道:“就按照马春梅说的分就行,百分之四十的股份都是我占便宜了。”
钱都是马春梅出的,我等于是白得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哪会不满意。
子昂倒是不太高兴,嘟囔道:“大家伙一起创业,一起做点事,分得那么清楚干嘛,有钱大家一块花,没钱大家一块赚,多好。”
马春梅不满道:“还用我再跟你说一遍吗,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
瞪了子昂一眼后,马春梅又看向我:“王有道,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也不要以为我分你这百分之四十的股份是因为你跟子昂的感情,其实一点感情因素都没有,而且……这些股份说白了我不是给你的,我是给苏彤的。”
“这家店,前期也好后期也罢,少不了苏彤出力,我已经打算跟苏彤签一份商业顾问的合同了。另外,贼道资源还是比较重要的,这也是原因之一吧,这家店开张后,起码头半年或是头一年,都得走你贼道的路子才能养得活。”
马春梅这些话别的我听得半懂不懂,但有一点我是听清楚了,她是真有做到一码事归一码事,生意里绝对不参杂感情。
她这种人真挺没劲的。
我掐了烟,拿起桌上的杯子道:“嗯,该说的事都说完了吧,那咱们就杯中酒,喝完了也好休息了,明天还一大堆事呢。”
两人都没意见,于是喝完了杯中酒,我们就散了。
马春梅和子昂就睡在店里了,她俩以后也都住那了,我则回了家。
翌日,上午十点多我才起床,想着马春梅交代的事,起床后饭我也没吃便出门了。
我的第一站是新街口步行街,那块有个我还算熟悉的小偷团伙,他们专门在步行街那块下手,用贼道的话讲,新街口步行街就是那伙人的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