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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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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还六十万?

高歌这么回复了一句,“你看起来不像是会撒谎的女孩,但是我不相信你。”

夏果轻咬口唇,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她拿什么保证呢?对于一个普通家庭的她,六十万真的非常多了。

“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委屈?你要不大哭一场吧!兴许我心软会答应你。”高歌不紧不慢地道:“我这人最见不得女孩子哭了。”

“那我哭两次,你是不是还会借我60万,如果这样的话,我哭一天给你看。”夏果看出高歌有意调戏自己。

“你哭不穷我,真的。”高歌耸了耸肩,“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有多少钱。”

目前花了好几百万了,余额依旧是一串零,一个省略号,这么多钱什么时候花完哪!怪愁人的。

这时,高歌电话响了。

接通后听对面说了一会,只说了一句,“好,我知道了。”

又对着夏果说道:“如果你不想坐下喝杯茶,那就走吧!记住一个月的期限。”

刚才电话是黄天打来的,之前高歌派黄天去调查夏果,到她所说的小区,打听是否有这个人,家庭是否如夏果所说的那般。

高歌不会盲目的相信任何一个人,他的钱花出去不痛不痒,但不给骗子花。

“谢谢。”夏果真心感谢。

高歌又瞅了瞅她那精致的面孔,那诱人的红唇有着十足的诱惑力,“赶紧走吧!免得我改变主意。”

“我的手机号是136……”夏果说道:“我家的地址你已经知道了,可以派人24小时盯着我,但别约束我的家人。”

高歌把夏果的号码输入手机,标注阿平两字。

“我叫夏果。”

“不,在我这里你就叫阿平。”高歌一如正式地道:“古代地主买丫鬟都给起名,你也算是我买回来的。”

夏果无言以对,阿平就阿平吧!蛮好听,可等高歌解释完之后,顿时觉得无感了。

“叫你阿平,是因为你的胸太平。”

夏果咬着红唇,喃怒含羞的瞪着高歌,“哪有。”

——

夏果离开后,高歌躺在舒软的大床上,忍俊不住唏嘘感慨。

穿越第一天,如梦似幻。

从未体验过的富豪人生,来的那么突然,措手不及,却又心潮澎湃——有钱真的好爽。

心里挂记着地球,这么多钱好想与他的亲人分享。

我在这里呆了一天,地球过去了多久了?

觉得离开地球好久了,突然有种思念涌上心头,无论在这个世界活的多么精彩,地球永远都是他的牵挂。

不知何时他睡着了,梦中搬着一座金山回到了地球,成为了全球富,老妈直夸他有出息。

醒来后坐在床头抽了支烟,光着脚丫子拉开了窗帘,窗外却是细雨沥沥,天色阴暗。

高歌诧异,昨晚还明月悬挂,漫天星辰,一觉醒来怎么就阴云密布细雨绵绵了呢!

这天气变得真快。

放在床头的手机突然响了。

高歌拿到手中,显示是“阿平”,是夏果的电话。

高歌疑惑,昨晚刚帮助了她,今一早是来谢恩的,按了接听键,“不用谢我,我的钱是需要还的。”

高歌率先开口。

电话那头喊出的高字,被高歌压了下去,短暂的沉默后,夏果说道:“高哥,钱我会还你,但你约我中午一起吃饭,你人呢?”

中午?吃饭?

我X的,什么时候约你中午一起吃饭了,夏果同学,你没睡醒吧!

“你确定?”高歌决定唤醒这个做梦的丫头,“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叫高歌?”

夏果用惊讶的口吻说道:“你真是贵人多忘事,你前天就告诉我名字了,昨天下午打电话给我说一起吃饭,还说你亲自下厨露一手。”

去你的吧!我昨天下午不认识你好伐,我啥时候说要亲自下厨了?

高歌实在无语,摇头说道:“阿平同志,你好像没睡醒的样子。”

“我……”夏果突然语塞了,半天都没说出一句话,最后辩解道:“我六点就起床了,唯恐错过约定时间,你若真不想跟我一起吃饭,可以明说,何必这样耍人。”

语气中有着些许的小情绪,却又不敢怒。

我……我……高歌简直哭笑不得,是你失忆了还是我失忆了?你个丫头片子想耍赖不还我钱是吧!

叮咚……

门铃响了。

高歌拿着手机,把门打开,黄天和钱小东双双站在门口,两人西装革履,皮鞋锃亮,精神充足的样子。

“哥,你醒啦!”黄天说道。

高歌问了一句,“你们两个起这么早,穿这么正式干嘛?”

昨晚这两个家伙每人叫了两个极品美女,竟然没累趴下,按照高歌的想象两人早上起床走道都不稳的,不料竟然如此神采奕奕。

“哥,不早了,昨晚你叮嘱我们,最迟十一点喊你起床。”黄天笑眯眯地道。

高歌越听越迷糊了,哪跟哪啊!

突然,脑子里被针扎了似的一疼,一团记忆强行塞了进来。

高歌懵逼了,再次来到床边,朝下一瞅,以他的判断,他至少在20多层的楼上,俯视之下人都变小了。

他睡前明明住的是四层楼高的总统套房——不对劲,很快现这已经不是睡前的总统套房了,是另一处大气奢华的房间。

刚涌进脑海中的记忆,一点点被消化。

高歌哭笑不得,这已经是五天后了。

入住大铂金总统套房那天是4月26号,今天已经是5月一号——劳动节。

我睡了五天?

NO,不是这样的,而是这五天时间,他是活的。

这五天做了很多事情,记忆却是零零散散的。

挂断了夏果的电话,让黄天和钱小东先出去,他需要静一静。

五天了已经过去五天了,我什么都没做,却又做了很多,跟梦游似的,很多事情一下子想不起来。

我都做了什么?

这房子够大够奢华,脑子记忆补给到,这房子是他的,已经买下来了,这是29顶层。

这一层配有,游泳池,酒吧,餐厅,按摩室,练歌房等等……等于是一个小型的俱乐部,奢华到没朋友。

高歌喜欢住高层,在地球的梦想就是住到很高的楼层,隔绝尘世的喧哗,享受那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这么富丽堂皇的一整层都是我的,哦!不,应该说整栋楼都是我的。

不错。

高歌买下的是整栋楼,同州市最黄金地段,29层高档公寓大厦——壕无人性的他,直接刷卡十亿三千万,买下了,此事令同州市地产界无比震动。

这——我太高调了,太能装逼了吧!

除了这件事,在这五天时间里,还干了什么“出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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