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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莫名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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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他现在给简渊派来了一个奴仆。

更大的可能,只是他担心我在外面行走的时候又会遇见缇鹤兰。

如果有个奴仆替我干了外出汲水的事情,那么,相对的来说,他也会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不管怎么说,因为简渊,更或者因为我,再去开罪公主,总是得不偿失的。

我想起缇鹤兰对简渊的仇恨排斥,那些部落领恶狼一样的狂笑。

心里竟全是深深的忧虑。

哎,这往后的日子还不知会朝着那里过?

想了想,我不再犹豫。

认真的向他请求道:“殿下,你与其整夜枯坐,不如教会我这里的语言吧。”

简渊有些奇怪的看向我:“何必费这心思?”

我抬起头,给了他一个微笑。

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殿下,你一定要教会我,我可要在这里陪你一辈子的呢。”

简渊思索了一下,竟然点头同意了。

没想到,罕言纳语的简渊,其实倒是个蛮不错的夫子。

他非常的有耐心,而且思路异常明晰,条理清楚。

尤其是他的声音,带有一种不能言说的美妙磁性,极富有感染力,非常的好听。

和一个声音总是能吸引你去倾听的人学习,不仅仅是进步很快,还简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更何况,和他对坐,他又是那么的优雅温润。

端得是公子世无双,灯下人如玉,望之令人不由沉醉其中。

有时我甚至自私无聊的想,就这样和他一起,一辈子做个蛮夷人质也不错啊。

有时,夜深更静,我会不由自主的伏在他面前的几案上沉沉睡去。

醒来时,身上总会披着他那件白色的披风,让我心里有种莫名的悸动。

偶尔,我们也会简短的交谈。

但除了尽心尽职的教授我柔茹语言,得以让我们之间过于僵硬的关系稍有改善。

更多的时候,简渊还是保持着他一贯的缄默。

其实我知道他是非常会说话的。

而且词汇丰富,道理昭然。

他不说话是不愿意说话。

想必,肯定是他在那心深似海的宫廷生活里养成的习惯。

我觉得这是一种病,得治。

虽然看来一时半会,我还没办法找到医治他的妙方。

我已经说过,我虽然不是一个喜欢沉默寡言的人,但也不是话痨。

所以也不爱自找没趣,勉强一个不愿意和你说话的人开口说话。

所以我除了照料陪伴简渊,对他的一切,仍是知之甚少。

日子一天一天过下去。

草原上的野草似乎黄了又绿。

在一个太阳尚且明亮的傍晚,草原的风带来一丝远处冰峰的寒意。

远处的牛羊哞哞咩咩的叫着,已有归意。

我本打算去找亚摩消遣消遣,看看他的那些花花草草,瓶瓶罐罐。

但他好像在陪着炎伏罗,我只得怏怏而归。

我信步漫无目的的在草原上闲逛起来。

偶一抬头,一行鸿雁追逐着晚霞,消失在天际尽头。

霎时,千愁万绪涌上心头。

我不禁再一次哀叹,我是多么的命途多舛。

我想起为了我恩断义绝的爹娘,为了献出性命的小狸。

我糊里糊涂跌倒这个什么西秦王朝,难道就是为了莫名其妙的陪着一个莫名其妙的皇子?

然后和他一起终老在这天老地荒的尽头?

究竟是爹娘和小狸欠我的,还是我哪辈子欠他的?

要我如此颠沛流离的撞来了还给他?

哎,苦啊苦啊!

曾经那些热血沸腾的战斗,好像都是遥远的事情了。

那些耽于激愤突然爆的余勇,都在哪里呢?

此时此刻,天地之间,我不过还是一个对一切都无能为力的软弱女孩。

我想我竟是天生的被囚禁的命。

从前是大汉王爷府,如今是这苍苍茫茫的蛮夷草原。

一切似乎都是毫无新意。

我不过籍着小狸的心丹,重新换了一个被幽禁的所在罢了。

记得刚进入柔茹王庭时,还可以踌躇满志豪气满腔。

还可以王后缇鹤兰旭兀烈这些轰轰烈烈的斗智斗勇。

不知为了什么?我和简渊现在仿佛真的被他们遗忘掉了。

别说受我挟持的王后伊丽芙,被我揍得鼻青脸肿的旭兀烈和巴萨。

就连骄横刻毒的美丽公主缇鹤兰,在清水河岸鞭打了简渊一场过后,便再也没有寻过我们一次麻烦。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全是仰仗炎伏罗的全力庇护。

而且后来,因为对我们这份他和柔茹王庭完全解释不清缘由的情谊,还给他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

甚至直接导至他和缇于巴鄂王庭的决裂。

“啪啪啪。”

一阵轻轻的击掌声,差点又没有把我吓死。

毛耸然之间,神智便迅速的恢复凝聚。

我感觉自己身体的某些神奇功能,真的是在严重退化。

这都是最近的怠倦消沉,让我变得毫无斗志。

以至于防范意识十分涣散。

以我现在的身体力量,正常情况下,最起码几丈开外,有人企图靠近我,我都是应该有所觉察的。

只从我获得了这个龙将军的身体,我就已经秉承了她全部的神奇禀赋。

这一点我很是心知肚明。

并且,我自认为已经走到没有人烟的地方了。

怎么还会有人也跑到这里?跟我这个天底下最最倒霉的人凑热闹?

还冲我鼓掌?是不是存心挑衅?不知道我正烦着吗?

幸好,我现跟着我的人并没有企图继续向前靠近的意思。

翻着白眼,我没好气的回看去。

心里顿时满是愕然。

我简直不敢相信,在金色夕阳的浴照下,不远处徒步而立的竟然是炎伏罗。

他显然不敢贸然靠近我。

而我对他的到来,几乎还是一副懵然无觉的样子。

他之所以击掌,是想引起我的注意。

他今天没有像我寻日常见的,披甲戴盔,战马横立,总给人一种天神般的压迫感。

以至于每次见到他,我总是想,他和骄傲的缇鹤兰真是一对天打雷劈的绝配。

此刻的炎伏罗,却是一身青色滚边束腰的家常便服。

一顶白色镶着绿色宝石的裘帽,两根雪白的貂尾垂在颈项两边,随风飘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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