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 圆圆,弃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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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感觉到幸福什么的,只是觉得,这样也挺好,远离纷争,不用去担心什么,在很大的范围内,我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绕着小路走了一圈,回到家,一进门就闻见一阵浓郁的香味,秦亦恒欢声问道:“刘妈,晚上做了什么好吃的?”
“都是小姐喜欢的。”刘妈人在厨房里,声音扬了出来。
晚饭后,安然缠着刘妈带她去玩,天都黑了,刘妈不敢带她出去,便哄着她给她讲以前在乡下的事情,安然听得特别入迷。
秦亦恒拉着我上楼,开始手把手地教我怎么看资料,怎么分析数据,怎么判定一份策划合不合格。
他先是给我列了一个表格,把我需要学习的项目一项一项列出来,然后从第一项开始讲解。
讲真,我听得云里雾里的,也不知道是我这个学生太蠢,还是他这个老师水平不够,总之,我越听越糊涂。
勉强听了俩小时,我实在是撑不住了,昏昏欲睡,哈欠一个接一个打个没完没了。
秦亦恒哭笑不得,拿起他手头的文件,说:“好了,我今天就讲这些,你先对照着笔记自己慢慢琢磨,慢慢消化,有什么不懂的再来问我。”
握直着眼睛瞪着他,他打开自己的文件,低着头开始审阅,看了一会儿,提笔刷刷刷地写了些批注,丢在一边,然后拿起另一份,一边看一边点头,又时而摇摇头,就跟皇帝批阅奏章似的。
我有些出神,忍不住在心底怀疑,这货到底看进去了没有?!为什么他可以这么快?!看起来好简单啊!根本就不需要过脑子似的!
我狐疑地拿起一份他批注过的文件,打开来一看,是秦氏酒业的一份关于新产品研的企划案,看了不到五分钟,我就把文件丢在一边了。
上面的每一个字我都认识,但是组合在一起,呵呵哒,我不太能理解得了,很多专有名词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秦亦恒无奈地笑着摇头,白了我一眼:“圆圆,照你这样,我觉得你可以放弃治疗了,真的。”
老实说,我也觉得我可以放弃治疗了,真的是太难了,我完全一窍不通。秦亦恒教我,肯定是毫无保留的,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完全没有一点点头绪,好像关于这方面所有的神经都被切断了似的,一点点感觉都没有。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人比人,气死人啊!
我趴在桌子上,情绪低落到了极致,秦亦恒伸手过来,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我的后背以示安慰:“不行就算了,反正你老公有的是钱,也不指望你赚那仨核桃俩枣的,你就在家安心当你的阔太就行。真要是闲得无聊,你就去喝喝下午茶,做做美容,买买买,吃吃吃,逛逛逛,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那就够了。”
我撇了撇嘴,懒得反驳他。
为什么自古豪门多怨妇?因为无聊啊!每天就是那么无聊到家的消磨时间,磨着磨着,就磨出问题来了,寂寞啊,空虚啊,什么什么的,我才不要把自己硬生生地熬成怨妇!
女人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赚不赚钱是一回事,主要是有点事情做,精神上有个寄托,当然,能赚钱那就更好了,花自己的钱,腰杆子更硬。
我学不下去了,便自个儿回房洗澡,躺在床上思考人生。
我想,我大概真的不适合走从商的路子,一点点天赋都没有,更加没有兴趣,硬做肯定做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得改变路线,找个适合我的事情来做。
我的专业是法语翻译,兼修英语和西班牙语,可是秦亦恒明显不会同意让我进入别的公司当翻译,而我又不想进秦氏,那么我的专业技能好像也没什么大用场了。一直想到睡着,我都没想明白自己适合做什么。
一大早,就被闹铃声吵醒了,今天是周一,送安然上学的日子。第一天去上学,总归得隆重些,我和秦亦恒一起送孩子去学校,看着安然进了教室,又托付老师一番,我们才不甚放心地离开。
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既不想跟秦亦恒去公司,又不想回家,想来想去,最正当的去处就是芳华楼了。
原本今天要召开会议,让我这个老板娘正式露面,并开始着手接管酒店事宜,但因为昨晚的犹豫,我将会议推后了。
秦亦恒把我送到芳华楼下就离开了,我一个人走进去,慢悠悠地溜达。我就来过这儿两次,还都是秦亦恒直接带着进的包厢,很多服务员都不认得我,一路走来,听见了不少小女生的悄悄话。
芳华楼是M市最豪华的酒店,M市是省会城市,芳华楼在整个省城都是数一数二的,很多上流社会的大人物会来这儿享受生活,因此,这儿的服务员免不了会谈论一些高富帅、矮富帅、胖富帅、瘦富帅什么的。
我听见前台小妹跟一个大厅礼仪小姐俩人闲话了几句,八卦前几天的一个高富帅带着一个三线小明星来开.房,那高富帅挺花心,泡了不少小明星小嫩模什么的。
还有人在聊一个官二代的少爷大手笔包下一层楼,向一个清纯美少女表白,又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又是热气球升空什么什么的,排场搞得老大,美少女也接受了,结果俩人当晚开了房,美少女不是处,官二代一怒之下,把她给打得半死,连夜送了急救,没想到美少女有黑背景,走了关系,把官二代他老爹给拉下马了。
最后有人感慨了一句:“生活处处有狗血啊!那些个豪门大户,啧啧,简直了!这小日子过得,简直就是一部狗血言.情小黄文啊!”
“电视编剧都不敢这么扯!啧啧,这要是搁马桶台,能演一百集!”
看样子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上流社会的生活,还真是好奇心满满啊!
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白光,狗血是吧?要是比狗血,谁还能比得过我?!我这人生简直就是一部充满了狗血与天雷的血泪史啊!
初恋为了攀高枝把我甩了,前夫被人设计欠了一屁股赌债把我坑得半死,裸.贷逼得我求生无路,秦亦恒又挖坑给我跳,我最好的闺蜜死心塌地地爱上我……这特么要是写出来,那还不得秒秒钟跃居畅销榜啊?指不定还真能一炮而红,成为名流作家,搬上大屏幕……
这么一想,突然就觉得特别心动,好像一个在黑夜中徘徊了很久的人,突然看见前头亮起了一盏明灯。
我想明白我要干什么了!
很多女孩子都曾经做过文艺梦,自己就是书里的女主角,跟邪魅酷帅狂霸拽的男主角演绎一段段爱恨情仇,历经千难万险,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我的现实生活中太多缺憾,如果能够在想象的世界中弥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啊!
我顿时豁然开朗,直接打车回家,钻进书房,对着电脑开始整理思绪。
因为是真真切切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几乎不需要打草稿,下笔千言,流畅无比,从上午十点钟开始,一直写到刘妈过来叫我吃饭,居然洋洋洒洒四千字。
草草地扒了几口饭菜,我就迫不及待地回到电脑前,先把上午写的内容从头到尾看一遍,看到动情处,居然哗哗地掉眼泪,特别想穿越回去,给那时候的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
故事是从遇见秦亦恒开始的,他是我后来这一切的起源,也许还会是我这一生的终结。
感慨了一会儿,我继续动笔,这一写,不知不觉的,一下午居然很快就过去了,中间我也不知道自己掉了多少次眼泪,经常是写着写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跟着回忆走了一遍,那些秦亦恒对我温柔如水、将我捧在手心里疼着宠着娇惯着的日子,如今想来,好遥远,又好近啊!原以为五年多的时光,足够将一切磨灭,可是如今想来,却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我还记得他的辉腾被我当做帕萨特,两次出现在我楼下,我却完全没当一回事儿。
我还记得他突然从H市来到上海,一开门居然看见他在客厅里坐着时候的震撼。
我还记得他明明那么讨厌吃面,却吃了大半碗我煮的面条,然后皱着脸吐槽难吃,但下一次我煮面,他还是吃了的傲娇。
我还记得他第一次第一次带我去那家中国风餐厅时候的情景,每一道菜我都记得,甚至连餐具的花纹、烛台的样式,我都还记得一清二楚。
我还记得他亲自下厨,为我做了一桌很酸爽的菜,却在我感动得不行,吃得肚子滚圆的时候,突然说要带我去望江阁吃大餐时候恶作剧的笑。
那时候的秦亦恒,真好啊!那时候的我,真傻啊!那时候对他的爱,真的是很用力很用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