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曲江诗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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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一个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李隆义笑道:“古来名士皆悲秋,荀小郎君却独辟蹊径,真是豪情万丈。市坊间,总有人说荀郎君空负才名。今日以后,那些闲言碎语都会随风飘散了。”
荀冉跪坐在案几旁,冲李隆义拱手道:“荀某这诗词不过是睡梦中一仙人所托,当不得殿下盛赞。”
“仙人?”李隆义眉毛一挑,淡淡道:“这天下哪有什么仙人托梦,荀郎君你不必过谦了。”
荀冉早知道他们不会完全相信仙人托梦之说,倒也不再争辩,夹起一枚青豆送入口中。这样的效果是最好的,虽然唐朝士子极为自信,但毕竟文人相轻,低调一点至少不会引起旁人的反感。至于那些存心刁难之辈,荀冉无法阻止,也不必多费心思。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越是怕事,事情越会找上门来,这是荀冉一直信奉的信条。
“如今我大唐万国来朝,唯有突厥人对西域虎视眈眈。我恨不能提三尺青锋奔赴安西,杀尽贼寇胡虏。”
园内设有一水渠,引自曲江之水。众人案几围着水渠摆放,取得恰是曲水流觞之意。
呵,好大的口气。荀冉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不远处一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年起身高声吟诵: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枞金伐鼓下榆关,旌旗逶迤碣石间。
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大漠穷秋塞草衰,孤城落日斗兵稀。
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筋应啼别离后。
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
边风飘飘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
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荀冉心中默默赞叹,这诗做的真是气魄不凡,道尽了汉家男儿的英武。等等,这诗怎么很熟悉的样子......
忽然少年心中一惊,这不是高适那著名的《燕歌行》吗?莫非眼前之人,便是大名鼎鼎的高适高达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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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曲水不远处的假山旁,安乐公主李令月挽着侄女李仙蕙的素手,笑道:“姑母没有骗你吧,此子确是有才华的。”
“姑母!”李仙蕙摇了摇李令月的手,嗔道:“姑母便这么急着把我嫁出去吗?”
李令月在侄女鼻头轻勾一记:“傻孩子,姑母这是为你好。皇兄那么多公主,最后还不都给出嫁。运气好些的嫁给了权臣之子以示恩宠,运气差的嫁到了漠北西域和亲,你这么拖下去哪里是办法。你不是仰慕这荀家小子才名吗,如今见了怎么还娇羞了起来。”
李仙蕙反绞双手,喃喃道:“姑母,这种事情哪里急的来。这小子是还不错,但要让我下定决心还远远不够。”
“哦?仙蕙可是觉得他模样不够俊俏?”
“没有啊,他这样子还蛮清秀的。”李仙蕙轻咬玉唇,垂下了头。
“那是为何?这荀家小子如今在东宫做事,前途不可限量。你嫁给他,还怕些什么?”
李仙蕙气道:“姑母,我不要嫁人了。我要一辈子陪在姑母身边!”
“这傻孩子,我们做女人的哪里能不嫁人呢。”说到这里,李令月眼中闪过一丝悲伤。便拿她自己来说,当初深得先帝恩宠,最后还不是嫁给了一个窝囊废。女人啊,能替自己争取的时候一定要竭力争取,因为一旦错过机会可能再没有希望决定自己的命运。
“听姑母一句话,这长安城中的王孙公子无数,但真正有才华的却没有几个。这荀冉虽说轻浮了一些,但却是有大才的。他跟着你太子哥哥,将来便是作宰辅中书令的,你还担心什么?”
李令月话说到这个份上,李仙蕙终于不作声了。
“姑母,可是他会喜欢我吗?”
李仙蕙抬头眼巴巴的望着安乐公主,倒真是惹人怜惜。
“我们仙蕙貌若天仙,又是皇兄最疼爱的公主,他小子能娶到你,是三生修来的福气,哪里敢拒绝?”
“可是,我听说他似乎已经有心上人了。”
李令月拍了拍侄女的肩膀笑道:“真是傻孩子,凭借你的出身有哪个女人敢跟你争?一旦皇兄赐婚,别说妾了,便是他想看一眼旁的女人都不可能。”
“可,可我不是要他怕我啊。”
李仙蕙跺了跺脚:“我要的是他的真心。”
“真心?”李令月冷哼一声:“男人这种东西都是一个样,人前正人君子,恨不得以上古圣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人后哪个不是风月场里寻欢,石榴裙下风流?你指望他们真心?仙蕙你听姑母一眼,只要你跟他成婚,日后一定会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我不理你了!”李仙蕙一甩衣袖,扬长而去。
“这孩子!”李令月长叹一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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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伴着弄弄酒意,荀冉吟出了第三诗。高适的一《燕歌行》让诗会风格陡转,一下子便成了边塞诗的比拼。
大唐尚武之风盛行,便是文人墨客也生的豪气万丈,渴望带吴钩为国征战,高适便是其中代表。还好这个时代没有王昌龄,不然荀冉一连抄了他两诗,还真有些过意不去。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荀公子,你这两句真是绝了!”高适大笑:“高某今日若不来参加诗会,岂不是要错过一生之友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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