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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单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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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多了吧你!”陈伟掏出一根烟,点上以后,塞进了艾宏伟的嘴里。【 ≈】

艾宏伟靠在墙上,闭着眼,然后又睁开,笑了笑说:“嗯,有点儿。”

“以后别老这么冲动,人家小孩儿挺老实的。”

“呵呵。”艾宏伟笑了笑。

“走吧,回去吧。”陈伟对我和艾宏伟说。

“等会儿,我撒泡尿!”艾宏伟说着,就解开了裤子,“憋死我了!”

艾宏伟哗哗的好一顿尿,极为气势磅礴,也难怪,都没怎么吃东西,肚子里全是酒。

等艾宏伟终于挤掉最后一点儿啤酒以后,他先是猛地一哆嗦,然后身子有点儿摇晃,我赶紧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说:“慢点儿!”

艾宏伟回头冲着我和陈伟笑了笑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咋这泡尿尿完了,这酒劲儿就跟着往脑瓜子上头窜呢!”

我跟陈伟都是笑了笑,知道他是因为刚才心里憋着一股气,现在知道丁爽并没有对象以后,一放松,自然就开始犯酒劲儿了。

“走吧,回去,你少喝点儿!”陈伟笑着说。

“嗯,”艾宏伟点了点头:“你们说,这丁爽为什么要整这么一出啊,没吓死我!”

我一听,脑瓜子有点胀,但还是抢先说道:“可能是小八要考验你吧。”说这话的时候,我肯定脸红了,因为我能感觉我的脸挺热的,谁都知道,丁爽其实是为了气我才这样的,但我相信,已经深深迷恋上丁爽的艾宏伟不知道,因为有句话说的好,恋爱可以把一个人变成傻瓜,还有,艾宏伟真喝多了。

果然,我这么一说,艾宏伟居然还挺高兴的,就呵呵傻笑着说:“真是这样啊,那我表现的怎么样?”

我又赶紧接话说:“不错,挺好!”

然后,我就赶紧搀着艾宏伟往包间里走。

在到了包间门口的时候,艾宏伟把自己的胳膊从我的手里抽了回来说:“别扶了,我不能让丁爽看到我喝多了。”说完,他便一推包间的门,哈哈笑着走了进去。

就在我也要走进去的时候,陈伟突然趴在我的耳边小声说了一句:“小笔九儿,你就几把损吧!”

我一愣,陈伟从我身边挤进了包间里,我郁闷的跟着走了进去,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走进包间以后,我现那哥儿几个终于插进了沈悦和丁爽的话题了,正吵吵着大家玩点儿游戏什么的,以助酒兴,而沈悦和丁爽也笑呵呵的同意了,但她俩说,玩游戏可以,她俩只喝饮料,不喝酒。

但王尚飞和王新却嚷嚷着,如果沈悦玩游戏输了,就由我来代替喝酒,而丁爽要是输了,就让张陈仪代替。

沈悦极为羞涩的点头同意了,而丁爽更是痛快,大大咧咧的就是一个字:“行!”

不过,在我们都进来以后,他们却没有看到张陈仪的身影,丁爽不由皱着眉问:“张陈仪呢,哪儿去了?”

我没敢吱声,因为沈悦在看着我。

陈伟笑呵呵的说:“呵呵,这小子,忒不能喝,就喝了那么一口,就吐了,我们给他打了一个车,让他回家了。”

丁爽“哦”了一声,看了我一眼,我赶紧装作无事的样子走向沈悦的身边,丁爽就说:“那谁来替我喝酒啊?”

这个时候,艾宏伟马上意气风的说:“没事,我来替你喝!”那样子,很有一副义薄云天大侠的气魄,众人自然是高兴的鼓掌喝彩。

我们的游戏其实也很简单,相信很多人在酒桌上都玩过,这个游戏的名字就叫做“数七”,游戏的规则是这样的,大家先由一个起头的开始,这个人可以任意说上一个数字,比如说,这个人说一个“一”,那么下边的人就要说“二”,然后一个一个的数过去,当数到“七”或者是跟七有关的数字,比如十七,二十七,包括七的倍数,比如十四,二十一,这些数字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就要用手里的筷子在桌子上或者杯子上敲一下,不可以说出数字来,然后下一个人在跳过这个数字继续往下数,如果有说错的,那这个人就要喝酒了。

在没有了外人,艾宏伟又心情已经愉悦的情况下,我们都在心情开朗热烈的气氛下,进行着游戏。

沈悦和丁爽已经没有了明争暗斗,因为她俩的注意力都在游戏的上面。

沈悦在玩游戏的时候很小心,因为她是第一次玩这个游戏,她很怕她输的多了,会把我给喝高了,所以她总是很紧张的在注意着每一个人的嘴,手里的筷子也握的很紧,虽然一开始因为过于紧张,输了几次,而让我不得不替她喝了几杯,但后来,她竟一次没错过,反倒是我错了好几次。

我们这里喝的最多的就是艾宏伟了,因为他本来就已经喝了不少,所以玩起游戏来就会经常的出错,再加上丁爽也不知怎么了,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也经常出错,所以艾宏伟那酒喝的如同在沙漠中饥渴了很久的骆驼,把那肚子给喝的就像一个孕妇似的。

虽然我们也曾劝艾宏伟,说让他少喝点儿,甚至还说可以原谅他的犯错,饶他几杯,但艾宏伟却是笑着大喊着说:“不······行,愿······赌服输,我输了,我······就要喝,今儿······高兴!”听听,舌头都大了。

我们的酒席是在艾宏伟昏沉沉趴在了桌子上以后,结束的。

本来我要去付钱的,但陈伟却说:“不用了,来之前老二就把钱给我了,说他要是喝高了,就让我去付钱,他说了,今天这顿他请!”

我只好点头同意,心里不由琢磨,难道艾宏伟再还没来之前就已经预感到自己今天会喝的不省人事,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第六感?

其实那天我也喝了不少,在走出门的时候,也是摇摇晃晃的了,但我清楚的记得,在众人七手八脚要把沉醉的艾宏伟抬走,而沈悦去了厕所的时候,丁爽曾凑到我的身边,对我低声说了一句话:“九儿,你行,你不错,沈悦也不错!”

我始终不知道她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当时还处于未成年阶段的我,其实有很多事情都搞不懂,当然在这些不懂的问题里,沈悦和丁爽无疑是我最迫切想要了解的。

我想要了解的是,为什么她俩会如此的针锋相对,虽然没有撕破了脸皮,互相拉扯对方的头,又或者往对方的脸上吐口水,但她俩笑意盈盈的“暗战”,却更使我这个旁观者看的惊心动魄,如履薄冰。

许多年以后,我曾听到有人说,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具有攻击性的人,不是那些曾动了第一,第二,甚至还想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男人,而是被无数歌谣诗篇赞颂过的女人,确切的说,也不能说是女人,而应该说是所有的雌性动物。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我们从动物世界里就可以看得出来,雌性动物其实要比雄性动物更加的凶猛残暴。

我是会举例说明的,比如说非洲原野里的狮子,那些公狮子虽然看起来威武雄壮,但他们从生下来所能做出的最大的贡献就是在情的时候,为母狮子留种,其次就是为人类的好奇而做出种种造型以供相机咔擦它们,俨然就是一个吃饱了撑的无事可做的闲汉,而母狮子却要每天里为了糊口过日子,虎视眈眈的盯着它们眼中所有的“口粮”,也就是那些羚羊,斑马什么的,然后它们伺机奔跑,扑咬,撕扯,最后将食物蹂躏的面目全非,这还不够凶猛吗?

但我还是不明白的是,沈悦和丁爽当时充其量就是两只小狮子,怎么她俩的攻击性也会如此的强烈,后来我给自己的解释是,雌性动物的天性使然,她们都是护食儿,护犊子的,而不幸的是,我就是她俩的食儿,犊子。

虽然现在的我很爱思考这些有用没用的东西,但当时的我,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因为我在目送着陈伟他们把艾宏伟抬走,而丁爽在对我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以后,我觉得我的脑子也晕了,我也喝多了。

我摇摇晃晃的走向自己的自行车,先是伸手去抓车把,但我明明看到车把,可手却没有抓到,我这个时候的神智还算是清醒的,我知道我喝多了,于是我对沈悦说:“我们走一走吧,我好像有点儿高!”

但沈悦看着我没有动,我就皱眉说:“走啊,还愣着干嘛?”

沈悦就说:“就算要走,你是不是也应该把车锁给打开啊!”

我这才想起来,车子原来是有锁的,赶紧掏出了车钥匙,但沈悦却一把抢了过去,把车锁打开了,然后她说:“我们去哪儿?”

“要不,去看电影吧!”我说。

“行,那就去看电影,上车!”沈悦干脆的说。

“什么,你要带我?”我看到沈悦已经跨坐在了车座上,一腿支地,一腿蹬在脚蹬子上,看着我。

“你说呢,要是走着去,电影都该散场了。”沈悦撅着嘴说。

“可我让你带,这不合适吧,还是我来带你吧!”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占女孩儿便宜,我毕竟不是公狮子。

“行了吧,你带我,我还不放心呢,赶紧的,上车!”沈悦表现出了一副不高兴的样子,我赶紧坐在了后车架上。

“走了!”沈悦喊了一声,然后奋力开始蹬着脚蹬子,车子在一阵摇摆中顺利行驶了起来。

我坐在沈悦的后面,我把头靠在了她的身后,并且双手搂住了她细细的小腰,不是我要赚便宜,实在是我喝多了,不这样,我怕我会从车子上摔下去。当然了,我摔下去并不可怕,但我怕喝多了的我,在临摔下去之前,会身不由己的把沈悦也拉下来,所以还是事先抱严实了保险一些。

“你干嘛,松开点儿,多热呀!”沈悦边蹬着车子,边说话,但她没有回过头来,我不知道她是什么表情,不过估计是一副娇羞的俏脸桃花红,想想都好看。

但我却是用着只对老妈才用过的撒娇的语气说:“我不,这样好美!”

是真的挺美的,搂抱着沈悦的身体,感受着她温热的体温,还有她身体里自然散出来的体香,有些百合的味道,我不觉有些沉醉,比刚才的酒醉更加让我晕晕沉沉,如梦似幻一般,所以我慵懒的,满足的,脸上带着微笑,闭上了眼睛,搂得更紧了。

我好像听到沈悦叹了一口气,但我没有说话,我正在享受着,我感觉自己像在云上漂浮着一般,这种感觉美妙极了。

我俩顺利的在电影放映之前,坐在了电影院里,并且还买了两罐饮料和一袋瓜子,那个时候的电影院可没有现在的这么豪华精致,所以瓜子还是能吃的,瓜子皮也是可以满地扔的。

但我却不记得那天我们究竟看了什么电影,因为我在电影开始放映,电影院里黑下来以后,就沉沉的睡了过去,把沈悦一个人丢在那里看完了整场电影。

事后,我曾问她电影都演了一些什么内容,她却只字不提,只对我说:“想知道就自己去看!”

我知道我错了,我也知道沈悦其实一直再生气,这从她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而且,睡了一场电影的我,也已经醒酒了。

为了弥补我自己的过失,我决定要和沈悦单独的再吃一顿饭,沈悦也答应了。

那个时候,作为一个并不是很大的城市,哪里有什么麦当劳,肯德基这一类的洋餐馆,虽然我们也都在电视广告中看到过这些馆子做的广告,把我们馋的口水一个劲儿的在嘴里翻滚,但还真是吃不到,这是我们那个年代,小时候的一个遗憾,可长大后,当我们终于吃到了这些已经被归类为垃圾食品的东西的时候,我曾不无感慨的说过这样一句话:“草!这尼玛哪有小鸡炖蘑菇好吃呀!”从此后,我就对这些侵占了我们本土餐馆市场的洋馆子敬而远之了。

我们那个时候吃饭,都是去正宗的本土馆子,而我们能选择的也只有炒菜,火锅和烧烤。

我和沈悦选了一家相对比较干净的烧烤店,这是沈悦选的,但其实我并不喜欢这里,因为我知道一家烤肉更好吃的店,但沈悦只是看了一眼那家店的门脸,就断然拒绝走进去了,因为那家店只用一个字就可以形容:“黑”。不是说是黑店,而是因为这家店因为长久的烟熏火燎,整个门脸都是黑乎乎的。

虽然我很不满沈悦这种只在乎外在,却不在乎本质的思想,但这也只能是我在心里去小小的嘀咕一下,我是不敢表现出来的,我的脸阳光灿烂的跟着沈悦走进了这家干净却不好吃的烧烤店。

但即使是这样,我也没有吃到烤肉,因为,我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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