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格格的五字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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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池边儿上,莫歌尽量用漫不经心的口气说的,说的那时候,眉眼都不抬的,手还继续撩着龚继寒的背,生怕惊扰龚继寒此刻舒服的状态。
好歹他史无前例的服务别人,给人擦了半天背,从心理学角度出,公公现在舒服着,完全不设防,应该会一吐真言了。
却不曾想的是,浴池里翻了船。
“疤?哪一个啊?”龚继寒说时一个大哈欠,“啊……不行,哪一个都不想说,好困,我要去——啊!手!”
说到最后的公公,一鼓作气的想要凭借他最后强大的意志力,撑着手就要起来,接着,就是一声惨叫……
瞬间醒困是小的,要命的是,脚下打滑!
“哗啦啦!”
池内水势骤变,莫歌起初恼他这态度,但下一秒,顾不得他一身的水,更顾不得他腰间的疤,注意力全在他包裹纱布的手上。
快,准,稳的一手先握住受伤那手腕;
另一只手,抄手就搂住公公的蛮腰;
再一脚蹬踏住浴池边缘;
另一只脚紧紧踩实地面……
成功把龚继寒,赤果果的,横抱在怀,横担在腿!
……
空气和时间,忽然安静。
还有些凝固似得,一直到龚继寒要撒开勾着莫歌脖颈的另一只手时,莫歌才喉结滚了滚,接着又一气呵成的,不管他如何,同时撤手,撤脚,转为双手抱着龚继寒,缓慢的转身,一句冷冰冰的“别乱动,小心脚下”的说完,正要小心给他放下来……动作一顿。
空气,这次真的安静。
龚继寒……睡着了。
湿漉漉的头还滴着水,莫歌的心跳一紧,深呼吸了两次,才四平八稳的把他抱出去。
客房的床是早早备好的,莫歌尽可能小心翼翼的轻放下龚继寒,并且,这时候,已能听到他轻微鼾声。
他去阳台拿了毛巾来给他擦头,擦到差不多,听到从阳台成功越狱的萌萌“汪汪”声。
这立刻又挪脚走出去——
“嘘。”
“回去了!”
关了门,他牵着萌萌朝阳台又走,再倒好狗粮后,关好了阳台门,然后脚步停住,目光也停驻在沙上铺开的案例,那是龚继寒方才看一半儿的。
几度犹豫的捏了捏拳,最终他还是走过去,拿了起来……
“啊——舒坦!”
清晨六点半,即便昨夜睡的较晚,对龚继寒这样严重缺乏睡眠的人来说,也是足够了,只是那伸胳膊伸腿儿的时候,记起来什么……少儿不宜的画面。
手在空中一顿,他隐约记得最后他是倒池子里了,还是叫莫歌……抱了个满怀。
后者应该不大可能,莫歌那种人,应该会不管他,看着他摔晕才对。
转瞬,他又顾不得这些情绪,迅速的抹了一把脸醒醒困后,爬起来,接着就看到床边摆放整齐,他昨天的衣。
已经洗好,才烘干,还有暖意在其中,穿在身上格外舒服。
外面雨已经停了,龚继寒意外的现了新牙刷,洗漱完毕,也没看见萌萌以及莫歌,琢磨着他是出去遛狗,有些愧疚自己这个狗奴的不合格,但还是抓了车钥匙和资料走出去。
车到门口,莫歌在门口正好给他拦住。
龚继寒下意识的心一缩紧,直觉莫歌可能会让他下来,由他送自己去上班,毕竟自己的手还伤着,但没想到的是,他把热腾腾的包子从窗户口扔到了他怀里,牵着萌萌擦窗而过——
“今天我休息,你晚上结案后,早点回来。”
昨儿没问出疤的事,他还不信今天问不出了。
龚继寒怀里的暖包子跟早上衣服一样,好像一下能透到心里的暖,毕竟,他跟小妹打小俩人生活,父母是常年奔波不在家的,一向是他照顾人,冷不丁的被照顾着,感觉很奇妙。
但是……他是不是说了一句——
晚上结案后,早点回来?
他就这么相信自己?
刑侦大楼二楼,龚继寒为了不负歌望的一面咬着包子一面脑子里出神想着案子,朝上爬。
只恨那大雨大风把不少的证据都冲刷,小张林的报告中,就连水下的脚印都被那家伙毁坏,只知道体重是很健硕有力,其他一概不知!
“嘶!”
“嘶!”
走得太快又没抬眼的,龚继寒在二楼冷不丁就撞上下来的黄队长,两边儿都是倒抽气,龚继寒是手疼,黄队长是虚张声势外加不羡慕的眼神,嫉妒恨的口气——
“我说二队长这是破了案子就牛的走路朝天上看了?我这把老骨头,差点没给你撞散咯!”
倚老卖老的口气,带着怒,碎尸案件可把他老人家的脸打的倍儿疼,现在走哪儿都指指点点,恨不得找个江跳一跳……
这往常吧,龚继寒会口不随心的哄他两三句。
毕竟……他一来不想人家说一句他是靠着家里的势力不把人放在眼里,这以前黄队长就这么说的,二来说两句好话也不掉块肉,不给家里蒙尘,所以,龚继寒从不介意,也不会仗着破案率什么的,就去压他这个老人,哪怕他倚老卖老,也很尊敬,却今天,闷不吭声的低头,眼珠子是直直的——
“变态恋物癖……”
他早晨抓走的材料上,不知何时多的五个帅气潇洒的字。
那字有如仙人指路般,让龚继寒原本打算道歉的意识迅速被压下去,脑海里迷茫而踌躇,关于嫌犯的丛丛迷雾,倏地被一股凉风吹过去,有什么东西,逐渐拨开云雾的亮起来——
“对啊!如果从这两个角度出,就能迎刃而解好多问题!”
嘀嘀咕咕的说时,他迅速捡起来那几张材料,脑子里则是走马灯一样的迅速划过去关于性变态的侦查要点。
五个字,他先拆开了两组来看,一组是性变态,一组是恋物癖。
性变态又称性心理障碍或者性/欲倒错,指的是在性行为方面,心理和行为偏离正常化,并以“偏离”作为激起性兴奋,获得性满足的主要或是唯一方式的一种心理障碍,这种障碍会从不同程度的影响,干扰,破坏正常的性活动,其中主要分为三类,也是包含了第二组的——
性身份、性偏好、性指向。
所要说的“恋物癖”就属“性偏好”类,也正是他此次案件侦破点。
在看到这五个字之前,公公不是没想过恋物癖,只是因为恋物癖的犯罪分子多半是小偷小摸——
比如,阳台不翼而飞的失窃内裤,内衣;
晾晒的鞋袜,裙子;
丢失的高跟鞋……
这类偷窃才是恋物癖的高案件,也都是因偷窃案被揭,而至少在公公所处理的案件里,此类恋物癖者,只会对自己感兴趣的物品产生性满足,甚至部分性无能,他们只是“单纯”的想要对物品进行,意淫,猥琐,手/淫等活动来满足变态的欲望,却从没有强奸,夺物!
所以,这个可能被公公率先排除,他以为凶手拿走东西,是为了混淆什么,可如今看来……
脑子里的两组词在龚继寒看向材料的时候,又合成一组,是清晰的五个字——
变态恋物癖。
他明白这五个字代表什么,这五个字代表凶犯不是性变态的一个分支,不是恋物癖的盗窃犯,而是变态的恋物癖杀人魔。
那么,原本的常规侦查案件方向,就不能再常规的思考,从变态心理进行推论——
为什么拿走鞋子和包?
为什么强奸又加以毒杀?
为什么死者的身边,没有任何可疑嫌疑人?
死者的社交信息干净简练,平日里穿着保守,唯独那天,穿着大胆一次,是才从商场里走出来,决定改头换面,却……
龚继寒也算是阅人无数的,涉及凶杀案,扫一眼死者的日常关系就能撸出来大概,但这次——他直觉死者不是那种放浪形骸的女人,而今,综合大樟林给的资料,解释那五个字,全部迎刃而解了。
性变态的犯罪特点本身就是——
动机荒谬,目的异常,侵害对象为带有被恋物品的随机陌生人!
邓琳琳,死的太冤。
而更可怕的问题也来了,这问题是让龚继寒昨晚不肯睡觉的主要原因——
“我总觉得……凶手还会再次犯案。”
变态类性犯罪分子冲动性强,一但遇到机遇和目标,极易再犯,并且……行为模式固定。
也就是说,如果不尽快找出凶犯,马江市,只怕会再次出现同样的被害女性!
龚继寒光是想一想,浑身就冒了冷汗,打了一个哆嗦。
而这时……亦或者说,黄金龙黄队长在他蹲下来以后,就一直在他耳边喋喋不休了多少话,引得不少人在看。
大概是他说,龚继寒不接话,他总算是脾气小了不少,最后一声冷哼的——
“哼,我看龚家也就这样了,有点出息就瞧不起人了,没有莫歌你行么!”
“莫歌……”
龚继寒其余的没听到,只听到这名字,然后再度看了一眼那字,这竟是出自他之手么?
脑海里划过去他白长的五指在道具上划过的样子还有他冷冰冰说着法医的职责只是负责识别死尸,不参与推理,最后是他早上说——
晚上结案后,早些回来。
“这个家伙……果然不简单呢……”
又嘀嘀咕咕的说着,把所有东西都捡起来。
这二楼,是黄队长的天下,纵然是觉得黄队长过分了,谁也不敢过来帮忙的,至于三楼都在昏昏欲睡,龚继寒脑子里快速的转着案件,
这次直接看都不看黄队长的,快速走了上去。
“嘿你小子!咱们走着瞧!”
龚继寒听到了,懒得搭理,他现在急需推出嫌疑人的信息,如今这么多的信息了,他必须得快速找到,以免凶案的再次生!
三楼,静悄悄。
有案件的早晨,二队的办公室早晨素来不是生机勃勃,而是哈欠连连,一个个信息组的,全都撑着眼皮子看着监控——
马江也算是二线城市,出了商场以后,死者邓琳琳就像是一滴水到了大海,加上中间又转了不知道几站的车,看监控,绝对是个苦差事!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也一如既往的,众人完全不知道他们的队长已经来了!
龚继寒也只是扫一眼,就转身去他的办公室,想先把对嫌疑人的基本想法写出来……
一般而言,所有拥有异类癖好心理的,都具有性格内向,安静少动,又不善交际等特点,独具较多,因为盗窃行为以后的实施猥亵所需要的隐蔽性空间,所以,一般单身汉较多。
而最要命的是,犯案者在异常心理的作用下,没有罪恶感。
龚继寒看过邓琳琳出商场的片段录像:她踩着一双红色羊皮六厘米的高跟鞋,穿着那身衣服,再挎着红色的包,真的很漂亮,惹眼,却也的确充斥着欲望,而这在罪犯的眼里,是要命的,甚至会成为某种罪——
穿着红色高跟鞋,勾引男人的罪。
这是公公认为变态心理最可怕的地方。
在罪犯眼中,他们无罪,有罪的是“勾引”他们犯罪的死者,他们则是惩罚罪恶的“正义化身”……
罪,而不自知,有点类似现在社会上的直男癌,但是远远比那还要可怕,他们没有预知性,也没有任何预兆,仅仅是因为看见一双鞋,一个包,可能就引犯罪!
必须赶紧找出来这个人,这个——
“单身,或者青少年,
缺乏性生活,或者性生活不协调
家中环境很复杂
和红色高跟鞋有过羁绊
且对此充斥仇恨
可能有偷窃案记录
个人欲望强烈
易推卸责任
情感匮乏……”
脑子里思路屡清楚以后,把侦查方向锁定在陌生人以后,龚继寒的思路几乎是飞一般的进展,刷刷刷的在莫歌写下的“变态恋物癖”下做出结论的同时,另一只手火速翻开莫歌昨夜给的尸检报告,很简易的报告,但是绝对够用。
死因有机磷——
那就是了解农药,家中有务农人员,家庭极可能来及农村,甚至家中邻居等有人服用注射过!
身体外部摩擦伤,来自布料粗糙的牛仔布,帆布,工装——
那种服装,在这样的天气,除了机械工厂就是工地建筑工人!
关于工人这一说法,起初公公想多了。
他觉得这可能是凶手的刻意伪装,但等结合莫歌给的五字真言,又觉得这不是伪装,这就是凶手的衣服!工人的可能性和建筑工人的可能性各办,而未检测出任何精斑这一行,再联合整体的尸检伤痕,死因,他忽然想到什么,没再写,而是直接撂了笔冲向二队的办公室……
PS:这一更就是4000+字,因为两章合并看起来比较爽(作者的话不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