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荞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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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荞麦
今天去递了辞呈,领了最后的薪水,从此以后,她沈惜凡就成了无业青年了。
从总经理室出来,她一脸的轻松,最后一次环顾酒店,工作了四年的地方,其实真的是很有感情,四年来工作的地方,记录着她人生至关重要的部分。
她想起第一天来到酒店的情景,捏着推荐信,迷惘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木然的被秘书领去经理室,出来后半个小时腿还抖。后来正式签约的时候,她还开玩笑的说生是酒店人,死是酒店魂,没想到,三年真的很快,一眨眼就过去了。
从此还有更远、更艰难的路要走,她对自己说。
回到家她大睡了一场,吃完饭上网和苏杉聊天,自从李介生日之后,她便和苏杉越的熟稔起来,也许是志趣相投,总之无话不说,相见恨晚。
冷不防的苏杉甩出一句,“能不能做我的伴娘?”
她大惊,随即了一个笑脸,“这么快!荣幸之至。”
苏杉还在卖关子,“明天下午有时间吗?能不能先陪我去看礼服,然后吃顿饭,顺便看场好戏。”
她没有深思,立刻回到,“好呀,时间地点你来定,打电话给我就好了。”
第二天,她们去看礼服,沈惜凡才被吓一跳,原来礼服早定做好了,而是为她选伴娘的衣服。挑了一个下午,沈惜凡拎着两套礼服、两双鞋子不无感慨的说,“我只巴望穿过伴娘的衣服就可以穿婚纱了,可是我已经做了两次伴娘了。”
苏杉哧哧的笑,“怕是想娶你的人都排队,挑花眼了。”
她摇摇头,转移话题,“苏杉,你和李介现在结婚,会不会觉得有些早了?”
苏杉挑眉,“早?一点都没觉得,有时候遇见了对的人,只会想每一分、每一秒都一起度过,人生多短暂,和爱的人度过不过短短几十年,越显得时间珍贵。”
沈惜凡唏嘘,“真是让我眼红!罚你包两倍红包给我!”
晚上她们约在一家广东茶楼,醉虾、怡香茄子煲、鱼翅灌汤包、蟹粥、蒜茸果皮蒸斑球、北京片皮鸭,连饭前小碟白肉凉瓜丝和河豚干都精致可人,可惜桌前的六个男人,确切的说是五个男人加一个男孩子吵吵嚷嚷,兴致完全不在食物上。
待沈惜凡和苏杉走进包间的时候,便看见方可歆拿着一把绳子,再普通不过了,冲着她们两个招呼,“快来,快来,迟了就看不到好戏了!”
苏杉抿嘴笑起来,“来了,来了。”瞥了一眼她手上的绳子,打趣,“可歆,这绳可都是一样的吧,你可别包庇你的大师兄哦!”
方可歆啐她一口,“我应该帮你找根长一点的绳子,让你老公好好管教你!”
只有沈惜凡茫然,做石膏状,对面何守峥还冲她眨眼,她自言自语,“这是什么情况?”
苏杉拉她坐下,邱天伸手就去接绳子,边递边解释,“咱哥们五个……”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转头问何守峥,“何乌,你跟咱是哥们吗?”
何守峥“哼”了一声,“当然,我还知道李介大三时候补考的事呢!”
何苏叶噗哧笑出来,摸摸何守峥的脑袋,“小鬼,你确定你要做伴郎?”
沈惜凡瞠目结舌,“这五个人……”指指绳子,“莫不是要决斗做伴郎的啥?”
一旁的苏杉和方可歆沉重的点点头。
邱天手拎着绳子在她眼前晃荡两下,沈惜凡看不出什么名堂,只看见绳结翻腾,眨眼时间一个整齐漂亮的结出现在她面前,“这叫外科结,一分钟谁打的多,谁就做伴郎。”
这是她第一次注视着外科医生的手,不由生出的无名的敬畏。一个合格的医生,当他还是一个医学生的时候,就要接受如此苛刻的训练。
不过这也是她第一次这么专注的看着何苏叶的手,真是修长的一双手,骨节分明,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沉稳有力,尤其是在打外科结的时候,一转一拈,像弹钢琴似的,指尖流淌出不可思议的华美乐章。
大概觉得自己的眼光有些肆意,她不动声色的转去看别人,那个叫“何乌”的小鬼,何苏叶的小侄子,他居然也有模有样的打着结,不过可惜的是小孩子手指太短,总不如大人灵活,一来二去她也看个明白,怕是何苏叶和邱天不相上下。
她隐隐的希望何苏叶能赢。
可是最后还是让她失望了,一分钟后,何苏叶打了98个,邱天打了101个,她觉得没什么奇怪的,邱天是心血管外科的医生,实践上倒是胜了一筹。
但是学医的人脸上都浮现了惊讶之色,尤其是邱天,他细细一比,修长的眼睛一挑,“尖尖角,退步了嘛!”
倒是何苏叶脸色如常,仔细的帮何守峥擦去嘴角的果汁,“我不打‘结’好多年了!”
此话一出大家都会意的笑起来,邱天不无感慨的说,“当年考试,打这结都打疯了,拿着绳子吃饭打,上课打,连鞋带打的都是外科结。尖尖角睡我上铺,我就在他床沿上挂了根绳子,随时打,两个星期后,现绳子没了,结果他告诉我那绳子被他打断了。”
李介插嘴,“那时候外科老师告诉我们,本校学生的外科结记录是128个,我听了差点晕了过去,结果很抑郁的跟大师兄抱怨,他居然还一脸无辜的说,那不就是我的记录吗?”
何苏叶摆摆手,“历史,历史,别提了!”
倒是何守峥一脸正气,“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过去!”众人哈哈大笑。
沈惜凡不由心生佩服,何苏叶笑起来坦率真诚,一点失落都没有,反倒是让她觉得自己有些小心眼,愿赌服输,既然他们用这个方法选伴郎。
不过,她眯起眼睛偷偷看邱天,这个据何苏叶说比狐狸还精的男人,总是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一副游戏人间的姿态,细看怕也是个人物。
两个性格迥异的男人,居然是最好的朋友。
席间其乐融融,何守峥到处乱窜,喊起人来一点不客气,“李家小子,你咋的就结婚了呢?我叔叔还没结婚呢!”
李介白他一眼,“你叔叔不结婚关我什么事。小鬼,叫我叔叔,没大没小的!”
何守峥不服,“就你那破妇产科补考,还指望我叫你叔叔。”然后他又故意赖在何苏叶身上,“叔叔,你咋还不结婚,我过年要双份压岁钱。”
李介气的牙痒痒的,苏杉忙给他盛了一碗荞麦冷面,笑他,“跟小孩子计较什么?”
邱天想想,“这个荞麦好像是一种中药是吧?我中药学不好,尖尖角你说呢?”
何苏叶想了一会,“那是金荞麦,清热解毒,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咽喉肿痛。荞麦面营养价值很高,防治糖尿病、高血脂、牙周炎和胃病,我家老太爷几十年用的枕头都是荞麦皮做的,清热明目。”
散席时候,沈惜凡领着何守峥在酒店外和苏杉说话,何苏叶和邱天走的最迟,邱天一脸狡黠,搂着何苏叶的肩,“我知道你是故意输给我的,最后三结你顿了一下,当年我跟你一起考试的时候,我估摸的出你的速度。”
何苏叶还想解释,邱天一记拳头,轻轻敲在他脑袋上,“说吧,打啥主意的?”
他没去躲,笑的坦诚,酒店大厅水晶灯细碎的光华全数洒落在他的眼睛里,折返出来一片温柔,“不是我不想做伴郎,可是第一我不能喝酒,第二,我要做了伴郎,谁来照顾她?”
邱天大跌眼镜,“都说我精,我看你比我还精,我算是服了你了,不过这样也好,多点相处的机会。”
他倒是一下子被触动了,“邱天,其实这事我挺没信心的,我和她平时生活中几乎没有交集,不过是住在一个小区,还不经常看到,对她过去一概不了解,想起来就觉得错过了人生最好的时候遇见她。”
邱天丢给他一个白眼,“难得你这么文艺腔,不过,就我的经验来说,人生最好的时候不是早,也不是晚,有些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爱,有些人你一眼就爱上,恰好那个人也爱上你,那就是最好的时候,最巧的时候。”
何苏叶笑笑,“心理学你没理由考的比我差呀?”
邱天无语,“李介妇产科不及格,他奶奶还是妇产科专家呢!有你这么想问题的吗?”
何守峥毕竟是小孩子,夜一深他便呵欠连天,没一会就倒在何苏叶肩头大睡,沈惜凡也没出声,三个人就安静的走在长长的小区主道上。
忽然何苏叶出声,“喜欢吃什么?”
沈惜凡有些惊讶,“问这个做什么?”
他笑笑,“后天晚上他们都来我家吃饭,难道苏杉没告诉你吗?”
沈惜凡恍然,“我忘了。”仔细想了一会,“我讨厌香菜,别的都还好,喜欢吃甜食,一般来说比较好养活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今晚的荞麦面挺好吃的,何苏叶你会做吗?”
没想到何守峥醒了,揉揉眼睛,“小叔叔,我也要吃,在哪里?”
何苏叶没好气,“小鬼,就知道吃,想不想吃栗子呀!”
何守峥扮委屈样,活脱脱的小白兔,伸手向着沈惜凡,“姐姐抱!”弄得沈惜凡笑个不停,“这小子长大肯定是个人才,见你就卖乖扮巧,见邱天就一声不吭,见李介就以小欺大。”
结果沈惜凡却在第二天收到一张请柬,大学时候的朋友结婚了。
她感叹自己时运不济,还老公呢,男朋友影子都没冒出一个,越的觉得对一个女人来说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比事业有成更加重要。
可是现在能怎么办呢,半夜十二点对着镜子削苹果,上网算命,不过是徒然的自我安慰罢了。
早上,沈惜凡跟沈妈妈局里的车去了邻市,婚礼定在市里最大酒店里。在休息室里,她见到久违谋面的好友,几年不见,彼此都有些生疏,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笑笑。
婚礼排场极大,光是政府车、军车就占了一半之多。新郎举止僵硬,新娘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有种随意的漫不经心,不是苏杉那种自内心幸福的笑容。
也许又是一个不幸婚姻的开始,她忽然想到古宁苑,曾经那样一个张扬的女子,也是活生生的被困在婚姻的围城里。婚姻和爱,究竟是怎么一种微妙的关系。
忽然有人碰碰她的肩膀,把正在呆的她吓了一跳,随即就是长长的松口气,“吓死我了,大少,拜托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
凌宇帆冷哼一声,“不就是联姻吗,什么场合,要不看在上头的跟我家有些交情,我才不会来呢。”言语之中,尽是不屑。
她笑笑,指着新娘问,“有钱人的婚姻是不是这样的?钻石鲜花铺满身。”
凌宇帆垂下眼帘,半晌没说话,嘴里反复咀嚼着“婚姻”这两个字,“要不从一而终,要不游戏人间,婚姻?我们这些人的婚姻不过是钻石、鲜花包裹的利益和权势。”
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
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
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r,今天应该到了吧。
倒是在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沈惜凡进来后,何守峥坐在沙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捧着的包裹,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School of Hotl Adnstraton,Cornll Unvrsty,Ithaca,NY,14853,U.S.A。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为她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