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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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的训练不算什么,其实我最无法忍受的是阿大和阿二叫醒我的方式。
他们总是会静悄悄的站在我的床头,然后用一双冰冷的眸子打量死人一般的盯着我看,直到我自己醒来。
还好,我除了第一天没有准备之外,被阿大盯着看了十分钟才醒来,现在我能保证,在他们出现在我床头一分钟之后,就马上惊醒。
这已经是不错的成绩了,对于能够在他们接近我时马上醒来,我是不指望了,最起码,没几年功夫是不用想了。
我的枪械方面是一片空白,这一点阿大和阿二都清楚,所以,当阿二开始教我枪械的时候,一下子弄来了一个大包。
那个能把一个成年男人塞进去的大旅行包里装满了枪,长枪短枪,各种口径,应有尽有。
对于在一个半月中让我这么一个没摸过枪的小白学会枪支的使用,阿二是不抱什么希望的,通过他不多的几句话里,我明白,想要真正玩好枪,需要不断的射击,不算的培养枪感。
对于我,他只是打算我把训练成为一个能熟悉使用枪械的家伙。
按照他的话来说,即便我是个玩枪的天才,这么短的时间里,我也只能达到会使用枪械,最多熟练使用的程度,想成为高手,几乎不可能。
随着枯燥的训练开始,我才明白,阿二嘴里的熟练使用是个什么概念。
我觉得,只要这一个半月我能坚持学完,海爷养在修理厂的那些枪手,我绝对比他们高出不少。
我整整端着空枪练习射击时的姿势,练了半个月,剩下的一个月里,我除了吃饭睡觉,几乎都在扣动扳机。
枪械这玩意,是有后坐力的,这样疯狂的消耗子弹,一天下来,对体力的消耗也是恐怖的。
就这样,我还要学习快速的拆卸和组装枪支,以便更加深入的熟悉枪械的性能,还要学会简单的修理坏掉的枪支,因为谁也不知道在和敌人驳火时,会遇到什么突事件。
同时,阿大的教学是结束了,可是他对我的考核并没有结束,只要他喜欢,就会随时偷袭我,让我的神经时刻处在紧绷状态。
仿佛是在炼狱里呆了两个月,当两辆海爷派来的车开到农场门口的时候,我也好像脱胎换骨,浴火重生了一样。
直到最后,阿二也对我的枪械水平不满意,他评价我,和那些杀手完全没有可比性,比军队里的家伙差了很远,但是比加拿大的警察强出不少,在海爷的手下里,也算不错。
分别的时候到了,阿大阿二要跳船离开温哥华,或者离开加拿大,至于去哪里,我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
两个月的相处,让我对他们两个充满了感激之情,这是真正的师徒之间才会进行的无保留的传授,我不觉得,海爷能有这么大的面子。
临走的时候,阿大搂着我肩膀,告诉我,他们两个年龄太大了,已经老了,这次回去就要退休了,我们可能没有机会再相见了,他和阿二一起送了我一把匕。
这是一把军用匕,背部是锯齿,血槽很深,这是阿二平时总拿在手里把玩的那一把,我见过,当时觉得这把刀很舒服,拿起来肯定很顺手,没想到,外表这么冷冰冰的两个家伙,竟然看在了眼里。
“王浩,记住,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这世道,只有活下去的人,才有无限可能,再诱人的目标,都不值得自己用命去拼。”
这是阿大临走是留给的教诲,我觉得,我要记一辈子。
出了农场,我就和阿大阿二分道扬镳了,我乘坐那辆车司机不认识,海爷手下的势力,远远不是修车厂那些能看到的。
车子没有返回温哥华,而是一路向西。
我没多问,任何一个组织,都有许多秘密,没有取得相应的身份之前,多嘴乱问是不懂规矩的表现。
或许是在农场里呆的太久了,这些天过的太压抑了,窗外简单的景色都让我觉得有种新鲜的感觉。
车子一直开了半天,来到海边的一个小镇,临近海边的一栋别墅里,我见到了海爷。
海爷依然精神健硕,他坐在一张古香古色的八仙桌前想事情,见我进去,很高兴的跟我打招呼。
“阿浩,回来了?不错不错,看来这两个月你学了不少东西,整个人的气势都不一样了,让我看着都有点胆战心惊的感觉。”
“海爷您说笑了。”
海爷这是在夸我呢,他这辈子,恐怕经历过太多的生生死死,比阿大阿二还难缠的人物怕是也见识过不少,如今老了,却也不至于被我的气势影响到。
八仙桌上摆放了不止一个茶杯,总共有六个,除了海爷自己面前的,还剩下五个。
显然,刚刚有人在这里和海爷喝茶。
“来,阿浩,你先坐,我这里正好有点事情需要你来处理一下,也算是检验检验你这两个月来学习的成果。
办事情之前,我得问清楚,你知道我们是大圈吧?”
我点点头,老老实实的说:“知道。”
大圈的名声就像是种传说,代表着一股彪悍的华人力量,虽然它是黑的,可是总能让小年轻们热血沸腾,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的时候,也一样。
“那就好,我们这些人呢,走的路是黑的,这点你从刚来的时候我就讲过,现在要再确认一下,你真的愿意加入我们?”
海爷好像在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仪式,毫不在意浪费时间,把以前问过我的话又问了一遍。
我的心跳加速,我知道,这才是海爷所属的势力正式准备接纳我才有的现象。
“我愿意,海爷。”
“行,那咱们先说说规矩。
阿浩,我们这个组织是个非常庞大的势力,在华人里举足轻重,我也只是温哥华地区的负责人。
如果只是让你跟着我讨生活,那没有什么限制,我说了就能算,可是想真正加入这个组织,就需要你来完成一些事情,这是规矩。
你把这看成是一次考验也行,一种投名状也无所谓,但,必须走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