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不服,就打到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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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自己真的一无所有了。
那么,至少,身体里头的,这根骨头。
绝不能弯了!
更不能断了!
……
……
那一年,莲庆十岁。
刚入军营不久,因身子骨瘦弱矮小,又不大会干粗活,连上战场的资格都没有,直接被配去当一名伙头兵,负责军中将士的口粮。
地位,说实在的,跟军奴,也差不了多少。
遭人欺负,自然,也就成了家常便饭的事儿。
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
不想被人欺负,不想被人看不起,那就靠拳头跟实力说话!
谁不服,就打到你服!
有本事,打回来啊——
军营里头,一直就是这么一个赤—裸裸的弱肉强食之地。
最初的那一段时间,身体跟精神双重受创,在度过了许多个哭得连她自己都快恶心了的夜晚之后,莲庆,总算是清醒了过来。
誓,此生绝不会再对任何人产生幻想!
自此,每逢半夜,待所有同伙都睡熟了之后。
她便一个人偷偷溜出来,一遍又一遍,在军营附近,寻了一处不易被人觉的僻静处。
双手双腿牢牢捆上大概十公斤重的沙袋,开始挥舞那柄战场上,一次偶然的机会,偷偷捡来的,比她身高还要高半寸的重剑!
反反复复,十分简单的一套劈砍突刺招式。
每晚,必须练习一千遍!
没到一千遍,不准停下来!
不准休息!
不准吃饭!
不准喝水!
就这样,别人每天晚上足足可睡八到十个小时,而她,最多,最多,睡眠时间不会超过四个小时!
从最初的,面色青白,大汗淋漓,绑上负重后,双手压根连剑都举不起来,渐渐地,开始能勉勉强强挥动那么一下。
再接着,到后边,慢慢慢慢,变得稍稍进度一些,使出全身气力,可以挥动那柄重剑,二十下,三十下。
……
……
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
如此苛刻比普通将士强度狠上五十倍有余的训练,一度,导致莲庆两只手上,很长一段时间内,丝毫找不出半块好皮来!手臂双腿脊背肩胛骨,重点关节部位,更是酸痛到无以复加!
负重,也由最开始的十公斤重,后来,渐渐被她加成了二十,三十公斤重。
疼?
满手是血?
呵呵。
像个软蛋一样哭,就以为有人会可怜你,同情你吗?
还是说,你想要旁人的怜悯,同情,亦或,是尊重,佩服呢?
难不成,想靠恢复真容,凭借一张脸,在这个门第血统无比残苛的年代,勾搭上所谓位高权重的男人,使出浑身解数,满心算计,博得对方的宠爱,顺带跟宅邸里头那些个同样花枝招展心怀异心的女人,斗来斗去。
最终后果,无论输赢,终其一生,老死在一座比囚牢美上那么三两分的宅邸之中……
这些路,当然,都可以走!
残酷的生存环境下,为了能活下去,没有什么可鄙视或不可鄙视的,不过,就是价值观的问题。
问题在于,怎么选,才是最好的?
至少,是临死之前,于自己而言,是绝不会后悔的。
傲气如莲庆,选得……当然是最难走的那一条!
故而,受伤流血这点小事,于她来说,根本无所谓。
随便拿药草涂一涂,裹上两块厚实的干净麻布,绑紧。
练习!继续!
而且,从另一个角度上分析,还能流血,就是一件好事。
总比上了战场之后,或者往后遇到仇家……丢命强!
莲庆虽脑子活络,心思灵巧,但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注定,打一开始,就是没有任何捷径可以走的。
一旦走了,很可能,根本走的不是捷径——
而是一条死路!
所以,莲庆并非自虐,也并非神经出了毛病,笨拙愚蠢,只是,心底很清楚。
这苦……她必须得吃下去!
再难再痛也得咬牙憋住了全都吃下去!
因为,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
人活在这世上。
总归,有的时候,还就是真要争那一口气。
目的,不为了旁人看不看得起自己。
而是为了日后老了,死到临头,方才后悔,自己,当年年华正盛时,浪费了大好时光,没有真正努力奋斗拼搏挣扎过!
至少,地底下的娘亲跟哥哥,想来,也不会愿意见到她们那一晚豁出性命,付出无比惨重的代价,所护下来的人……
是个被夫家抛弃,嫁不了金光闪闪的未婚夫,嫁不了高门府第,便只会哭哭啼啼的弱女!
废物!
那些,所有,她曾失去的——终有一日。
她要全都拿回来!
……
……